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小区房屋管理公约
房地产住宅、商铺业主临时公约 通用版

业主临时公约为加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认真执行南京中女街商贸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利于中国女人街商铺经营和发展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
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六、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法规和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并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分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业主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九、在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冷、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共设施;(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乱涂、乱贴墙面、雕塑等;(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0)随意停放车辆;(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12)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引言概述: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商品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制定的,约定了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的一份文件。
它规范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维护了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和谐环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的范本。
一、公约的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确定公约的目的:公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商品房的物业管理,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1.2 确定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品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确保双方共同遵守。
二、业主权利与义务2.1 业主的权利:公约规定了业主享有的权利,如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参与小区事务决策、享受物业服务等。
2.2 业主的义务:公约明确了业主应履行的义务,如按时缴纳物业费、遵守公共秩序、保持房屋卫生等。
2.3 业主的违约责任:公约规定了业主违约的处罚措施,如违规使用公共设施将面临罚款或者其他相应的处理。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3.1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公约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享有的权利,如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收取物业费用、组织维修等。
3.2 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公约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如维护小区的安全、提供良好的服务、及时处理居民投诉等。
3.3 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责任:公约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违约的责任,如未按时提供服务将面临相应的赔偿或解约处理。
四、公共设施的管理4.1 公共设施的维护:公约详细说明了公共设施的维护责任,如绿化、道路、电梯等设施的保养和维修。
4.2 公共设施的使用:公约规定了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则,如游泳池的开放时间、健身房的使用方式等。
4.3 公共设施的保险与维修基金:公约明确了公共设施的保险责任和维修基金的筹集方式,确保公共设施的长期维护。
五、公约的修订与解除5.1 公约的修订:公约规定了公约的修订程序和条件,如业主大会的决议、书面通知等。
5.2 公约的解除:公约规定了公约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如业主大会的决议、书面通知等。
住宅区业主公约

住宅区业主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和谐的居住环境,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住宅区的管理水平和居民的居住质量,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住宅区业主公约是住宅区的基本管理制度。
业主凭借本公约,约束自身行为,共同维护住宅区的良好秩序。
第三条住宅区业主公约适用于住宅区内的所有业主,包括住宅区内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
第四条住宅区业主公约的内容包括:公共设施的使用、环境卫生、车辆停放、噪音控制、物品摆放、宠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住宅区内的业主及其家属、租客、访客等,均应遵守本公约。
第六条住宅区业主公约的解释权归住宅区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所有。
第二章公共设施的使用第七条住宅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公共花园、公共广场、公共健身设施、公共娱乐设施等。
第八条业主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保持设施的整洁和良好状态,并遵守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
第九条业主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注意安全,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不得进行危险行为。
第十条业主不得私自占用公共设施,如有必要占用,应提前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环境卫生第十一条业主应保持住宅区内的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乱丢烟蒂、废弃物等。
第十二条业主应定期进行垃圾分类和清理,保持住宅区内的街道、楼道、绿化带等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三条业主不得在住宅区内进行违法排污、倾倒、倾倒垃圾等行为,不得向住宅区内的排水口、下水道等倾倒污水、杂物。
第十四条业主应积极参与住宅区内的环境整治活动,共同维护住宅区的环境卫生。
第四章车辆停放第十五条业主在住宅区内停放车辆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和停车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停放、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六条车辆应按照车位划定的标识停放,不得跨越车位线、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七条长时间停放车辆的业主应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登记,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长时间停放。
第十八条业主不得在住宅区内进行修理车辆、喷漆等影响他人生活的行为。
各种公约

热爱花城遵守秩序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礼貌待人举止文明爱护公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尊师重教尊敬老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普及科学破除迷信房屋管理公约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室内环境,最大限度的发挥住宅的居住功能,保证房屋正常的使用,沿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出本小区“房屋管理公约”,内容如下:1、各房屋外立面不得私自悬挂、张贴任何附着物;不得改变外立面原状及颜色,不得在外墙上开门、窗;屋顶不准私自架设天线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不准私自搭建任何临时或永久建筑。
2、为保证房屋、小区环境美观,业主或使用人不得将小院、观景台、阁楼、阳台、花栏、窗户及外墙作任何更改,不得在花栏上堆放杂物;不得在公共地方违章搭建,如房屋阳台、窗户等需封闭的,必须按照物业提供的统一标准施工。
3、住宅单元仅作居住使用,不得改变住宅实用性质作写字楼、仓库、商业或其他用途。
4、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维修。
保修期限届满后,自用的部分、设施、设备、有业主负责维修、养护;公用的部委、设施、设备,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
5、党物业出现危机安全、影响观瞻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使用人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
6、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
7、业主在出售、出租、转租、馈赠或以其他方法处置房屋时,必须提前到物业公司登记,进行结算,并协助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8、在装修期间,严禁在除卫生间以外的房间地面直接搅拌泥浆、水泥等装饰材料,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等。
室内装修材料的堆放不得形成集中荷载。
9、不得在房屋内存放超过安全标准的酸、碱、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物品,不得发出超标噪音。
10、楼内结构中的梁、板、柱、承重墙等涉及整幢楼宇安全的部位严禁拆改,不得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11、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热力、煤气、电力自来水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乱拆乱接,严禁将泥浆、水泥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道。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及住户,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业主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环境等进行监督,并有权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各项公共事务,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第六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不得有违公约的行为。
第七条业主应当尊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对其进行侮辱、威胁等行为。
第八条业主应当自觉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共同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
第二章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
第十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绿化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破坏植被,不得在公共绿地上行走、停车等。
第三章小区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小区内放烟花爆竹,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楼道、消防通道等地方堆放杂物。
第四章小区车辆管理。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车辆管理规定,不得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不得在消防通道、楼道等地方停放车辆。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车辆通行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停车费用管理规定,不得拒不支付停车费用。
第五章小区文明行为。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内的文明行为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得在公共区域吸烟。
第十九条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内的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小区“房屋管理公约”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室内环境,最大限度的发挥住宅的居住功能,保证房屋正常的使用,沿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出本小区“房屋管理公约”,内容如下:1、各房屋外立面不得私自悬挂、张贴任何附着物;不得改变外立面原状及颜色,不得在外墙上开门、窗;屋顶不准私自架设天线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不准私自搭建任何临时或永久建筑。
2、为保证房屋、小区环境美观,业主或使用人不得将小院、观景台、阁楼、阳台、花栏、窗户及外墙作任何更改,不得在花栏上堆放杂物;不得在公共地方违章搭建,如房屋阳台、窗户等需封闭的,必须按照物业提供的统一标准施工。
3、住宅单元仅作居住使用,不得改变住宅实用性质作写字楼、仓库、商业或其他用途。
4、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维修。
保修期限届满后,自用的部分、设施、设备、有业主负责维修、养护;公用的部委、设施、设备,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
5、党物业出现危机安全、影响观瞻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使用人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
6、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
7、业主在出售、出租、转租、馈赠或以其他方法处置房屋时,必须提前到物业公司登记,进行结算,并协助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8、在装修期间,严禁在除卫生间以外的房间地面直接搅拌泥浆、水泥等装饰材料,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等。
室内装修材料的堆放不得形成集中荷载。
9、不得在房屋内存放超过安全标准的酸、碱、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物品,不得发出超标噪音。
10、楼内结构中的梁、板、柱、承重墙等涉及整幢楼宇安全的部位严禁拆改,不得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11、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热力、煤气、电力自来水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乱拆乱接,严禁将泥浆、水泥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道。
道路车辆管理公约为了方便小区业主的居家生活,保证住户车辆的安全和小区公共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公约。
住宅小区管理公约
住宅小区管理公约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住宅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本公约适用于本住宅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第二条管理原则小区管理遵循业主自治、民主协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范围本公约所称小区管理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内的房屋、配套设施、公共场地、绿化、道路、停车场等。
第四条管理责任1. 业主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约,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
2. 业主有权利按照约定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并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3. 业主有责任对自家宠物进行管理,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4. 业主不得在小区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管理组织1.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2.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3. 业主委员会负责制定小区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小区管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4.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管理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六条物业服务1. 小区应当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2.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
3.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七条公共费用1. 小区公共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
2. 业主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公共费用,逾期未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公共费用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八条环境保护1. 业主应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不得在小区内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贴广告。
2. 业主应当合理使用噪音设备,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小区管理制度公约内容
小区管理制度公约内容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小区管理,维护小区居民的共同利益,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和生活质量,制定本公约。
第二章小区管理机构1.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
2.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3. 小区业主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秘书一人,财务负责人一人,其他委员若干人。
第三章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1. 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公园、游乐场、健身器材等,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
2. 居民可以使用小区公共设施,但必须爱护设施,保持设备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3. 居民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第四章小区环境卫生1. 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小区的环境卫生规定,垃圾不得乱扔乱放,可以按照小区规定放置指定的垃圾桶。
2. 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清洁员工对小区进行定期清洁,并进行环境卫生检查。
3. 对于不遵守环境卫生规定的居民,将按照小区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小区安全管理1. 小区安全是小区管理的重点,居民应当加强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3. 居民在小区内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小区管理机构报告,协助解决问题。
第六章小区规章制度1. 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小区规章制度,包括停车管理、宠物管理、租赁管理等。
2. 居民应当遵守小区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否则将被处以相应的处罚措施。
3. 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通知全体居民。
第七章小区纠纷处理1. 对于小区内出现的纠纷事件,居民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并进行调解处理。
2. 如果纠纷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小区业主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并做出裁决。
3. 如果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寻求解决。
第八章附则1. 本公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小区业主公约
小区业主公约为加强小区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第一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业主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第二条业主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
第三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第四条业主有权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五条业主有权对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业主有权就小区的物业管理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
第七条业主有权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和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享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
当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未履行职责时,有权提议罢免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
有权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第八条业主有权通过业主大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
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条业主有权根据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或者联系维修责任人维修养护.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十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饰装修、改变住宅功能、破坏小区绿化美化以及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第十一条占用小区道路、绿地、广场、空地停车的净收益及占用广场、大堂、空地、电梯、屋面等进行经营活动的净收益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业主委员会经费和专项维修资金。
1第十二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业主有权获得下列信息:(一)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的单行本;(二)有权查阅和缴付成本费用后获得下列文件的复印件:1.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记录;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部分的帐册.业主提出查阅上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证明其为业主的书面文件,业主委员会经核实业主身份后按照业主的要求予以提供。
房地产项目交房:物业公司业主临时管理公约
业主临时管理公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的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基本情况第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一期座落位置:位于。
物业类型:城镇住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区域四至如下:东至:___路南至:___路西至:___路北至:___路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使用的房屋。
物业的使用第五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六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到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关系。
第七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八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九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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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室内环境,最大限度的发挥住宅的居住功能,保证房屋正常的使用,沿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出本小区“房屋管理公约”,内容如下:1、各房屋外立面不得私自悬挂、张贴任何附着物;不得改变外立面原状及颜色,不得在外墙上开门、窗;屋顶不准私自架设天线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不准私自搭建任何临时或永久建筑。
2、为保证房屋、小区环境美观,业主或使用人不得将小院、观景台、阁楼、阳台、花栏、窗户及外墙作任何更改,不得在花栏上堆放杂物;不得在公共地方违章搭建,如房屋阳台、窗户等需封闭的,必须按照物业提供的统一标准施工。
3、住宅单元仅作居住使用,不得改变住宅实用性质作写字楼、仓库、商业或其他用途。
4、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维修。
保修期限届满后,自用的部分、设施、设备、有业主负责维修、养护;公用的部委、设施、设备,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
5、党物业出现危机安全、影响观瞻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使用人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
6、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
7、业主在出售、出租、转租、馈赠或以其他方法处置房屋时,必须提前到物业公司登记,进行结算,并协助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8、在装修期间,严禁在除卫生间以外的房间地面直接搅拌泥浆、水泥等装饰材料,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等。
室内装修材料的堆放不得形成集中荷载。
9、不得在房屋内存放超过安全标准的酸、碱、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物品,不得发出超标噪音。
10、楼内结构中的梁、板、柱、承重墙等涉及整幢楼宇安全的部位严禁拆改,不得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11、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热力、煤气、电力自来水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乱拆乱接,严禁将泥浆、水泥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道。
道路车辆管理公约为了方便小区业主的居家生活,保证住户车辆的安全和小区公共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公约。
1、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停车位,不得阻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及停放。
2、进入小区的一切车辆禁止在绿化地或人行道上停放。
车辆要严格按照小区内行使路线、停车线等标示正确进出并停放整齐。
3、车辆进入小区后,必须减速行使(不超过五公里/小时)。
大型机动车两只准在主干道路上行驶,小区内严禁鸣笛。
4、车辆停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得已任何理由堵塞交通。
5、出租车不准在小区内待客,不得在道路上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6、您入住时,应将您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并签署《机动车场地占用收费协议》,办理《停车证》和交纳机动车场地占用费。
7、临时停放车辆,许向管理员办理临时停车证,车辆管理员进行登记,临时停车证须妥善保管,取车时一律平整交费取车。
否则车辆管理员将部预放行。
8、停车证、临时停车证遗失许及时到物业公司书面申报,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并补交停车证工本费。
9、无《停车证》和《临时停车证》的机动车辆(专用车除外),不得在小区内停放。
如业主乔迁、装修或运送物品需进入小区的临时车辆,应在换证后到指定位置停放。
10、停放在停车位上的车辆,车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应锁好门窗,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11、停车位内严禁存放杂物,维修车辆,加油及清洗车辆;禁止吸烟、存放危险品,如:汽油、柴油、油漆、纸张、纸箱及棉丝等;严禁装载汽油桶、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小区。
漏油、漏水等有问题车辆不许进入小区停放。
12、业主之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管理公司职提供相关停车位置,对车辆之任何损坏、丢失等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所有用户均不准将车辆停放于两个车位之间或在一个车位停放多于一部车辆。
14、所有用户必须在管理需要时,向管理人员厨师驾驶执照及相关身份证明。
15、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并经劝告拒不服从疏导与管理的拥护,物业公司有权终止起使用停车场地。
装饰装修管理公约为保障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保证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及各业主装饰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装修管理政策、法规、对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特作公下:一、申报程序(一)业主进行房屋设计装饰装修,应提前七日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领取并如实填写《装饰装修审报表》。
(二)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所有权的有效证明;2、申请人身份证;3、装饰装修方案;4、装修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三)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装修管理协议书》。
(四)业主协助施工企业向物业管理公司签署《装修施工程诺书》。
二、施工管理(一)申请批准后,物业管理中心发给“施工许可证”,装修单位拿到此正方可按申请之装修范围施工。
(二)施工人员应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后,在制定区域内活动。
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必须佩戴此证。
(三)装饰装修工作开始前,业主或使用人应交纳装饰装修保证金〖标准:1000元/套(150平方米以下);1500元/套(150平方米以上)〗,待装修完毕后经过一个采暖期,有物业管理公司检查,如未对设备、设施及他人财产造成损害,则装修保证金如数退还。
(四)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确实需要留宿的要将留宿人员名单报与物业管理公司,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三、一般规定(一)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1、拆改住宅房屋的承重结构,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在外墙上拆改、增设门窗、损坏和改变房屋外貌;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体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露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在首层以上(除首层外)的窗外安装护栏;5、空调应按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6、在混凝土楼板上或者地面剔槽、埋管、凿孔;7、在楼板、阳台、露台超负荷铺设地面材料(如大理石、花岗岩等),在室内增设分隔墙体;8、将废物倒入下水道内,尤其禁止倒入汽油、稀料、油漆、胶水、防止发生腐蚀损坏变形,影响其它业主共同使用。
(二)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未经批准,不等有下列行为:1、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准在露台、屋顶及小院搭建任何建筑物;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准改变房屋外里面,在承重墙上开门、窗;3、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封、堵工暖管道和设施;4、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封、堵工暖管道和设施;(三)装饰装修企业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四)从事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五)装修施工时间:自早8:00—12:00、14:00—20:00。
其余时间禁止装修,以免侵扰其它业主休息。
(六)装修垃圾应袋装放在物业指定位置。
装修后的废弃物禁止装修,以免侵扰其它业主休息。
(七)装修过程中禁止向窗外及小区抛掷或倾倒任何物品。
(八)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该注意安全,合理施工,并注意防火防盗。
(九)为保证全体业主装修期间用电及防火安全,装修施工队人员在装修过程中仅用电炉取暖做饭,如经发现随时停用,没收,待完工离开时返还。
(十)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电动工具,不得用无电线插头的电线直接接插电源,由此造成的诸如漏电保护器、电闸等物品的损坏,责任由业主自行负责。
(十一)装修过程重要保证房内全部设施日后检查方便,如应注意流出暖气管道及散热器、温控阀、排气阀等采暖设施的检查空间,禁止随意拆改移位,以免造成漏水,暖气不热等问题。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及影像其它业主的使用,发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该业主自行承担。
(十二)电气焊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并有物业管理公司检查操作证及施工场地环境。
(十三)装修人员携物品外出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到物业管理公司开具出门证,方可放行。
安全防范管理公约为保障小区的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公约由大家共同遵守。
1、业主应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律,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
2、业主进出大门事情留意对讲门是否锁好,也请教育小孩勿搬动保安设施,以防造成设施损坏。
3、业主在外出时,请将所有门窗关闭。
4、业主要主动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保安人员处理。
5、业主不得收藏危险品和毒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6、在入住初期,保安人员对您不熟悉,当您进出园门时,他们可能因工作需要,向您提出询问,敬请理解与支持。
安全用水、用电、管道燃气管理公约根据时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绿岛家园的具体情况,对本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制定公约如下:1、小区内的供电、供水系统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石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未经允许不得介入。
2、业主出门前应讲电器、燃气和水阀门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不可随意更改。
如需改动,请报物业管理中心并请专业人员完成。
4、每单元均有最大的设计使用功率,业主使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最大限度。
5、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下水道内禁止倾倒剩饭剩菜及其它杂物;(2)对水表、电路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物管中心维修,切勿擅自维修,以免造成事故。
(3)供供水路、电路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物管中心维修,切勿擅自维修,以免造成事故。
以上几点敬请遵守,否则导师的后果需业主自行承担。
消防安全管理公约1、实行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住户为本部单位当然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2、遵守安全用电、用其管理规定,严禁电器超负荷使用。
3、不得挪用或损坏消防设备、器材及各类消防标示。
4、不得私自经营、储藏如烟花、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5、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楼、安全防火门及疏散通道、逃生天台等多处必须保持通常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
6、高层楼宇防火门应经常关闭。
7、发生火警切莫惊慌拥挤,应立即拨火警“119”,并告知管理中心;同时应尽力采取补救措施如:关闭电源、煤气开关等,或迅速离开。
高层切勿从电梯逃生,应徒步从楼梯下去。
8、根据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者,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情报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占用或封堵甬路、楼梯或安全出口的;(2)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设备及材料的;(3)不按规定使用电、燃气和乱设电器线路的;(4)进行装修和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的;(5)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进行用电、用火作业,房屋措施不当的;(6)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