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课程标准

投资基金课程标准
投资基金课程标准

《投资基金学》课程标准

课程类别:专业课

适用专业:投资理财专业

授课系(部):会计系学时(学分):96

执笔人签字:李慧审核人签字:

一、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投资基金学》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主要研究和介绍基金的募集、交易与注册登记;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估值、费用与会计核算;基金的收益分配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监管等知识

课程的作用:要求学生熟练使用“世华财讯”软件、“大智慧”软件,掌握Internet的基本原理,并且能够正确地进行股票、债券、基金、权证等投资工具的交易,所以在教授过程中应充分体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念与实务结合,使学生在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基础知识,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的术语,通过模拟操作世华财讯、大智慧等软件,到相应的实习基地实习等多种形式紧密联系证券市场,为其将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投资基金学的专业基础课程为金融学、证券投资学、财务管理学、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等。

(二)课程基本理念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证券投资工作所必须的操作证券投资工具的能力,争取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与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具备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快速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同时熟悉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为从事证券工作打下理论知识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驾驭和正确运用证券投资策略和技巧的本领。加强学生的证券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教育,逐步提高防范金融、证券风险的专业素质和识别本领。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证券投资基本工具: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品的基本概念、分类、具体内容。熟练掌握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论、运作实务以及与基金投资管理有关的投资学方面的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范的基本要求

(三)课程设计思路

本专业课程设计思路以行业为依托,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指南,以用人单位满意为宗旨,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用灵活的任务化课程结构和学分制管理制度满足学生就业的不同需要,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证券投资与管理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本专业课程设计思路以行业为依托,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指南,以用人单位满意为宗旨,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用灵活的任务化课程结构和学分制管理制度满足学生就业的不同需要,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证券投资与管理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1.课程框架

(1)本课程的设计总体要求是: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技能为主线,以模块课程为主题,以是否具有相应的实践能力为主要考核依据,以夯实基础、适应岗位为目标,尽可能形成任务化课程体系。学生完成不同的学习模块的任务后,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2)本课程将彻底打破按学科和理论体系设计课程的模式,任务群设计学习单元,依据实务岗位群的工作任务和为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基础需要来选择和组织课程内容。

(3)按照“体现学生学习主体地位,使课程内容具有实践性、技能性、层次性、趣味性”的教学组织要求,开发与本课程标准相适应的“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资料

2.对学生选课的建议

(1)建议本课程实行单元任务化学分结构,学生完成不同的学习模块的任务后,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2)学习程度用语主要使用“认知”、“理解”、“能”、“会”等用于来表述。“认知”用于表述事实性现象或知识的学习程度;“理解”用于表述原理性知识的学习程度;“能”和“会”用于表述技能的学习程度。

本标准在执行中,要根据标准的要求,引导学生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学习,既要使学生掌握教材中的基本知识、把握重点和理解难点,又要帮助学生处理好理论学习和能力培养的关系。教师在教学中可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对教学内容可在标准的基础上灵活掌握,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按适当的比例进行。

二、课程教学目标

专业能力: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证券投资基本工具: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品的基本概念、分类、具体内容。熟练掌握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论、运作实务以及与基金投资管理有关的投资学方面的知识。能够顺利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的考取。

方法能力:熟练掌握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论、运作实务以及与基金投资管理有关的投资学方面的知识。

社会能力: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创新能力、具有爱岗敬业与团队合作精神的能力。

三、课程内容与要求

(一)课程内容

(二)学习情境设计

四、课程实施

(一)教学条件(此处相应教学条件的描述可以简写)

1.软硬件条件

校内实训基地:投资理财专业实训室,内置电脑设备,并引入股票、期货等模拟交易系统,学生进行仿真交易,使用数据为同步真实交易数据。还主要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与多媒体。

校外实训基地:与中国金融网合作开展模拟炒股大赛。银河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实习

2.师资条件

担任投资理财专业课程的教师均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最低为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具有证券投资分析能力和期货投资分析能力。

(二)教学方法建议

如前一部分“课程内容与要求”,按教学单元介绍所应采用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三)教材编写

教材编写体例建议:(1)教学目标,(2)工作任务,(3)实践操作(相关实践知识),(4)问题探究(相关理论知识),(5)知识拓展(选学内容),(6)练习。

教材体现任务驱动、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

五、课程评价、考核方式

六、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

学习资料资源:如教材、实训指导书、学习参考书;

信息化教学资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多媒体素材、电子图书和专业网站的开发与利用。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1.课程性质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是金融管理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本课程是金融管理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必修课程,也是考取证券从业资格,证券经纪人资格、理财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开设本课程是为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全而了解证券投资及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具备证券投资分析的基本方法和和专业技能、正确进行投资决策的现代理财应用性技能人才。在学习了货币金融学、宏观微观经济学的基础上,为学生以后学习证券投资分析、投资运作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使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与操作技能达到本专业上岗标准。本门课程以《经济学原理》、《经济数学》、《金融概论》、《金融市场基础》课程学习为基础,也是进一步学习《证券投资分析分析》、《证券交易》等课程的基础,学习完本课程后可以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2.课程设计思路 该课程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按照高职学生认知特点,采用并列与流程相结合的结构展示教学内容,让学生在重点完成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锻炼提高相关实践技能,发展职业能力。 课程内容突出基础理论讲授并穿插实践能力提升,课程理论知识的选取紧紧围绕资本证券市场理论与实务相关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进行,同时又充分考虑了高等职业教育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需要,并融合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在教学实施中突出学生的工作角色,采用任务引领、角色扮演、案例教学、启发引导、分组讨论、模拟交易、讲座教学及观摩教学等教学方法,强调学习方法、工具的应用和学生的主动性学习,通过具体任务的完成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本课程的实践主要采用案例教学和模拟实践的方式。以学生所学书本知识为基础,将所学理论和 实务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增加感性认识。教学过程中所涉及的每一工作任务模块都以相关的证券 市场制度法规为基准,按照业务操作的流程顺序逐项学习各项证券投资业务的操作要点。另外, 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学生到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现场观摩,并邀请证券投资分析一线实践专家到校指 导学生,为学生创造和提供丰富的体验、感受真实工作氛围的机会,培养学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严格监管、信息透明;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证券投资基金分类概述 股票基金——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股票基金在各类基金中历史最为悠久,也是各国广泛采用的一种基金类型。 债券基金——主要以债券为投资对象。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指标,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 混合基金——同时以股票、债券等为投资对象,以期通过在不同资产类别上的投资,实现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平衡。 成长性基金——以追求资产增值为基本目标,较少考虑当期收入的基金,主要以具有良好增长千里的股票为投资对象。 收入型基金——以追求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为基本目标的基金,主要以大盘蓝筹股、公司债、政府债券等稳定收益证券为投资对象。 平衡型基金——既注重资本增值又注重当期收入的一类基金。 主动型基金——是一类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 被动型基金——不主动寻求取得超越市场的表现,而是试图复制指数的表现。一般选取特定的指数作为跟踪的对象,因此通常又被称为“指数型基金”。 ETF——交易型开放指数基金,通常又称为“交易所交交易基金”,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LOF——上市开放式基金,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和基金反而二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是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本土化创新。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昨日表示,由发改委起草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形成草案,准备近期上报国务院,《办法》将规范和促进我国股权投资的发展。 徐林是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主办 的“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徐林说,《办法》完成向若干部门的征求意见后,在基金管理模式、募集对象资本管理要求和基本资质、管理规范上已基本得到共识。而国务院对该《办法》高度关注,多次询问进展,国家发改委将会加快上报,争取尽早出台。徐林还表示,当前非常 适合股权投资企业快速发展。中国正在应对全球经济衰退带来的影响,政府除了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方面采取各项措施之外,也需要高度关注股权投资基金等一些融资工具的发展,尽量满足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同时,也正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企业兼并调整往往比较频繁,股权投资也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徐林认为,当前加快中国股权投资行业的制度建设,对于摆脱经济衰退的压力,促进经济尽快走向持续复苏的道路,具有特别积极的意义。 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 (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

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1亿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金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6]212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17 【实施日期】2016.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政办〔2016〕2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7日 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等相关规定和省政府有关精神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经省政府批准,由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资金,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各类基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基金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按照协议或基金章程设立,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运作。 第四条根据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或省级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合伙人协议等规定代行政府出资人职责,或可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管理机构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并在省内注册的国有企业代行出资人职责。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声明:本资料由大家论坛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专区 收集整理, 转载请注明出自 更多证券从业考试信息,考试真题,模拟题下载 大家论坛,全免费公益性证券从业论坛,等待您的光临! 前言《证券投资基金》课程辅导 一、目的与要求。 1、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课程的学习,同学们要熟练掌握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论、运作实务等基础知识以及与基金投资管理有关的投资学方面的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范的基本要求。 2、通过课程辅导习题,同学们要掌握该课程的基本考试点,熟悉考题类型,能够通过考试并取得高分。 二、课程辅导时间安排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内容,本次课程辅导共安排五次讲座时间,其中包括课程辅导、试题讲解。 三、《证券投资基金》教材变更及考试变动情况 在国家大力发展股市机构投资者的政策推动下,自1998年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得到了迅速发展,无论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建设方面,还是证券投资基金本身的规模和品种方面,近几年来都取得了迅速发展,因此,作为《证券投资基金》课程教材来说,也随着市场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生更新与变化,内容也不断丰富,特别表现在三个方面:1、法律法规方面的内容不断更新和丰富。2、一些如ETF、LOF基金的新品种出现,相应的教材内容也随之增加。3、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理财运作方面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这就要求同学们要紧扣本教材内容,注意和掌握证券基金最新的发展变化情况。

随着教材内容的变更,知识点与考试点也相应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将随着课程的深入再逐步向同学们加以介绍与讲解。根据考试大纲,目前的考题类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三种基本类型。 四、需要注意的事项 要通过考试并取得高分,建议同学们要看三遍教材。 第一遍:在老师的串讲下,首先通读一遍教材。 第二遍:对教材考点进行重点阅读。 第三遍:结合模拟真题对教材难点进行深入了解。 课程辅导讲义 《证券投资基金》共有15章内容。 第一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本章共有7节内容。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概念的考点如下,这些考点可能成为单项选择题: 1、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 2、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参与基金投资。 3、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 4、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5、基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组合投资。 6、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人。 7、基金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

金融基础课程标准

《金融学》课程标准 一、课程概述 (一)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金融学》课程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 (二)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本课程是金融专业的专业核心能力课程;是国家教委规定的院校财经及管理类专业必修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21世纪高等学校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核心课程。它在整个财经类课程中处于核心地位,为财经类各专业学生准备经济学科方面的基础知识,为以后学习各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课程的作用本课程充分体现了“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的指导思想。是我院金融专业和会计专业基础理论课程。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涵盖货币、信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货币供求均衡、货币政策等方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系统的掌握货币、信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宏观调控等基本范畴、内在关系及其运动规律。重点掌握货币的职能、货币制度、货币需求和货币供给、货币政策;信用、信用形式以及信用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利率和利息;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的构成等问题,掌握存款货币银行的性质、职能和业务经营、掌握中央银行的职能、熟悉我国货币金融政策、金融体制改革的进展等问题;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有关金融工作问题的能力。课程的难点是如何将抽象的金融知识与表象化的经济问题结合、深奥的金融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这一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要求学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知识与基础理论,并能用相关的理论解读现实的经济现象和金融现象,能够运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分析简单的经济金融问题,进而站在高度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微观金融活动,为专业课程学习打好基础。 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前导课程、后续课程)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试题

1、()是指基金销售活动中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投资人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活动。 A、基金投资顾问 B、基金评价 C、基金估值核算 D、基金销售支付 正确答案是:D 2、以下关于另类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正确的是()。 A、国内黄金ETF主要投资于实物黄金 B、国内REITs产品都是投资于海外的REITs C、国内商品QDII只能投资于黄金和石油 D、国内黄金QDII可以直接投资于海外的黄金期货或黄金现货 正确答案是:B 3、不需要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赎回费的收取标准和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的基金是()。 A、社保基金 B、LOF C、分级基金 D、ETF 正确答案是:A 4、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A、基金份额的募集与客户服务 B、基金的销售与基金投资 C、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D、基金份额的募集与运作管理 正确答案是:C

5、下列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 B、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 C、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D、能有效防止操纵市场 正确答案是:D 6、当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是:B 7、( )是指以追求资本增值为基本目标的基金,主要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股票为投资对象。 A、增长型基金 B、收入型基金 C、稳定型基金 D、平衡型基金 正确答案是:A 8、基金当事人不包括()。 A、基金份额持有人 B、基金管理人 C、基金托管人 D、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正确答案是:D

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法规汇总

私募股权投资涉及的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合伙 《合伙企业法》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公司 《公司法》 第三部分: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年销售管理办法》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110号) 《宁波市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海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事项的通知》 《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 天津《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意见》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第五部分: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 第六部分:税收 《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问题通知》 《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七部分:信托 《信托法》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八部分:保险 《保险法》第106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16条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 第九部分:其他

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市财政出资设立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管理、提高基金配置效率,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基金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南京市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市级财政注资为主、基金运营产生收益等为资金来源成立的,以市场化方式为主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下设“产业发展基金”和“城市建设发展基金”两个基金。 第三条基金运作管理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 第二章管理架构及职责 第四条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基金的管理决策机构,对市政府负责。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市委“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市人大依法审议重大事项程序和市政府议事决策规则等规范要求,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基金管理方式。 第五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发改委、经信委、建委、科委、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办、商务局、农委、国资委、文资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审定基金使用的原则、方向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 (三)审议批准基金设立、退出、收益处置等相关方案,符合“三重一大”的事项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对基金的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 (五)审议批准基金续期、解散等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的事项。 第六条基金可采取母、子基金模式运作。母基金设立采用公司制形式,由市财政出资分别在南京市紫金投资集团成立产业发展基金公司、南京市城建集团成立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公司(以下两公司简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设立专户,接受市财政出资。产业发展基金可出资设立直投子基金和合作子基金,其中合作子基金应按照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制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子基金可择优选用专业合规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可出资设立合作子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的建设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亦可以直接投资或PPP (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化解和周转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存量债务。

投资基金课程标准

《投资基金学》课程标准 课程类别:专业课 适用专业:投资理财专业 授课系(部):会计系学时(学分):96 执笔人签字:慧审核人签字: 一、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投资基金学》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主要研究和介绍基金的募集、交易与注册登记;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部管理与部控制;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估值、费用与会计核算;基金的收益分配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监管等知识 课程的作用:要求学生熟练使用“世华财讯”软件、“大智慧”软件,掌握Internet的基本原理,并且能够正确地进行股票、债券、基金、权证等投资工具的交易,所以在教授过程中应充分体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念与实务结合,使学生在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基础知识,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的术语,通过模拟操作世华财讯、大智慧等软件,到相应的实习基地实习等多种形式紧密联系证券市场,为其将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投资基金学的专业基础课程为金融学、证券投资学、财务管理学、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等。 (二)课程基本理念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证券投资工作所必须的操作证券投资工具的能力,争取获得证券从业书与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具备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快速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同时熟悉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为从事证券工作打下理论知识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驾驭和正确运用证券投资策略和技巧的本领。加强学生的证券职业道德规和行为准则教育,逐步提高防金融、证券风险的专业素质和识别本领。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证券投资基本工具: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品的基本概念、分类、具体容。熟练掌握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 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直接管 理体系,指导、规范投资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控制程序,加强公司项目直接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的范围包括公司直接投资、公司受托代表各类型专项资金投资等以公司作为出资人对非投资类企业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债券投资、公司直接债权性投资和混合性投资等。 涉及通过设立基金形式进行主要进行债权投资产品、及以二级市场买卖为主营业务的主动管理型股票投资产品,按另行专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项目的申请、预审、立项、尽职调查、论证、讨论、决定、投资实施等。 第五条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全面了解与所投资企业及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现状、市场情况、技术水平、生产要求、发展前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六条公司参与投资业务的各部门和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中提到的投资业务部门”指投资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 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

担任。投资委员会成员连续3 次未能参加投资委员会会议,也未在会前提交书面意见书,则为不能履行职责、视为弃权,自动从投决会中除名。第十条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担当以下职能:审查投资经理的尽职调查报告;审查风险控制部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报告;审定投资合作方案; 投票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决定项目退出方式。 第十一条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能包括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能包括投资审查、项目审核、风险控制等。第十三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副主任召集,全体委员会成员参加,如需外聘专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第十四条投资决策需要的文件应提前三天送达参会人员,参会成员应认真阅读送达的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充分思考、准备意见。 第三章投资对象和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在所处行业和区域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有上市预期的企业或已上市企业、拟挂牌或已挂牌企业、符合一定标准的并购企业及被 并购对象 第十六条投资方式可以是以股权投资和债券、优先股、可转换股权的债权等准股权方式,不得以担保、借款等方式。 第四章投资决策流程 第十七条各投资业务部门对外受理申请投资项目。(附件1:投资流程图)第十八条 投资经理受理申请项目后,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分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效益分析、 技术与管理分析、法律分析、风险分析及其他方面的分析,按照公司的投资规划,综合考 虑、严格筛选,并初拟投资条款清单,形成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根据投资经理提交的初拟投资条款清单、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并结合咨询专 家意见,各业务部负责人对拟投资项目进行预审;风险控制部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并由风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省财政厅出资设立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管理、提高基金配置效率,根据国家、省有关基金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省级财政注资为主、基金运营产生收益等为资金来源成立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第三条基金运作管理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滚动发展”。 第二章管理架构及职责 第四条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并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制。为提高基金管理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基金另设监督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 第五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省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商务厅、城乡建设厅、科技厅以及省财政厅相关负责同志等。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审议修改《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二)审议基金发展规划; (三)审议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对基金管理绩效目标进行考核监督; (五)其他应当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的事项。 第六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作为基金管理常设机构,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事务,包括负责基金的筹资、组建、投资(退出)、风险控制、投后监管、资金监管等事宜。 第七条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市场化运营,为确保基金投资运营符合省委省政府战略布局,基金运营管理人提出基金具体投资运营建议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报批后,方可执行投资运营业务等具体经营事项,并代表政府投资基金持有对外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或资产。 第八条基金监督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在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及基金参与方推荐财务管理专业人员中选聘产生,对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监督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监督基金的使用; (三)参与对基金管理的专项检查。 第九条基金咨询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在省内外政府机关、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等单位的专业人员以及律师、注册会计师中选聘产生,对管理委员会负责。其职责是对基金投资等重大事项提出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 第十条基金监督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召集,各委员以独立身份参与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投资范围与运作方式 第十一条基金主要投资于我省范围内的项目和企业,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及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等战略规划的转型升级项目。 第十二条基金采取“母-子基金”投资方式运作,子基金分直投子基金和设立市场化子基金。 第十三条直投子基金从母基金中安排不超过40%的资金,按市场化原则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运营。

证券投资基金重点

第一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考点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治理人治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集合理财、专业治理。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三、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1.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 (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2)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3)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2.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的差异 (1)性质不同。 (2)收益与风险特性不同。 (3)信息披露程度不同。

【考点二】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参与主体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 基金的运作包括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治理、基金资产的托管、基金额的登记、基金的估值与会计核算、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在内的所有相关环节。 二、基金的参与主体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治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简称基金当事人。 三、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关系图 图1-1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关系图。 【考点三】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1.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是依据基金合同设立的一类基金。 2.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3.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不 (1)法律主体资格不同。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3)基金营运依据不同。 【考点四】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 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能够将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要紧有以下不同: (1)期限不同。 (2)份额限制不同。 (3)交易场所不同。 (4)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5)激励约束机制与投资策略不同。 【考点五】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进展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早期进展 早期的基金差不多上是封闭式基金。1924年3月21日诞生于美国的“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成为世界上第一只开放式基金。

投资基金课程标准

投资基金课程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投资基金学》课程标准 课程类别:专业课 适用专业:投资理财专业 授课系(部):会计系学时(学分):96 执笔人签字:李慧审核人签字: 一、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投资基金学》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主要研究和介绍基金的募集、交易与注册登记;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估值、费用与会计核算;基金的收益分配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监管等知识 课程的作用:要求学生熟练使用“世华财讯”软件、“大智慧”软件,掌握Internet的基本原理,并且能够正确地进行股票、债券、基金、权证等投资工具的交易,所以在教授过程中应充分体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念与实务结合,使学生在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基础知识,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的术语,通过模拟操作世华财讯、大智慧等软件,到相应的实习基地实习等多种形式紧密联系证券市场,为其将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投资基金学的专业基础课程为金融学、证券投资学、财务管理学、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等。 (二)课程基本理念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证券投资工作所必须的操作证券投资工具的能力,争取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与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具备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快速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同时熟悉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为从事证券工作打下理论知识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驾驭和正确运用证券投资策略和技巧的本领。加强学生的证券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教育,逐步提高防范金融、证券风险的专业素质和识别本领。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证券投资基本工具: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品的基本概念、分类、具体内容。熟练掌握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论、运作实务以及与基金投资管理有关的投资学方面的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范的基本要求 (三)课程设计思路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是指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 第四条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或合同章程规定代行政府出资人 职责。 第二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 第五条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当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一般应在以下领域设立投资基金: (一)支持创新创业。为了加快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体现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意图,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大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为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公共设施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不同组织形式。 第九条政府投资基金出资方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制定投资基金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合同等(以下简称章程),明确投资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 第三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和风险控制 第十条政府投资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有政府出资,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第三条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央和地方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及其它财政性资金。第四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等组织形式。第五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第六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政府出资人不得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第七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综合运用参股基金、联合投资、融资担保、政府出资适当让利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基金在贯彻产业政

策、引导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业务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管理,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维护有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秩序。第二章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和登记管理第九条政府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可以采取全部由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或向符合条件的已有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等形式。第十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社会资金部分应当采取私募方式募集,募集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第十一条除政府外的其他基金投资者为具备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第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并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本区域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子系统。中央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地方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在本区域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子系统登记。发展改革部门应于报送材料齐备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第十三条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应符合区域规划、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及其他国家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业务工作的质量、效率,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投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业务开展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原则上按照公司所接触项目的行业进行分类。 第三条公司项目实行三级审查、审批制度。即:项目经理审查(初审),投资总监审查(复审),行业专家组意见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拟投项目的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项目经考察后,可分淘汰、跟踪、上报三类。项目审查阶段,由项目经理根据各审查人意见进行分类,并报投资总监批示;项目投资与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须承担保密责任,严格保守公司及项目相关资料的秘密;若因其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章项目操作细则 第六条项目初审 项目经理接到企业基本材料后,应在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收集、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现状、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或与企业及相关单位访谈了解企

业的基本状况,并得出初步结论;之后,项目经理填写项目初审表,报投资总监审查,投资总监提出复审意见。 第七条项目复审 一、项目初审表经投资总监批示后,对准予立项的项目,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的性质及行业特性,组建项目小组,撰写项目工作计划。对不予立项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将相关材料等整理归档。 二、对于投资类项目,项目小组应按照公司投资要求,对项目公司展开尽职调查,详细了解、掌握项目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同时,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经理认为存在投资可能性时,须与对方就一些必要的投资条款(投资 价格、投资方式等)进行沟通,并达成初步协定。 三、尽职调查一般控制在4-6周内完成,特殊项目视情况而定。尽职调查完成后,项目经理根据尽职调查的内容,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并后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由项目经理报公司投资总监复审。 四、经复审后,适合投资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不适合投资的项目,项目经理根据复审意见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一、项目经理须将投资建议书及必要的相关资料交行业专家进行咨询,行业专家出具《投资项目专家咨询意见书》。 二、项目经理需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前一周,将《投资建议书》、《专家咨询意见书》交予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是指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 第四条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或合同章程规定代行政府出资人职责。 第二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 第五条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当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一般应在以下领域设立投资基金: (一)支持创新创业。为了加快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体现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意图,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大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为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公共设施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不同组织形式。 第九条政府投资基金出资方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制定投资基金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合同等(以下简称章程),明确投资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 第三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和风险控制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考试重点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考试 重点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基金重点 第一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概念的考点如下,这些考点可能成为单项选择题: 1、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 2、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参与基金投资。 3、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 4、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5、基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组合投资。 6、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人。 7、基金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 8、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 9、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证券为投资对象。 10、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的方式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11、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被称为“共同基金”;在英国及中国香港被称为“单位信托基金”;在日本和中国台湾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在欧洲一些国家称为“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重要考点,经常以多项选择题出现)(一)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二)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严格管理,信息透明 (五)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三、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一)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共3条,常以多项选择题出现)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一种所有权关系; 债券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 基金反映的是一种信托关系。 2、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 3、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股票:高风险、高收益。 债券:低风险、低收益。 基金: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二)基金与银行存款的差异(有3条差异,常以多项选择出现。)考点主要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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