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的相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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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理论

公共服务理论

公共服务理论1、新公共管理新公共管理起源于上世纪末西方国家的行政挑战和危机。

为了解决新的社会、经济和全球化形势下的诸多问题,西方国家开始对传统行政进行改革,催生并推动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演进。

与以政治和行政为主的传统公共管理不同,新公共管理融合了经济学、企业管理学和政治学的理论和方法,极大地拓展了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视角。

受各国行政改革复杂性和差异性的影响,新公共管理理论形成了相对松散、复杂的概念内涵,其特点是内涵灵活、外延丰富。

新公共管理理论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理论,但核心思想基本是: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借鉴市场运行和企业管理的机制规则、指导理念、技术方法,通过理论、政策和实践的互相配合,改革公共部门的传统治理模式。

如Rhodes指出新公共管理的层面:引入管理学中私人部门管理的方法手段,强调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客户和结果导向等;引入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市场竞争机制,塑造公共服务的激励结构。

根据国内外该理论的研究实践,结合本文聚焦,我们具体梳理和阐述以下几个新公共管理的观点。

一是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

在政府职能问题上,新公共管理认为政策制定和执行是可以分开的,提倡政府的作为应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层面,而不是将政策制定与执行混为一坛、一力承担。

即在公共行政管理中,政府专注扮演“掌舵者”的角色,从更为宏观的层面进行需求与资源平衡、战略计划把控;将传统行政管理中政策执行的“划桨者”角色转交和分配给其他主体,以减少政府规模和提高政策实施效率。

由此,政府职能是从“执行”向“善治”转变。

二是公共服务市场化,重视服务效率和效果。

新公共管理学认为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不仅要从整体上降低交易成本,还要关注实现降低交易成本等服务目标的效果和效率。

因此,政府在公共服务中需要进行:(1)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效果;(2)对公共服务进行绩效管理,通过标准设置、评估监督来保证服务质量和实施成效;(3)资源投入按照绩效评估结果进行预算和分配,在公共服务上形成有效的奖励机制。

登哈特新公共服务理论讲义

登哈特新公共服务理论讲义

登哈特新公共服务理论讲义哈特新公共服务理论(Hart's New Public Service Theory)是由美国学者约翰•哈特(John Hart)提出的一种关于公共服务的理论。

该理论从公民参与、民主决策、公共管理等多个维度探讨了公共服务的本质和作用。

本讲义将从理论的出发点、核心内容以及对现实的启示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理论出发点哈特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出发点是研究公共服务的本质和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服务。

在此之前,哈特认为传统的公共服务理论侧重于行政威权和专业权威,忽略了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的重要性。

因此,他提出了新的公共服务理论,试图从公民参与的视角重新定义公共服务。

二、核心内容1. 公民参与:哈特认为公共服务不仅仅是政府机构的行政行为,还需要公民积极参与。

公民参与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率,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

他将公民参与分为四个层次:被动接受(Passive reception)、调查观察(Inquiries and Observations)、意见反馈(Opinions and Feedback)和协作决策(Collaborative decision-making)。

通过这种方式,公民可以参与到公共服务的整个过程中,从而实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2.民主决策:哈特认为民主决策是公共服务实现公众利益的关键。

在传统理论中,公共服务往往由行政机构根据专业知识作出决策。

但在哈特看来,这种专业知识决策忽视了公众的意见和需求,容易导致决策的合法性和民众的满意度不高。

因此,他提倡在决策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通过公民投票、听证会等方式,使公众能够参与到决策中来,从而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众的满意度。

3. 公共管理:哈特认为公共服务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他提出了一个新的公共管理理念,即“认知能力”(Cognitive capacity)。

认知能力包括对复杂问题的洞察力、情报分析和跨组织协调等。

第五章-新公共服务

第五章-新公共服务

▪ 正如罗伯特·B·登哈特教授所言:“即使在 一种思想占据支配地位的时期里,其他思 想也从来不会被完全忽略。然而,在民主 社会里,当我们思考治理制度时,对民主 价值观的关注应该是极为重要的。效率和 生产力等价值观不应丧失,但应当被置于 民主、社区和公共利益这一更广泛的框架 体系之中。在这个框架中,其他有价值的 技术和价值观都可能粉墨登场。”
6. 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
▪ 新公共服务理论家在探讨管理和组织时十 分强调“通过人来进行管理”的重要性。 通常,人们往往将生产力改进系统、过程 重塑系统和绩效测量系统视为设计管理系 统的工具。但新公共服务理论家却认为, 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这种试图控制人类行 为的理性做法在组织成员的价值和利益并 未同时得到充分关注的情况下很可能要失 败。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主要内容
▪ 所谓“新公共服务”,指的是关于公共行政在以 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 念。在新公共服务理论家看来,公共行政官员在 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应该集中于承 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他们的工作 重点既不应该是为政府这艘航船掌舵,也不应该 是为其划桨,而应该是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 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具体来说,新公共服 务理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观点:
▪ 在公共部门,我们很难确定谁是顾客,因为政府 服务的对象不只是直接的当事人,而且,政府的 有些顾客凭借其所拥有的更多资源和更高技能可 以使其自己的需求优先于别人的需求。在政府中, 公正和公平是其提供服务时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 因素,政府不应该首先或者仅仅关注“顾客”自 私的短期利益,相反,政府必须关注公民的需要 和利益。总之,新公共服务理论试图鼓励越来越 多的人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并希望政府能够特别 关注公民的声音。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
服务而非掌舵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概述
20世纪80年代开始,英国、美国、澳大利亚、 新西兰等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被称之 为新公共管理的政府改革运动.这场改革运 动在20世纪90年代迅速扩展到几乎所有发 达工业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近年来,正当 新公共管理理论在世界范围内方兴未艾之 际,在对该理论缺陷的反思与批判的基础上 构 建 出 现 了 一 种 全 新 的 公 共 行 政 理 论 —— 新公共服务理论.
3.对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目前占主导地位的管理主义公 共行政模式都具有某种替代作用.
4.有助于建立一种以公共协商对话和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公 共服务行政.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 公共行政官员必须致力于建立集体的、共享的公共利益观 念,目的是创造共同利益和共同责任;
◆ 政府的作用更多体现在把人们聚集到真诚对话的环境当中 ,共商社会应该选择的发展方向;
◆ 政府还有责任确保经由这些程序而产生的解决方案完全符 合公正和公平的规范;
◆ 公共行政官员应当积极为公民提供表达观念的平台,并鼓 励公民采取一致的行动,而不应该仅仅通过促成妥协而简单地 回应不同的利益需求.
美国林肯总统在葛底斯堡演讲中的民有政府、民治政府、民 享政府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这一句话充分说明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对公民角色的重 视.
桑德尔Sandel认为:政府的存在就是要一定的程序如投票程 序和公民权利,从而使公民能够根据自身利益做出选择.
3、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
◆政府可以通过对公民教育的方案的参与以及对公民领袖 更广泛的培养,激发人们恢复公民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发 展出更加强烈的参与意愿;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指在公共服务领域,为了
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公共服务效能而
发展出来的一种理论。

它强调公共服务应该
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注重市民参与和合作,
以及创新和灵活的方法来解决公共服务中的
问题。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公共服务应
该是公民参与的过程,而不仅仅是政府向公
民提供服务的过程。

这种思想的出发点是,
公民是公共服务的最终用户,他们对服务的
需求和期望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

因此,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应该尊重公民的权利
和利益,鼓励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决策和实施,从而实现公共服务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新公共服务理论还认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应该采用创新和灵活的方法来解决公共服务中的问题。

这意味着,公共服务的提供者需要不断地寻找新的方法和技术,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这也要求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具备创新的思维和能力,能够灵活地适应不同的环境和情况。

新公共服务理论还强调,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应该注重合作和协作。

这意味着,公共服务的提供者需要与其他组织和机构合作,共同解决公共服务中的问题。

这也要求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具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能够有效地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合作和交流。

总之,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了一种新的公共服务理念,强调公共服务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注重市民参与和合作,以及创新和灵活的方法来解决公共服务中的问题。

这种理论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满足公众的需求和期望。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服务是政府为了满足人民基本需求而提供的服务,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指在传统公共服务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当代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需求,对公共服务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创新和完善。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以人为本,注重公平和效率,强调社会参与和创新,是一种符合当代社会需求的公共服务理论。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内涵。

1. 以人为本。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以人为本,关注人民的需求和利益,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在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人民的意愿和选择,提供符合人民需求的服务。

在公共服务的管理和实施中,要充分考虑人民的权利和利益,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福祉。

2. 公平和效率。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既要保障人民的公平权利,又要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在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中,要保障人民的平等权利,消除各种不公平现象,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

同时,要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高服务的满意度和实用性。

3. 社会参与。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社会参与,提倡政府、市民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公共服务的管理和实施。

在公共服务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和市民的互动和合作,形成共治共享的公共服务模式。

同时,要鼓励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监督,促进公共服务的多元化和创新。

4. 创新。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创新,提倡在公共服务的理论和实践中进行创新和改革。

在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中,要不断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和方法,提高公共服务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在公共服务的管理和实施中,要不断引入新的技术和手段,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要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和人员不断学习和创新,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实践。

1. 教育。

在教育领域,新公共服务理论要求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良好的教育。

同时,要推动教育体制和教育方式的改革,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公共服务领域也在不断地进行着改革和创新。

传统的公共服务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新公共服务理论应运而生。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指在公共服务领域中,采用新的理论和方法,以满足社会各界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

传统的公共服务模式往往以政府为中心,忽视了公民的需求和参与。

而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公民参与和需求导向,将公共服务的提供置于公民的需求之上。

这种理论强调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民的需求,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新公共服务理论还强调了公共服务的创新和效率。

传统的公共服务模式往往官僚化,程序繁琐,效率低下。

而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倡创新和效率,鼓励公共服务机构采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这种理论强调公共服务的创新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民的需求,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公民。

新公共服务理论还强调了公共服务的多元化和整合。

传统的公共服务模式往往是单一的,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整合。

而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倡多元化和整合,鼓励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实现公共服务的整合和优化。

这种理论强调公共服务的多元化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民的多样化需求,整合公共服务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实践是多方面的。

首先,政府需要改革公共服务的管理体制,建立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推动公共服务的创新和效率提升。

其次,公共服务机构需要加强内部管理,鼓励员工创新和提高服务质量。

再次,公共服务机构需要与社会各界加强合作,促进公民参与和需求导向。

最后,公共服务机构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实践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政府需要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改善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其次,公共服务机构需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登哈特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课件

登哈特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课件
的利益。
强调公民参与
鼓励公民参与决策和提供服务 ,以实现更加民主和透明的行 政过程。
推崇服务精神
强调公共行政人员的服务角色 ,致力于满足公民的需求和期 望。
重视合作关系
提倡公共行政人员与其他组织 、社区和个人建立合作关系,
共同推动社区发展。
03
理论与实践
新公共服务理论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
强调公共利益
实施难度
新公共服务理论对公务员的素质和公共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难以量化的绩效评估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公民参与和公共利益,但这些指标难以量化, 导致绩效评估困难。
与传统管理理念的冲突
新公共服务理论与传统的管理理念存在一定的冲突,需要公务员和 组织机构进行相应的调整。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前景展望
某政府部门在新公共服务实践中,转变传统官僚制思维,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优 化行政流程。通过引入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树 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案例三
总结词
倡导社会公益,发挥专业优势
详细描述
非政府组织在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导下,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开展多样化的社会公益活动。通过与政府、企业 和社会各界的合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
新公共服务理论倡导以人为本,强调公务员应该关注公民 的需求,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而非仅仅执行政策。
对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反思与展望
01 02
实践中的挑战
虽然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公共管理带来了新的视角,但在实践中,如何真 正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如何平衡效率与服务质量的关系,仍是需 要解决的问题。
理论局限性
新公共服务理论过于理想化,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诸多困难。此外 ,该理论也未能充分考虑到不同国家、地区和组织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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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的相关理论2.1 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公共管理与治理国际辞典》中的定义,公共服务是指公共部门促进公共利益、满足公民需求而开展的活动。

公共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也和一个时期公民的需求以及政治的决策过程密切相关。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公报中就指出,要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

建设服务型政府既是发达国家政府改革的前沿问题,也是我国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

对公共服务的具体含义和内容,不同研究者和部门有不同的看法。

按照联合国的政府职能分类体系,政府的公共服务包括普遍公共服务与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经济服务、未按大类划分的支出等。

以姜异康为组长的国家行政学院课题组(2008)认为,公共服务是以政府等公共部门为主提供、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供全体公民共同消费与平等享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就业服务、基本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基础科技和文化、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方面。

王海龙(2008)根据公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层次以及政府对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两个维度,把公共服务分为保障性公共服务和发展性公共服务。

保障性公共服务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下,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的基础上,政府使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满足全社会公众或某一类群体共同的、直接的、基本的、关心到公民人权的社会生产过程;发展性公共服务是指一定时空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下,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政府使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满足全社会公众或某一类群体共同的、直接的、更高层次和更高质量的、关系到公民人权的社会生产过程。

2012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该规划指出: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需求的公共服务,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属于公民的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

该规划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九个方面。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还对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进行了专门的论述,其中指出: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加快建立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户口性质相脱离,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分阶段、有重点地纳入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

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的生活幸福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所能够享受的公共服务,获得政府提供的相关公共服务是公民实现其权利的重要保障。

1948年12月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对公民应该获得的公共服务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社会保障方面的公共服务,“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公平就业方面的公共服务,“(一)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二)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三)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四)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福利和救济方面的公共服务,“(一)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二)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

一切儿童,无论婚生或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教育方面的公共服务,“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

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

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

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公共服务也是生产力,提供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来源。

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政府几乎都是其最大的经济部门,政府部门通过税收和其他方式占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只有通过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才能够让公众对政府的活动感到满意。

只有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能更好地管理。

服务和管理是政府部门的双重角色。

通过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政府能够和居民建立更多的信任和联系,能够掌握居民的相关信息,才能够对社会进行更好的管理。

现代社会是一个生产要素高度流动的社会,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都在寻找更好的地方从而达到更优的配置。

良好的公共服务可以提高一个地区的竞争力,促进区域的经济和社会整体发展。

公共服务体系是对公共服务概念的具体和深化。

公共服务的内容涉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共服务的最优提供方式根据其内容的不同而不同,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和偏好也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为了满足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必须引入系统性的思维和方法。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认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指由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资源配置、管理运行、供给方式以及绩效评价等所构成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

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具体情况,其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公共服务客体(对象界定)、公共服务内容、公共服务主体、公共服务机制、公共服务评价标准五项主要内容。

2.2 公共服务客体任何一种公共服务首先要明确为谁提供服务的问题,也就是要确定公共服务的客体。

在确定公共服务的受益对象时一般采用两种不同的原则,即普遍性原则和特殊性原则。

普遍性原则是指政府对所有的居民都无差别地提供公共服务,很多城市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公园等文化、体育、休闲公共设施都向所有居民开放。

但是大部分具有关键意义的公共服务采用的都是特殊性原则。

特殊性原则需要根据某种标准来判断哪些居民是服务对象,哪些居民不是服务对象,这些标准必须具备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常见的判断标准有身份(户口、职业等)、收入水平、身体特征(残疾)、事件(事故)、缴费(会员)等。

农民工是社会流动中的一部分。

我国的人口流动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带户籍流动,第二类是不带户籍流动。

带户籍流动是指当事人及其户籍一起迁移到另外一个地域。

带户籍流动在我国的户籍管理规则中属于正常的体制内流动,主要包括升学(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参军、工作调动等。

带户籍流动也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户籍的性质发生改变,即由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这种情况下,不仅户籍所属的地区发生变化,户籍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而且按照现在的户籍管理规定,农业户口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口,但是非农业户口却不能转为农业户口。

第二种情况是户籍的性质不发生变化,例如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人因为就业、换工作、购房等原因可以迁移户口。

不带户籍的流动是指当事人已经在另外的地方工作、生活,但是户籍仍然留在其他地方,造成人户分离的现象。

由于我国原有的人口管理主要依靠户籍,这种不带户籍的人口流动会给城市的人口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

不带户籍的流动也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非农业户籍的人在没有相应的户籍调动手续的情况下流动到另一个地方工作、生活,这主要是城镇居民的流动。

第二种情况是农业户籍的人在没有相应的户籍调动手续的情况下到另一个地方工作、生活。

农民工的流动大多属于第二种情况。

另外,由于中小城镇的户口门槛比较低,有一部分农民工通过购买、投资等方式获得了中小城市的非农业户口,但是他们工作生活的地方又在其他城市,这部分农民工属于第一种情况。

图2-1 农民工的迁移特征与基本分类农民工内部也分为不同的群体,不同的群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不相同。

根据迁移特征的不同,农民工及相关需要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包括以下群体。

常住农民工在一个地方工作或者生活超过一年以上的农民工称为常住农民工,这部分农民工有较为稳定的工作和住所,他们也可能从事个体经营、服务业或者是开办小企业,也有可能收入较低、生活困难。

这部分农民工长期在一个城市工作,或者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一个城市,已经完全脱离农业劳动。

这部分农民工最渴望获得和本地市民相同待遇的公共服务。

短期农民工在一个地方工作或者生活不超过一年,往返于城市的工作地点和农村的户籍所在地之间,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从事农业劳动。

这部分农民工也称为“亦工亦农”的农民工,也有一部分农民工为了子女能够在城市获得较好的教育而选择成为短期农民工。

短期农民工和户籍所在地的农村社区联系紧密,仍然从事一定的农业劳动,他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更侧重于基础性公共服务。

返乡农民工返乡农民工是指在城镇有一定的工作经历或资金积累,返回出生所在地的农村或者附近城镇,从事农业劳动或者非农业劳动的农民工。

返乡农民工返乡之后可能从事农业劳动,重新回归其农民的身份,也有可能从事农产品加工、商业性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也有可能自己投资创业。

返乡农民工对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共服务有更高的要求。

农民工随迁家属农民工随迁家属是指和农民工一起进入城市工作或生活的家属。

农民工往往是其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农民工对家属负有扶养、抚养或赡养的义务。

因此,农民工家属的福利也会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利益。

另外,农民工的家属也属于流动人口,家属也有接受相应公共服务的权利。

农民工的随迁子女、随迁老人、随迁配偶对公共服务有各自特定的需求。

农民工留守家属农民工的留守家属是指农民工流动到城市之后,仍然留在户籍所在地工作或生活的家属成员。

家庭是社会最坚实的基础,核心家庭成员在一起生活是保持家庭稳定的重要条件。

但是,由于经济和户籍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一部分农民工选择让配偶、子女或父母在原籍地留守,于是形成了农民工的留守配偶、留守子女以及空巢老人的社会问题。

2.3 公共服务内容不同的农民工类别及其家属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不同。

根据当前农民工的一般情况,可以把公共服务分为五个类别: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公共教育服务、卫生计生服务、文体生活服务(见表2-1)。

表2-1 农民工公共服务内容劳动就业服务是农民工公共服务的基础。

农民工进入城市,最基本的需求是要能够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

部分城市通过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劳动纠纷调解,加强农民工的劳动安全保障,为农民工提供基础性的劳动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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