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31•【字号】苏政复[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50号)淮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报审批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的请示》(淮政发〔2009〕209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二、淮安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区行政辖区(3171平方公里),以及涟水县陈师镇在宁连高速公路以西地区和空港部分地区(共约15平方公里),总面积约3186平方公里。
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区域性交通枢纽、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积极融入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区域辐射带动力。
三、进一步优化市域空间结构。
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合理分布人口、产业和各类设施,优化配置城乡公共服务资源,有重点地培育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镇村居民点布局,加强对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管理,协调推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共同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至2012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145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174平方公里以内;至2020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17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204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22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264平方公里以内。
五、科学引导城市布局。
中心城区按照“三轴四带多组团”的空间结构,近期完善高速公路环内的城市建设,中远期向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徐宿淮盐高速公路以南有序拓展。
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的重点和时序进度,科学组织开展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促进城市紧凑布局、集约发展。
淮安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

《淮安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成果草案为了进一步梳理并保护淮安城市空间的特色资源,彰显城市独特韵味,传承地方历史文化,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了更好地诠释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发展愿景及目标,并有效地引导、控制和管理城市空间的开发建设,特编制《淮安市总体城市设计》(下面简称本规划)。
一、规划范围淮安市域:为淮安市行政辖区范围,包含淮安市区和涟水、盱眙、金湖三县,面积为10030 平方公里,是本规划的研究范围。
淮安市城市集中建设区:包括淮安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以及南马厂、季桥局部地区的集中建设区域,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淮安工业园区集中建设区域,洪泽集中建设区域以及淮安空港经济区集中建设区域,面积为477平方公里。
包括淮阴、清江浦、淮安、洪泽四个市辖区。
范围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划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一致,是本规划的具体设计与控导范围。
二、规划目标本规划主要任务是确立淮安城市集中建设区长远发展的空间特色定位与总体结构,并针对该顶层空间结构制定系统性控制要求,以指导具体的规划管理和建设。
希望通过长期持续的建设与控制,塑造空间形态、提升城市环境、凸显城市特色、激发城市公共空间的活力,并最终实现城市空间形态与特色方面的总体目标。
三、规划原则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范与标准,并衔接相关规划;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和管理需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四、城市空间特色定位通过公众意见征询、部门访谈、专家咨询,结合淮安自身空间资源禀赋,并考虑到与周边城市的错位发展,确定淮安城市空间特色主题:“湖风河韵生态城、伟人故里运河都”。
五、规划布局1、市域空间的风貌总体结构结合市域山、水、城格局以及特色资源分布情况,提出“两廊、八区、十九个节点”的市域空间风貌总体结构。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淮政办发[2017]41号【发布部门】淮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4.10【实施日期】2017.04.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和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创建步伐,现就下达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一、老旧小区改造(一)目标任务1.实施综合整治工程。
全市整治老旧小区236个、面积500万平方米,其中:清江浦区120个、220万平方米,淮安区、淮阴区各20个、30万平方米,洪泽区9个、70万平方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30万平方米,盱眙县36个、65万平方米,金湖县7个、30万平方米,涟水县18个、25万平方米。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淮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老旧小区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63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奖补方式实施老小区基本物业服务,实现老小区基本物业服务全覆盖。
(二)序时进度一季度:确定具体整治项目,征求业主意见,确定整治内容,确定设计单位。
二季度:完成整治方案设计和公示、建设工程招投标,70%整治项目开工建设。
三季度:整治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完成整治任务的80%。
四季度:完成整治目标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
(三)资金安排1.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总投资1.9亿元,其中:各县区财政筹集1.48亿元,专营单位筹集0.42亿元。
具体为:清江浦区财政筹集6000万元,淮安区、淮阴区财政各筹集1100万元,洪泽区财政筹集2000万元,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筹集400万元,盱眙县财政筹集1100万元,金湖县财政筹集1600万元,涟水县财政筹集1500万元;淮安供电公司筹集1500万元,淮安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各筹集500万元,淮安联通公司、江苏有线淮安公司各筹集400万元,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公司各筹集450万元。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淮政规[2012]3号•【施行日期】201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的通知(淮政规〔20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5日淮安市城乡规划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市、县、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本规定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本市城乡规划应当立足苏北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三角洲北翼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以“历史古城、文化名城、生态水城、工业新城”为城市特色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人口、产业、资源、功能的集聚发展和能源的节约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并符合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需要,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根据城乡规划工作的需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消防规划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19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消防规划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消防规划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城乡消防规划2018年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7日淮安市城乡消防规划2018年实施计划为进一步提升处置火灾能力水平,加快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保证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城乡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实际,编制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调整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与城市建设同步建设消防站,增设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使其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实施内容(一)消防法制加快推进《淮安市消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二)消防站建设现有消防站实现人员、车辆、装备的标准化配备。
实施建设柳树湾消防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消防站、淮阴区新渡消防站和生态文旅区花园路消防站。
(三)消防水源建设结合城建新(改)建道路建设,提前介入,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
新(改)建道路应设置市政管网及充足的室外消火栓,确保室外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
对于道路红线宽度(含人行道)超过60米的新增道路,应在道路两侧布置室外消火栓。
对新、老城区缺少或损坏的市政消火栓,根据《淮安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淮政规〔2014〕1号),由供水单位进行增加或维修,实行标识化管理,提高消防供水能力。
淮安市古运河文化长廊(东段)_总体城市设计

淮安市古运河文化长廊(东段)_总体城市设计规划任务:总体城市设计设计范围:10.84平方公里,15.6公里长的里运河滨水区段总体城市设计。
北起清江大闸口、南至淮安区堂子巷。
研究范围:里运河两岸涉及500-1000米不等的区域,共计45平方公里。
项目工作历程:前后历经7次市委、政府有关领导汇报、10次专家教授讨论、20余次部门沟通及专家访谈。
项目组织框架:里运河的规划建设是非常综合的系统工程,我院组织了8个设计单位及研究机构,聘请各领域的专家全过程参与规划,形成城市设计组,旅游规划组、产业研究组、运河文化研究、桥梁美化设计组、建筑方案组等6个专业设计团队。
总体发展定位:借助运河申遗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强淮安的国际影响力,以提升长三角北部重要中心城市品质为导向,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通过理水、营城、聚人、兴文四大策略。
将里运河文化长廊打造成集高端论坛、文化旅游、生态养生、商务休闲以及特色主题乐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运河文化国际交流经典空间”。
规划建设目标:将里运河打造成为:展示运河文化的国际交流平台文创旅游产业的发展聚集高地市民共享的休闲游憩公园智慧创新的生态文明廊道规划分析框架:以人为出发点、文为战略点、水为支撑点、城为回归点。
人,即以人文本,本区域规划定位服务三大类人群,包括淮安城市居民、精英企业、外来旅游者,为其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完善的设施配套、多元的功能服务以及更多的创业发展机遇。
文,即文化创新,汲取淮安文化、运河漕运文化的精髓,结合现代人的需求,创新文化展示手段、结合文化体验、旅游休闲活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淮安精神。
水,即以河为脉,引领城市生态发展,通过污水整治与水体净化,还原洁净之水,结合市民休闲活动城市滨水景观游憩场所建设、生态绿色建筑示范与引领。
城,即城河互动,通过生态、文化、亲水活动、商业服务多元触媒,激发滨水城区活力。
实现运河两岸由“界线—到廊道—到纽带—到片区”的互动、渗透、扩散,带动周边城区的发展。
淮安中央大道规划方案

淮安中央大道规划方案淮安中央大道是淮安市城市中轴线之一,贯穿市区南北,连接淮安区、清河区和淮阴区等多个城区,是淮安市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
因此,为了推动淮安市的城市化进程,淮安市政府近年来在淮安中央大道的规划和建设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推进中央大道的完善和优化。
规划目标与主要内容淮安中央大道的规划目标是在保障自然、文化和历史遗产保护的前提下,将县市交通向城市轨道化,实现城市整体发展的结构优化,推动周边城市化,维护和增强市民的城市责任感和归属感。
为此,淮安市政府制定了以下规划内容:1.扩大中央大道路基,提升大道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
2.优化城市道路系统,根据城市功能和交通构筑物类型的不同,推动城市道路分类建设。
3.重点完善道路设施,包括人行天桥、通盘等配套道路设施。
4.全面推广智能交通系统,加强规划与管理,优化交通组织。
规划原则与指引淮安中央大道规划的实现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指引:1.遵循城市发展和遗产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历史建筑和自然景观,同时满足城市公共交通和基础设施的需求。
2.遵循公开、透明和民主参与的原则。
政府要在城市规划、咨询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社会的意愿和建议。
3.遵循高质量建设的原则。
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质量,确保建设项目安全、环保、经济、实用。
4.遵循创新、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要提倡创新、智能化技术的使用,确保城市发展在可持续的轨道上。
规划的实施进展淮安中央大道规划的实施正进展顺利。
根据淮安市市政府的计划,目前已完成了中央大道北段规划,正在逐步实施中央大道南段规划。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淮安市政府积极推进交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经过规划和建设,淮安中央大道将成为淮安市“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给淮安市的未来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促进淮安市的经济、文化和社会进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40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日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要点2017年,全市开发园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全市经济发展会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发〔2016〕35号)精神,加快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开发园区综合实力和功能优势。
一、提高经济贡献份额。
努力实现“两个高于”,即开发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高于全省开发区平均水平。
力争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到账外资占全市1/3以上,各县区开发园区到账外资占所在地70%以上,开发园区外贸进出口占全市9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开票销售收入占全市65%以上。
二、全省排名争先进位。
对照全省开发区综合考评体系七大类56项指标,查找短板弱项精准发力;以苏中苏北先进开发区为标杆奋力赶超,争取全省排名实现持续进位,年度综合排名平均前进3位以上。
三、推动园区改革试点。
推动开发园区在区域整合优化、用人和分配机制、社会管理体制、智慧园区建设、区域评估等方面试点改革,承担试点改革的开发园区上半年要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年底前要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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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
成果草案
为了进一步梳理并保护城市空间的特色资源,彰显城市独特韵味,传承地方历史文化,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了更好地诠释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发展愿景及目标,并有效地引导、控制和管理城市空间的开发建设,特编制《市总体城市设计》(下面简称本规划)。
一、规划围
市域:为市行政辖区围,包含市区和涟水、盱眙、金湖三县,面积为10030 平方公里,是本规划的研究围。
市城市集中建设区:包括高速公路环线以以及南马厂、季桥局部地区的集中建设区域,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工业园区集中建设区域,洪泽集中建设区域以及空港经济区集中建设区域,面积为477平方公里。
包括、清江浦、、洪泽四个市辖区。
围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划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围一致,是本规划的具体设计与控导围。
二、规划目标
本规划主要任务是确立城市集中建设区长远发展的空间特色定位与总体结构,并针对该顶层空间结构制定系统性控制要求,以指导具体的规划管理和建设。
希望通过长期持续的建设与控制,塑造空间形态、提升城市环境、凸显城市特色、激发城市公共空间的活力,并最终实现城市空间形态与特色方面的总体目标。
三、规划原则
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与标准,并衔接相关规划;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和管理需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四、城市空间特色定位
通过公众意见征询、部门访谈、专家咨询,结合自身空间资源禀赋,并考虑到与周边城市的错位发展,确定城市空间特色主题:“湖风河韵生态城、伟人故里运河都”。
五、规划布局
1、市域空间的风貌总体结构
结合市域山、水、城格局以及特色资源分布情况,提出“两廊、八区、十九个节点”的市域空间风貌总体结构。
2条区域景观廊道:里运河-京杭大运河特色景观廊道、古淮河-盐河特色景观廊道。
8大特色风貌片区:平原生态风貌区——北部平原地区;大湖洪泽风貌区——洪泽湖及沿岸地区;水乡湿地风貌区——白马湖、高邮湖、里下河地区;低丘生态风貌区——南部低丘地区;运河之都风貌区——城市集中建设区;枕河涟水风貌区——涟水县城;山水盱眙风貌区——盱眙县城;傍水金湖风貌区——金湖县城。
19个美丽城乡特色培育节点:马头文化名镇特色培育节点、西游文化特色培育节点、涟水水城文化特色培育节点、高沟酒文化特色培育节点、锦绣沃野特色培育节点、繁花漫港特色培育节点、果园飘香特色培育节点、老子山特色培育节点、坝古镇特色培育节点、南闸生态休闲特色培育节点、岔河渔文化特色培育节点、前锋湿地特色培育节点、金湖荷花荡-马草滩特色培育节点、玉皇山特色培育节点、八仙台特色培育节点、铁山寺特色培育节点、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培
育节点、洪泽渔人湾特色培育节点、盱眙美食文化特色培育节点。
2、城市集中建设区的空间特色总体结构
结合城市空间特色定位,并与在编的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针对集中建设区提出了“一三三四”的空间特色总体结构:“一湖融洪入淮、三廊文绿相融、三城古今辉映、四轴组团相连”。
一湖融洪入淮:遵循总规“纳湖入城”战略及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目标;强化中国第四大淡水湖——洪泽湖在景观、生态、旅游等方面的优势;通过高家堰古代水工展示长廊、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现代水工展示长廊、区域绿道、高速公路及市域轨道,促进现有城区与洪泽区的融合,最终打造湖滨名城的城市特色。
三廊文绿相融:“三廊”是指“高家堰水工展示长廊”、“古淮河-盐河生态休闲长廊”与“大运河-里运河文化旅游长廊”;通过三条廊道沿线文化景观资源与绿色生态资源的整合,将打造旅游休闲、文化体验、特色展示的城市开放空间,并凸显城水相依的城市生态格局。
三城古今辉映:结合城市发展的历程,重点打造“历史城区(三联城)”、“清江浦旧城”、“生态新城”三大特色城区;通过古今辉映的城市风貌的塑造以及公共服务功能的集中,重点展现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发展的风采。
四轴组团相连:城市集中建设区的七水穿城形成了“水绿纵横、组团相间”的空间格局;通过路、翔宇大道、枚皋
路、淮西路四条城市主要发展轴线和景观大道的串联与整合,将促进城市集中建设区各个组团的联动发展。
3、城市集中建设区的特色地段划定
结合特色资源评价的结果,将集中建设区的特色空间资源划定为20个特色地段。
这些特色地段将是城市空间特色展示以及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点区域。
一级特色地段5个:周恩来纪念馆-荷湖特色地段、淮上三湖特色地段、镇淮楼-漕运总督公署特色地段、清江浦特色地段、行政文化中心特色地段。
二级特色地段14个:恩来干部学院特色地段、河下古镇特色地段、山阳湖特色地段、运河苑特色地段、运河码头特色地段、高铁东站枢纽地区特色地段、淮海路—水渡口特色地段、湖特色地段、高教园区特色地段、智慧谷特色地段、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地段、古淮河绿地特色地段、生态民俗园特色地段、滨湖休闲区特色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