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即将实施VOCs排放标准
广东voc排放标准

广东voc排放标准广东VOC排放标准。
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工业、交通等领域的发展也带来了VOC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广东省出台了一系列的VOC排放标准,以规范企业的生产活动,降低VOC排放量,保护大气环境。
首先,广东省对VOC排放进行了明确的限制。
根据《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规定,不同行业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VOCs浓度、总量等都有了明确的要求。
比如,在印刷、表面涂装等行业,对VOCs的排放浓度有了具体的限制,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以确保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其次,广东省对VOC治理技术提出了要求。
《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中明确了对VOC治理技术的要求,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VOC治理技术,如低VOC涂料、VOCs回收装置等,以减少VOC排放。
这些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排放成本,还可以有效减少VOC对环境的影响。
另外,广东省对VOC排放的监测和管理也进行了规范。
《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VOC排放监测系统,定期对VOC排放进行监测和报告。
同时,加强了对VOC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要求,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降低VOC排放。
最后,广东省对VOC排放标准的实施和监督也进行了规定。
《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了对VOC排放标准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VOC排放标准的执行力度。
总之,广东省VOC排放标准的出台,为VOC排放治理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要求,推动了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VOC排放,保护了大气环境。
未来,广东省将继续加大对VOC排放治理的力度,推动企业加强环保意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广东2022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的控制要求、监测和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工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注:在国家和我省现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凡是无行业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控制的污染源,应当执行本文件。
国家或我省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未做规定的,应执行本文件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HJ/T3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501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583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584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604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4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733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38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739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9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1153固定污染源废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1154环境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WS/T757—2016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vocs 排放标准 广东

vocs 排放标准广东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工业发展较快,但同时也伴随着大量的工业废气排放。
为了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广东省制定了严格的工业废气排放标准,即vocs排放标准。
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缩写,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这些化合物一旦进入大气中,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严格控制vocs的排放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至关重要。
广东省针对vocs排放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主要包括对工业企业的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排放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还有相应的差异化标准,以更好地适应不同行业的特点。
在实际执行中,广东省环保部门会对工业企业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查,确保它们的vocs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对于那些排放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促使它们改善排放情况。
除了对工业企业的排放进行监管外,广东省还鼓励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减少vocs排放。
比如,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采用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
这些举措不仅有利于减少vocs排放,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此外,广东省还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开发出更加环保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以进一步降低vocs排放。
通过技术创新,可以实现vocs的资源化利用,从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广东省对vocs排放的标准和监管工作非常严格,旨在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同时也鼓励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排放。
通过这些举措,相信广东省的空气质量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也会得到提升。
希望广大企业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Emission limits of air pollutantsDB44/27-2001DB4427-1989废止2001-08-20发布2002-01-01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Ⅱ)引言 (Ⅲ)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技术内容 (2)4.1指标体系 (2)4.2控制区划分和排放速率标准分级 (2)4.3标准值 (3)4.3.1时间段划分 (3)4.3.2工艺废品 (3)4.3.3火电厂 (19)4.3.4锅炉 (20)4.3.5水泥厂 (22)5监测 (23)5.1采样 (23)5.2采样点 (23)5.3时间和频率 (24)5.4监测分析要求 (24)5.5排气量的测定 (24)5.6分析方法 (24)5.7烟气连续监测装置 (24)6标准实施 (24)附录A(规范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 (27)附录B(规范性附录)确定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内插法和外推法 (28)表1工艺废气大气染物排放限值(第一时段) (4)表2工艺废气大气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 (12)表3火电厂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19)表4 P值、m值系数 (20)表5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21)表6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 (21)表7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21)表8过量空气系数折算 (22)表9水泥厂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一时段) (22)表10水泥厂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 (23)表11水泥厂烟囱(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 (23)表12分析方法 (25)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的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是对DB 4427-1989《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
本标准是与DB 4427-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GB/T1.1—2000的要求进行编制;----明确适用范围;----增加术语和定义;----调整控制区划分;----采用年限制;----指标体系新增加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两项指标;----对火电厂、锅炉、水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适当从严控制;----新增控制项目18项,减少硫化氢、二硫化碳等2项,将苯、甲苯、二甲苯分别定值----二氧化硫、氟化物、氯气、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硝基苯类等项目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氮氧化物、氯化氢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放宽;----配套监测要求和分析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

一、炼油与石化业VOCs治理指引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其他原油制造(C2519)、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合成橡胶(C2652)及合成纤维(聚合)体制造(C2653)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1—序号环节控制要求实施要求依据12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宜优先采用浮顶罐、罐顶连通、罐顶保温,以及平衡控制进出罐流量、减少罐内气相空间等措施,减少VOCs排放。
推荐(4)13喷气燃料、柴油、芳烃、溶剂油等储罐宜先采用内浮顶罐。
推荐(4)14含溶解性油气(例如酸性水、粗汽油、粗柴油等),在长距离、高压输送进入常压罐前,宜设置脱气罐回收释放气。
推荐(4)15不同来源的物料进入同一座储罐时,入罐温度差宜小于5℃。
推荐(4)16储罐排放气进集中处理装置的温度不宜高于45℃、不宜含过饱和水蒸汽和气带液现象等,不符合要求的废气宜进行冷凝、气液分离等预处理,减少废气排放量。
推荐(4)17装载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装车、船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方式,顶部浸没式装载出油口距离罐底高度小于200mm。
要求(1)、(2)18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底部装油结束并断开快接头时,油品滴洒量不超过10mL,滴洒量取连续3次断开操作的平均值。
要求(1)、(2)19合成树脂工业挥发性物料装卸应配置气相平衡管,卸料应配置装卸器;装运挥发性物料的容器必须加盖。
要求(3)20挥发性有机液体宜优先采用管道输送,减少罐车和油船装卸作业;上下游装置间宜通过管道直接输送,减少中间罐区。
推荐(4)21在发送与接收挥发性有机液体的容器相互距离较近时,可采用平衡气技术减少废气排放。
推荐(4)22物料投加合成树脂工业物料投加采用无泄漏泵或高位槽投加液体物料;采用管道自动计量并投加粉体物料,或者采用投料器密闭投加粉体物料。
要求(3)23物料分离合成树脂工业物料分类采用全自动密闭式(氮气或空气密封)的压滤机;采用全自动密闭或半密闭式的离心机。
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意见

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附件:《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主题词:环保挥发性有机物Δ意见通知抄送:珠三角地级以上市环保局(人居委)、顺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2年3月23日印发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3月23日以粤环〔2012〕1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有效防治珠江三角洲大气复合污染,进一步提升珠江三角洲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控制VOCs排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空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浓度明显下降。
然而,由于我省经济高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污染源石化、汽车、家电、精细化工等行业增长较快,挥发性有机溶剂使用量大,VOCs排放量大,加上对VOCs排放导致的光化学烟雾污染问题认识不足,对VOCs污染防治重视不够,以及VOCs排放监控难度大,导致珠江三角洲地区光化学烟雾污染时有发生,区域性灰霾天数每年维持在高位水平,珠三角地区呈现出酸雨频率高、臭氧浓度高、细颗粒物浓度高和灰霾天气严重的“三高一严重”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特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07•【字号】粤府[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4〕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2月7日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省政府与环境保护部签署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力争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全国重点控制区域率先达标,全省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珠三角地区各城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标;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5%左右,臭氧(O3)污染形势有所改善;与2012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相比,广州、佛山(含顺德区)、东莞市下降20%,深圳、中山、江门、肇庆市下降15%;珠海、惠州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珠三角地区以外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不超过6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化工业源治理,推进脱硫脱硝工作。
1.深入推进电厂污染减排。
加强电厂二氧化硫减排工作,新建火电机组不得设置脱硫旁路,2014年底前全省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全部取消烟气旁路;推动炉内脱硫工艺燃煤机组改造,更新改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脱硫设施,到2015年全省所有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综合脱硫率达到95%以上。
广东省重点VOCs行业分级规则
附件1广东省重点VOCs行业分级规则(征求意见稿)一、炼油与石化(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其他原油制造(C2519)、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合成橡胶(C2652)及合成纤维(聚合)体制造(C2653)工业企业。
1(二)绩效分级指标表5-1 炼油与石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差异化指标 A 级企业 B 级企业 C 级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严格按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和《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规范》开展LDAR工作,按要求完成周期性泄漏检测与修复,建立LDAR信息管理平台。
企业LDAR建档结果经专业机构评估并通过验收,企业历史检测数据和维修数据、质量控制数据经环境管理部门抽查合格。
严格按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和《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规范》开展LDAR工作,按要求完成周期性泄漏检测与修复。
未达到A、B级要求。
工艺有机废气1、工艺有机废气全部收集并引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并采用燃烧工艺(包括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进行最终处理,或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焚烧炉直接燃烧处理。
2、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1、工艺有机废气全部收集并引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2、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27-89广东省标准计量管理局1989-12-05发布 1990-06-01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标准值、其他规定、标准的实施。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
2.引用标准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3095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GB 3840 制订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 9079 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3.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3.1一类控制区,指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各市城区(含县城)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教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本控制区内不准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生产设施。
非工业生产设施和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工业生产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一级标准。
3.2二类控制区,指各市市区(含县城)除一类控制区以外的区域;县(市、区)辖镇的镇区;工业集中区。
本控制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二级标准。
3.3 三类控制区,指除一、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全省其他地区。
本控制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三级标准。
3.4 对执行相应级的排放标准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的排放源,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4.标准值4.1 废气排放标准值4.1.1新建、扩建、改建的大力发电厂(含热电并供)烟囱排放的二氧化硫最高容许排放量,执行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二氧化硫容许排放量应采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布的规定进行计算。
4.1.2化工、冶金工业二氧化硫、硫酸雾排气筒应符合表1的规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粤环〔2014〕130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粤环〔2014〕130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综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总量,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范围(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重点行业开展VOCs综合整治,坚持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分步实施,以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带动全省开展重点企业VOCs达标治理和污染减排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废气治理。
到2017年底,全省VOCs 重点企业全部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比2013年明显下降,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要求。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生活服务业等13个重点行业。
二、重点行业整治要点(一)炼油与石化行业。
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行业代码及类别名称为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行业。
全省石化行业综合治理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77号)执行。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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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 发 布
国 际 丝 网 印 刷 及 制 像 协 会 近 日公 布 了 ( 0 9 大 幅 面 数 字 印 《 0年 2
过 了4 OL ,但 因 印刷技 术 落 后 ,不 能 胜 任 高精 印刷 的 要求 ,每 年有 4 % O ̄元 0
的 优 质 客 户流 入 外地 。 意 见 的 出 台 有 望改 变 河 北 省 印刷 业 “ 、散 、 小 滥 ”的 现状 ,逐 步 淘汰 落 后产 能 。
产 成 本 ,与 此 同时 其 环 保 计 划 也
取 得 了不错 的 进 展 。
科 印传 媒 四刊杂 志 火热 征订 中 0 0 8 2 5 0 / 5 1- 8 77 3 0
1 印刷经理人 Pi i ngr2 1 / 6 r t gMaae 0 9 nn 0
在 2 0 年 提 升 了 3 % ~5 % ,其 09 0 0 平 均 售 价 不 断 下 降 ,性 能 得 到 重
大 改 进 ,集 成 整 合 能 力 也 得 到 增
强 , 另外 还 通 过 开 发 低 成 本 的 油 墨 和 承 印 物 等 途 径 有 效 降 低 了 生
施 。该标 准 根据 印 刷版 式 和承 印材料 的 不 同 ,规 定 了不 同 印刷 油墨 的VOCs 含量 限值 ,规 定 了工 艺 过 程 VOCs 的排 放 限值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点浓 度 限 值 、监测 要 求 、生 产管 理 和 工艺 操作 技 术 要求 ,并提 出了统 一 的VOC 监 测 s
个 季 度 以 来 首 次 实 现 增 长 。 2 l 00 年 第 二 季 度 ,美 国 杂 志 广 告 收 入 超 过 5 1 l 9 美 元 ,比 去 年 同期 2 005 - 增 长 了 5. % , 广 告 页 面 总 数 超 7 过 4 4 7. l , ̄ 2 0 年4~6 3 2 1页 g 0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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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贯彻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环 境 保 护 法 ,保 护 环 境 ,保 障 人 体 健 康 , 促 进科 技 进步 ,环 境保 护 部 决定 制 定 环境 标 志产 品技 术 要求 印刷 第 一 部 分 :平 版 印 刷 国 家环 境 保 护 标 准 。 目前 ,标 准 编 制单 位 已编 制 完 成标 准 的征 求意 见 稿 ,并 向2 家 单 位 征 求 意 见 。这 2 家 单 位 中 不 仅包 含 各 省 、 0 0 自治 区 、直 辖 市 环境 保护 厅 ,新 闻 出版 总 署 印刷 发 行 管 理 司 ,中 国报 业 协 会 印刷 工作 委 员会 ,上海 市 印刷 行 业 协 会 ,广 东 省 印 刷 复制 业 协 会 ,还 有 北 京 印刷 学 院 、西 安 理 工大 学 、上 海 出 版 印刷 高 等 专 科 学校 ,更 涉 及 中 国
了4 个百 分 点 。
技术导 则 。按 照有 关法 律规 定 ,该 标 准具 有 强制 执行 的效 力 。
河北省出台新政提高印刷业准入 门槛
近 日,河 北 省新 闻 出版 局 出台 了 关 于 加 强 宏 观 调控 促 进 印 刷 包 装业 又 好 又快 发 展 的 意 见 , 明确 提 出 要严 格 印刷 包 装 业 的 准入 条件 ,并把 出 版物 印 刷业 门 槛 由原 来 的2 0 元提 升 至 3 0 万 元 ,包 装 业 门槛 也 由原 来 的 0万 00 1 0 元 提 高  ̄ 2 0 万 元 。据 悉 ,河 北 省 有 印 刷 企 业 一 万 多 家 ,年 产 值 超 5万 U0 0
中国 印刷 及 设 备 器 材 工业 协 会 统 计 数据 显 示 ,今 年 上半 年 ,我 国印届 0 设 备 及 器材 累计 进 出 口额 实 现 双 增 长 。 其 中 , 印刷 设 备 及 器材 累计 进 口额
为 1 .9 2L 元 ,与上 年 同期 相 比增 长4 . 1 34 9{ 美 6 5 %,除胶 印版 材 略有 下 降外 , 其 他 品 种均 有 不 同幅 度 的 上升 ,其 中幅 度 最 大 的为 印 刷机 ,高 达6 7 %; 9.6 印 刷 设 备 及 器 材 累 计 出 口金 额 为 7. 0 3 美 元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增 长 2 7亿 6 .5 3 8 %,其 中印刷 设备 同 比增长 8 .5 3 5 %,印刷 器材 同 比增长 4 . 8 0 8 %。
VO s管理 , 由广 东 省 环 境科 学 研 究 院 、华 南理 工大 学 、广 东 省 印刷 复 制 C) 业 协 会 等 单位 共 同起 草 了 广东 省包 装 印 刷 行 业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排 放 标 准 ,该 标 准 目前 正广 泛 征 求行 业 企业 意 见 ,并 将 于2 1年 1 月 1 0 0 1 日正式 实
份 增 长 了0 8 .%。 美 国杂 志 广 告 收
广东省即将实 施V C f 放标准 O s ̄ l
为 加 强广 东 省 挥 发性 有 机化 合 物 ( l tl Or a i Co o n s Vo aie g nc mp u d ,
入 或 页 数 的 上 一 次 增 长 还 要 追 溯 到 2 0 年 第 四 季 度 。 第 二 季 度 的 07
强 劲 表 现 使 美 国 2 l 年 上 半 年 的 00
杂 志 广 告 收 入 比去 年 同 期 增 长 了
12 .%。 今 年 上 半 年 ,美 国杂 志 广
告的 总收入超过9 4 7 万美元 , 288 而 2 0 年 上 半 年 的 杂 志 广 告 收 入 09 约 为 91 7 8 美 元 。 在 广 告 页 数 4万 3 方 面 ,今 年上 半年 的 杂志 广 告页 数 为 7 2 7. 3 ,比 去 年 同期 减 少 81 8页
印 刷 总 公 司 、北 京 印 刷集 团有 限 公 司 、 北京 华 联 印刷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新 华 印 刷有 限 公司 等 印刷企 业 。
美 国 二 季 度 杂 志 广 告 页 数 和 营业 收 入近 9 个季 度 以来首 次
增 长
美 国 信 息 局 ( blS r Pu i he s Ifr t n B ra ,简 称 P B n o mai u e u o I) 最 新 公 布 的 统 计 数 据 表 明 ,美 国 的 杂 志 广 告 页 数 和营 业 收 入 在 近 9
刷 市 场 报 告 ) 报 告 指 出 ,尽 管 )。
2 0 年 是 经 济 非 常 困难 的 一 年 , 09
但 大 幅 面 数 字 印 刷 市 场 仍 获 得 了
一
些 有 益 的 发 展 。 从 总 体 上 来
看 ,大 幅 面 打 印刷 设 备 2 1年 上 半年 进 出 口数 据 双 双 增 长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