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要点及实务
会计实务: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该如何定?

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该如何定?房产税的征收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确定较为简单,而如何确定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只有原则规定,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具体如何确定,包含哪些项目?笔者梳理、汇总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供读者参考。
一般规定1.房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地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3.附属设备、配套设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
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财产行为税法与纳税实务

28 000
2.出租房产应纳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会计上应列作“其他业务收 入”,根据收入与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对应的房产税额应作为租 金收入的费用,列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例7-5】橡胶厂有闲置房屋2间,2007年1月1日将其中一间门面 房出租给某饭馆,租金按其当年营业收人的10%收取,该饭馆当 年营业收人100 000元,还有一间出租给当地某商贩作为库房,月 租金收人为1 000元。该公司当年应纳房产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如 下:(1)计税租金收人=100 000 × 10 %+1000 × 12 = 22 000(元)。 (2)年应纳房产税=22 000 × 1.2% =264(元)。 会计处理:
【例题】
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和 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04年7月1日 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 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 A.288元 B.576元 C.840元 D.864元
【答案】A 【解析】应纳房产税=1200×6×4%=288(万元)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 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为计
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
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 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第二,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
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
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
征房产税。
《纳税实务》PPT 10项目十 房产税办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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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产税的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分别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设置了 两种税率和一种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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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房产税税率的表述,符合现行 规定的有( )。
A.工厂拥有并使用的车间适用1.2%的房产税税率
B.个体户房屋用于自办小卖部的适用1.2%的房产税税率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 使用人缴纳;
5.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人代为 缴纳房产税 (按照房产余值)。
6.2009年1月1日,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也纳入了房 产税的征收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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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应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 人缴纳房产税的有( )。
第3步是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按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 间对应纳税额进行确定(由年税额折算成应履行纳税义务期 间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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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租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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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某公司2018年购进一处房产,2019年5月1日用 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3年, 当年取得固定收入160万元。该房产原值3000万元,当地政府规 定的减除幅度为30%,该公司201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A.房屋产权未确定的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C.房屋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D.房屋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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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说 法,正确的是( )。
A.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和建筑物 B.房产税不对外资企业征收 C.房屋产权出典的,以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D.农民出租农村的房屋也应缴纳房产税
第五章 房产税

第五章房产税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第一讲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和计税依据一、房产税的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属于个别财产税。
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根据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区别规定征税方法。
二、房产税的基本要素(一)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三)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其中: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四)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三、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设计的指导思想1.原值——房屋取得时的价格2.净值——折余价值3.市价——当前价格标准的确定——房产计税余值(计算出来的数据)(二)计税依据的形式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其中:(1)房产原值即会计核算中账户原值,但是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房 产 税

1.2 房产税的计算
1. 计税依据
房产税采用从价计税。计税依据分为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金
收入计税两种。
2.计算公式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即自用房 产税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25% 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的 年税率计征缴纳。其公式为:
2、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 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 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 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 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3、征税范围 :
Hale Waihona Puke 2022/12/14企业计算房产税依【附件3-3-2】
借:管理费用—税费 568 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568 800
每半年缴纳房产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84 400
贷:银行存款
284 400
纳税实务
2022/12/14
1.3 房产税申报表填制与缴纳制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自建房屋,自建成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②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次日起征收 房产税。纳税人验首手续已经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 使用或出租、出借当日起缴纳房产税。 ③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日起缴 纳房产税。
企业自用房产当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 税率1.2% =5 300×(1-20%)×1.2%=50.88(万元) 企业出租房产当年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房产税常见稽查风险点及实务案例

稽查案例——出租那点事~
柜台出租,如何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
我检查组在对一家大型商场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商
场店铺全部出租,且形式为以下两种
VS
柜台出租
店铺出租
图表总结3
租赁形式
经营租赁
纳税主体
出租人缴纳
计税依据
租金收入
融资租赁 承租人缴纳
免租期
产权人缴纳
无租使用 使用人代缴纳
房产余值 房产余值 房产余值
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2.契税是不是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稽查案例
因此,契税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计入会计账簿“固 定资产”科目中(或无形资产),房产税的房产原值是按照会 计科目中记载的价值确定的,所以,契税也应计入房产原值计 征房产税。
?耕地占用税是不是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稽查案例——装修那点事~
稽查案例
3.融资租赁房屋改扩建的价值部分,是否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装修那点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8号)
• 第三条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 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 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3.减免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
现实中,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先征后返(通常)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此属于政府补助,一次或者分次计入“营业外收 入”。通常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按照全额先行缴纳土地出让金,发票金额 为全额,账务处理上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全额确认或者结转相关资产价值, 因此,应按照全额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或者房产税时的计税基础,而收到 的减免部分作为一项营业外收入。
实务小税种知识点总结

实务小税种知识点总结在税收领域中,税种是指按不同的税目对纳税对象的不同来源、不同性质、不同行为征收的税。
其中,小税种是指在各项大税种以外的一些较细分的税种。
一般情况下,小税种的征收对象、税率、计税方式等都比较特殊,需要纳税人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
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需要处理各种小税种的税务事务,因此对于这些小税种的知识点有一定的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文将对一些常见的小税种及其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对合同、文件、票据、凭证等特定文件征收的税。
印花税是一种间接税,通常由政府以印有特定标志的纸张征收。
按照征收对象的不同,印花税可以分为文书印花税、票据印花税和非交易行为印花税等多种类型。
1.文书印花税文书印花税是对与土地、房屋、建筑物、资产、财产权、土地和房屋权属权与财产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征收的一种税费。
具体来说,包括房地产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
2.票据印花税票据印花税是对票据种类中的各种支票、汇票、本票、金融票据等征收的税费。
票据印花税的计税对象是票据本身,而不是票据所包含的交易内容。
3.非交易行为印花税非交易行为印花税是对除了交易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征收的印花税,比如公司设立、股权激励、公司资本金减少的行为等。
印花税的征收标准和计税办法一般由财政部门制定,纳税人在相关交易中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印花税。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认真查看税法规定的征收对象和税率,并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报税,避免因为印花税的不正确处理而产生纳税风险。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为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城市正常运转而由城市居民缴纳的一种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对象为城市居民,其计税关键点在于城市居民的应税所得。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对象包括各种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营业收入、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和计税办法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而确定。
记账实操-房产税的计算公式

记账实操-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一、房产税的计算公式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从价计征,一种是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以下两种:1、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其中,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房产原值是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因此,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应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租金收入是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房产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1.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增值税等合理费用)×20%。
2.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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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要点及实务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 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 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其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例】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税。
【例】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例】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例】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例】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例】房屋转租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转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例】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仍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依照规定交纳房产税。
”【例】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
按房产价值征税的,称从价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从租计征。
(一)从价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记载的房产原值。
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房产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例】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均应将其根据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例】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例】房产中配置的消防设施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的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因此,企业配置的凡是以房屋为载体、不可以随意移动的消防设施性质上属于应缴纳房产税的配套设施,无论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均应纳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如果是可以随意移动的灭火器材,则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例】出租房屋免收租金如何缴纳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例】融资租入的房产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三条的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例】纳税人在自有土地上建造房产,应于何时将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因此,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将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
【例】经营性租赁租入房屋,由承租人承担的装修费用的,不计入房产原值不缴纳房产税;对于承租方,对房产没有所有权,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不能将发生的装修费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承租人承担的装修费用一般作为承租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
【例】根据现行房产税政策规定,土地出让成本应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对土地出让金的减免、补贴等不予扣除。
(二)从租计征从租计征,仅限于房产出租的部分。
对房产出租,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产的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例】出租房屋的租金应包括出租的房屋及其他不可分割、不单独计价的各种附属设施及配套设施的租金收入。
对租金收入中包含的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等,凡单独计价的可予以扣除;凡不能单独计价或者计价明显偏高及划分不清的,由税务部门核定扣除。
【例】自有商业房产一半自用一半出租,房产税如何缴纳?自用的按照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出租的按照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自用部分按房产原值X (自用面积/总面积)来作为计税房产原值。
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12%+算缴纳房产税。
【例】公司无租使用上级公司的房屋,同时又将部分无租使用的房屋对外出租,请问房产税应当如何缴纳?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8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对自用房产部分,无租使用人按照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对出租部分,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例】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四、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 . 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计征的公式为:年应纳税额二房产计税余值X 1. 2%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1. 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乍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二应税房产原值X [1- (10%-30% ] X 1.2%2. 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乍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二应税房产原值X [1- (10%-30% ] X 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二)从租计征的公式为:应纳税额二租金收入X 12%(或4%)1. 出租房产实行(或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从租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就是增值税发票中列明的“销售额”,即: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按照11%勺增值税率折算后的金额。
计算公式如下: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全部租金收入*( 1 + 11%【例】某公司一般纳税人出租写字楼,年租金收入111万(含税),其中租金收入采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适用房产税的税率12%则房产税应纳税额=111—( 1 + 11% X 12%=12万元,需要将含税租金换为不含税租金收入。
2.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以收到的全部租金收入,按照5%勺征收率折算,计算公式如下: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实际全部租金收入—(1 + 5%。
【例】接上例,如该公司上述房屋租金收入满足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条件,并选择按照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其增值税适用征收率为5%贝心则房产税应纳税额= 111—( 1+5% X 12%=12.69万元。
【例】某房屋租赁企业,房产原值共1800万元,2017年4月1日将原值为1000 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6万元。
5月1日将另外的原值100万元的房屋出租给个人用于经营,月租金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