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的理解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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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的概念研究及相关概念辨析

公共服务的概念研究及相关概念辨析

公共服务的概念研究及相关概念辨析公共服务的概念研究及相关概念辨析杨颖1(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北京,100190)摘要近年来,随着有关公共服务的研究成为国内学者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出现了⼀些与之相似的概念,其中最接近的是“公共物品”和“社会事业”。

这三个术语在各种学术⽂献和政府⽂本中被⼴泛应⽤,交叉和混淆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研究的准确性。

本⽂对国内外学界关于公共服务概念的各种观点进⾏了梳理,并分析了三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得出如下结论:(1)公共服务、公共物品和社会事业是三个有密切联系但不完全等同的概念。

(2)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定义的⾓度不同,且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更为宽泛;但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的不断深化,⼆者的内涵和外延已极为接近甚⾄重合。

(3)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均⽐公共物品的范围要⼤,它们既包括公共物品,也包括⾮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更多地是⼀个经济学概念,⽽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还含有公平正义等价值取向。

在今后的研究中,应根据研究的对象和内容选择最恰当的概念。

关键词:公共服务;公共物品;社会事业;概念研究Research on the Concept of Public Service and theRelated ConceptsYANG Ying(Institute of Policy and Management, CAS, Beijing 100190, China)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s the research on pubic service becomes the focus of researchers and the society, there come out some similar concepts, of which the closest are "public goods" and "social work". These three terms are widely used in varieties of academic literatures and government documents, often overlapping and confusing, which seriously impair the accuracy of the research. This paper puts the various points of the concept of "pubic service"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in order and analyses the differences and connections between the three and concludes as follows: (1) "Public service", "public goods" and "social work" are three closely linked but not exactly the some concepts. (2) "Public service" and "social word" are defined from different points of view and "social work" is broader than "public service". But with China's further reform of public institutions, both the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the two terms have been very close or even coincident. (3) Both "public service" and "social work" are broader than "public goods", as they include both public goods and non-public goods. "Public goods" is an economic concept, while "public service" and "social work" also contain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fair and justice. In future studies, we should choose the most appropriate concept according to the object and contents.1杨颖(1983-),⼥,河南⼈,博⼠研究⽣,研究⽅向为公共服务,科技政策。

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义与范围

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义与范围

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义与范围引言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满足民众基本需求而提供的服务,而基本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的基础内容。

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义与范围,并分析其重要性和特点。

公共服务的定义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为公众提供的服务,旨在满足民众的基本需求。

这些服务可以包括教育、医疗、交通、环境、安全等各个方面,在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的基础内容,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是政府的责任,它包括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服务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基础,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中的教育服务包括幼儿园教育、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

政府应提供教育资源,保障人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2. 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是人民健康的基石,也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政府应提供医疗卫生资源,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3. 交通服务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交通服务包括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公共交通服务和交通安全管理。

政府应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服务,满足人民的出行需求。

4. 环境服务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中的环境服务包括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资源利用等方面。

政府应提供环境保护措施,保障人民的生态环境权益。

5. 安全服务安全是人民生活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

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安全服务包括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方面。

政府应提供安全保障措施,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对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公共服务概念辨析

基本公共服务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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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公 共 服 务 :基本 公 共 服 务 中图 分 类 号 :D 3 6 1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 5 X( 01 0 — 0 2 0 0 3 8 4 2 0) 9 0 4 — 3
目前 .学 界 对 公 共 服 务 的 界 定 基本 可 以分 为 两类 :
来 ,其 核 心 是 物 化 的 产 品 或服 务 。 二 是 基 于 行 为 方 式 界 定 的公 共 服 务 。此 界 定 方 法 是 从 公 共 行 政 和 公 共 管 理 的 角 度 来 定 义 公 共 服 务 的 。 在 公 共 行 政 和 公 共 管 理 中 ,把 所 有 涉 及 为 公 众 利 益 服 务 的 事 务 称 为公 共 服 务 ,这 些 公 共 服 务 是 由 各 级 政 府 以各 种 方
政 府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的范 围 界 定 提 供 理 论 依 据 。 因 为 经 济 学 家 坚 定 地 秉 持 “ 品 本 身 的 特 性 决 定 着 物 品 供 给 的 条 物 件” ,因 而 ,试 图 通 过 物 品 属 性 的划 分 来 界 定 市 场 与 政 府 各 自的功 能 界 限 ,为 政 府 宽 泛 的 服务 提供 合 理 性 的 解 释 。
场 提 供 的所 有 公 共 产 品 ,如 国 防 、教 育 、法 律 等 ,狭 义
上 一 般 指 由政 府 直 接 出资 兴 建 或 直 接 提 供 的 基 础 设 施 和
④ I G A NA 0 . J NH N UTN 2 0 A L 19
公 用 事 业 , 如 城 市 公 用 基 础 设 施 、 道 路 、电 讯 、 邮 政 等 。 ” ‘ 共 服 务 是 政 府 利 用 公 共 权 力 或 公 共 资 源 . 为 公 促 进 居 民基 本 消 费 的平 等 化 ,通 过 分 担 居 民消 费 风 险 而 进 行 的 一 系列 公 共 行 为 。 ⑦ 见 ,此 界 定 方 式 基 于 政 府 ” 可

辩论辩题的公共服务

辩论辩题的公共服务

辩论辩题的公共服务正方辩手:公共服务对社会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责任之一,政府通过提供公共服务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如教育、医疗、交通等。

这些服务的提供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其次,公共服务可以提高社会的公平性和包容性。

通过公共服务的提供,政府可以弥补市场机制无法覆盖的领域,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的福利和权利。

最后,公共服务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例如,良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矛盾和不平等现象。

名人名句,林肯曾说过,“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应当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性。

另外,美国前总统肯尼迪也曾说过,“问问你自己能为国家做些什么,而不是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

”这也表明了公共服务对于社会的重要性。

反方辩手:尽管公共服务有其重要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公共服务的提供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政府的财政来源主要依靠税收,这就意味着纳税人需要承担更多的负担。

其次,公共服务的提供可能会导致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影响市场的竞争性和效率性。

最后,公共服务的提供也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滥用,政府机构的效率和透明度也存在问题。

经典案例,近年来,一些国家的公共医疗系统存在长时间等待、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这导致了一些患者无法及时得到治疗。

另外,一些公共教育系统也存在着教育资源不均等、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这也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和质量。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对社会的重要性不可否认,但也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解决其存在的问题和争议,以实现更加有效和公平的公共服务体系。

新公共服务读后感

新公共服务读后感

新公共服务读后感《新公共服务》一书,作者王振耀,是一本介绍公共服务理论与实践的著作。

通过对公共服务的概念、特点、原则、方法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的系统阐述,深刻地揭示了公共服务的内涵和特点,为我们理解和推进新时代的公共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启示。

在这本书中,作者首先对公共服务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和解释。

他指出,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公民基本需求而提供的一种服务,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公民生活水平和保障社会稳定。

公共服务的本质是为了满足公民的基本需求,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义务。

同时,作者还对公共服务的特点进行了分析,指出公共服务具有公益性、普惠性、非营利性和社会责任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公共服务的独特性和重要性。

在书中,作者还系统地阐述了公共服务的原则和方法。

他提出,公共服务应当遵循公平、效率、透明和责任的原则,以确保公共服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同时,他还介绍了公共服务的方法和手段,包括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和科技支持等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推进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思路和方法。

除此之外,作者还通过具体的案例和实践经验,深入地剖析了公共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他指出,公共服务工作存在着政府职能不清、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需要加强政府管理、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他还强调了公共服务工作需要注重社会参与和创新,发挥市场机制和科技手段的作用,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通过阅读《新公共服务》,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新时代,公共服务工作已经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义务,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

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和贯彻公共服务的理论和原则,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共服务的方法和手段,为推进公共服务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可以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和和谐的社会。

公共服务 标准

公共服务 标准

公共服务标准
公共服务是政府提供给公民的服务,旨在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发展。

公共服务的标准是公共服务提供者所应遵循和达到的要求和要求水平,以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首先,公共服务的标准应具有普适性和公平性。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贫困地区还是发达地区,公共服务的标准都应保证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受到服务,不因地域、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其次,公共服务的标准应具有及时性和有效性。

公共服务的提供应当及时、高效地满足公民的需求,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公共服务的标准应明确规定服务的办理时限、效果评估等内容,以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另外,公共服务的标准应具有公开透明和便民利民的特点。

公共服务的标准应公开向社会公众公布,公民应清楚知晓办事流程、标准要求和服务内容,以便公民及时准确地享受服务,同时也能够监督和评估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此外,公共服务的标准应具有专业性和科学性。

公共服务的标准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知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公共服务的标准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公民的需求,不断完善和提高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总的来说,公共服务的标准应具有普适性、公平性、及时性、有效性、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专业性和科学性的特点,以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发展。

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应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公共服务的标准得到有效执行,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果,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

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

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导语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社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一直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文将对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共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1.1 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和意义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福利和保障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

这些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1.2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对于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化工作可以规范服务内容、程序和流程,保障服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升服务的可及性和适用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推进情况综述2.1 标准化体系建设我国人社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正在不断完善,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标准化体系。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相关标准的修订和制定,形成了一系列涵盖了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的标准体系。

2.2 具体标准化工作进展在社会保障领域,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工作已经初见成效,相关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就业服务领域也逐渐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服务标准,包括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力市场信息等方面。

2.3 地方实践探索在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一些地方探索性地开展了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成效显著。

例如某省将劳动关系协调服务纳入标准化范畴,逐步推进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2.4 挑战和问题尽管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例如一些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不平衡,标准执行不到位,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申论时事名词解释:什么是公共服务

申论时事名词解释:什么是公共服务

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能够促成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公共服务体制,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是中国改⾰与发展进程在当前阶段的迫切要求。

在中国,这是创造性的新事业,也是中国所⾯对的重⼤挑战,从⽽也就存在着许多未知的和不确定的东西。

因此,很有必要明确弄清关于公共服务的含义。

公共服务可以有三种含义公共服务的第⼀种含义:国家是公共服务型国家,所以其所作所为都是提供公共服务。

关于国家,有很多定义。

在每⼀个社会中,都存在着社会整体的权⼒,它是垄断的和最有权威的,并以强制性⼒量为依托。

在现代社会中,这种社会整体的权⼒,是由决策或⽴法、审判或司法、以及⾏政执⾏机构构成的权⼒体系。

本⽂中所谓的国家,即是指这⼀社会整体的权⼒体系。

当国家是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所有的时候,国家具有公共性质,国家存在的⽬的和职能,就是为全体公民的利益和需求服务。

在这个意义上,由国家的公共性质所决定,国家体系中的所有机构,如⽴法机构、⾏政机构和司法机构等都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在这些机构中任职的⼈们的⼯作都是在提供公共服务。

在中国,这意味着在⼈⼤、法院、国务院以及各地⽅政府等国家机构中的⼯作⼈员都是在从事公共服务,上述机构也都是或者都应是公共服务机构。

公共服务的第⼆种含义:政府是公共服务型政府,所以其所作所为都是提供公共服务。

本⽂中所谓的政府,是指国家的执⾏机构。

虽然有⼈将国家称作⼴义的政府,但从逻辑关系和实际运⽤的⾓度看,将国家的⾏政机构或者国家意志的执⾏机构视为政府将更明确和易于理解。

国家是⼀种社会权⼒体系,⽽政府则是⼀种组织机构;国家确定权⼒运作的⽅向和重⼤决策,政府则负责实施贯彻。

政府是国家体系中的⼀个组成部分,国家的性质决定着政府的性质。

当国家权⼒体系具有公共性质的时候,作为国家主要执⾏机构的政府应该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通过贯彻国家意志、执⾏公共职能、提供公共服务。

在这个意义上,各种形式的政府部门和机构都是公共服务机构,政府的各项职能都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政府的⼯作⼈员也都是在从事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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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的理解与分析摘要:目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中央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综观理论界的研究,多停留在什么是均等化、如何制定均等化的公共政策方面,对基本公共服务等概念的界定尚未达成一致。

本文将通过对比分析公共服务与公共品和公共品供给现状,进而从均等化角度厘清基本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

关键词: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真正厘清基本公共服务和一般公共服务的区别,首先应理解公共服务。

而对公共服务的理解,是与公共品分不开的。

一、公共服务与公共品
公共服务是由社会公众产生生存和发展的共同直接需求,由以政府为主体的非营利组织部门借助公共权力、公共资源来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以及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活动过程。

公共服务与公共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将公共服务等同于公共品,但也不能把两者完全割裂。

公共品是一个经济学术语,应归属于物品范畴。

而公共服务是一个政治学术语,应归属于服务范畴。

公共品的研究着重考察谁来提供、提供什么、提供多少的问题,侧重于公共品供给的效率、技术和理性价值。

而公共服务的研究着重考察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如何通过政治程序决定公共资源的配置或决定社会价值、利益在不同阶层、团体或个人中的分配问题,侧重于资源配置的公平、质
量和利益维护。

在我国,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但在环境复杂、社会差异性需求增多以及政府精力和能力有限等多重因素的考虑下,政府会将物品生产责任以委托、出售、特许经营等方式交托给私人或第三部门。

即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和生产主体可能不一致。

而公共物品生产的主体资格在法律和专业技术允许的范围内,一般依据效率原则或通过市场化竞争获得,多是从物品的特征和效率角度进行考虑。

二、中国公共服务的缺失与均等化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发展滞后,加之社会历史性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和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制度安
排的积淀与延续,以及公共财政体制的不完善,致使城乡、地区和群体之间的公共服务供给在总量和结构上严重不对称,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和质量等差异显著。

由于长期计划经济的依赖路径,各级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高度集中,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没有在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中得以体现;另一方面,地方财政间竞争行为的异化也导致公共服务供给差异性严重。

公共财政的主要功能应是干预而非投资,而政府行为的扭曲却使公共财政的资源配置不尽合理。

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下移与财力上收加大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在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而中央政府又不能充分供给的情况下,中央常不顾
地方财力限制而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最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进一步加剧了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负担。

三、基于均等化视角理解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解决的是政府在特定阶段应提供何种公共服务的问题。

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的最终供应者,对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和生存发展状态负有终极责任。

理解基本公共服务应把握这样几点:其一,基础性。

基本公共服务对应的是社会公众低层次、直接的、迫切的公共需求,是基于民生层面提出的,是与人权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国家必须承担责任并予以切实保障。

其二,同质性。

基本公共服务是以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为主要目的,不同地区、不同阶层和不同收入水平的公民都能无差异地获得和享受同样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

其三,阶段性。

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存在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会随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其供给要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适应,也与社会的共同价值信念有着密切联系。

至此,无差别、均等化的特点以及再分配效应使基本公共服务成为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

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公服务供给水平都应该均等化。

理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握以下几点:其一,基本公共服务强调底线均等,这一目标会随着社会需求变化和经济发展,依据财政能力不断调高,使区域、城乡、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
距逐步缩小。

短期内,政府应该着重关注西部、农村和弱势群体,保证他们能够享受最低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

其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一方面,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领域的市场失灵和社会失灵决定了政府必须担起托底之责,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

另一方面,政府主导不等同于政府垄断,均等化也不意味着所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都由政府无偿供给。

其三,均等化是一个动态过程,在目前财力有限、体制不健全、多重差异并存的复杂国情下,只能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分阶段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和目标,逐步扩大服务供给范围,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四、结语
本文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首先考虑区域和城乡层面。

内容涉及底线生存、公众发展、基本环境和基本安全四个方面。

政府应建立动态的均等化目标:首先是建立最低保障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渐扩大到“大致均等”的水平,最后全面实现结果均等。

针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非均衡现状,应加紧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财税政策体系,大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革完善财政体制,尽快形成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格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困难地区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缓解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参考文献:
[1]安体富,任强:《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问题与对策》,《财
贸经济》,2007年第8期:p49。

[2]陈昌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国行动路线图》,《财会研究》,2008年第2期:p16。

[3]李静毅:《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依据及其在我国的实现途径》,《财政研究》,2009年第1期:p18。

[4]阎坤:《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07年第58期: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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