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半乳糖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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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离子色谱法测定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焙烤食品、糖果、饮料、醋、糖浆、糖粉等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

不适用于产品中乳糖含量与低聚半乳糖含量比值大于6 的产品。

2 原理样品用磷酸盐缓冲液提取,用β-半乳糖苷酶水解。

采用离子色谱分别测定初始提取溶液和酶解后的提取溶液中的乳糖和半乳糖。

用酶解后的半乳糖含量减去酶解前的半乳糖含量和乳糖酶解产生的半乳糖含量,计算出样品中低聚半乳糖的含量。

3试剂和材料3.1 试剂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1α-淀粉酶:酶活力≥1.5 U/mg。

3.1.2β-半乳糖苷酶:来源于米曲霉,酶活力≥8 U/mg。

3.1.3 磷酸二氢钾(KH2PO4)。

3.1.4 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K2HPO4·3H2O)。

3.1.5 氢氧化钠:色谱纯。

3.1.6 无水醋酸钠(CH3COONa):色谱纯。

3.1.7 乙醇(C2H5OH)。

3.1.8 乙腈(C2H3N)。

3.2 试剂配制3.2.1 磷酸盐缓冲溶液(0.2 mol/L pH 6.0):称取22.0 g磷酸二氢钾和6.0 g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L。

120℃高压灭菌器中灭菌30 min。

3.2.2 β-半乳糖苷酶溶液(500 U/mL):称取活性约为5000 U的β-半乳糖苷酶溶于10 mL磷酸盐缓冲溶液中,制成最终活性为500 U/mL的β-半乳糖苷酶溶液,用时现配。

3.2.3 乙醇溶液(50%,V/V):量取500 mL乙醇加水稀释至1 L。

3.2.4 乙腈溶液(20%,V/V):量取200 mL乙腈加水稀释至1 L。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果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果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

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是以白砂糖、蔗糖为原料经来源于黑曲霉的酶或米曲霉的β-果糖基转移酶酶作用,经提纯、干燥等工艺制得的蔗果三糖(GF2)至蔗果六糖(GF5)的混合物,或以菊苣为原料,经部分酶水解后提纯、干燥等工艺制得的蔗果三糖(GF2)至蔗果八糖(GF7)以及果果二糖(F2)至果果八糖(F8)的混合物。

2 结构式
按结构分为蔗-果型(G-F)低聚果糖和果-果型(F-F)低聚果糖。

分子结构分别如下:
蔗-果型(GF n)低聚果糖分子结构示意图果-果型(F n)低聚果糖分子结构示意图
3技术要求
3.1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3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一、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1.1 名称通用名:低聚半乳糖英文名:galactooligosaccharide同义词:GOS1.2 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申报低聚半乳糖产品为营养强化剂,主要作为益生元类物质,应用范围和使用量与食品添加剂标准中规定使用的低聚半乳糖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一致,可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幼儿及较大幼儿配方食品及各类食品中。

使用量不超过64.5g/kg。

低聚半乳糖是食品添加剂GB2760-2014 中规定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所批准的低聚半乳糖来源也是乳糖。

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2号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低聚半乳糖为新的食品添加剂,可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批准公告如下:此外,卫生部2008年第20号公告同时批准来源于乳糖的低聚半乳糖为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为:婴幼儿食品、乳制品、饮料、培烤食品、糖果。

新资源公告如下:我司的低聚半乳糖同样以乳糖为原料,经β-半乳糖苷酶催化水解乳糖获得。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酶制剂β-半乳糖苷酶来源于两岐双岐杆菌。

二、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低聚半乳糖对人体肠道内的益生菌群有很强的增殖作用,减少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有害发酵产物的生成。

同时具有和植物膳食纤维相同效用,可促进肠道蠕动,改善肠道功能。

因此我国已批准低聚半乳糖可以用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新资源食品也已批准低聚半乳糖作为一般食品成分广泛用在食品中。

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许多国家也已批准低聚半乳糖作为益生元物质在婴幼儿食品及各类食品中广泛使用。

GOS是通过酶将半乳糖从乳糖转移到糖的受体上而生成的。

而其中影响低聚半乳糖功效性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工艺中用于催化水解的酶制剂的来源。

β-半乳糖苷酶来源的不同,相应的低聚半乳糖的功效也会有所不同。

β-半乳糖苷酶是食品添加剂GB2760-2014 中批准的可以使用的酶制剂,主要来源包括胞壁克鲁维酵母,黑曲酶,米曲霉,鲁克茹维酵母等。

低聚半乳糖使用标准

低聚半乳糖使用标准

低聚半乳糖使用标准低聚半乳糖是一种常用的益生元,在食品工业和医药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其使用标准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非常重要。

以下将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来讨论低聚半乳糖的使用标准。

一、低聚半乳糖的定义与作用低聚半乳糖是一种寡糖,由半乳糖分子通过β-1,4-糖苷键连接而成。

在大肠内不能被人体酶类降解,可以为肠道益生菌提供生长营养,促进益生菌的繁殖,改善肠道菌群结构,从而增强人体的免疫力,改善肠道健康。

二、低聚半乳糖的用途1. 食品添加剂低聚半乳糖可以作为一种优质的食品添加剂,用于增加食品的益生元含量,改善食品的口感和营养价值。

在调味品、饮料、乳制品等食品生产中广泛应用。

2. 医药保健品由于低聚半乳糖对肠道菌群具有调节作用,可以用于医药保健品的生产,用于调节肠道功能,改善肠道健康。

特别适合于老人、婴幼儿和消化系统不佳的人群。

三、低聚半乳糖的使用标准及注意事项1.生产标准生产低聚半乳糖的原料应选用优质的纯净水和优质的乳糖。

在制备过程中,严格控制温度和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这是因为过高温度和过长时间会导致低聚半乳糖的降解,从而影响产品的质量和纯度。

因此,生产商需要密切关注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和时间,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低聚半乳糖。

2.添加量标准在食品和医药保健品中使用低聚半乳糖时,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需求来确定合适的添加量。

一般来说,建议的添加量在1%~5%之间。

如果添加量过高,可能会导致产品口感变差;而添加量过低,则可能无法充分发挥低聚半乳糖的益生作用。

因此,在使用低聚半乳糖时,要把握好添加量,以达到最佳效果。

3.贮存标准生产好的低聚半乳糖产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这样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此外,低聚半乳糖产品的有效储存期一般为12个月。

过期产品不宜使用,以免影响效果。

四、低聚半乳糖的市场前景及应用领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肠道健康。

作为一种天然的益生元,低聚半乳糖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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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离子色谱法测定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焙烤食品、糖果、饮料、醋、糖浆、糖粉等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

不适用于产品中乳糖含量与低聚半乳糖含量比值大于6 的产品。

2 原理样品用磷酸盐缓冲液提取,用β-半乳糖苷酶水解。

采用离子色谱分别测定初始提取溶液和酶解后的提取溶液中的乳糖和半乳糖。

用酶解后的半乳糖含量减去酶解前的半乳糖含量和乳糖酶解产生的半乳糖含量,计算出样品中低聚半乳糖的含量。

3试剂和材料3.1 试剂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1α-淀粉酶:酶活力≥1.5 U/mg。

3.1.2β-半乳糖苷酶:来源于米曲霉,酶活力≥8 U/mg。

3.1.3 磷酸二氢钾(KH2PO4)。

3.1.4 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K2HPO4·3H2O)。

3.1.5 氢氧化钠:色谱纯。

3.1.6 无水醋酸钠(CH3COONa):色谱纯。

3.1.7 乙醇(C2H5OH)。

3.1.8 乙腈(C2H3N)。

3.2 试剂配制3.2.1 磷酸盐缓冲溶液(0.2 mol/L pH 6.0):称取22.0 g磷酸二氢钾和6.0 g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L。

120℃高压灭菌器中灭菌30 min。

3.2.2 β-半乳糖苷酶溶液(500 U/mL):称取活性约为5000 U的β-半乳糖苷酶溶于10 mL磷酸盐缓冲溶液中,制成最终活性为500 U/mL的β-半乳糖苷酶溶液,用时现配。

3.2.3 乙醇溶液(50%,V/V):量取500 mL乙醇加水稀释至1 L。

3.2.4 乙腈溶液(20%,V/V):量取200 mL乙腈加水稀释至1 L。

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解读-文档资料

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解读-文档资料
• 3.4 补充和调整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和(或 )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
4 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 4.1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导致人群食用后营养素及其他营养 成分摄入过量或不均衡,不应导致任何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 的代谢异常。
• 4.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鼓励和引导与国家营养政策相悖的 食品消费模式。
附录B: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 源名单
• 附录B是根据我国历年来批准使用的各种营养素的 化合来源名单汇总整理而成的。对大多数营养素 而言,均提供了一个以上的化合物供生产者进行 选择。
• 对于部分在实际中使用少、含量不稳定、安全性 有待进一步评估的化合物,根据多次讨论结果进 行了删除。如铁中的“电解铁”、钙中的“生物 碳酸钙等化合物来源在本次标准修订中都予以删 除。
• 4.3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应能在特定的储存、运输和食 用条件下保持质量的稳定。
• 4.4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不应导致食品一般特性如色泽 、滋味、气味、烹调特性等发生明显不良改变。
• 4.5 不应通过使用营养强化剂夸大强化食品中某一营养成分的 含量或作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5 可强化食品类别的选择要求
12 mg/kg ~ 50 mg/kg
调制乳粉(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
乳粉除外)
100 mg/kg ~ 310 mg/kg
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
10 mg/kg ~ 60 mg/kg
调制乳粉(仅限孕产妇用乳粉) 32 mg/kg ~ 156 mg/kg
植物油
100 mg/kg ~ 180 mg/kg
人造黄油及其类似制品
100 mg/kg ~ 180 mg/kg
豆粉、豆浆粉
30 mg/kg ~ 70 mg/kg

低聚半乳糖检测标准

低聚半乳糖检测标准

低聚半乳糖检测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聚半乳糖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乳制品或大豆为原料,经特定微生物发酵、分离、精制而成的低聚半乳糖产品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 GB/T 5009.18-2003 食品中氟的测定- GB/T 5009.19-2008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和拟除虫菊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 GB/T 5413.1-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蛋白质的测定- GB/T 5413.2-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脂肪的测定- GB/T 5413.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碳水化合物的测定- GB/T 5413.4-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灰分的测定- GB/T 5413.5-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水分和冰点的测定- GB/T 5413.6-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溶解性的测定- GB/T 5413.7-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 GB/T 5413.8-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总维生素E的测定- GB/T 5413.9-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钠的测定- GB/T 5413.10-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碘的测定- GB/T 5413.11-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锌的测定- GB/T 5413.12-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钙、磷、钾、钠、氯、镁的测定- GB/T 5413.13-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铁的测定- GB/T 5413.14-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铜的测定- GB/T 5413.15-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锰的测定- GB/T 5413.16-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维生素A、D、E的测定- GB/T 5413.17-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维生素B₁₂的测定- GB/T 5413.18-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维生素K₁的测定- GB/T 5413.19-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维生素B₁、维生素B₂、烟酸、泛酸、维生素B₆、叶酸、维生素B₁₂的测定- GB/T 5413.20-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维生素C的测定- GB/T 5413.21-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胆碱的测定-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以上文件均为相关法律所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GB14880营养强化剂(精)

GB14880营养强化剂(精)

GB14880营养强化剂 2009版加工面包、饼干、面条的面粉1--2 饮液 0.3-0.8 1谷类及其制品也可按量添加。

2.如用 L-赖氨酸天门冬氨酸盐,须经折算。

L-盐酸赖氨酸配制酒0.3—0.8 1997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及谷类制品0.3~0.5 饮液、乳饮料 0.1~0.5 1.谷类及其制品也可按量添加2.如用 L-赖氨酸天门冬氨酸盐,须经折算儿童口服液 4.0-8.0 1996 配制酒 0.1—0.5 1997 豆奶粉、豆粉 0.3-0.5 豆浆、豆奶 0.06-0.1 2000果冻0.3-0.5 果汁(果味型饮料 0.4-0.6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 (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 110-140 mg/100g2002儿童配方粉 0.3-0.5 2007年 4号公告运动营养食品1-6g2008年 18号公告(运动员每天摄入量计牛磺酸 (氨基乙基磺酸食品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 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γ-氨基丁酸新资源≤500毫克/天 2009年 12号公告芝麻油、色拉油、人造奶油4000-8000μg婴幼儿食品、乳制品3000-9000μg乳及乳饮料 600-1000μg 1. 维生素 A 添加量均以视黄醇当量计算2. 1μg 视黄醇当量=1μg 视黄醇=3.33 IU 维生素 A3. 如用β-胡萝卜素强化,可折成维生素 A 来表示4. 1μg β-胡萝卜素=0.167μg 视黄醇固体饮料 4-8mg/kg 冰淇淋 0.6-1.2mg/kg 1996 豆奶粉、豆粉 3000-70000μg/kg 豆浆、豆奶 600-1400μg/kg 果冻 600-1000μg/kg 2000即食早餐谷类食品 2000-6000μg/kg 膨化夹心食品600-1500μg/kg2001 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 (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 800-1700μg/100g2002花生油、调和油 4000-8000µg/kg 2004年 6号公告学龄前儿童配方粉 200-400μgRE/d 孕产妇配方粉300-600μgRE/d 2006年 7号公告维生素 A (视黄醇或醋酸视黄或棕榈酸视黄醇饼干233-400μgRE/100g2007年 3号公告面粉、大米600μgRE-1200μgRE/kg2008年 17号公告运动营养食品 120-1000μgRE 2008年 18号公告(运动员每天摄入量计西式糕点233-400μgRE/100g 2008年 26号公告稳定性维生素 A按 GB14880规定执行1999 强化 ß-胡萝卜素饮料20-40mg/kg 着色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996 ß-胡萝卜素固体饮料3-6mg/kg 2008年 6号公告乳及乳饮料 10-40μg 人造奶油 125-156μg 乳制品 63-125μg 维生素 D D2(麦角钙化醇或 D3(胆钙化醇婴幼儿食品 50-100μg 1μg 维生素 D=40I.U 维生素 D固体饮料,冰淇淋10-20μg/kg 19962000-4000IUμg/kg 藕粉 10-60μg/kg 豆奶粉、豆粉 15-60μg/kg 豆浆、豆奶 3-15μg/kg 果冻10-40μg/kg 2000即食早餐谷类食品 12.5-37.5μg/kg 膨化夹心食品10-60μg/kg 2001 强化钙的果汁及果汁饮料类、果味饮料类2-10µg/L 2004年 6号公告学龄前儿童配方粉 3.33-6.67μg/d 孕产妇配方粉3.33-6.67μg/d 2006年 7号公告饼干 1.67-3.33μg/100g 2007年 3号公告维生素 D运动营养食品1.5-12.5μg 2008年 18号公告(运动员每天摄入量计芝麻油、人造奶油、色拉油、乳制品100-180mg/kg 婴幼儿食品 40-70 mg/kg 乳饮料 10-20 mg/kg 1.以 d-α生育酚计算2.如用 dl-α生育酚、 d-α醋酸生育酚或 dl-α醋酸生育酚强化,须经折算3.1mg 维生素 E=1IU维生素 E强化生育酚饮料 20-40mg/L 1996含乳固体饮料 780-1000mg/100g 豆奶粉、豆粉 30-70mg/kg 豆浆、豆奶 5-15 mg/kg 2000即食早餐谷类食品50-125mg/kg 果冻10-70mg/kg2001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 (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 12-18 mg/100g 2002调制乳 50IU/kg 2005年 15号公告学龄前儿童配方粉 1.67-3.33α-TE/d 孕产妇配方粉 4.67-9.33α-TE/d 2006年 7号公告维生素 E (生育酚胶基糖果1050mg/kg-1450mg/kg2007运动营养食品2.1-150mgα-TE 2008年 18号公告(运动员每天摄入量计130~230mg/kg(天然型芝麻油、人造奶油、色拉油、乳制品170~310mg/kg (合成型 50~90mg(天然型婴幼儿食品70~120mg (合成型 13~25mg(天然型维生素 E 琥珀酸钙乳饮料18~35mg (合成型 2003年 4号公告1mg 维生素 E 琥珀酸钙(天然型=1.168IU(0.78α-TE1mg 维生素 E 琥珀酸钙(合成型=0.85IU(0.57α-TE天然维生素 E营养强化剂按 GB14880规定 1999谷类及其制品 3-5 mg/kg 饮液、乳饮料 1-2mg/kg 婴幼儿食品 4-8 mg/kg 1.如固体饮料,则需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2.如用硝酸硫胺素强化,须经折算配制酒 1-2mg/kg 1997胶基糖果 16-33mg/kg 含乳固体饮料 0.89-1.87mg/100g 豆奶粉、豆粉 6-15mg/kg 豆浆、豆奶 1-3 mg/kg 2000即食早餐谷类食品7.5-17.5mg/kg 果冻1.0-7.0mg/kg2001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1-2.2 mg/100g果汁(果味型饮料 2-3mg/kg 2002孕产妇配方奶粉 10-15mg/kg 儿童配方奶粉 8-14mg/kg 2004年 6号公告方便面粉包 46-94mg/kg 2005年 15号公告学龄前儿童配方粉 0.23-0.46 mg/d 孕产妇配方粉0.5-1.0 mg/d 2006年 7号公告饼干 0.3-0.6mg/100g 2007年 3号公告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0.4-1.9 mg/100g 2007年 9号公告西式糕点 0.3-0.6mg/100g 2008年 26号公告维生素 B1运动营养食品0.2-20mg 2008年 18号公告(运动员每天摄入量计稳定性维生素 B1 按 GB14880规定执行1999谷类及其制品 3-5 mg/kg 饮液、乳饮料 1-2 mg/kg 婴幼儿食品 4-8 mg/kg 食盐100-150mg/kg 1.如固体饮料,则需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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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半乳糖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乳糖为原料,经环状芽孢杆菌及GB 2760批准使用的菌种生产的β-半乳糖苷酶催化水解半乳糖苷键,将乳糖水解成为半乳糖和葡萄糖,同时通过转移半乳糖苷的作用,将水解下来的半乳糖苷转移到乳糖分子,生成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半乳糖。

2 结构式、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 结构式
2.2 分子式
(C6H11O5)n,n为2~8。

2.3 相对分子质量
300~2000(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产品分类
按形态分为:
3.1 低聚半乳糖粉
低聚半乳糖液的直接干燥产品。

3.2 低聚半乳糖液
低聚半乳糖的液体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表1 感官要求
4.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4.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附录 A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GB/T603的规定制备。

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低聚半乳糖含量的测定
A.2.1 高效液相色谱双柱法
A.2.1.1 方法提要
试样用水提取后,分别利用钙型阳离子交换柱、氨基柱分离,高效液相色谱-示差检测器测定,面积归一化法进行定量。

A.2.1.2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A.2.1.2.1 乙腈:色谱纯。

A.2.1.2.2 半乳糖、葡萄糖、乳糖、低聚半乳糖三糖、低聚半乳糖四糖、低聚半乳糖五糖、低聚半乳糖六糖、低聚半乳糖七糖、低聚半乳糖八糖混合溶液(20 mg/mL)。

分别称取适量的半乳糖、葡萄糖、乳糖、低聚半乳糖三糖、低聚半乳糖四糖、低聚半乳糖五糖、低聚半乳糖六糖标样,用适量的水溶解,配制成20 mg/mL的各标准溶液。

A.2.1.2.3 半乳糖二糖、乳糖、异乳糖混合溶液(20 mg/mL)。

称取适量的半乳糖二糖、乳糖、异乳糖标样,用适量的水溶解,配制成20 mg/mL的各标准溶液。

A.2.1.3 仪器和设备
A.2.1.3.1 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示差检测器。

A.2.1.3.2 超声清洗器。

A.2.1.4 分析步骤
A.2.1.4.1 试样液的制备
称取试样1.0 g,加适量的水溶解,于超声波振荡器中振荡10 min,用水定容至100 mL刻度,混匀,0.2 μm微孔滤膜过滤,用于钙型阳离子交换柱测定;称取试样5.0 g,加适量的水溶解,于超声波振荡器中振荡10 min,用水定容至100 mL刻度,混匀,0.2 μm微孔滤膜过滤,用于氨基柱测定。

A.2.1.4.2 参考色谱条件
A.2.1.4.2.1 钙型阳离子交换柱参考色谱条件
A.2.1.4.2.1.1 钙型阳离子交换柱(6.5 mm×300 mm, 5 µm);或具有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A.2.1.4.2.1.2 检测器温度:40℃。

A.2.1.4.2.1.3 流动相流速:0.5 mL/min。

A.2.1.4.2.1.4 柱温:8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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