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2018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2018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2018 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总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 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 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4.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5.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 小时工作制计算。

6.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92 元/工日,技工142 元/工日,高级技工212 元/ 工日。

7.本定额未注明拆分比例的增加工日,按各章节相应子目的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比例执行。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2.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

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3.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4.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

损耗中考虑。

5.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

出库除税价格,由除税的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

保管费组成。

6.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燃料动力费并入材料中。材料数量调整时,不调整燃料动力材料数量。

7.对于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其计算基数不包括机械燃料动力费。

8.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9.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

(1) 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时,按下表调整。每t

材料名称技工(工日) 水(m3) 现拌砂浆

(m3)

罐式搅拌机

灰浆搅拌机(台

班)

干混砌筑砂

+0.225 -0.147 ×0.588 干混地面砂

浆减定额台班

+0.01

干混抹灰砂

+0.232 -0.151 ×0.606

(2) 实际使用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下表调整。每t

(m3) 罐式搅拌机材料名称技工(工日) 湿拌预拌砂浆

干混砌筑砂浆

-0.118 ×0.588

干混地面砂浆

减定额台班量

干混抹灰砂浆-0.121 ×0.606

9.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板枋材(指硬木、杉木或松木)取定。木种分类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

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

麻栗木、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

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板、装饰线条表示

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

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如设计使用的材质与定额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10. 本定额所采用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

各章规定调整。

十、关于机械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0.本定额中的机械按我省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1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

12.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2018)扣燃料动力费的

,同步调整燃料动力材料数量。

除税价格取定。机械台班数量调整时

13.凡单位价值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

理费

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

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人材料内。

14.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

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价差作为独

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

税。计算公式。

立费用,计取增值

价格-施工机械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

使用费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

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十一、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管理,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

费用定额》(2018)规定执行。

十二、本定额的其他规定。

8.本定额除注明高度的以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 以下编制,檐口高度

超过20m 时,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另按本定额中的建筑超高增加费计算。

9.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和木材干燥均是按自然养护和自然干燥制定的。如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和木材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和其他方法干燥时,其费用另行计

算。

10.本定额所使用的混凝土均按预拌混凝土编制.实际采用现场浇捣时.混凝土坍落度取定如下。

名称现浇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泵送混凝土

坍落度30~50 30~50 110~130 11.地下室及封闭无采光的建筑空间施工照明措施增加费按相应建筑面积计算,每100m2 增加4.2 个技工、电78kw?h、零星材料费30 元。

12.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计算。

13.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的降效增加费,本定额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三、执行定额时的有关规定。

15.本定额中,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16.定额的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中,凡注明允许按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换算的,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计人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中。

17.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数量、单价及人工拆分比例,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18.本定额中机械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为统一划分,除另有说明外,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且定额配置机械能够完成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时,不允许换算。

19.当定额人工费、机械费发生调整时,应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有关规定,调整定额全费用中的费用。

20.本定额未列的项目,由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和方

法收集补充,并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备案。

21.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

修改。

8.本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方法计算。

9.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的,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10. 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附录。

第一章砌筑工程

说明

五节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轻质隔

墙、石砌体和垫层

二、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

1.定额中砖、砌块和石料按标准或常用规格编制,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

制。

,砌筑砂浆按干混预拌砌筑砂浆编

)材料用量应作调整

体材料和砌筑(粘结

、砌块专用砌筑粘结剂品种,如设计与定额

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

不同时

算。

,应作换

2.墙体砌筑高度超过

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3.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

),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

(2)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时,以

,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

线。

线,高度>±300mm时

不同材料为分界

(3) 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和墙身,按不同材质合并工程量套用相应项目。

(4) 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石基础、石勒脚、石墙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

,应以较低地坪标高

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

,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

为界

5.砖基础不分砌筑宽度及有否大放脚,均执行对应品种及规格砖的同一项目。

目。

地下混凝土构件所用砖模及砖砌挡土墙套用砖基础项

6.砖砌体和砌块砌体不分内、外墙,均执行对应品种的砖和砌块项目,其中。

(1) 定额中均已包括了立门窗框的调直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2) 清水砖墙原浆勾缝按相应混水砖砌体定额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 1.15 计

数 1.06 计算,算,清水砖柱原浆勾缝按相应混水砖柱定额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

浆勾缝时

,应另行计算。

设计需加

(3) 小型空心砌块墙的门窗洞口等镶砌的同类实心砖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

单独另行计算。

7.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其他不

8.加气混凝土类砌块墙项目已包括砌块零星切割改锯的损耗及费用。

9.零星砌体系指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

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0.3m2的孔洞填塞、突出屋面的烟囱、屋面伸缩缝砌体、隔热板砖墩

等。

10. 贴砌砖项目适用于地下室外墙保护墙部位的贴砌砖;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

部分,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11. 围墙套用墙相关定额项目。设计需加浆勾缝时,应另行计算。

12. 石砌体项目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规格编制。

13. 毛料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22.。

14. 定额中各类砖、砌块及石砌体的砌筑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如为圆弧形砌筑

)用量者,按相应定额人工用量乘以系数 1.10,砖、砌块、石砌体及砂浆(粘结

乘以系数 1.03 计算

15. 砖砌体内灌注混凝土,以及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抹灰等按本定额其他相关章节的项目及规定计算。

16. 砌体加固,常见施工方法有砌体专用连接件、预埋铁件、预留钢筋及植筋

择相应项目。砌体专用连接件按本章节相关项目执

等几种,依据实际情况选

件、预留钢筋及植筋按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关项目执行。

行,预埋铁

按中(粗)砂15%(不含填充石子空隙)、砾石85%(含三、人工级配砂石垫层是

的。

填充砂)的级配比例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体、砌块砌体。

1.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

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

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

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

挑檐不增加。

(2) 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基净长线计算。

2.砖墙、砌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

进墙内的壁

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

钢筋、木筋、铁

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

线、挑檐、压

件、钢管及单个

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

、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

顶、窗台线

内计算。

(2) 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3) 墙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 ;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 ,出檐宽600mm 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

度超过

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

100mm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 墙厚度。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厚度) ? ? ? 1 1? 2 2? 3

砖数

计算厚度

53 115 178 240 365 490 615 740

(mm)

①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上表计算。

②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如设计厚

计算。

时,按实际规格

度与实际规格

不同

(5) 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按墙体净尺寸以体积计算。

(6)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

(1) 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已

包括在空斗墙体积内。

(2) 空斗墙的窗问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的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

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4.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其

中实砌体部分另行计算。

5.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6.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7.零星砌体、地沟、砖过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8.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 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另按“第十章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10. 轻质砌块L 型专用连接件的工程量按设计数量计算。

二、轻质隔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石砌体。

石基础、石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砖砌体相应规定。

石勒脚、石挡土墙、石护坡、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钢筋、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四节。

一、混凝土。

23.本章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编制,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项目,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项目。

24.预拌混凝土是指在混凝土厂集中搅拌、含运输、泵送到施工现场并入模的混凝土。圈梁、过梁及构造柱、设备基础项目,综合考虑了因施工条件限制不能

直接入模的因素。

3.混凝土定额按自然养护制定,如发生蒸汽养护,可另增加蒸汽养护费。

4.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可以换算;混凝土各种外

;图纸设计要求增加的外加剂另行计算。

考虑

加剂统一在配合比中

5.毛石混凝土,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的20%计算,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

换算

6.大体积混凝土(指基础底板厚度大于1m 的地下室底板或满堂基础)养护期保温按相应定额子目每10m3 增加人工0.01 日,土工布增加0.469m2 ;大体积混

凝土温度控制费用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

另行计算

7.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项目;带形桩承台执行带形基础项目;与满堂基础相连的桩承台执行满堂基础项目。

8.二次灌浆,如灌注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执

行小型构件项目。

9.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项目,均综合了每层底部灌注水泥砂浆的消耗量。

10. 钢管柱制作、安装执行“第三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钢管柱浇筑混凝

土使用反顶升浇筑法施工时,增加的材料、机械另行计算

11. 斜梁(板)按坡度大于10 °且≤30 。综合考虑的。斜梁(板)坡度在10 °以内的执

行梁、板项目;坡度在30°以上、45°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 1.05;坡度在45°以上、60°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 1.10;坡度在60°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 1.20。车库车道板按斜梁(板)项目执行。

12. 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执行平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10。

13. 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执行普通混凝土相应构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14. 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执行挑檐项目;挑檐、天沟壁高

度>400mm ,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单体体积0.1m3 以内,执行小型构件项目。

15. 阳台不包括阳台栏板及压顶内容。

16. 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适用于板缝小于预制板的模数,但需支模才能浇筑

的混凝土板缝。

17. 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如单坡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

无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 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75。

当图纸设计板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大于150mm 、梁式楼

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大于80mm 时,混凝土消耗量按实调整

人工按相应比例调整

18. 弧形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小于180 °的楼梯,螺旋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大于180°的楼梯。

19. 散水混凝土按厚度60mm 编制,如设计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散水包括

了混凝土浇筑、表面压实抹光及嵌缝内容,未包括基础夯

实、垫层内容

20. 台阶混凝土含量是按 1.22m3 /10m2 综合编制的,如设计含量不同时,可

实、垫层及面层装

,未包括基础夯

;台阶包括了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内容

以换算

,发生时执行其他章节相应项目。

饰内容

21. 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捣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的现浇混凝土翻边执

行圈梁相应项目。

22. 独立现浇门框按构造柱项目执行。

23. 凸出混凝土柱、梁的线条,并入相应柱、梁构件内;凸出混凝土外墙面、

,执行扶手、压顶项目;凸出混凝土外

≤300mm 的装饰线条

阳台梁、栏板外侧

>300mm 的板,按伸出外墙的梁、板体积合并计算,执行悬挑板项

墙、梁外侧

目。

24. 外形尺寸体积在1m3 以内的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1m3 以上的独立池槽及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

25. 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 以内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26. 后浇带包括了与原混凝土接缝处的钢丝网用量。

二、钢筋。

25.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和规格以现浇构件、预应力构件以及箍筋分别列

虑。

项,钢筋的品种、规格比例按常规工程设计综合考

26.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

规定

接头

、固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综合在相应项目内;设计另有

者,按设计要求计算

27.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双层钢筋用的“铁马”钢(筋、型钢)按设计图示

(或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如采用其他

材料时,另行计算

28.现浇构件冷拔钢丝、冷轧带肋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

29.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型钢骨架执行“第三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

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50、机械乘以系数 1.15。30.弧形构件钢筋执行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05。

14.坡度大于等于26 度34 分的斜板屋面,钢筋制安人工乘以系数 1.25。

15.混凝土空心楼板(ADS 空心板)中钢筋网片,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30、机械乘以系数 1.15。

16.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钢筋相应项目执行。

17. 非预应力钢筋未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应另行计算。

18. 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19. 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 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

固时,应另行计算。

20. 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综合考虑了一端、两端张拉;锚具按单锚、群锚分别列项,单锚按单孔锚具列入,群锚按3 孔列入。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长度大于50 米时,应采用分段张拉;用于地面预制构件时,应扣除项目中张拉平台摊销费。

21. 植筋项目不包括植入的钢筋,钢筋另按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化学螺栓另行计算;使用化学螺栓,应扣除植筋胶的消耗量。

22. 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不包括钢筋笼制作,钢筋笼制作按现浇钢筋制安

相应项目执行。

23. 固定预埋铁件(螺栓)所消耗的材料按实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24. 现浇混凝土小型构件,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31.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采用成品形式,成品构件按外购列入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项目。

定额含量包含了构件安装损耗。成品构件的定额取定价包括混凝土构件制作

及运输、钢筋制作及运输、预制混凝土模板五项内容。

32.构件安装不分履带式起重机或轮胎式起重机,以综合考虑编制。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考虑的,如因构件超重(以起重机械起重量为限)须双机台吊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0。

33.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 以内距离计算。如超过15m 时,构件须用起重机移运就位,且运距在50m 以内的,起重机械乘以系数3.;运距超过50m 的,应另按构件运输项目计算。

34.小型构件安装是指单体构件体积小于0.1m3 以内的构件安装。

35.构件安装不包括运输、安装过程中起重机械、运输机械场内行驶道路的加固、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发生该费用时另行计算。

36.构件安装高度以20m 以内为准,安装高度(除塔吊施工外)超过20m 并小于

30m 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0。安装高度(除塔吊施工外)超过30m 时,另行计算。

7.构件安装需另行搭设的脚手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

8.塔式起重机的机械台班均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费项目中。单层房屋屋盖系统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的,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37.;但使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不乘系数。

9.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定额未包含进气口、支管以及接口件安装的相关消耗,发生时另行计算。

10. 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定额按照构件断面外包周长划分项目。如设计烟道、通风道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11. 风帽按照材质划分为混凝土及钢制,定额中未包含风帽表面抹灰及烟道底

座的相关工艺内容。

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4.本章定额包括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两节,共49 个定额子目。

5.本章定额所称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指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包括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全装配混凝土结构。

6.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

(1) 构件安装不分构件外形尺寸、截面类型以及是否带有保温,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构件种类套用相应定额。

(2) 构件安装定额已包括构件固定所需临时支撑的搭设及拆除,支撑(含支撑用预埋铁件)种类、数量及搭设方式综合考虑。

(3) 柱、墙板、女儿墙等构件安装定额中,构件底部座浆按砌筑砂浆铺筑考

虑,遇设计采用灌浆料的,除灌浆材料单价换算以及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

台班外,每10m3 构件安装定额另行增加人工0.7 工日,其余不变。

(4) 外挂墙板、女儿墙构件安装设计要求接缝处填充保温板时,相应保温板消耗量按设计要求增加计算,其余不变。

(5) 墙板安装定额不分是否带有门窗洞口,均按相应定额执行。凸(飘)窗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凸(飘)窗安装,依附于外墙板制作的凸(飘)窗,并入外墙板内计算,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用量乘以系数 1.2。

(6) 外挂墙板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了不同的连接方式,以构件类型及厚度套用相应定额。

(7) 楼梯休息平台安装按平台板结构类型不同,分别套用整体楼板或叠合楼板

相应定额,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以及除预制混凝土楼板外的材料用量乘以系

数1.3。

(8) 阳台板安装不分板式或梁式,均套用同一定额。空调板安装定额适用于单

独预制的空调板安装,依附于阳台板制作的栏板、翻沿、空调板,并人阳台板

内计算。非悬挑的阳台板安装,分别按梁、板安装有关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

额。

(9) 女儿墙安装按构件净高以0.6m 以内和1.4m 以内分别编制,1.4m 以上时套用外墙板安装定额。压顶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压顶安装,依附于女儿墙

制作的压顶,并入女儿墙计算。

(10) 套筒注浆不分部位、方向,按锚入套筒内的钢筋直径不同,以φ18以内及φ18以上分别编制。

(11) 预制墙体底部密封灌浆为预制墙体底部采用专用灌浆料材料进行墙体底部

通缝灌浆,包含密封保温条、座浆料缝边、套筒内灌浆,套取了预制墙体底部

密封灌浆子目的不再套用套筒注浆子目。

(12) 外墙嵌缝、打胶定额中注胶缝的断面按20mm×15mm 编制,若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密封胶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定额中的密封胶按硅酮耐

候胶考虑,遇设计采用的种类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单价进行换算。

4.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

(1) 后浇混凝土指装配整体式结构中,用于与预制混凝土构件连接形成整体构

件的现场浇筑混凝土。

(2) 叠合构件指由预制构件部分和后浇混凝土部分组合而成的预制现浇整体式

构件,叠合构件应按预制构件与叠合后浇混凝土两部分,分别套用定额。

(3) 叠合楼板或整体楼板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带拼缝的,板带混凝土浇

捣并入后浇混凝土叠合梁、板内计算。

(4) 墙板或柱等预制垂直构件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墙连接的,当连接墙的

长度在2m 以内时,套用后浇混凝土连接墙、柱定额,长度超过2m 的,仍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章节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5) 后浇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钢筋品种、型号、规格结合连接方法及

用途划分,相应定额内的钢筋型号以及比例已综合考虑,各类钢筋的制作成

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以及与预制构件外露钢筋的绑扎、焊接等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已综合考虑在相应定额内。钢筋接头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

土工程章节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25.现浇混凝土。

(1)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

、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 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中型

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密度7850kg /m3)扣除。

(2) 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

积。

①带形基础:不分有肋式与无肋式均按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 ≤ 1.2m时,合并计算;>1.2m 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无肋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项目计算。

②箱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

③设备基础:设备基础除块体(块体设备基础是指没有空间的实心混凝土形状)

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

(3) 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③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

⑤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⑥钢管混凝土柱以钢管高度按照钢管内径计算混凝土体积。

(4) 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 以外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凸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直形墙中门窗洞口上的梁并入墙体

积;短肢剪力墙结构砌体内门窗洞口上的梁并入梁体积。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

;未凸出墙面的暗

;墙与板连接时墙算至板底

;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

柱边

梁暗柱并入墙体积。

(5) 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人砖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6) 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 以内的柱、垛及孔洞所占体积。

①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按梁、板的体积总和

计算,与柱头重合部分体积应扣除。

②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其体积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

算。

③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用墙支承的板。

④各类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人板体积内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人薄壳体积内计算。

⑤空心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空心部分)计算。

(7) 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部分并入栏板、扶手体积计算。

(8) 挑檐、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挑檐、天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

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9) 凸阳台(凸出外墙外侧用悬挑梁悬挑的阳台)按阳台项目计算;凹进墙内的阳台,按梁、板分别计算,阳台栏板、压顶分别按栏板、压顶项目计算。(10) 雨篷梁、板工程量合并,按雨篷以体积计算,高度≤400mm的栏板并入

,按栏板计算。

雨篷体积内计算,栏板高度>400mm时

(11) 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

500mm 楼梯井,伸人墙内部分不计算。当

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

加300mm 为

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

界。

(12) 散水、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

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 计算。

(13) 场馆看台、地沟、混凝土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4) 二次灌浆、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按照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

(15) 空心楼板筒芯、箱体安装,均按体积计算。

二、钢筋。

26.现浇、预制构件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钢筋中心线)乘以单位理论质量

计算。

27.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搭

接长度的,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28.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

未标明的,按以下规定计算。

(1) φ1以0内的长钢筋按每12m 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 2) φ1以0 上的长钢筋按每9m 计算一个搭接(接头)。

29.各类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不分钢筋规格,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以“个”计算,且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30.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1.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绞线、丝束)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 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 计算,

螺杆另行计算。

(2)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

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按增加

38.m 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 计算。

(4)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 计

算。

(5) 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 型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筋

,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

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

1m 计算;孔道长度>20m时

7.m 计算。

(6) 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

1m 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 计算。

(7) 碳素钢丝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 计算。

32.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按套数计算。

33.植筋按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之和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4.钢筋网片、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

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5. 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制混凝土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0.3m2 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2.预制混凝土矩形柱、工形柱、双肢柱、空格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3.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计算。

36.预制板安装,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

37.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均按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

38.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的工程量区分不同的截面大小,按照图示高度以“m”

计算。

39.风帽安装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39.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

(1) 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3计”算,依附于构

件制作的各类保温

层、饰面层的体积并入相应构件安装中计算,不扣除构件内

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

加。

积,构件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

(2) 套筒注浆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3) 预制墙体底部密封灌浆,按预制墙体灌浆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 外墙嵌缝、打胶按构件外墙接缝的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40.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

(1) 后浇混凝土浇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混凝土内钢

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等所占体积。

(2) 后浇混凝土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的长度(钢筋中心线)乘以钢筋单位理

论质量计算,其中。

①钢筋搭接(接头)的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

12m 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φ10以上的

未标明的,φ10以内的长钢筋按每

)。

9m 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长钢筋按每

②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如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

时,按数量计算,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

压焊

及气

械连接、电渣压力焊

度。

③钢筋工程量应包括双层及多层钢筋的“铁马”数量。不包括预制构件外露钢筋

的数量。

第三章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钢构件安装、围护体系安装及其他金属构件安装三

节,共76 个定额子目。

二、预制钢构件安装包括钢网架安装、厂(库)房钢结构安装、住宅钢结构安装、装配式钢结构安装等内容。大卖场、物流中心等钢结构安装工程,可参照厂(库)房钢结构安装的相应定额;高层商务楼、商住楼等钢结构安装工程,可

参照住宅钢结构安装相应定额。

三、本章定额相应项目所含油漆,仅指构件安装时节点焊接或因切割引起补

漆。预制钢构件的除锈、油漆的费用应在成品价格内包含;若成品价格未包含

除锈、油漆费用的,另按本定额其他章节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四、预制钢构件安装。

40.构件安装定额中预制钢构件以外购成品编制,不考虑施工损耗。

41.预制钢结构构件安装,按构件种类及重量不同套用定额。

42.本定额已包括了施工企业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针对安装工作自检所发生的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等常规检测费用。

43.不锈钢螺栓球网架安装套用螺栓球节点网架安装定额,同时取消定额中油漆及稀释剂含量,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95。

44.钢支座定额适用于单独成品支座安装。

45.厂(库)房钢结构的柱间支撑、屋面支撑、系杆、撑杆、隅撑、墙梁、檩条、钢天窗架、钢通风气楼、钢风机架等安装套用钢支撑(钢檩条)安装定额,钢走

道安装套用钢平台安装定额。

46.厂(库)房、住宅钢结构中含有钢网架或钢桁架的,其相应部分套用网架、桁架钢结构部分定额子目;住宅钢结构部分按本章第8 条增加相应垂直运输。47.厂(库)房钢结构安装的垂直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住宅钢结构安装定额内的汽车式起重机台班用量为钢构件现场转运消耗量,垂直运输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48.本定额中装配式钢结构是指采用钢框架或钢框架支撑结构为主体承重结构,集成装配式楼板、屋面板和集成装配式墙板为围护结构的建筑。本定额中设有

集成装配式内墙板和外墙板子目,其主体钢结构承重结构、楼板、屋面板可套

用其他章节相应定额子目。

49. 厂(库)房钢结构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挡套用钢吊车梁相应定额

子目。

五、围护体系安装。

41.钢楼层板混凝土浇捣所需收边板的用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定额的消耗量中,

不另单独计算。

2.墙面板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所需增加的用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定额的消耗量中,不另单独计算。

3.硅酸钙板灌浆墙面板项目中双面隔墙定额墙体厚度按180mm 考虑,其中镀锌钢龙骨用量按15kg /m2 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调整换算。

4.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展开宽度为600mm ,若实际展开宽度与定额不同时,板材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5.此章节中不含金属结构屋面板部分的安装,相应定额子目包含在屋面及防水

工程章节中。

六、其他金属构件安装。

42.零星钢结构安装定额,适用于本章未列项目且单件质量在25kg 以内的小型钢构件安装。住宅钢结构的零星钢构件安装应扣除定额中汽车式起重机消耗

量。

43.钢构件安装项目中已考虑现场拼装费用,但未考虑分块或整体吊装的钢网架、钢桁架地面平台拼装摊销,如发生套用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构件安装。

8.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的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4.m2 以内孔洞质量,焊缝、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

9.钢网架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缝、铆钉等不另增加质量。焊接空心球网架质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连接球、支托和网架支座等零件的质

量,螺栓球节点网架质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含高强螺栓、销子、套筒、锥头或封板)、螺栓球、支托和网架支座等零件的质量。

10.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质量等并入钢柱的质量内,钢柱上的柱脚板、加劲板、柱顶板、隔板和肋板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11.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板(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的质量内。

12.钢平台的工程量包括钢平台的柱、梁、板、斜撑等的质量,依附于钢平台上的钢扶梯及平台栏杆,并入钢平台的工程量内。

13.钢楼梯的工程量包括楼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等的质量,钢楼梯上的扶手、栏杆并入钢楼梯的工程量内。

14.钢构件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工程量按实施拼装构件的工程量计算。

二、围护体系安装。

2018年定额说明(土建和装饰)

2018定额说明(土建和装饰) 总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 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 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 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 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 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 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 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92元/工日,技工142元/工日,高级技工212 元/工日。 5. 本定额未注明拆分比例的增加工日,按各章节相应子目的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比例执行。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 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3. 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TY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完整word版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费用定额2018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二部分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市政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一、《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市政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本市政定额共包括六部分:第一部分通用项目;第二部分道路工程;第三部分桥涵工程;第四部分隧道工程;第五部分管网工程;第六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二、本定额在编制过程中结合了我省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以及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市政定额的作用: 1.是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评审工程成本,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市政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

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目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市政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 1.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是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市政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4.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的规定。 5.本市政定额中所列砂浆均为现拌砂浆,若实际使用预拌砂浆是,每立方砂浆人工扣减0.17工日。搅拌机扣减0.167台班。 6.本市政定额中消耗量用括号()表示的为该子目的未计价材料用量,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湖北省费用定额 (2).doc

2018 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 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 (2013)44 号 )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 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 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 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 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 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 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

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 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 ( 单位:元/工日 ) 人工级别普工技工高级技工 工日单价92 142 212 注: 1. 此价格为 2018 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 1-3 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 4-7 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 7 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六、总价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是不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计取。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结构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 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 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 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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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定额 2018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二部分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建标 (2013)44 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 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 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 ( 单位:元/工日 ) 市 人工级别专业夜普工房屋建筑工技工装饰工程高级技工 间施工增加费程通用安装工程政 0.16 0.14 0.15 0. 其按施工组二次 搬运费 0.0.34冬雨季施 工增加费 0.40 0.38 中 0.0.13 0.12 0.14 工程定

2018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专业工程计价定额执行,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六、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T2.1~11--2008、

2013与2018费用定额主要差别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的区别 一、“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2018增加) 二、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日) (单价上调) 三、工程排污费指承包人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超标准排放的噪音污染缴纳的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按费率计取(2018增加),结算时按实际缴纳金额计算。 四、费率实行动态管理。本定额费率是根据湖北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编制期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水平进行测算的,省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人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的变化,适时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等费率。 (2013)下列情势下,承包人可调整施工措施项目费: (一)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 (二)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三)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增减超过15%时。(2018取消承包人可以适时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的以上3种情况。)五、十、甲供材。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简称“甲供材”)不计入综合单价和工程造价中。(2018增加)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中第5条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简称甲供材)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支付工程价款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的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不予付款” 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一般计税法时,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含进项税额的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发承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时:以实物量形式表示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列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中。 以费用形式表示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不含增值税,列入其他项目费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2018增加)另增加有关营改增条款。

湖北省2018年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日) 注:1.此价格为2018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1-3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4-7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7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_建筑工程

一、《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 Y-31-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以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及代表性的设计、施工等资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 屋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般风险费。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见下表: 定额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 (一)人工费: 本定额人工以工种综合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

工、人工幅度差,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定额人工单价为:土石方综合工100元/工日,建筑、混凝土、砌筑、防水综合工115元/工日,钢筋、模板、架子、金属制安、机械综合工120元/工日,木工、抹灰综合工125元/工日,镶贴综合工130元/工日。 (二)材料费: 1.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净用量以及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本定额材料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 4.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30k 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 1.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性小型机械费用,该“工具用具使用费”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用中,但其消耗的燃料动力已列入材料内。 2.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中小型机械的30k 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四)企业管理费、利润: 本定额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标准是按公共建筑工程取定的,使用时应按实际工程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所对应的专业工程分类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 (五)一般风险费: 本定额除人工土石方定额项目外,均包含了《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所指的一般风险费,使用时不作调整。 六、人工、材料、机械燃料动力价格调整: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料动力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市场价格确定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市场价格与定额价格不同时,可参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

2018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2018年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总说明 一、《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省境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施工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计算规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广东省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说明 一、《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采用绿色施工标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我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用、材料、机具等消耗量及管理费标准,该消耗量及费用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以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采用绿色施工标准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税金、附录共五部分组成。子目基价及其组项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六、本综合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地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综合考虑在内。 七、关于人工费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薪酬,包括了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费用,已经综合考虑了不同工种、不同技术等级等因素,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工资性收入: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工会经费: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

2018年自学考试《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试题及答案

2018年自学考试《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 1、《定额与预算》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建筑产品的( )与( )之间的数量关系及建筑产品价格的( )。 2、基本建设项目分为( )、( )、( )、( )、( )五个项目层次。 3、基本建设程序一般由( )、( )、( )、( )、( )、( )、( )、( )、( )九个环节组成。 4、人工工日单价的组成包括( )、( )、( )、( )、( )。 5、材料预算价格的费用由( )、( )、( )、( )、( )组成。 6、单位估价表中定额基价允许换算的内容主要有( )、( )、( )。 7、建筑工程造价由( )、( )、( )、( )组成。 8、机械台班预算价格中第一类费用主要由( )、( )、( )、( )、( )、( )等内容组成。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10分) 1、固定资产 2、值易耗品 3、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4、直接工程费 5、周转使用量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价差调整包括哪些内容,怎样调整? 2、什么是建筑工程工期定额?建设工期定额和施工工期定额的区别是什么? 四、计算题(共40分) 1、求采用M10水泥砂浆砌筑标准砖基础的基价。(10分) 2、江苏省一建公司承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小区(四环路以内)一栋住宅楼,该工程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12层混合结构,檐高36米。工程定额直接费为4500万元。试计算该住宅楼的建筑工程造价。(15分) 一、1、生产成果、生产消耗、构成因素。 2、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3、提出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设计任务书、编制设计文件、招投标签定施工合同、施工准备、全面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项目后评价。 4、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018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2018 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总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 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 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018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2018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解释 总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湖北省2018定额章节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湖北省2018定额章节说明(装配 式建筑工程) 2018定额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建造方式创新,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工业化建造方式转变,满足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计价需要,根据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供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 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 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与《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配套使用。对装配式建筑中采用传统施工工艺的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有关说明 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的相应项

目及规定执行。 六、本定额是按现行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工期安排,结合大多数施工企业现阶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 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 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92元/工日,技工142元/工日,高级技工212 元/工日。 5. 本定额未注明拆分比例的增加工日,按各章节相应子目的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比例执行。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 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 料。 3. 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除税价格,由除税的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5. 定额中各类预制构配件均按外购成品现场安装进行编制。构配件的制作、运输在其购置价格中考虑。 6.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燃料动力费并人材料中。材料数量调整时,不调整燃料动力材料数量。 7. 对于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其计算基数不包括机械燃料动力费。 8. 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 (1)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时,按下表调整:每 t

2018年7月人工费调整--2015定额

2018年7月人工费调整--2015定额

四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8〕8号 四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对成都市等16个市、州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14]439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和〈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3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6个市、州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8年7月1日起与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8年7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16个市、州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四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5月30日 2

成都市等16个市、州2015年《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 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 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房屋建筑与装饰、 仿古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构筑物、 城市轨道交通、爆 破、房屋建筑维修 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 装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 仿古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构筑物、 城市轨道交通、爆 破、房屋建筑维修 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装 工程 土建、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构筑物、城市轨道 交通、爆破、房屋 建筑维修与加固 工程普工 土建、市政、园 林绿化、构筑 物、城市轨道交 通、房屋建筑维 修与加固工程 混凝土工 土建、市政、园林 绿化、抹灰工程、 构筑物、城市轨道 交通、爆破、房屋 建筑维修与加固 工程技工 装饰普 工(抹 灰工程 除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 细木 工 通用安 装技 工、普 工 3

湖北省2018定额章节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2018定额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建造方式创新,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工业化建造方式转变,满足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计价需要,根据现行规、规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供企业投标报价、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与《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配套使用。对装配式建筑中采用传统施工工艺的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有关说明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六、本定额是按现行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工期安排,结合大多数施工企业现阶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92元/工日,技工142元/工日,高级技工212元/工日。 5.本定额未注明拆分比例的增加工日,按各章节相应子目的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比例执行。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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