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一版)
寨卡病毒预案

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寨卡病毒病(Zika)应急处理预案为做好寨卡病毒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地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处理预案。
一、成立医院寨卡病毒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魏友平副组长:黄效忠、张悦、胡晓宇、唐清美、舒秉俊、徐余波、王茜成员:陈建建、杨继敏、万水珍、段淑云、芦盛贞、熊跃、徐小平、张黎明、钟标、桂宇芳、吴敏、罗光渠、姚启文、徐迅、陈华、应为峰、孙宁、马跃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院范围中寨卡病毒病的疫情监控,疫情处理病人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传染病防控管理组、医疗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和秘书组。
(一)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组长:张悦副组长:万水珍、段淑云、芦盛贞组员:陈智华、张黎明、谢红、彭群、宋小兰、陈敏、王超、詹军华防疫组职责为:负责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实施,提出控制疫情的意见建议、措施及效果评估、消毒隔离工作,负责寨卡病毒病的疫情报告,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二)医疗专家组组长:唐清美副组长:杨继敏、芦盛贞成员:陈建建、章永南、熊江琴、樊萍、张太阳、李宇丹、胡苏平、龚水萍、万锦华、冯志、何青云、徐小平、张黎明、刘冬香、郭艳、付莲英、熊年秀、涂长英、胡江敏、陈淑玲、徐爱玉、杨海兰、熊继华、李桂芳、熊琼、邝梨花、陈萍医疗专家组职责为:负责寨卡病毒病例诊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参与疑难病的会诊,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
(三)后勤保障组组长:舒秉俊副组长:罗光渠组员:熊跃、孙宁、陈华、姚启文、徐迅、马跃东后勤保障组职责为:负责后勤保障体系的系列化服务,做好媒介监测与控制,参与协调组织。
(四)信息管理组组长:唐清美副组长:吴敏、桂宇芳成员:欧阳龙明、芦盛贞、付莲英、应为峰、闵宇燕、郭小梅秘书组职责为:负责突发传染病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寨卡病毒病的防控详解

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 单股正链RNA病毒 直径20nm 有包膜 包含10794个核苷酸 编码3419个氨基酸
根据基因型别分为 非洲型 亚洲型 本次美洲流行的为亚洲型
寨卡病毒主要特性
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 (第一版)
寨卡原本是非洲乌干达南部一片丛林的名字
2016年1月29日在乌干达拍摄的寨卡森林。新华/法新
1947年在乌干达Zika森林的恒河猴血清中分离 1948年在同地区的非洲伊蚊中分离 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发现人感染 1964年尼日利亚首次发现人感染寨卡感染病例,随后传播至东南亚
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 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广大区域。
临床表现
潜伏期:目前尚不清楚,有限资料提示可能为3-12天。 传染期:患者的传染期尚不清楚,有研究表明患者早期产生病毒血症,并具 备传染性。大多为隐性感染,约20%出现临床症状,且症状较轻。
诊 断
(一)诊断依据。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相关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 (二)病例定义。 1.疑似病例:符合流行病学史且有相应临床表现。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在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行 或居住。 (2)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等。 2.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
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 (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 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线照射均可灭活。)
寨卡病毒病防控态势简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寨卡病毒病疫情防控态势简报Situational Report on Zika Virus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第6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2月23日(第6期)一、疫情概况(一)我国内地疫情浙江省卫计委2月23日通报,在对该省首例寨卡病毒病患者同团旅游人员健康监测中,新发现两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确诊病例。
两病例为父子关系,义乌市人。
父,38岁;子,8岁,同赴寨卡病毒病流行地区斐济、萨摩亚旅行,旅行期间有蚊虫叮咬史。
目前,两患者均在接受隔离治疗,体温正常,病情已明显好转。
(二)国际疫情WHO更新态势简报(2月19日):上周全球新增2个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即阿鲁巴和博内尔,均位于美洲。
2007年以来,全球共有48个国家或地区有寨卡病毒流行的证据,其中2015年以来,报告寨卡病毒病本地传播病例的国家或地区36个;有间接证据表明存在本地传播的国家或地区6个;近期未报告病例、但曾经证实寨卡病毒传播的国家或地区5个;以及出现本地病例、但尚无蚊媒传播疫情的国家或地区1个(详见附表1和图1)。
图1 2007-2016年全球寨卡病毒流行国家或地区分布(数据来源WHO)截至2016年2月11日,美洲共有28个国家或地区发生了本地传播疫情。
据巴西卫生部估计(鉴于疫情规模,巴西已不再统计寨卡病毒病病例数),自疫情暴发以来,巴西寨卡病毒病发病数在497593例至1482701例之间。
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6日,哥伦比亚累计报告寨卡病毒病病例31555例,其中确诊病例1504例。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31日,非洲佛得角共报告7259例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
二、相关调查研究进展(一)小头畸形WHO(2 月19 日):2015年11月-2016年2月13日,巴西报告小头畸形和/或中枢神经系统畸形疑似病例5280例,其中死亡108例。
完成了1345例的复核,确诊为小头畸形的421例,其中41例有寨卡病毒感染证据(9.7%)。
寨卡病毒病应急处理预案

寨卡病毒病应急处理预案引言:寨卡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发的一种由蚊虫传播的急性传染病,其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关节痛和结膜炎等。
寨卡病毒最初在非洲和亚洲流行,但近年来已扩散至全球范围,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危机。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一份完善的寨卡病毒病应急处理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寨卡病毒病的特点和应急处理措施,提供一套全面有效的预案。
一、灾害背景1.1 寨卡病毒病的传播途径及特点寨卡病毒主要通过蚊虫叮咬传播,尤其是伊蚊(Aedes aegypti)和埃及斑蚊(Aedes albopictus)传播最为常见。
此外,寨卡病毒也可以通过性传播、血液传播和垂直传播等方式传播。
1.2 寨卡病毒病的症状及危害寨卡病毒感染的主要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关节痛和结膜炎等。
寨卡病毒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性较大,容易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和神经系统损伤。
此外,寨卡病毒还与格林-巴利综合征和特发性脑炎等疾病有关。
二、应急处理措施2.1 公众教育和宣传针对寨卡病毒病的应急处理,公众教育和宣传是至关重要的一项措施。
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向公众普及寨卡病毒病的相关知识和防护措施,提高公众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2.2 蚊虫防控措施蚊虫是寨卡病毒传播的重要媒介,因此加强对蚊虫的防控是应急处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蚊虫防控:- 清除蚊虫滋生的场所,如清理废弃物和积水等。
- 做好个人防护,如使用蚊帐、驱蚊剂等。
- 加强蚊虫监测和宣传,提醒公众注意蚊虫防控工作。
2.3 医疗救治和监测在应急处理寨卡病毒病时,医疗救治和监测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建立健全的病例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
- 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能力,确保对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
- 做好寨卡病毒病疫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相关机构的职责和协调为了保障寨卡病毒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相关机构合作协调,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中国首次输入性黄热病疫情处置及相关问题探讨解析

[1]Plotkin
SA,Orenstein
15个监测点,使用CO:诱蚊灯法和人工小时法,监 测未发现任何蚊种。 2.4.6健康教育和宣传对共同暴露和密切接触 者实施面对面的黄热病预防知识宣传,并安抚情绪, 减少恐慌,如果出现相应症状,及时报告。北京市疾 控中心以及各相关区疾控中心通过官方微信公众
Control,Beifing
100013,China.
Xin—yu,Email:bjcdclxy@163.con
To describe and evaluate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the first confirmed The control measures included the isolation of the patient,enler-
为10日17时,截止3月16 13 17时健康监测结束,
1
患者男,32岁,中国籍,户籍为浙江省丽水市, 常年在安哥拉首都罗安达做服装生意。患者平素体 健,很少生病,2007年后在罗安达常住,经常被蚊虫
叮咬,但未得过当地流行的登革热或疟疾。北京时
1人均无黄热病相关症状。
外环境消毒 患者在3月10 13凌晨曾到宾 馆住宿休息,期间有呕吐症状。3月11 13专业人员
对其实施6日健康监测。 1.2预防控制措施
会发布我国发现一例输入性黄热病确诊病例。
2.4疫情处置措施
2.4.1
传染病专科医院将病例收治入 院后,即按照登革热防护要求,实施防蚊隔离和血
病例隔离
液、体液隔离;初步诊断黄热病,进一步加强防蚊隔 离和血液体液隔离措施。
2.4.2
共同暴露者健康监测
和患者同班机从安
【Abstract】Objective
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

其他: 多有浅表淋巴结肿大。约1/4病例有肝脏肿大及ALT 升高, 个别病例可出现黄疸,束臂试验阳性。
1952年在坦桑尼亚首次发现。
2005年底留尼旺岛基孔肯雅热爆发流行, 全岛70万居民, 1/3人 发病。
1.疑似病例: 符合流行病学史且有相应临床表现。 (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14天内在寨卡病毒感染病 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 (2)临床表现: 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 、关节痛或结膜炎等。
2.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体检测 阳性。
3.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经实验室 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潜伏期为3~6日。
感染后出现临床疾病的约占5-20%,仅少数病人病情严重终 至死亡。
急性起病, 发热39-40℃,寒战, 剧烈头痛、背痛、广泛性 肌肉痛, 结膜和面部充血, 鼻出血和恶心呕吐, 相对缓脉 , 上腹不适, 压痛明显。小便色深, 可有蛋白尿。症状 持续35天。
约15-25%患者症状缓解 12-24h后, 体温再次升高, 全身 症 状重新出现, 频繁呕吐, 上腹痛, 出现黄疸并逐渐加 深, 出 血倾向, 瘀点, 瘀斑, 鼻衄, 粘膜, 牙龈广泛性 出血, 甚至 可以出现大出血, 肾损害。持续3-8天内后渐 入恢复期。
●传染源 – 患者、隐性感染者和寨卡病毒感染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可能
的传染源 ● 传播途径
– 最主要的途径: 伊蚊叮咬。 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 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传播该病毒。
– 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 – 罕见血源传播和性传播。 ●人群易感性 – 普遍易感。 – 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对付“寨卡病毒”的10招妙方

对付“寨卡病毒”的10招妙方在拉美甚至美国快速散播、造成婴儿严重畸形的寨卡病毒,目前不但无药可医,也没有预防的疫苗,那要如何防范?美国公卫官员说,寨卡病毒可能比原先设想的更恐怖,对美国造成的冲击也出乎预料,如何阻止病毒的传染还有控制蚊虫就成了重要的工作。
个人还有官方能做些什么来避免染上寨卡病毒呢?英国广播公司BBC整理出了下列的10种方法。
1.使用防蚊剂既然是经由蚊虫叮咬传染的病毒,避免被叮咬就是最重要的预防工作,美国的疾病管制中心CDC建议使用“经过测试”的防蚊剂。
要认明防蚊剂的成分,不是每种防蚊剂都能有效地避免蚊虫叮咬。
也就是含有俗称待乙妥DEET或者俗称皮卡离叮(羟乙基哌啶羧酸异丁酯)成分的防蚊剂。
专家建议的是发现有蚊虫的时候,立即按照包装上的指示使用这些防蚊剂,如果要涂抹防晒乳液的话,应该先涂抹防晒乳液、接着再使用防蚊剂,因为防晒乳液可能会盖住防蚊剂。
大部分的防蚊剂都可以供孕妇安全使用,不过最好在使用前先征询医生的意见。
2.穿长袖的衣物专家建议在可能疫区穿着宽松的长袖上装和长裤,衣料的厚度也应该要能够让蚊虫无法穿透叮咬。
另外还有一种含有氯菊酯成分、将防虫药物混入纤维内的特殊衣料,不过只有几个国家可以买得到。
要注意的是防蚊剂不要用在被衣物遮盖住的肌肤部分,因为衣物的阻挡,防蚊剂无法挥发,可能就会降低其防蚊的效果。
3.住所做好防蚊措施专家建议在疫区的时候,尽可能地“实体隔绝”你自己和蚊虫,例如随手关门、关窗还有装置纱窗。
而晚上睡觉的时候使用蚊帐,能够加多一层的保护,寨卡病毒的主要媒介就是埃及斑蚊,这是一种攻击性很强、喜欢在日间出没的蚊虫。
4.注意积水除了要小心不让蚊虫进入室内之外,更重要的就是不让蚊虫孳生,专家警告说,积水就是蚊虫孳生的温床。
美国与拉美的环保部门都要求民众注意可能让蚊虫孳生的积水之处,例如地面上、水桶内、花瓶、猫狗食盆、鸟笼以及盆栽地方的积水,这些地方都可能让蚊虫产卵、孑孓生长。
寨卡病毒病防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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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Sichuan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小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 听力等改变。 越来越多研究结果提示,孕妇感染寨卡病 毒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有与寨卡病毒感染相关的格林-巴利综合征 病例的报道,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 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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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国家或地区 巴西 哥伦比亚 美国 马提尼克 佛得角 法属玻里尼西亚 巴拿马 萨尔瓦多 波属圭亚那 巴拉圭 西班牙 马绍尔群岛 波多黎各 斯洛文尼亚 加拿大* 哥斯达黎加* 多米尼加* 海地* 洪都拉斯* 苏里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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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分布
寨卡病毒病目前主要流行于拉丁美洲及加勒比、非洲 、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1947年病毒发现 至2007年以前,寨卡病毒病主要表现为散发。2007年在 太平洋岛国出现暴发疫情。2013-2014年在南太平洋的法 属波利尼西亚发生暴发疫情,报告病例约10000例。2015 年开始蔓延至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多个国家。北美洲的美国 、加拿大,亚洲及欧洲部分国家有输入病例报告。我国目 前有输入病例报道,随着蚊媒活跃季节的到来,有伊蚊分 布的地区存在发生本地传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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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一版)寨卡病毒病(Zika Virus Disease)是由寨卡病毒(Zika Virus)引起并通过蚊媒传播的一种自限性急性疾病。
寨卡病毒于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从恒河猴体内被发现,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到。
2007年以前,全球仅报告14例寨卡病毒病散发病例,2007年首次在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发现寨卡病毒暴发疫情,其后发现寨卡病毒感染病例和暴发疫情的国家及地区有增加趋势。
2015年5月,巴西报告首例寨卡病毒病病例,截至2016年1月底,巴西等24个美洲国家和地区报告本地感染病例。
同时,欧洲、北美等地的多个国家报告发现输入性病例,我国台湾也报告1例来自泰国的输入性病例。
在寨卡病毒疫情发生时,巴西等国新生儿小头畸形病例数显著增加,现有证据提示,新生儿小头畸形可能与孕妇寨卡病毒感染有关。
疫情的快速蔓延以及与小头畸形之间的可能因果关系,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存在可传播寨卡病毒的媒介伊蚊,近年来与之传播方式相似的登革热输入性疫情持续增多,并在南方部分省份引起了较大规模的暴发疫情。
随着与相关国家或地区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我国存在寨卡病毒输入风险。
特别是我国南方地区夏秋季节伊蚊密度较高,一旦有病例输入,不排除在局部地区发生本地传播扩散的可能。
为指导各地做好寨卡病毒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特制定本防控方案。
一、疾病概述(一)病原学。
寨卡病毒属黄病毒科(Flaviviridae)黄病毒属(Flavivirus),呈球形,直径约为40-70nm,有包膜。
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长度约为10.8Kb,分为亚洲型和非洲型两个基因型,目前在南美地区流行的病毒为亚洲型。
寨卡病毒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及西尼罗病毒等存在较强的血清学交叉反应。
病毒可在蚊源细胞(C6/36)、哺乳动物细胞(Vero)等细胞中培养繁殖并产生病变。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照射均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和传播媒介(1)传染源: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
(2)传播媒介:埃及伊蚊为寨卡病毒主要传播媒介,白纹伊蚊、非洲伊蚊、黄头伊蚊等多种伊蚊属蚊虫也可能传播该病毒。
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的广大区域。
2.传播途径(1)蚊媒传播为寨卡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
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2)人与人之间的传播。
母婴传播:曾自孕妇胎盘中检测出寨卡病毒,提示寨卡病毒可通过胎盘由母亲传染给胎儿。
此外,有寨卡病毒血症的孕妇,可能会在分娩过程中将寨卡病毒传播给新生儿。
在乳汁中曾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寨卡病毒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血液传播和性传播:寨卡病毒有可能通过输血或性接触进行传播。
截至目前,已各报告1例可能通过输血传播和性接触传播的病例。
3.人群易感性包括孕妇在内的各类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
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4.潜伏期和传染期(1)潜伏期:目前该病的潜伏期尚不清楚,有限资料提示可能为3~12天。
(2)传染期:患者的传染期尚不清楚,有研究表明患者早期产生病毒血症,并具备传染性。
5.地区分布寨卡病毒病目前主要流行于美洲、非洲、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
(1)2014年之前地区分布从1947年病毒被发现至2007年以前,寨卡病毒病主要表现为散发,被证实的人类感染病例仅14例。
2007年4-7月,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出现185例发热、头痛、皮疹、结膜炎和关节痛等症状的患者,其中49例确诊为寨卡病毒感染,无重症或死亡病例。
之后的数年中,东南亚地区的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新喀里多尼亚相继有散发病例的报告。
2013年-2014年,位于南太平洋的法属波利尼西亚发生寨卡病毒暴发疫情,报告病例约10,000例,其中70例为重症病例,包括神经系统疾病(格林-巴利综合征、脑膜脑炎)或自身免疫性疾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血球减少症)的并发症。
(2)2015年以来地区分布2015年5月,巴西报告首例确诊的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截至2016年1月底,美洲已有24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报告寨卡病毒本地感染病例,包括:哥伦比亚、巴西、玻利维亚、巴巴多斯、库拉索岛、多米尼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法属圭亚那、瓜德罗普岛、危地马拉、圭亚那、洪都拉斯、墨西哥、马提尼克岛、尼加拉瓜、海地、圣马丁、波多黎各、巴拉圭、巴拿马、苏里南、美属维尔京群岛、委内瑞拉。
2015年以来,北美的美国、加拿大,亚洲的中国台湾,欧洲的丹麦、芬兰、德国、意大利、葡萄牙、荷兰、西班牙、瑞典、英国、瑞士等国家和地区,均发现寨卡病毒输入病例。
至今我国大陆及港澳地区尚无寨卡病毒病病例的报道。
6.发病季节特点发病季节与当地的媒介伊蚊季节消长有关,疫情高峰多出现在夏秋季。
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寨卡病毒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三)临床表现。
临床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关节痛、肌肉痛、结膜炎等。
感染寨卡病毒后,约80%的人为隐性感染,仅有20%的人出现上述临床症状,一般持续2-7天后自愈,重症和死亡病例少见。
寨卡病毒感染可能导致少数人出现神经系统和自身免疫系统并发症,孕妇感染后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二、诊断、报告和治疗(一)诊断。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做好相关病例的诊断工作。
诊断时应注意与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疾病进行鉴别。
各省份发现的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确诊,应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复核后予以确认。
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以及暴发疫情的指示病例和首发病例标本均应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复核检测。
(二)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中的寨卡病毒病”,如为输入性病例须在备注栏注明来源地区,统一格式为“境外输入/X国家或地区”或“境内输入/X省X市X县”。
各县(区)内出现首例病例,暂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治疗。
本病一般为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针对该病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临床上主要采取对症治疗。
三、实验室检测按照《寨卡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附录1)进行病例和蚊媒标本的采集、包装、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寨卡病毒病的检测方法包括病毒核酸检测、IgM抗体检测、中和抗体检测和病毒分离等。
寨卡病毒与黄病毒属其他病毒具有较强的血清学交叉反应,目前主要采用病毒核酸检测。
开展蚊媒寨卡病毒检测时,对捕获的伊蚊成蚊或幼虫进行病毒核酸检测。
寨卡病毒在我国归属于三类病原体,应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开展实验室检测。
应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
四、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病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调查,分析感染来源,搜索可疑病例,评估进一步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
发现本地感染病例时,应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以及蚊媒应急监测,分析疫情动态,评估流行趋势,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对所有散发病例及暴发疫情的指示病例、首发病例、重症、死亡病例,以及因查明疫情性质和波及范围需要而确定的调查对象,均按照《寨卡病毒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附录2)进行详细个案调查。
疫情性质确定后发生的后续病例可使用“寨卡病毒病入户调查登记表”(附录3)收集简要流行病学信息。
五、预防与控制措施(一)预防输入。
1.关注国际疫情动态密切追踪寨卡病毒病国际疫情进展信息,动态开展风险评估,为制定和调整本地防控策略与措施提供依据。
2.根据需要发布旅行健康提示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协助外交、商务、旅游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做好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区旅行者和海外中国公民的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
3.做好口岸卫生检疫卫生检疫部门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调查和处置。
(二)病例监测与管理。
1.病例监测与早期发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皮疹、肌肉关节痛的患者,应注意了解患者的流行病学史(流行地区旅行史),考虑本病的可能,并及时采样送检。
此外,对于新生儿出现小头畸形的产妇,如有可疑流行病学史,也需考虑寨卡病毒感染的可能。
2.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病例进行个案调查,重点调查病人发病前2周的活动史,查明可疑感染地点,寻找感染来源;同时调查发病后一周的活动史,开展病例搜索,评估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
3.病例搜索对于输入病例,应详细追查旅行史,重点在与其共同出行的人员中搜索。
如病例从入境至发病后1周曾在本县(区)活动,还应在其生活、工作区域搜索可疑病例。
在出现本地感染散发病例时,以病例住所或与其相邻的若干户、病例的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参考伊蚊活动范围划定半径200米之内空间范围为核心区,1例感染者可划定多个核心区,在核心区内搜索病例。
可根据城区或乡村不同建筑类型,推测伊蚊活动范围,适当扩大或缩小搜索半径。
4.病例管理对急性期病例必须采取防蚊隔离措施,防蚊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7天,且应持续到发热症状消退。
重症病例应住院治疗。
医疗卫生人员在开展诊疗及流行病学调查时,应采取标准防护。
在做好病例管理和一般院内感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应落实防蚊灭蚊措施,防止院内传播。
(三)媒介监测与控制。
有媒介分布地区,除做好上述工作外,还需做好媒介监测与控制工作。
1.日常监测与控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并组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伊蚊密度监测,包括伊蚊种类、密度、季节消长等。
日常监测范围、方法及频次要求同登革热,可参照《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中的常规监测进行。
当发现媒介伊蚊布雷图指数及诱蚊诱卵器指数超过20时,应及时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室内外各种媒介伊蚊的孳生地及开展预防性灭蚊运动,降低伊蚊密度,以降低或消除寨卡病毒病等蚊传疾病的暴发风险。
2.应急监测与控制在伊蚊活动季节发现输入或本地感染寨卡病毒病病例时,应启动应急监测。
媒介伊蚊应急监测区域、方法及频次要求同登革热,可参照《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中的应急监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