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预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寨卡病毒病(Zika )应急处理预案

为做好寨卡病毒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

采取积极有效地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处理预案。

一、成立医院寨卡病毒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友平

副组长:黄效忠、张悦、胡晓宇、唐清美、舒秉俊、徐余波、王茜成员:陈建建、杨继敏、万水珍、段淑云、芦盛贞、熊跃、徐小平、张黎明、钟标、桂宇芳、吴敏、罗光渠、姚启文、徐迅、陈华、应为峰、孙宁、马跃东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院范围中寨卡病毒病的疫情监控,疫情处理病人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传染病防控管理组、医疗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和秘书组。

(一)传染病防控管理组

组长:张悦

副组长:万水珍、段淑云、芦盛贞

组员:陈智华、张黎明、谢红、彭群、宋小兰、陈敏、王超、詹军华

防疫组职责为:负责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实施,提出控制疫情的意见建议、措施及效果评估、消毒隔离工作,负责寨卡病毒病的疫情报告,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二)医疗专家组

组长:唐清美

副组长:杨继敏、芦盛贞

成员:陈建建、章永南、熊江琴、樊萍、张太阳、李宇丹、胡苏平、龚水萍、万锦华、冯志、何青云、徐小平、张黎明、刘冬香、郭艳、付莲英、熊年秀、涂长英、胡江敏、陈淑玲、徐爱玉、杨海兰、熊继华、李桂芳、熊琼、邙梨花、陈萍

医疗专家组职责为:负责寨卡病毒病例诊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参与疑难病的会诊,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舒秉俊

副组长:罗光渠

组员:熊跃、孙宁、陈华、姚启文、徐迅、马跃东

后勤保障组职责为:负责后勤保障体系的系列化服务,做好媒介监测与控制,参与协调组织。

(四)信息管理组

组长:唐清美

副组长:吴敏、桂宇芳

成员:欧阳龙明、芦盛贞、付莲英、应为峰、闵宇燕、郭小梅

秘书组职责为:负责突发传染病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二、寨卡病毒病例临床诊断标准、治疗方案、预防控制措施按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一版)》。

三、防治策略:

(—)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对疑似或诊断病例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委、西湖区疾控,并进行网络直报。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科室要把寨卡病毒病疫情的预防控制作为重要工作,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好疫情的监测、临床诊治、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工作。

(三)做好应对紧急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医疗救治、疫情调查处理的要求,及早做好抢救药品、消毒药品、必需的医疗器械、专用病区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科、物资供应科、总务科、器械科、药剂科负责安排协调。

寨卡病毒病的防控措施

一、病例监测与管理。

1.病例监测与早期发现发现发热、皮疹、结膜炎及肌肉关节痛的患者,注意了解患者的流行病学史(流行地区旅行史),考虑本病的可

能,并及时采样送检。此外,对于新生儿出现小头畸形的产妇,如有可疑流行病学史,也需考虑寨卡病毒感染的可能。

2.流行病学调查

对相关病例进行个案调查,重点调查病人发病前 2 周的活动史,查明可疑感染地点,寻找感染来源;同时调查发病后一周的活动史,开展病例搜索,评估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

3.病例管理病例管理主要包括急性期采取防蚊隔离措施、患者发病后2〜3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性行为或采取安全性行为。

防蚊隔离期限为从发病之日起至患者血液标本中连续两次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两次实验室检测间隔不少于24 小时;如果缺乏实验室检测条件则防蚊隔离至发病后10 天。防蚊措施包括病房/ 家庭安装纱门、纱窗,清除蚊虫孳生环境;患者采取个人

防蚊措施,如使用蚊帐、穿长袖衣裤、涂抹驱避剂等。

向男性患者提供病毒传播、疾病危害和个人防护等基本信息。男性患者发病后2-3 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性行为或每次性行为中全程使用安全套。如果其配偶处于妊娠期,则整个妊娠期间应尽量避免性行为或每次性行为中全程使用安全套。

如果经检测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采取居家防蚊隔离措施,防蚊隔离期限为自检测之日起10 天;自检测之日起2-3 个月内尽量避免性行为或采取安全性行为。

医疗卫生人员在开展诊疗及流行病学调查时,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在做好病例管理和一般院内感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医疗机构,特别是收治病例的病区,应严格落实防蚊灭蚊措施,防止院内传播。病例的尿液、唾液及其污染物的处理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宣传与沟通。

存在流行风险的地区应全民动员,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要点包括:寨卡病毒病主要由伊蚊(俗称花斑蚊或花蚊子)叮咬传播;伊蚊在室内外的水缸、水盆、轮胎、花盆、花瓶等积水容器中孳生繁殖;

翻盆倒罐清除积水,清除蚊虫孳生地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流行;在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穿长袖衣裤,在身体裸露部位涂抹防蚊水、

使用驱蚊剂或使用蚊帐、防蚊网等防止蚊虫叮咬。

除一般旅行健康提示外,提醒孕妇及计划怀孕的女性谨慎前往寨卡

病毒病流行的国家或地区,如确需赴这些国家或地区时,应严格做好个

人防护措施,防止蚊虫叮咬。若怀疑可能感染寨卡病毒病时,应及时就医,主动报告旅行史,并接受医学随访。

三、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疾病识别能力

开展医务人员诊疗知识培训,提高疾病诊断与识别能力。

重点地区应在每年流行季节前,结合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防控工作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寨卡病毒病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增强对寨卡病毒病的

认识,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会诊、转诊制度

一、医院在接诊疑似病例(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等的患者)后,立即启动寨卡病毒病救治方案,做好寨卡病毒病的救治和隔离工作以及医务人员的防护与医疗垃圾的处理工作。

二、各病区(临床科室)设立独立的医疗单元接收疑似患者,同时根据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采取相应的防护和隔离措施。

三、医务部组织院内医疗专家组会诊,制定有效医疗防护措施和救治方案。根据会诊意见,如有必要,由经管医师留取多种标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或气管抽取物、痰或肺组织,以及血液和粪便),预防保健科及时与西湖区疾控中心沟通,由检验科及时将标本送至南昌市疾控中心,同时,医务部向南昌市卫生计生委报告有关医疗救治情况。

四、根据疾控中心标本检验结果,按南昌市卫生计生委的指令,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