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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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 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

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 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

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中省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创新中心建设,在全市事业单位建立更加管理规范、灵活高效的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才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市委、市政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市字〔2017〕47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按照分级分类的方式确定。

高层次人才一般是指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具有较高知识层次或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急需紧缺特殊人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迫切需要、人才资源供应紧张、短时间很难招聘到位或具有一定特殊技能的人才。

第三条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应坚持“以用为本、突出重点、专业对口、能力优先、注重实绩”,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开招聘一般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高等院校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聘计划应在编制内制定,在用人单位满编时,对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急需紧缺特殊的高级职称人员和高级技师,区县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特殊专业的高水平大学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经编制部门同意,可在本系统、本区县内调剂空余编制解决,不受岗位限制。

第七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可按照工作需要随时组织,也可参加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招聘(含校园招聘)。

第二章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第八条招聘范围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党政管理、经济金融、教育医疗、人文社科等领域紧缺型人才。

XX市事业单位202X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XX市事业单位202X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XX市事业单位202X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此次引才工作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一)引进对象及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69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

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事业单位成为了各类人才的选择之一、为了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才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一份详细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对于引进优秀人才,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招聘宗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宗旨是公开、公平、公正、可信,以最大程度确保选拔到最优秀的人才,促进组织的快速发展。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1.岗位类型:本次招聘主要面向不同专业的中高级管理岗位和技术类岗位。

2.岗位要求:根据岗位性质及工作职责,确定相应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能等要求,以确保招聘的人才具备相关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招聘数量:根据组织需求和人员结构制定合理的招聘数量,以确保人员配置合理,避免出现人员过剩或不足情况。

四、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公告:将岗位需求、任职资格、工作职责等信息通过适当媒体进行公告,确保信息公开。

2.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招聘要求。

3.笔试环节: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笔试,通过笔试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环节:对通过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考察人员的能力、素质、适应能力等。

5.体检环节: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以确保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6.公示环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五个工作日,确保透明公正。

7.聘用环节:对公示期内未收到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异议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聘用顺序,签订劳动合同。

五、考核与评价1.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作为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一定百分比计算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察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也作为选拔的参考依据。

3.体检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进行匹配,体检合格的人员才能参与后续环节。

4.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个人表现等,以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稳定性。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4•【字号】玉政办发[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玉政办发〔2008〕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四日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开招聘的范围在本市登记的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时,均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国家指令性、政策性安置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聘用的人员以及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调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调差(定)额拨款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定)额事业单位的人员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渠道相同的事业单位人员互相调动除外。

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符合自治区编委办、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编办发〔2007〕1号)规定的,按桂编办发〔2007〕1号文件执行。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3.12.18•【字号】•【施行日期】202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规定,我厅所属事业单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省图书馆2家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驻厅纪检监察组、人事处、机关纪委、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有关工作实施。

各招聘事业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程指导和监督本次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具体招聘对象、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胜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濮阳市XXXX年公开招聘市直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濮阳市XXXX年公开招聘市直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濮阳市2010年公开招聘市直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根据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人〔2007〕58号)和《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濮人〔2007〕1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0名。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原则及方式依据市直医疗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2009年10月1日前在该院临时工作)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详见《濮阳市2010年公开招聘市直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热爱卫生事业,积极投身于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四)专业对口;(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报考公共岗位(文秘、财会、审计、工程等非医学专业岗位)者,须具有濮阳市常住户口或濮阳籍生源;(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五)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六)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七)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濮阳市2010年公开招聘市直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濮阳人事网()、濮阳卫生信息网()上统一发布,同时在用人单位公布。

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提高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增强面试工作公信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事业单位面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面试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实施。

第三条面试工作应体现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突出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岗位匹配性。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

第二章面试程序、内容和方法第五条面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二)命制面试题目,明确评分要素、标准和方法;(三)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四)开展面试前培训;(五)实施面试;(六)通知面试结果。

第六条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情景模拟(演示)、答辩、面谈、文本筐测验和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

第七条面试应突出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体现对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等基本要素的考察,结合岗位说明书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强化对岗位匹配性的考察。

第八条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

面试过程中,对违反党和国家基本政策,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考生;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或通过语言、行为等侮辱、伤害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第九条职业价值观的考察。

主要考察考生对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的工作认同程度,包括公共服务意识、公益情怀、事业心责任感以及考生价值观同公益事业的契合度等。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

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天津市事业单位的人员聘用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人员聘用事项。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人员聘用,必须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不得违法干预。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分为公开招聘、选拔任用和协议聘用三种方式。

1. 公开招聘是指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征集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选拔和录用。

2. 选拔任用是指根据事业单位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从单位内部或者其他特定范围内确定一名或多名拟任用人员。

3. 协议聘用是指根据事业单位的需要和拟聘用人员的志愿意愿,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就业协议,明确聘用内容、条件和期限。

第五条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必须注重公开透明,公开招聘应当在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等多个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公示招聘要求、岗位职责、待遇等内容。

第六条公开招聘人员必须进行公开考试或面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和录用。

考试或面试成绩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选拔任用人员应当以能力、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拟任用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工作态度等因素。

第八条协议聘用人员应当明确聘用内容、条件和期限,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九条聘用人员应当符合招聘条件和任职资格,接受事业单位的聘任、现聘、非聘任等管理。

第十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违法失职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天津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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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单位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化,进一步
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区人力社保局《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围及条件
(一)招聘围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事业单位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围,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

招聘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容:
1、招聘单位、岗位;
2、招聘数量;
3、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考试、考核的方式与科目容、围;
6、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7、体检、考察的容、标准和要求;
8、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9、咨询、举报或投诉;
10、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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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二)上报核准或备案;
××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由主管单位统一制定,经报区县委组
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发布招聘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政府、单位或其他媒体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四)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事业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

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或考核;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考试科目根据行业、专业以及岗位的特点设置。

公开招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委托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事业单位将根据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委托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考官一般应由招聘单位有关人员、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专家学者等组成,考官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

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事业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公布考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

××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主管单位统一组织。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主管单位统一组织,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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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八)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
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围与招聘信息发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十)报批或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纪律与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 6 —
..
w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
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
招聘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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