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政策[德国社会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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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模式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模式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以私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

德国政府直接通过财政、货币、税收、规划等诸多政策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间接通过投资、保险、科技、信息、计划等经济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并以高效的信息化服务,扩大全球市场贸易范围,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劳动者素质,鼓励创新与革新,努力给社会创造一个低税负、低通胀、低利率、保护竞争、增强发展活力、宽松有序的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在战后很短时间内创造了“经济奇迹”,成为世界经济强国,保持了经济的长期繁荣。

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概况德国地处欧洲中部,1990年10月东西德统一后,共设立15个州,1个直辖市,国土总面积35.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255万。

2001年,德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达2.3万亿美元。

综观联邦德国经济发展过程,德国经济之所以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迅速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关键在于定国之初选择了“社会市场经济”这一经济发展模式。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确立私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

德国《基本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保护私有制,但也并不排斥其它形式的所有制。

《基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把私有土地、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转为公有。

在德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共存在着八种形式的所有制:即私人垄断所有制、非垄断性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小私有制、国际私人垄断所有制、国家垄断所有制、合作化所有制、工会所有制和国际国家垄断所有制,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私人垄断所有制和国家垄断所有制。

在国家垄断所有制结构中,以经济基础设施(道路、桥梁、隧道、港口、机场、行政办公大楼等)、社会基础设施(学校、医院、博物馆、艺术厅等)和军事工业及设施为主体,汽车、造船、采矿、钢铁、有色金属、交通、供电、供水、煤气及污水处理等行业采取国家参股、控股等“公”“私”混合经营,其主要目的是为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运转创造必要的宏观条件和保证国家与经济安全。

浅探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浅探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浅探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引言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德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

在这个法律制度下,德国实现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的平衡,保护了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本文将对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进行浅探。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既重视市场自由又强调社会公平的经济模式。

其核心
原则是让市场和竞争的力量发挥作用,同时保障社会公众的福祉和社会公正。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德国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由一系列法律和规章制度构成的,旨在维护市场公
平和社会公正,保护市场参与者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关键方面的介绍:
公平竞争法
德国的公平竞争法是维护市场竞争公平的重要法律。

该法律禁止垄断行为和滥
用市场支配地位,保护消费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权益。

公平竞争法的执行机构是德国联邦卡特尔办公室。

劳动法
德国的劳动法保护员工的权益,包括工资、工作时间、年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劳动法规定了雇佣合同的基本要素、解雇程序以及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公司法
德国的公司法制定了私人和公众公司的运营和治理规则。

该法律规定了公司成
立的程序、股东权益、公司义务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德国有一部新的公司法,即。

德国市场经济模式、宪法、三权分立

德国市场经济模式、宪法、三权分立

• 2.司法
• 联邦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
监督《基本法》的执行,有16名法官,由联邦议院和联邦 参议院各推选一半,由总统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长 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轮流推举。此外设有联邦法院 (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行政法院(负责一般行政 司法案件)、联邦惩戒法院(负责公职人员违纪案件)、 联邦财政法院(负责财政案件)、联邦劳工法院(审理劳 工案件)、联邦社会法院(审理社会福利纠纷)和联邦专
朝只能够统治帝国剩下的领土奥地利。德意志地区内只有奥地利、普鲁士、丹麦控制的荷尔斯泰因
和瑞典的波美拉尼亚地区未有加入邦联,而且不计算并入法国的莱茵河西岸和艾尔福特。
德意志统一
• 18世纪初普鲁士崛起,根据1815年维也纳会议,组成了德 意志邦联,1848年德国各地爆发革命,普鲁士首相俾斯麦 领导了艰苦卓绝的军事和外交斗争,普鲁士于1866年的
两德统一
• 1990年2月13至14日,民主德国总理莫德罗首次访问联邦德国。3月18 日,民主德国人民议会实行自由选举,德梅齐埃任总理后,两德统一 的步伐大大加快。1990年5月18日,两德在波恩签署关于建立货币、
经济和社会联盟的国家条约。1990年8月31日,双方又在柏林签署两
德统一条约。1990年9月24日,民主德国国家人民军正式退出华约组 织。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民主德国的宪法、 人民议院、政府自动取消,原14个专区为适应联邦德国建制改为5个 州,并入了联邦德国,分裂40多年的两个德国重新统一。
• 联邦议院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和通过政党得票率按比例分配产生,任
期4年,最重要的任务是立法、选举总理和监督政府。第18届联邦议
院于2013年10月22日组成,共有631个议席,其中联盟党311席,社民 党193席,左翼党64席,绿党63席。现任联邦议院议长诺贝特· 拉默特 (Norbert Lammert,基民盟)。 • 联邦参议院共69席,由各联邦州代表组成,每州按人口比例拥有3至6 个席位。各州通过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的立法和管理以及欧盟事务。 参议院议长按固定顺序由各州州长轮任,任期1年。当总统因故不能 行使职权时,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务。现任参议院议长为下萨州 州长威尔(Stephan WEIL,社民党)。

浅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

浅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

浅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作者:李堃来源:《中国经贸》2010年第16期摘要: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促进了二战后德国的复兴和腾飞。

现就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浅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含义在于:在政府政策的指导和管理下,在法律和法规约束和规范的制度下,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实行价值规律基础上的供求关系决定自由竞争和竞争关系,自由竞争和竞争关系决定经济的发展方向、规模和程度,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可以说,它兼备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特点与宏观调控的优越性。

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特征1.市场是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

德国认为自己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管死,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实际上是国家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此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

2.建立有效的宏观经济管理。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中,国家不直接干预经济过程本身,但这不是说国家没有任何经济计划。

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经济计划,但仅仅规定一些综合性指标,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予以调节。

3.具有特殊调控作用的德国联邦银行。

德意志联邦银行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其资本归联邦政府所有,只有联邦银行才有权发行货币。

联邦银行又是一个具有公共法人资格的联邦直接法人,独立于联邦政府。

4.完善周密的社会保障体系。

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事故保险等,社会保险网络遍布全国。

这套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强调自给原则,不以政府为主体,以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

5.完备的法律体系。

二战后,为了重建国家,德国议会制定了《基本法》,确定了国家制度的几项基本原则,即民主制、联邦制、福利制国家和法治国家的原则。

《基本法》把建立和发展社会市场经济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

关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研究的文献综述

关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研究的文献综述

1 .前 言
Hale Waihona Puke 张九 安 ( 2 0 0 8 )等在 《 德国 “ 社会 市场 经 济体 制 ”模式 评析 》一文 中的观 点较 为准 确地 概括 了这 种 差异 。文 中指 出 , “ 美 国是 政 策干
在 德 国社会 市场 经济 模式 中 , “ 市场 ”和 “ 社 会 ”是 两大支 柱 。
财 经 管 理
关于 “ 德 国社会市场经济模 式”研 究 的文献综述
杜 秀桂
【 摘 要】德 国模式 中 “ 市场 ”强调有秩 序地 自由竞争,反对垄断 ,特别 是政府对市场 的干预应建立在 高度法制化 的基础上 。
德国模式 中 “ 社会 ”则代 表社会公正和社会保 障,社 会公正是其经 济政策的最高 目标 ,社会保 障则致 力于为个 人的 自由发展和积
2 . 1 保 护竞 争 ,但反 对垄 断
冯 中林 ( 1 9 9 2 )在 《 德 国社会 市场 经济 的 五个要 素 》一文 中指 经 济法 规 已有 2 0 0 0多件 ,不仅 政 府 部 门 ,比如 经 济 部 和财 政 部 是
出 ,德 国模式 的五 大 要素 之一 就是保 护 自由竞争 ,但 是在 政府 的干 依 法行 事 ,就 是独立 的中央 银行 和 劳资 协会 也有 明确 的 法律 规定 ,
极进取创造条件 。 “ 市场 ”和 “ 社会 ”还存在积极 的互动机制 :自由竞 争的市场经济为社会公 正和社会保障提供发 展土壤,后者 反过来又确保了市场沿着 自由竞争的方向稳 定前进 。这 一运 行机 制的裁判和 管理者 是政府 ,实现 载体之一 是德 国众 多中小企业 。 【 关键词】市场竞争,法制化,社会保 障,中小企 业
果单 证 相符 ,受 益人 则 能早 日收汇 ;如果 单证 存在 不符 点 ,在 不符 商 . 2 0 1 2( 1 7 ) 点 是被 议付 行 发现 的情况 下 ,还有 足 够 的时 间更 正单据 ; 即使 单据 [ 2 】 王景馨 , 米 巨亮 . 信 用 证 单据 业务 灵活 处理 的 案例及 风 险分 析 已经寄 到 了开证 行 ,开证 行 发现 不符 点并 提 出拒付 的情况 下 ,若 时 [ J ] .对外经 贸 . 2 0 1 2 ( 0 3 ) 间允许 ,受 益人 都还 有可 能补 交更 正后 的单据 ,以确保 收汇 安全 。 [ 3 ] 李 南 ,陈云兰 . 信 用证修 改所致不 符 点及 其应对 [ J ] . 对外 经 贸

浅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

浅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
的重 视 ,才 能使 整 个 国 家 向 更好 地 方 向发 展 。另外 ,战 后 德 国可 6 重 视 教育 和 科研 。 国 是一 个 公认 的重 视 教育 、 学 、 . 德 科 文化 以赶超其他国家的重要原 因就是发展高科技产业 。 的国 家 。一 是 学 校 多 ;二 是 专 职教 师 多 ,平 均 每 两 个 学 生就 有 一 当然, 社会市场经济除了以上优点外 , 还存在诸多不足。 例如 , 名专 职教 师 ;三 是 国家 投 入 教 育 的经 费 多 ;四是 实 行 小 学 和 中学 过 度 的社 会保 障导 致 了劳 动 力供 应 不足 , 民工 作意 识 减弱 , 国 减缓 l 2年全 民义 务教 育 ;五 是重 视 技 能 和职 业培 训 。 经 济 的发 展速 度 等 。 国在 汲取 上 述优 点 的 同时也 要 吸取 德 国的经 我
决定经济的发展方向、规模和程度 ,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德 自 由主义 者 又 以反 对垄 断 为 名 ,将 工 会 组 织 和社 会 主 义经 济 体 可以说 ,它兼备市场经济的 自由竞争特点与宏观调控的优越性 。 制 一起 视 同私有 垄 断公 司加 以反 对 , 资 产 阶级 立场 亦 愈 发鲜 明 。 其


德 国社会市场经济的特征
三 、社会市场经济 带给我国的经验和启示
1经 济 主体 的公 平 竞争 。 . 公 有企 业 运 营效 益 不佳 的 直接 原 因 是对 代理 人 的选 拔 、监 督 、
1市 场 是社 会 市 场经 济 的基 础 。 国认 为 自己实 行 的是 宏观 控 . 德 制的社会市场经济 , 既反对经济上的 自由放任 , 也反对把经济管死 ,
浅 析 德 国社会 市场 学院 ,北 京 1 0 7 ) 82 0

德国市场经济模式

德国市场经济模式

德国模式,即所谓社会市场经济模式。

德国认为它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统紧管死,而是将个人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通过国家的有限干预实现“社会公正”。

路德维希·艾哈德是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奠基者,他把社会市场经济概括为“自由加秩序”。

其体制与经济运行特征主要有:(1)政府的首要职责是保证自由竞争,限制垄断。

市场竞争是推进经济发展的最强大动力,也是社会最主要的支柱。

垄断和“不道德竞争”是市场机制有效性的最大威胁。

政府干预的首要目标,就是建立和维护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消除有碍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因素。

只要市场机制健全,就能合理引导企业,因此政府不必对企业进行“多余”的直接干预。

在市场自由的基础上,企业也是自由的;企业的自主性,又是市场机制有效作用的必要条件。

(2)宏观调控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稳定与均衡。

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经济环境的有序和经济运行的稳定,其中主要是指价格稳定、货币稳定、增长稳定以及收入稳定。

为此,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主要是制度政策、稳定政策和社会政策。

制度政策即保证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政策;稳定政策包括物价、货币、就业和经济增长的稳定,具体手段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和结构政策等;社会政策包括收入再分配、社会保障等。

(3)有比较发达的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市场经济力争经济高效率又兼顾社会公平。

为维护社会公平,德国通过立法推行监督、影响之下的雇主与职工“共向决定”制度。

有关工人就业和收入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工人都有参与决定的权力。

另外,德国进一步扩展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企业和职工(认保缴费)的“三方付费”制度,建立起了比较完备、具有较高水平的医疗、失业、退休和事故等各种各样的保险,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制度。

(4)体制关系的透明度很高。

在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中,法律保障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通过各种立法建立和维护有序的、合理的和公平的竞争秩序。

德国实行什么制度

德国实行什么制度

德国实行什么制度德国实行的制度主要包括联邦制度、社会市场经济和福利国家制度。

这些制度在德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

根据德国基本法,德国由16个联邦州组成,每个州都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联邦制度保障了地方政府的权力,并促进了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同时,联邦制度也确保了各个地区的利益平衡,使得整个国家的决策更加合理和公正。

其次,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

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结合市场机制和政府调节的经济体制。

德国注重经济的社会责任和公平分配,通过法律和政策来保护劳工权益、消费者权益和环境保护。

与此同时,德国也鼓励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支持自由市场的竞争和经济的增长。

最后,德国实行福利国家制度。

福利国家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福利。

在德国,公民享有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家庭津贴等福利待遇。

这些福利政策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公民的福利权益,也增强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德国的制度体系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联邦制度的存在,保障了地方政府的权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多样化发展。

社会市场经济的实施,既保护了经济参与者的权益,又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和创新。

福利国家制度的设立,保证了公民的基本福利需求得到满足,增强了社会的稳定和凝聚力。

不过,德国的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在联邦制度下,地方政府的权力过于强大,导致政策决策效率不高。

同时,福利国家制度的挑战在于如何平衡福利政策的可持续性和财政稳定性。

总之,德国的制度的确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

联邦制度、社会市场经济和福利国家制度共同构成了德国的制度框架,推动了德国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稳定和繁荣。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化和挑战的出现,德国的制度也需要不断适应和改进,以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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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及启示马丽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基础教研部, 吉林长春1 3 0 0 1 2 )[摘要]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能够较好地兼顾效率与公
平,为国民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提供比较坚固的社会基础,也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比较稳定的社会条件。

深入考察分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对进一步深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管理;宏观调控[中图分类号]F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 003 — 5478 (2008) 01 — 009
7 — 0
市场经济尽管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采取的经济体制,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背景的差异,所选择和推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也不尽相同。

在众多的市场经济模式中,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和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较为典型。

本文着重考察分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模式与特点,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及政府管理所谓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即德国模式,其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统紧管死,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既保障私人企业和私人财产的自由,又要使这些权利的实行给公众带来好处。

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其原则是政府要尽可能少干预而只给予必要的干预。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主要起调节作用,并为市场运作规定总的框架。

德国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政府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 实质上是一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宏观控制的市场经济。

它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二字,想说明不同于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要以政府的干预为补充和以社会保障为特征来发展市场经
济,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平”,即要通过一定措施来缓解市场经济所造成的收入与权力分配的不均,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

该种模式的基本特点一是通过法律手段限制垄断,保护竞争,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是明确规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具体内容。

三是十分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如通过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并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来影响、引导企业沿着计划指导的方向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国家投资兴建整个国民经济所必需而私人资本无力或不愿经营的基础设施;建立中央银行,稳定货币和物价等。

(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内容社会市场经济是德国的首创。

其基本内容包括第一,竞争环境平等。

竞争机制被认为是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保护竞争环境平等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

第二,公平。

一是共同利益至上。

集体利益通常优先于严格意义上的个人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信奉集体主义,市场经济、私有制和自由竞争仍然是它的金科玉律;二是共同参与决定制的保障和实施。

雇员进入最高决策机构与雇主一起参与企业大政方针的决定,即把企业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三是在工资自治方面,由雇主联合会和工会代表来协调双方的利益,强大的和负责任的工会组织是双方经常协商和共同决定的模式的基础。

第三,安全。

公平原则不仅[收稿日期]2 0 0 7 —1 0 —14[作者简介]马丽华(1 9 5 8 —),女,吉林长春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基础教研部主任、教授,研究方向法学
体现在正常人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权利上,还要让人们在丧失劳动能力以后或在遭遇
意外困难时,生活上仍有保障。

德国是欧洲实施社会福利最早、也是目前西方国家中社会保障事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发达的社会保障事业缓和了劳资矛盾,公民广泛地积极参与公共生活。

第四,进步。

战后的德国曾被认为是在保持货币价值稳定的基础上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范例,这在相当程度上归因于德国独具特色的联邦银行体制和其始终坚持的反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

可见,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是自由、公正、安全、富裕。

其社会政策目标是个性的自由和价值的自我实现;其经济政策是追求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其核心是效率和公平的统一,经济效率和社会平衡的结合。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有其优势,也有其不足的方面,这是事
物的两个方面。

社会市场经济目
前也存在着体制僵化、活力渐减、求稳怕乱、缺乏进取等主要问题。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所形成的当前局面已经开始威胁到德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德国的改革步伐缓慢,过高的税收难以降低,德国人趋于追求生活享受而不是创造,精神活力不足。

在激烈的外部竞争条件下,德国如不采取积极的改革步骤,那么必然也要步英国的后尘,成为西方阵营中的三流国家。

(二)德国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德国政府在社会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是制定经济运行的基本框架,直接或间接干预经济的发展,在必要的时候,对特定企业直接参股,创建适宜企业发展的优良环境。

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有保护竞争、反对垄断、联邦银行独立的货币政策、秩序政策和框架政策相结合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有保障社会公正、完善教育体制、科学技术开发体制等;对企业具体经济行为放开,以私有制为主的所有制形式,并以国有参股为辅,价格基本自由形成,工资自治,经营自立,择业自由,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德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组织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按私法经营的企业,其中包括所有的私人企业和部分股份制的公共企业;另一类是按公法经营的企业,其中包括国有的公共企业、金融机构和基金会。

而其国有企业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原西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二是原东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

这两种国有企业的经济基础不同,经营管理方式也不同。

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 德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政府的职能为宏观调控,基本上不具体干预企业,因而企业的自由度较大,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较为简单,政府干预经济主要通过两项较大的举措,第一,对原东
德地区实行经济转轨,转轨的主要内容是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银行体系、物价制度、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等。

第二对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的扶持与开发。

政府采取的手段包括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企业能够有序竞争;维护价格稳定和制定公平的税赋政策;投资建设有效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投巨资对地区经济结构进行改造;充分利用财政收入再分配,使地区间经济的发展逐年趋于平衡,社会得到安定。

二、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德国政府实施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给我们的启示是政府应以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为重。

这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尤为重要,特别是垄断行业的行政管理与企业自主经营应尽快脱钩,使企业充分参与市场竞争。

加大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步伐,变国家扶持为共同发展,对全国财政收入再分配,加大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变输血为造血。

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在经济结构调整到位的前提下,重新配置国有资产资源,加快股份制改造。

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真正发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作用,不仅要使国有资产监管一体化,并且要慎重对待和处置国有资产,避免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巨大浪费
(一)强化行政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依靠完备的法制。

新体制不仅需要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维护市场秩序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而且需要规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关系以及规范政府自身的行政法律。

在目前行政权过大又缺乏必要规范的情况下,强调行政法的作用更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每一项改革措施都可能因行政机关的扭曲和抵制而变形甚至流产,法律赋予企业、个人的各种权利也可能因行政机关的不适当干预而化为泡影。

因此,如何规范政府权力,保证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是当前建立完备法制、促进市场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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