商标法具体定义(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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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十一条

《商标法》第十一条

《商标法》第十一条
摘要:
1.商标法的概述
2.《商标法》第十一条的具体内容
3.第十一条在商标注册中的作用
4.违反第十一条的处罚措施
5.结论
正文:
一、商标法的概述
商标法是我国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商标法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和保护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使商标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二、《商标法》第十一条的具体内容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或者装潢,以及对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直接表示商品特性的;(二)缺乏显著特征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第十一条在商标注册中的作用
第十一条在商标注册中起着筛选作用,确保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商标法的基本要求。

通过对商标的显著性、是否具有不良影响等因素的审查,保障商标
注册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四、违反第十一条的处罚措施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违反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不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商标局有权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仍然坚持申请,商标局可以依法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发现违反第十一条,商标局有权宣告其无效。

五、结论
《商标法》第十一条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通过规定不得注册的标志类型,保障商标注册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商标法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商标法最新2022

商标法最新2022

商标法最新2022商标法最新的版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的第四次,于2019年4月23日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同年1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计20000余字,以下是该法的章节和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标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以图形、文字、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方式表现的,能够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

第三条商标的注册、使用和保护,适用本法。

第二章商标的注册第四条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经商标局审核、刊登,颁发商标注册证书的行为。

第五条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能够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不得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在同一种类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第三章商标的使用第十五条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与商标注册申请所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相一致,以及符合实际使用情况,不得变更注册商标的本质特性,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下列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商标的使用:(一)将商品装入标有商标的包装容器、标牌、标签等;(二)将服务的业务许可证、广告、宣传资料等上面标注有商标;(三)在信息网络上使用商标,包括在其网页上使用、电子邮件等。

第十七条商标使用年限的计算自商标注册发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商标使用未超过三年或者在三年内连续使用不足一年被人提出异议或者撤销、宣告无效的,应当视为未使用。

第四章商标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第十九条商标的所有权可以转让。

第二十条商标的许可使用可以是独占许可使用或者非独占许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商标权变更登记,应当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提出商标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交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和商标权变更书面协议。

第五章权利保护第二十三条商标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其商标专用权。

第六章行政处罚第四十条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近似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或者实施其他有害于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经营额,并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法重点内容

商标法重点内容

商标法重点内容【实用版】目录1.商标法的定义与作用2.商标法的重点内容3.商标法的保护对象与范围4.商标申请与审查流程5.商标法的法律责任与处罚6.我国商标法的发展历程与现状正文商标法是一部关于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法律。

它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本文将重点介绍商标法的定义与作用、重点内容、保护对象与范围、商标申请与审查流程、法律责任与处罚以及我国商标法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一、商标法的定义与作用商标法是一部调整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等有关活动的法律。

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商标法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商标所有者的权益,防止他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2.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3.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4.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商标法的重点内容商标法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商标定义: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2.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是商标所有者依法向商标局申请,经审查批准后,获得商标专用权的过程;3.商标使用:商标使用是指商标所有者为了表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将商标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行为;4.商标管理:商标管理是指对商标注册、使用、续展、撤销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工作;5.商标保护:商标保护是指通过法律手段,制止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三、商标法的保护对象与范围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是经商标局审查批准的注册商标。

商标法的保护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商品商标:用于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2.服务商标:用于区别服务来源的标志;3.集体商标:用于表示某个组织或团体的标志;4.证明商标:用于证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地理来源等特征的标志。

四、商标申请与审查流程商标申请与审查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商标所有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2.受理:商标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3.审查:商标局对申请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判断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4.公示:商标局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5.注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予以注册,并发给商标注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本文将对其法律背景、法律规定以及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法律背景商标法是一国商标制度的法律基础,传统的商标法体系主要是来自国际商标法公约和欧洲专利公约。

我国一直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和交流,为确立现代商标制度进行了长期的努力。

1982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商标法,此后经历了多次修改。

2001年12月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了全新的商标法,从而建立了现代化的商标制度。

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主要内容如下:1. 商标基本原则商标法规定,商标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被注册商标所有人拥有专有权利。

商标法规定的一系列标准确保了商标的专属性,保证了商标的质量和可靠性,并规定了专利权人的义务和权利。

2. 商标注册程序商标申请受理需要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需要对商标的名称、颜色、图案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说明。

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应在规定期限内审查申请,如满足条件,商标局应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3. 商标权利制度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包括使用商品、服务和标识、享有专利保护及阻止他人同类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使用等权利。

同时商标法规定了商标专用权在一定条件下的限制和维护措施。

4. 商标侵权与受害处理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和限制,并规定了维护商标专利权的措施。

商标注册人可以向商标行政部门申请撤销侵权行为,以保护商标专利权。

三、实施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商标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那么,商标法对我国经济、市场和消费者有哪些影响?1. 经济效益商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国家建立了现代化的商标制度,简化了商标申请和商标使用程序,加速了商标注册和管理的流程,使得商标管理和保护变得更加完善。

2. 市场效益商标法对于较弱的市场竞争者而言,可以提供更多的保护机制,使得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商标专利所有人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所进行的经营活动。

《商标法》第十一条

《商标法》第十一条

《商标法》第十一条(原创实用版)目录1.《商标法》第十一条的概述2.第十一条的主要内容3.第十一条的具体规定4.第十一条的适用范围和意义正文【《商标法》第十一条的概述】《商标法》第十一条是我国《商标法》中的一项重要条款,主要涉及商标的注册和管理。

这一条款明确了商标的注册条件,对于规范商标市场、保护商标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一条的主要内容】第十一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1.商标的定义: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

2.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需要具备显著性、可辨认性、不得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等条件。

3.商标申请的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商标局申请,经审查合格后,予以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第十一条的具体规定】第十一条具体规定了以下内容:1.商标的定义: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

2.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需要具备显著性、可辨认性、不得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等条件。

3.商标申请的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商标局申请,经审查合格后,予以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4.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届满,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

【第十一条的适用范围和意义】第十一条在我国商标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适用于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等环节。

其主要意义在于:1.规范商标市场:明确商标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有助于规范商标市场,减少商标纠纷。

2.保护商标权人的权益:通过规定商标注册的条件,确保商标权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促进经济发展:鼓励企业通过注册商标,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总之,《商标法》第十一条对于维护商标市场的秩序,保护商标权人的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商标法(1)

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商标法(1)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 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 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 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 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 权。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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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标注册的申请(19-23条)
按类别申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 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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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修改[商标概念]
商标即品牌,是指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 别的标志。
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 和颜色等要素,以及这些要素的组合构成。
商标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受理非传统商标 注册申请。(6条)
分析:草案对商标构成要素删除了可视性要求, 意味着在我国非视觉商标将获得注册和保护。
任志强,法学副教授,致力于中国动态商标的注
册和推广,对我国动态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进行
论证,终于解决了动态商标在我国注册的可行性
问题。任志强也因此被商标业界人士称为“中国
动态商标第一人”。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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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标注册的条件——1
(一)合法性
1.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第10条)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 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 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 图形相同的;
(二)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
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 属性,是商标的本质属性。 法律依据: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 冲突(第9条) 商标显著性认定原则: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的联系 越密切,显著性越弱,反之,联系越远,显著性 越强。 商标显著性分类:固有的显著性;经使用而获得 的显著性

什么是商标法

什么是商标法

什么是商标法商标法是一种法律体系,旨在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

商标是企业或个人在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上使用的独特符号,包括商标名称、标志、图案等。

商标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商标的独占性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权利原则、合法原则、保护原则和使用原则。

根据这些原则,商标所有人享有对其商标的独占权,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这些权益。

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商标注册局注册自己的商标,以证明其合法使用和所有权。

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在商标法中,商标被定义为能够识别特定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数字、颜色、声音等形式。

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相同或相似商标的禁止使用、商标的独占性和对恶意抄袭的打击等。

商标法的保护措施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商标侵权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商标权利人可以要求对侵权行为进行制止和赔偿。

商标侵权行为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案方将面临法律制裁。

此外,商标侵权纠纷也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商标局有权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罚和行政制裁。

商标法对商标的注册和维权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独占权的首要步骤,申请人需要向商标注册局提交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

商标维权程序包括商标监测、商标备案、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宣告、商标侵权处理等内容。

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这些程序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商标法还规定了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程序。

商标的有效期通常为10年,商标权利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商标注册局申请续展。

续展程序要求商标持有人支付相应费用并提交续展申请,以保护商标的持续使用权。

总的来说,商标法为商标所有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确保商标的独占性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商标法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市场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商标法在国际范围内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商标法条文释义

商标法条文释义

商标法条文释义商标法条文释义导言:商标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可以将商品和服务与特定来源关联起来,并在市场中建立品牌认知度和信任。

为保护商标的独占性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商标法,其中包括了详细的条文和规定。

商标法的条文对于商业主体、知识产权代理人以及法律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解读商标法条文,并对其中的关键词、主题和概念进行评估和解释。

最后,给出作者对商标法的观点和理解。

一、商标的定义(商标法第一条)商标是商业主体用以区别其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的法律概念。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组合或者由这些要素组成的标识。

商标起到标识和识别的功能,以便消费者能够区分不同来源的商品或服务。

评估和解释:商标法第一条明确了商标的定义和作用。

关键词包括商业主体、区别、商品或服务、标志。

商业主体是指经营商标并将其与其商品或服务相联系的个人、公司或组织。

区别是指商标在市场中用于区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业主体的商品或服务。

商品或服务是商标所涉及的具体产品或服务。

标志是商标的形式和表现方式,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商标的定义在不同国家的商标法中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商标具有标识和识别的功能,以便消费者能够识别和辨认各商业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二、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商标法第六条)商标的注册是商标法保护的前提。

商标权人通过正式申请并获得商标注册证书,取得其商标的独占权。

商标注册证书是商标权人行使权利和保护权益的有效证明。

评估和解释:商标法第六条规定了商标的注册与保护。

关键词包括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证书、独占权。

商标的注册是商标权人取得独占权的前提,只有在商标成功注册并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后,商标权人才能行使其权益。

商标注册证书是商标权人合法行使权利的有效证明,也是对其商标权益的保护。

商标的注册与保护是商标法的核心内容,它保护商标权人的权益,防止他人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似的商标,以避免混淆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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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五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三章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七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第二十八条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瑞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第二十九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终局裁定后,应当书嫱ㄖ 泄氐笔氯恕?/P>
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三十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第八条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பைடு நூலகம்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第五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二十二条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申请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申请人。
第四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第十六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十八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以公告。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具体定义(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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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法具体定义(2021)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正)
第十九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第二十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二十一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五条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六条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七条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使用注册商标的,并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九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第十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
第二章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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