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美国宪法的民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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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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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读书报告读书报告---《论美国的民主》姓名:王千子瑜书籍名称:《论美国的民主》阅读时间:2022.5.21-6.29一、摘录及批注1.我在合众国逗留期间见到过很多新鲜的事物,要说最引我注意的,那就非身份平等莫属了。

我很容易地就发现了这件大事给社会的进展所带来的重大影响。

它将一定的方向赋予了舆论,将一定的方针赋予了法律,将新的箴言赋予了执政者,将特有的习惯赋予了被治者。

2.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势所必至,天意使然的。

这种发展是普遍和持久的,它时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碍,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促使它前进,这也是它具有的主要特征。

3.由于贵族认为自己的特权是合法的,根本没有想过有人会剥夺他们的特权。

而另一方面,奴隶又认为他们卑下的地位是不可更改的自然秩序使然,所以,人们以为可以在命运如此悬殊的这两个阶级之间建立起某种相互照顾的关系。

这让我想到中国古代的奴隶制度,我国古代第一次进行农民起义的领袖是陈胜和吴广,陈胜曾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提出了对阶级、身份的发问。

4.财产的过小分割,减小了贫富之间的差距,但是,随着贫富差距的减小,贫富双方却仿佛发现了彼此仇视的新依据。

他们互相投以嫉妒和恐惧的目光,想着如何把对方拉下权力的宝座。

可是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没有权利观念,都认为权势是现在的唯一信托,未来的无二保障。

之前阅读《法国大革命》时,曾讨论过革命往往会发生在较为民主的时期,在暴政时期法国人民并没有发动革命。

我认为是在民主时期,人们对于民主、平等有了一定的思考,并对于美好生活非常的向往才会发动革命。

由此对于财富和权势的追求也是一样的,贫富之间的差距在缩小、阶级差距的缩小、权势的不对等会促使人们更加追求权势。

5.过去的几个世纪,一些身居低位或出卖自己的人颂扬奴性,而一些独立思考、品质高洁之士则始终为拯救人类自由而坚持进行没有胜利希望的斗争。

对于此种说法我认为这其实是一段非常形象的描写,在学习中国近代史的时候,有像李大钊、陈独秀等一些先进分子在宣传民主科学、马克思主义,但是也有人延续封建礼教实行新的迫害,像冥婚、包办婚姻等,这些人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但仍去歌颂和实行封建礼教。

浅谈美国宪法现存的民主问题

浅谈美国宪法现存的民主问题

浅谈美国宪法现存的民主问题作者:杜雨尘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4年第12期摘 ; 要:美国虽然是公认的世界唯一超级大国,但是他的宪法却一直是他们的诟病,存在着民主问题:州政府权力过大、成立之初参与州太少不能有效代表民主等,美国宪法从成立到现在依然在完善,这将是他们现在及未来不断努力的目标。

关键词:民主;宪法;权益中图分类号:D911 ; ; ;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35-0281-011787年,成立不久的美国中一群才华卓绝的人制定了宪法,并且从那时起至现在,这部宪法一直得以沿用,确立了不同于其他各国的独一无二的宪政体系。

一直以来,这部以“三权分立”为思想核心的宪法备受赞誉,但它真的能称得上“完美”吗?——显然不能。

此后通过的数项宪法修正案似乎佐证了这一点,而美国成立后出现的国内战争以及之后诸多政治方面的至今都难以解决的不平等和矛盾则将美国宪法的“不完美”加以具现。

那么,在美国这个如此崇尚民主的国家,它的宪法又有什么民主方面的问题?一、背景·民主问题之源始于立法之初回顾1787年夏天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的代表组成,也许不少人会断言当时的13洲都派出了代表,但事实上,罗德岛州拒绝派代表参加会议,而新罕布什尔州的代表也在制宪会议召开几周后姗姗来迟。

结果是6月和7月进行的几场关键性投票,实际上只有11个洲代表参加。

再者,有时代表们内部分歧严重,难以在投票时保持一致,可见在制宪一开始,就存在着政治不平等和民主上的缺失。

二、阻碍政治平等实现的“绊脚石”试想一下,如果仅仅由于居住地的不同,相同的人的投票所占的分量便大不相同,甚至会超出几十倍,是否是对民主思想的一种践踏?上述便是美国宪法中颇受诟病的不平等代表权下会产生的情形。

不平等代表权,是指来自各联邦单位(如洲或省)的弟二院成员的数量,与其单位中成年公民或符合条件的选民的数量不成比例。

这制度与“一人一票”原则相对立,不同人的选票被赋予了不同的权重。

试论美国_三权分立_模式的本质及局限_刘书林

试论美国_三权分立_模式的本质及局限_刘书林

试论美国“三权分立”模式的本质及局限刘书林内容提要:美国以1787年宪法确立的“三权分立”制度丢掉了革命时期追求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宗旨,公开以排斥和防范民众的民主权利为出发点,成为对付民众权利的工具。

西方的政治学家也历来不敢恭维美国的“三权分立”模式是资产阶级民权或民主政体的典范。

孙中山筹划共和国体制的时候批判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主张以“五权宪法”取而代之,证明“三权分立”制度在中国从来就行不通。

近年现实中鼓吹“三权分立”制度的所谓“宪政思潮”,意在颠覆和瓦解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其政治思想水平已经倒退到18世纪以前去了。

对西方“三权分立”政体这一重要问题的看法和态度,实际上是检验是否划清资产阶级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界限的大是大非问题。

关键词:“三权分立”制度;资产阶级专政;“宪政思潮”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方面的影响,政治思想界屡次出现鼓吹照搬西方“三权分立”的宪政思潮。

这是背离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方向,到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中寻求出路的思潮。

为了充分说明为什么中国决不能搞西方“三权分立”,就需要把西方“三权分立”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脉络搞清楚,认清其本质,看清其阶级性和历史局限性。

这样,才能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彻底识破所谓“宪政思潮”的本质。

一、西方“三权分立”的学说与美国“三权分立”政体的出现从政治思想史的角度看,“三权分立”的学说最早出自英国近代思想家洛克。

洛克是英国1688年政变的产儿,他的政治思想是为1688年“光荣革命”的政变做辩护的。

洛克在当时提出“立法权”、“行政权”、“联邦权”(管理对外事务)的分立。

这是“三权分立”思想的雏形,与后来的“三权分立”还有明显的差异。

洛克主张的“三权分立”,其理想方案是英国的议会君主制。

在当时,洛克的这种“三权分立”学说的进步意义在于,他主张立法权能够制约国王和政府的行政权,甚至主张在国王和政府的行政权侵害人民财产时,有权推翻政府。

《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读后感

《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读后感

《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读后感暑期里只花了几天时间就看完了易中天先生的《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这种厚度的书可以说是我看得最快的一本,可见其可读性很强,读到有意思的地方我还会不禁会心一笑。

掩卷沉思,总的感觉是收获颇丰,受益良多,就此谈谈自己读了这本书之后的一些粗浅体会和心得。

1787年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回味和学习借鉴的。

可以说这是一部恰到好地地制约权力、平衡利益的宪法,也是一部最能体现宪政和共和精神的宪法。

历史教材中《美国178年宪法》这一课我很喜欢很有感触,尤其是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

宪法将国家权力既纵向地分解为联邦的权力和各州的权力(其实是独立各邦部分让渡权力,变邦为州),又横向地分解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

其中,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国会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而立法权又分属参众两院。

只有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法案才能成立。

而且,总统对通过的法案有否决权,最高法院也可以判国会通过的法案“违宪”。

由实行终身制的大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虽然有裁决权,但大法官要由总统任命、参议院同意。

总统虽然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这一否决又可以由国会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再否决。

也就是说,没有哪个人或哪个机构可以大权独揽,说一不二。

从而避免了绝对权力的出现,保护了民主。

同时这部宪法还协调了中央和地方、大州和小州、南方和北方的矛盾,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是由于它有着迄今为止最完备的共和制度和宪政精神,这个国家在不过一二百年的时间内,迅速由一个大西洋沿岸狭长地带的松散邦联,崛起为举足轻重的超级大国。

其影响之深远,已让许多历史悠久的大国望尘莫及。

而且美国宪法在1789年生效以后,世界各国便纷纷效尤,相继制宪,并以此作为自己立宪的参照系甚至楷模。

而且还很神奇的是,如易中天先生对美国宪法的介绍:1787年费城会议制定的《联邦宪法》,堪称惜墨如金,一共只有七条。

浅谈美国宪法现存的民主问题_1

浅谈美国宪法现存的民主问题_1

浅谈美国宪法现存的民主问题浅谈美国宪法现存的民主问题1787年,成立不久的美国中一群才华卓绝的人制定了宪法,并且从那时起至现在,这部宪法一直得以沿用,确立了不同于其他各国的独一无二的宪政体系。

一直以来,这部以“三权分立”为思想核心的宪法备受赞誉,但它真的能称得上“完美”吗?——显然不能。

此后通过的数项宪法修正案似乎佐证了这一点,而美国成立后出现的国内战争以及之后诸多政治方面的至今都难以解决的不平等和矛盾则将美国宪法的“不完美”加以具现。

那么,在美国这个如此崇尚民主的国家,它的宪法又有什么民主方面的问题?一、背景·民主问题之源始于立法之初回顾1787年夏天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的代表组成,也许不少人会断言当时的13洲都派出了代表,但事实上,罗德岛州拒绝派代表参加会议,而新罕布什尔州的代表也在制宪会议召开几周后姗姗来迟。

结果是6月和7月进行的几场关键性投票,实际上只有11个洲代表参加。

再者,有时代表们内部分歧严重,难以在投票时保持一致,可见在制宪一开始,就存在着政治不平等和民主上的缺失。

二、阻碍政治平等实现的“绊脚石”试想一下,如果仅仅由于居住地的不同,相同的人的投票所占的分量便大不相同,甚至会超出几十倍,是否是对民主思想的一种践踏?上述便是美国宪法中颇受诟病的不平等代表权下会产生的情形。

不平等代表权,是指来自各联邦单位(如洲或省)的弟二院成员的数量,与其单位中成年公民或符合条件的选民的数量不成比例。

这制度与“一人一票”原则相对立,不同人的选票被赋予了不同的权重。

我们可以理解这项权利的初衷:保护具有最少特权的少数人的利益,但从历史的实践来看,其实不然。

美国民主建立历史事件的反思是自由和权力分立可以建立一个稳定和公正的制度

美国民主建立历史事件的反思是自由和权力分立可以建立一个稳定和公正的制度

美国民主建立历史事件的反思是自由和权力分立可以建立一个稳定和公正的制度在世界历史上,美国民主的建立被广泛认为是一项里程碑性的事件。

它在许多方面改变了政治和社会的格局。

然而,对于美国民主建立历史事件的反思,我们不得不思考自由和权力分立在建立一个稳定和公正的制度中的作用。

一、自由和权力分立的背景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人民意识到他们需要建立一个新的政治制度,以保证公正和稳定。

他们深知权力过于集中会导致动荡和不公,在传统的英国君主制度的基础上,他们希望能够创造出一个更为民主的政府。

二、自由和权力分立的基本原则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建立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自由的概念包括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

权力分立的核心思想是将政府的权力分散到不同的机构和部门中,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三、美国宪法的制定和权力分立为了体现自由和权力分立的原则,美国制定了一部有力的宪法。

宪法规定了三个独立的分支:行政、立法和司法。

这些分支之间相互制衡,确保公正和稳定。

首先,行政分支(即总统)负责执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然而,总统必须遵循宪法的限制,不能滥用权力。

其次,立法分支(即国会)负责制定法律和监督行政部门的工作。

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以确保不同利益的平衡。

最后,司法分支(即最高法院)负责解释法律,并审理违法行为。

最高法院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保证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四、自由和权力分立的价值和挑战自由和权力分立对建立稳定和公正的制度有着巨大的价值。

它保证了政府的公正性,避免滥用权力,并为人民提供了自由和平等的机会。

然而,自由和权力分立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权力的分散可能导致决策的瓶颈和效率低下。

其次,不同分支之间的制衡也可能导致政策的停滞和权力的博弈。

最后,自由的过度追求可能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动荡。

五、美国民主的现实问题和反思尽管自由和权力分立在理论上是完美的,但在现实中,美国民主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例如,近年来的政治极化和利益集团的影响使决策变得困难。

简评美国1787年宪法

简评美国1787年宪法

简评《美国1787年宪法》——民主反思摘要:1787年5月,美国各州(当时为13个)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同年9月15日制宪会议通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宪法》。

作为近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自1789年3月4日正式生效以来,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共有29条修正案,至今仍然有效。

1787年宪法以首创了违宪审查制度、双轨制司法体制、现代联邦制国家形式,规定了分权制衡制度以及民选政府制度而闻名于世,具有浓厚的资产阶级民主色彩。

而监督制衡、联邦主义、个人主义、个人权利和司法审查作为美国宪政体系的四个基石,为全球所钦佩和仿效。

在危机时刻,宪政体系帮助美国免受暴政、失序与压迫之苦;平静时期,宪法性文件毋需再去应对那么多灾难,但依然要去直面诸多困难。

本文将谈谈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民主反思。

关键词:美国1787年宪法民主反思前言《美国1787年宪法》的序言只有一句话,由52个单词构成: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s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1(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盟,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一、《美国1787年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从殖民统治独立到努力达成共和国17、18世纪,英国战胜其他殖民者的势力,在东起大西洋沿岸、西起阿帕拉契亚山脉的狭长地带建立了13个殖民地,这就是美国的前身。

美国宪法的制定反思民主制度的建设

美国宪法的制定反思民主制度的建设

美国宪法的制定反思民主制度的建设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它的制定过程不仅是美国民主制度建设的关键一步,也为全球其他国家的民主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进行反思,以进一步推动民主制度的建设。

一、制定宪法的背景与意义美国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通过并生效,奠定了美国联邦政府的基本制度和权力分配。

它的制定是在美国独立战争后,为解决旧的联邦政府体制不完善和各州之间矛盾的问题,建立起更为稳定和强大的政治体制。

制定宪法的背景反映了民主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当时,美国各州发展不平衡,各州之间存在边界纠纷和贸易限制等问题,而弱小的联邦政府无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确立国家统一和民主原则,各州代表齐聚一堂,制定了一部具有普遍意义的宪法。

制定宪法的意义在于确立了一个明确的权力机构和权力分配原则,这为美国的民主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宪法赋予了国家和州政府一定的权力,并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通过制衡机制,确保了国家权力不会过度集中,保障了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二、宪法制定中的民主原则民主是现代国家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观。

美国宪法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民主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 广泛的参与:宪法制定过程中,代表各州利益的代表通过讨论和妥协达成了共识,各州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投票权。

这种广泛的参与确保了多元化的声音被充分表达,并为权力分配提供了合法性和民意基础。

2. 人权保障: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私有财产权等。

这些权利的保障确保了人民的参与度和平等,从而有效地约束了政府权力,保障了公民的权益。

3. 法治原则:美国宪法奠定了国家政权的法治基础,它规定了政府权力的边界和行使方式,确保了所有公民都要遵守法律,并通过司法机构来保障法律的公正和公正的实施。

通过宪法制定的民主原则,美国建立了一个稳定而高效的政治体制,为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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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美国人崇敬他们的宪法,监督制衡、联邦主义、个人主义、个人权利和司法审查作为美国宪政体系的四个基石,为全球所钦佩和仿效。

在危机时刻,宪政体系帮助美国免受暴政、失序与压迫之苦;平静时期,宪法性文件毋需再去应对那么多灾难,但依然要去直面诸多困难。

本文谈谈对美国民主的反思。

论文关键词:美国宪法民主美国宪法的有限作用一、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独立战争之前的美国宪法文件美国宪法不是凭空产生的,有自己的渊源,大多数学者都认为1621年的《五月花公约》是美国宪法最早的渊源。

五月花是一艘船的名字其乘客在航行途中仿照基督教会的敦约,制度了一个简单的公约,作为到达北美大陆后定居生活的约法。

其主要内容是:1.维护自己的宗教信仰,建设殖民地:2.白行结成政治团体;3.自愿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

(二)独立宣言18世纪后期,英国多次发动对外战争,引发财政危机。

不断加重北美殖民地的赋税。

1774年,北美各殖民地纷纷派代表,出席第一次大陆会议议通过了《权利法案》,重申了殖民地人民所享有的权利以及不出代表不纳税的原则但《权利宣言》并没有实现预期的目标,1776年,北《独立宣言的内容内容分为三部分。

美各殖民地代表再次集会,会议通过了著名的《独立宣言》首先,阐明独立的理论依据。

其次,列举了英国国王乔治三世的种种暴行,阐明独立的必要性。

最后,庄严宣布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获得独立。

(三)《邦联条例》《独立宣言》的发表宣告了美国独立战争的正式开始。

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各州谋求建立比大陆会议更有效、更紧密的联盟形式。

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例》,经各州批准后于1781年正式生效。

《邦联条例》共l3条,其中第五、六、九条的内容最丰富,最重要。

其内容如下:1.规定各州拥有相当完整的主权。

《邦联条例》第2条规定:“各州都保留其主权,自由与独立,凡未经本条例明示授给合众国之各项权力,司法权及权利均由各州保留。

”2.规定合众国只拥有一个国会政府机构。

3.规定合众国政府不能直接向各州发布命令,征收赋税,只能劝告各州政府,不能强制备州政府。

《邦联条例》所建立的邦联虽比大陆会议更有效,但仍不足以解决北美l3州面临的同难题。

邦联只有一个国会,缺乏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围会行使权力也有限。

其次,邦联财政困难邦联的脆弱,使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在当时的国际社会没有地位,倍受轻侮。

(四)美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由于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并没有得到当时国际社会的认可,这极大挫伤了美国人的自尊心,也刺激了他们渴望美国强大的决心。

1787年9月17日,《联邦兜法》以多数人同意通过《联邦宪法》由序言及七条正文组成。

美国宪法的序言主要表达了制定宪法的目的,正文中虽包含了某些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规定,但内容零碎。

1789年联邦国会通过了由麦迪逊提出的十二条宪法修正案,这就是著名的“人权法案”。

它是联邦派和州权派在批准宪法过程中达成妥协的产物。

美国宪法从内容和历史发展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1.美国宪法确立了有限政府原则,此处的政府是指包括行政机关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

美国《宪法》第1条第8项列举了国会拥有的权力,第9项列举了禁止国会行使的权力,第l0项列举了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第2条笫2项和第3项列举了总统拥有的权力;第3条第3项列举了最高法院拥有的权力;第10条修正案规定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皆由各州和人民保留。

2.美国宪法确立了权力的分立和制约,以实现权力的平衡的原则。

其表现之一是确立了联邦制,实行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分立、相互制约、相互牵制。

其表现之二是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制度,使国会、总统、最高法院权力分立、祀互制约,以实现联邦权力的平衡,不使三者之一凌驾于其他二者之上。

3.美同宪法属于司法领域,实现了司法化,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美国模式的违宪审查制度——司法审查制度。

4.美国宪法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empirenews.page--][1][2][3]下一页美国人崇敬他们的宪法,舱督制衡、联邦主义、个人主义、个人权利和司法审查作为美困宪政体系的四个基石,为全球所钦佩和仿效。

在危机时刻,宪政体系帮助美国免受暴政、失序与压迫之苫;平静时期,宪法性文件毋需再去应对那么多灾难,但依然要去直面诸多困难。

我们应当理解制宪者最重要的目标在于审议民主的创设。

在这个体系中,公共官员应对人民负责,而且其立场应避免利益团体权力的出现,从而可以围绕公共利益展开广泛的审议。

在大约二百年后,可以有把握地说,这个目标已经实现。

这是非常值得庆祝的。

但足,几乎很少有人认真思考其在民主基本原则和制度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二、模范宪法:美国人的错觉许多美国人似乎都相信,他们的宪法是所有其他民主国家的典范。

然而,在那些与美国政治制度最具有可比性、民主体制长期存在、未发生中断的国家里,没有一个采用美国式宪政体制,这些国家无不例外地拒绝了美国式模式(一)制完者宪法的缺陷制宪者们尽管是明智的,但他们必然会受到自己有限能力的限制。

我们相信,在制宪者之中不乏极具有才能和公共美德之士。

麦迪逊是美围最伟大的政治科学家,而且,与他同时代的政治领导人是美国最富智慧、公共美德并献身于公共服务的人们。

“制宪会议于美利坚合众国独立后第11年的1787年5月14日星期一在费城的州大厅召开”,在此之前的数月,麦迪逊象一名成绩优秀的学生准备一场重要的考试那样,仔细研读了最好的经典文献。

然而,即使是麦迪逊也不可能遇见美国共和政体的未米。

而且不能从后来美国以及其他地方的民族经验中获得教益。

同样道理。

从1903年的知识状况来看,莱特兄弟也不可能建造波音707。

制宪者们的智慧也许在1787年是最先进的。

但是,对于建立一个庞大的代议制共和围所需要的可靠知识来说,往往还是匮乏的。

在当时,大部分代表都很羡慕英国的宪政模式,但它却远远不足恰当的模式。

而且,历史并末提供可真正与此相合适的代议制政府模式。

Jl!是在这种局限之下,制宪者们创立了美国宪法。

这一宪法严重缺失一个民主共和政体所必须的那些条件,这部宪法至少包含5种重要的缺陷:1.奴隶制:宪法未禁止奴隶制,也未赋予国会禁止奴隶制的权力。

废除奴隶制,花去了大约四分之三世纪的时间以及一场血腥的内战,这至少使我们怀疑制宪者制定的文件是不是要被认为是神圣的。

2.普选权:宪法未能保证普选权而是将选举资格的认定留给了各州。

它心照不宣地将占人口一半的妇女、非洲裔美国人和美州原住民排除在外。

3.总统选举:行政权赋予总统,根据制宪者设计和意图,总统的选举应该与大众多不关,也不受国会的控制。

4.选举参议员:参议员的选举不是由人民而是由州的立法机关选举产生。

5.司法权:制宪者们制定的究法未能限制司法部门的下叙权力,即它有权宣布由国会合法通过并由总统签署的法律违法。

(二)制宪者宪法的民主变化民主革命虽然会自始自终地存在,但继继续续而又前途未,它不但有助于以通过修正案的方式使正式的宪法本身实现民主,还刨造了一种新的民主政治制度和实践,在这一框架下,宪政体制得以运作。

权利法案的通过来自制宪会议上部分代表提出的要求,与他们的同事能够接受的体制相比,这些代表一般赞成一个更加民主的政治体制。

权利法案是最初宪法的一部分,宪法的头十条修正案都被证明是真正地丰富和扩展了民主秩序不可或缺的权利制宪者制定的宪法不只是通过正式修正案得以改变。

政治实践和制度也从根本卜改变宪法,而这些是制宪者们所未曾预见到的。

[!--empirenews.page--]上一页[1][2][3]下一页三、美国宪法的有限作用1987年的一次调查显示,美国人从整体上强烈的支持宪法,然而。

其中一个问题的结论引人注目。

当回答者被问及“在对待所有人一律平等这一点上表现如何?”时,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回答说它表现得很糟;百分之八的人没有表达意见;仅有百分之四十一的人认为它做的很好。

(一)选举人团的民主缺陷在宪法设计,没有哪一部分的瑕疵暴露得比选举团制度更快。

为什么制宪者会选择选举团这种解决方案呢?他们想将选择总统的权力从大众手中移开,而将此职责放到一个精心挑选的由明智、杰出和善良的公民组成的机构手上。

这一标准观点的主要来源是汗密尔顿所写的《联邦党人文集》第68篇:“直接选举应该由这样一些人来完成,他们最善于辨别适宜于一职位所需要的品质,可以在仃助于深思熟虑的条件下行事,并能够适当的把_。

切理由和主张都综合在一起,以便做出选择。

”1800年选举已经显露了选举人团制度的弊病,虽然制宪者们在选举人团制度设制度的设计上的疏忽很容易得到纠正,但在1800年选举中明显暴露出来的其他缺陷,却仍然悬而末决。

直到今天仍然如此。

即使选举人是由大众选举产生的,选举人团还是会不可避免的存在三个不民主的特征。

第一、赢得最多选民赞成票的候选人,却有可能无法赢得选举人的多数票。

从而在总统选举中败北。

例如,2000年的选举,投向第三党候选人的选票使两个主要政党的候选人都未能赢得大众的多数票。

第二、大多数人偏爱的候选人失利。

如果投票人有机会在势均力敌的2000年选举中有进行第二次选抒的机会,那么,第三大党候选人拉尔夫.纳德的大多数选票就有可能流向副总统戈尔,那样的话,戈尔就有可能赢得总统的职位。

第三、投票的不平等权。

每州都有资格选派“一定数量的选举人,其数量与当选的参议员的总数相等”,参议院不平等的代表权在这里再次发挥作用。

例如,在选举人团制度当中,怀俄明卅f居民的选票价值差不多是加利福尼亚居民的四倍。

(二)代表权的不平等代表权的在总体上的不平等,产生于参议员名额的固定分配,每州不论人口多少均为两名宪法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符州选出两名参议员组成合众国之参议院,参议员任期六年,各有一票表决权。

一部宪法从两个多世纪以前向世界宣布的道德和政治判断取得了自己的合法性。

这一判断宣称:一切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以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最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确保这些权利,在一群人中建立起了政府,政府的权力的正当性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无论如何,一种政府形式一旦破坏了这些日标,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这个政府,并以人民看来最有可能实现其安全与幸福的原则纽建新的政府安排其权力那么,政治平等是一个值得追求饿目标吗? 如果我们相信一切人生而平等,他们被赋予了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剥夺的权利,正是为了确保这些权利,才在人民之中建立了政府,而政府的权力的正当性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那么我们就有义务支持政治平等这个日标。

政治平等需要民主的政治制度。

在致力于民主和政治平等的人民巾问,宪法应该服务于这些政治目标,其途径是帮助维护这样的政治制度,它促进公民问的政治平等,促进对于政治平等和民主政府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所有必要权利、自由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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