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怀集县人民医院

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和《关于做好全省政府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99号)的要求,特制订本院使用基本药物比例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药管理,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明确责任目标,认真抓落实,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基本药物使用率?40%(基本药物使用率:即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收入占全部药品销售总收入的比例)。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医院院长是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主管院长负责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推进和实施。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主要职责:

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协调医务、药剂、信息、党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2. 医务科负责对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优先使用知识培训,进

行基本药物使用过程监控。

3. 药剂科负责对全院基本药物使用合理性进行点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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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信息科负责全院、科室、个人的基本药物使用率统计并上报药事管理与

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供基本药物使用率即时查询。

5. 党委配合推进方案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实施内容

1.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培训。

2. 基本药物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依据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制订本科室常用基本药物目录,鼓励医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3.结合科室实际情况,量化各科室基本药物费用比例,将基本药物使用率指标落实到个人。

4.基本药物使用率指标与控制药品收入比例相结合,基本药物使用率不达标而药比超标的科室,医务科检查用药是否合理,是否优先选用基本药物。发现不合理的按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处罚并纳入医疗质量考核评价。

5.结合医院药物动态监控的管理,医务科对用药量排名前10位和使用量异常的药物进行调查,对使用异常的非基本药进行暂停使用或限量使用。

6.医务科每月对各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主管院长。对基本药物使用不达标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和扣罚。

7.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年终评奖评优等工作挂钩,推动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四、实施步骤

1. 宣传动员(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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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与全体医师会议,利用医院宣传栏和信息网,院报等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增强全院医师参与基本药物使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 量化指标与落实责任(7月份)

基本药物使用率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由科主任与主管院长签订责任状,医师个人与科主任签订责任状。基本药物使用率量化指标暂按药比指标执行。

3. 实施与监控(8-12月份)

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实施,医务科、药剂科进行过程监控和检查,信息科统计数据,党委进行监督,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上报主管院长协商解决。

怀集县人民医院

201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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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具体措施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具体措施 一、本院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5%。 二、对于国家和湖北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三、凡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网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四、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五、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50%,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5%。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例和用药金额比例。 七、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人员,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及反馈。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强培训,严重情况下进行经济处罚。 八、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九、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

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基本药物。 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未达标的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对于完成较好的科室给予奖励,由于特殊情况或特殊病人等因素影响未达标者,结合处方点评酌情扣减。 十一、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1.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 2.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 3.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的。 十二、医院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或者予以解聘。 1.不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的; 2.不按规定如实统计药品使用情况的; 3.不按规定认真查验申购药品的入库、出库,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没有及时报告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简介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除《实施意见》外,9部委还同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目录管理办法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定的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第三条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

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应当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第五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第六条下列药品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一)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二)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三)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四)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五)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六)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卫生部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专家库主要由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险管理、卫生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八条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和具体的遴选原则,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院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有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第三条药房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对患者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使用。 第四条基本药物保管、购进、不良反应的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第五条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疫苗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处方点评规范》点评处方内容,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驳回。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七条药房加强药事管理,要完善医师处方、审核处方制度,加强对临床医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临床医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第八条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权利。 第九条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条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予以经济处罚: (一)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 (二)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 (三)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的。 第十一条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或者予以解聘。 (一)不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的; (二)不按规定如实统计药品使用情况的; (三)不按规定认真查验申购药品的入库、出库,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没有及时报告的。

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852 (方案范本系列) 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详细版 The Common Structure Of The Specific Plan For Daily Work Includes The Expected Objectives, Implementation Steps,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Other Item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详细版 提示语:本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规划,常见结构包含预期目标、实施步骤、实施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

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吉林省及卫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6号)和《吉林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稳步推进我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我院建立基本药物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药剂科专人负责采购药品,财会科专人负责统计上报数据,责任落实到每个人,确保优先选择和使用基本药物,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的原则,杜绝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收入挂钩。 (二)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职工奖惩挂钩,实行绩效考核。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以及随机考核的原则。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监测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考核范围

主要针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分别开具及优先合理使用,分别装订,网上集中采购及按照价格目录的价格采购,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按卫生局要求进行管理、报销等。同时进行日报、月报、季报,数据准确等。 三、考核内容 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目录管理、药品采购和储备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报销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每月一次,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每月一次。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由基本药物考核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标准及奖惩办法 (一)按《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采取标准分(百分制)的考核办法,设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次,计算方法为: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84-70分为良好,6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为优秀比例不超过25%。 (二)为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在以奖代补资金中(不超过80%)设立基本药物制度个人绩效考核奖励,根据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数量、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激素抗生素使用、群众满意度等对医务人员进行奖惩,在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4篇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一): 为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务院医改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2009〕7号)、《关于印发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09〕4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xx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xx 社妇〔2010〕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0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料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xx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xx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透过xx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综合思考功能定位、职职责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透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到达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到达xx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新编版) 为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根据《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卫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0年1月1开始,我院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一是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二是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三是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二、工作任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基本药物报销及保障措施等。 1、成立我院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日常工作。 2、国家基本药物的目录管理 国家已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有中西药307种。山东省增补非目录药品210种,共计517种。我院按照要求配备使用,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将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 3、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 建立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制度,将国家基本药物提供给患者,我院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制定药物分类使用和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度。按照国家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定,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4、国家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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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们群众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医生和药剂人员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 二、对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是:所选药品种数必须超过我院药品品种总数的35%,使用金额必须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并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逐步调整。 三、对于国家和四川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新需求的再次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四、凡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四川省药品采集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五、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六、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0%。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

用药品种比和用药金额比。 八、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九、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 十、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 十一、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未达标的,每低1%扣减科室绩效200元人民币;使用金额比例为达标的,每低1%扣减科室绩效300元人民币.由于特性情况或特殊病人等因素影响为达标者,结合处方点评酌情扣减。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具体措施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 具体措施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具体措施 一、本院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5%。 二、对于国家和湖北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三、凡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网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四、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五、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50%,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5%。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例和用药金额比例。 七、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人员,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及反馈。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强培训,严重情况下进行经济处罚。

八、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九、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补充基本药物。 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未达标的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对于完成较好的科室给予奖励,由于特殊情况或特殊病人等因素影响未达标者,结合处方点评酌情扣减。 十一、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1.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 2.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 3.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的。 十二、医院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或者予以解聘。 1.不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的; 2.不按规定如实统计药品使用情况的;

关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推进我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豫政办〔2010〕1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增进群众健康为目标,按照防治必须、剂型适宜、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中西药并重、临床首选、保障供应、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并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推动全市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10年起,逐步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其它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也要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健全我市基本药物流通、使用、价格、报销、监测评价等机制,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衔接。 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20年,实施规范的、覆盖全市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由市、县(区)通过公开招标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统一配送,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的基本药物,一经招标,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临床供应。 (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其它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临床首选药物,优先使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健全临床药事管理组织,执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制度,完善临床用药监测体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补偿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 (四)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统筹利用现有资源,设立实施基本药物监测网点,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信息管理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及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测试题及答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及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测试题 姓名:单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卫生需求、适宜、合理、能够供应、公众可获得的药品。 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 招标采购、配送。 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包括和、、。 4、国家采取实行、、 等措施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5、医疗机构在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病情实际,使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的执行基本药物政策的。 6、,就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 7、将下列药物与禁忌证配对: (1).保泰松 (2).普萘洛尔(心得安) (3).氯氮平 (4).肾上腺素 . A. 高血压 B .胃溃疡 C.血细胞异常 D.支气管哮喘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哪些医疗机构实施?( ) A. 国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B .省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C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D .县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地方可以增加基本药物品种吗( )。 A. 可以 B .不可以 C .未做规定 D .视情况而定 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原则上几年调整一次?()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四年 4、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 A .主要是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药品。 B. 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C .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 D. 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5、患儿,女性,15岁,急性胃肠炎,给予某药止痛,病人出现明显的口干等症状。该药物可能是() A.毛果芸香碱 B.新斯的明 C.氯解磷定 D.阿托品 E.异丙托溴铵 6、可影响幼儿牙釉质和骨骼发育的药物是() A.青霉素 B.红霉素 C.林可霉素 D.四环素 E.庆大霉素 7、对长期便秘者应慎用的抗酸药物是() A.胃得乐 B.氢氧化铝 C.胃必治 D.碳酸氢钠 E.氢氧化镁 8、抢救严重有机磷酸酯类中毒,应当使用()

医院基本药物应用管理实施方案

医院基本药物应用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药品质量为前提,以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院的顺利实施,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让广大群众知晓基本药物相关政策; (三)坚持积极行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三、实施内容 (一)成立基本药物应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落实基本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的推进;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加强广大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工作,促进临床合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确保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相关文件要求; (三)充分利用医院现有资源,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宣传工作,在群众和医务人员中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营造

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四)对医院现有基本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进行盘点,依据我院《基本药物目录》和临床需求及时补充基本药物品种,确保基本药物品种配备; (五)建立健全医院基本药物信息管理系统,对基本药物实行独立管理,进行单独统计,真实、准确地反应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情况; (六)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工作,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和调配等环节的监督;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医院、科室及个人要主动作为,相互协作,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我院基本药物应用管理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应用管理实施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基本药物应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考核基本药物落实情况,考核结果报医院医政处,并纳入科室或个人年终考核目标,实行奖优罚劣 (四)注重政策宣传医院和科室两级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营山县清水乡卫生院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管理、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加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实施步伐,加大体制机构新力度,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 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 公益性质,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 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 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 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二)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 物制度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建立管理机制。 (三) 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程序。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本院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 (四) 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 并及时药品零售价格销售。 (五) 实施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本院要建立以医疗质量、用药规范、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绩效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管理、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加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实施步伐,加大体制机构新力度,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建立管理机制。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网上药品

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程序。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本院使用的药品,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并及时药品零售价格销售。实施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要防止平均主义,提高支出绩效,鼓励本院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本院成看病就医的首选医院,切实承担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督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环节的监督,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措施及考评机制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措施及监督考评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们群众用药,减轻医药费用,医生和药剂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 2、我院对国家基本药物和黑龙江省补充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是: ①药品的采购必须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②我院《药品目录》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数必须超过我院药品品种总数的35%,使用金额必须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并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逐步调整。 3、对于国家和黑龙江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新需求的再次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4、对于临床科室新引进药品,按照新药审批程序执行。若是引进的新品种为《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可以优先考虑。 5、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6、各临床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黑龙江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0%。 7、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职能部门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检查,定期通报各临床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黑龙江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情况。 8、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点评的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

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根据《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4年10月开始,我中心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7年10月13日起采购药物必须符合“两票制”一是保证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二是净化药品流通环境,降低虚高价格。三是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

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二、工作任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基本药物报销及保障措施等。 1.成立我中心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日常工作。 2.国家基本药物的目录管理 国家已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有中西药307种。山东省增补目录药品210种,共计517种。我中心按照要求配备使用,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将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 3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将国家基本药物

作为首选药物特提供为患者,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我中心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制定药物分类使用和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度。按照国家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定,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4国家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 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必须进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所有药物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实施步骤 1.及时盘点,分类管理。每季度对库存药物进行盘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采购非基本药物。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提高对基本药物的掌握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 第一条基本药物指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本实施办法中所指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重庆市补充药物。 第二条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医院成立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领导小组,人员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兼任。 (二)职责及分工 1. 基本药物优先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 2. 医务科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 3. 药学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专项处方点评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 第三条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 (一)新品种的引进:药学部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作为新品种

引进入院。价格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等颁布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现有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留,因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而导致我院基本药物原品规的调整应参照重庆药品交易所挂牌品规进行调整,报分管院长及院长审批后执行。 (三)药学部每年将基本药物的调整情况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第四条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相关措施 (一)加强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培训。药学部收集国家及重庆市补充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相关材料,由医教采用网上学习或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院医师进行培训并考核。 (二)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实行科主任责任制,各科根据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本科室常用基本药物目录,报医务科备案,临床用药需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 (三)全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规数和销售额占医院药品总品规数和销售额的比例均应达到40%以上。每个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全部药品总金额的比例低于35%应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向医务科提交书面报告。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医院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的执行

2.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管理办法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实施方法 一、基本药物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本实施办法中所指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医院成立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领导小组,人员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兼任。 (二)职责及分工 1、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 2、医务科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 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质量收集。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 (一)新品种的引进: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然后按照卫生厅基本药物中标厂家进行引进。

(二)现有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留,未中标的品规由药剂科参照卫生厅基本药物中标结果确定中标厂家,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 (三)药剂科每季度将基本药物的调整情况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措施 (一)加强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药剂科收集国家及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相关材料,由医务科采用网上学习或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院医生进行培训并考核。 (二)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实行科主任责任制,各科制定本科室常用基本药物目录,报医务科备案,临床用药需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 (三)医院将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比例分解到每个临床科室,原则上每个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全部药品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5%,特殊情况下无法达到此比例的科室应书面向医务科说明理由,经医务科论证后确定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 (四)严格落实贵重药品审批制度,通过医院网络系统控制医师贵重药品处方权限,提供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 五、监督管理 (一)医院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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