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简介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简介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简介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简介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SDQI)成立于1980年,隶属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集检测、科研、标准制修订于一体的第三方综合性检验机构,承担产品质量监督、司法鉴定、产品认证、企业公众委托等各类检验,进行检测设备研制、产品标准制修订、检测方法研究等科研开发,并为各类企业、检验机构提供专业的检测技术培训和优质的质量咨询服务,是全国质检系统I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目前山东省内检测范围最广、综合实力最强的专业化、科研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是山东质检“一个核心、三大高地”的龙头。

目前,该院建有三大实验基地,拥有国家包装产品质检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检中心、国家装饰装修材料质检中心、国家节能产品质检中心,拥有国家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开关控制设备质检中心、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石油化工质检中心(筹建)7个国家级质检中心,设立山东省低碳与节能检测评估技术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评估中心等5个省质检中心和山东省材料化学安全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山东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等机构。

该院资产总量达6.3亿元,实验室面积达6万余平方米,配备了国内外各类先进检测仪器设备5000余台(套),原值达1.73亿元。该院始终坚持“人才兴检”的发展战略,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致力于为员工施展才华搭建平台、为人才

实现价值创造环境。目前,该院已打造了一支由14名研究员和40名高级工程师领军、以16名博士和128名硕士为骨干、总数为492人的专业化人才梯队。人才团队中,有山东质监系统首席检测师2名、山东质监系统十佳技术标兵3名。

该院的检验能力覆盖食品、电器、节能、消防、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包装、材料分析、油品化工等领域5000多种产品,是目前全省检测能力范围最广的技术机构,拥有36类产品的食品市场准入(QS)检验、27类工业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5种产品CCC认证检验、11种产品节能认证检验、7类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验和2类司法鉴定检验等资质。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2020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及锅炉受压部件制造监督检验 注:(1)D为锅炉额定蒸发量,单位为t/h; (2)锅炉本体是指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墙和除渣设备等所组成的整体;

(3)锅炉受压部件是指锅炉本体中的锅筒、过热器、再热器、水冷壁、省煤器等承受压力的部件。 (二)锅炉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1.电站锅炉 按现场施工总造价的0.8%逐台收费,低于800元/台的,按照800元/台收取。化学清洗过程监督检验参照执行。 2.其它类型锅炉 整装锅炉(包括组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按照相应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费的50%计收;改造、重大修理、化学清洗过程监督检验按现场施工总造价的0.9%逐台收费,低于300元/台的,按照300元/台收取。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按照相应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费的85%计收;改造、重大修理、化学清洗过程监督检验,按现场施工总造价的1%逐台收费,低于300元/台的,按照300元/台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 1.电站锅炉

注:(1)D为锅炉额定蒸发量,单位为t/h; (2)检验费以锅炉额定蒸发量D为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收; (3)锅炉运行小于5万小时的,检验费按上表计收;运行5~10万小时的,按上表计算费用的1.15倍计收;运行10~20万小时的,按上表计算费用的1.2倍计收;运行20万小时及以上的,按上表计算费用的1.3倍计收; (4)强度校核按每个核算项目(按照校核部位)70元计收; (5)外部检验每年进行1次;内部检验结合锅炉检修同期进行,一般每3年至6年进行一次;水处理系统运行检验结合定期检验进行。 2.其它类型锅炉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业务办理指南

原产地业务办理指南 1 “原产”与“非原产”的概念 通俗地讲,商品的原产地即商品的“国籍”。 “原产”是指货物或原材料的产地为中国;反之,“非原产”即货物或原材料的产地是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当于“进口”的含义。如果货物的所有原材料均为中国原产,即称之为“完全原产”。 2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出口产品在进口国通关时获得关税减免的凭证,有利于进口商降低进口成本,加快通关速度;有利于出口商扩大出口,拓展国外市场。 目前,临沂辖区出口企业可到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的产地证类别包括: ⑴一般原产地证书(C.O.); ⑵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 ⑶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⑷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E); ⑸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F); ⑹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⑺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⑻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⑼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⑽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⑾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⑿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⒀中国—冰岛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⒁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⒂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⒃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 ⒄其他。 3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就是各国为了确定商品的“国籍”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或措施。 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出口产品都一定能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需要符合两个条件:①商品HS编码在进口国家或地区的给惠列表内;②含进口成分或经过加工制造,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还须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产品特定原产地判定标准。 各进口国家或地区给惠列表可登陆“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浏览或查看。 4 业务指南 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 4.1 原产地企业备案 自2016年4月1日起,试实行原产地企业备案无纸化。 请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上填写企业电子备案信息,包括以下五部分: (1) 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企业各项资料。联系电话禁止填写无效号码,一旦发现,立即暂停签证资格。 (2)产品信息 指申请企业需签发原产地证书涉及的各项出口商品。生产型企业建议尽量详细填写该部分,以免日后引起其他问题;贸易型公司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填写该部分。 具体填写要求: ①HS编码:填写10位编码,并明确产品中文名称,不允许直接提交HS 类别名称(如无法修改可尝试删除整条产品信息后重新添加); ②成本明细: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如实填写“成本明细维护”模块; ③输往国家:每项产品均须录入输往国家,目前系统自带的“产品出口国”栏目只能按备选项模糊选择,不够明确,因此请将输往国家录在每项产品的“备注”栏目中。要求:若涉及自贸区签证的国家,不可简略填写地区名称,而应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职责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职责 1.研究拟定有关出人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督促检査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贯彻执行. 2.组织实施出人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 3.组织实施出人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监督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的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 5.组织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出人境检验检疫基础知识注册登记及对外注册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检査;管理和组织实施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6.负责涉外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核认可并依法进行监督. 7.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8.负责管理出人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i十工作和闰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9.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收集和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情报. 垂直管理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 11.开展有关的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垄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执行有关协议. 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负责各类办公用品、器具与设备、劳卫用品、车用材料和节日礼品及实物福利品的采购工作. ?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按时按量购进货品,要求货比三家、降低成本、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第17号 现发布《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自2000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李长江 二○○○年一月十一日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进出境集装箱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所规定的集装箱,包括出境、进境和过境的实箱及空箱。 第三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集装箱进出境前、进出境时或过境时,承运人、货主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检人),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对报检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 第五条 过境应检集装箱,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查验,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检验检疫。 第二章 进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第六条 进境集装箱应按有关规定实施下列检验检疫: (一) 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二)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辅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三) 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第七条 进境集装箱报检人应当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 第八条 进境集装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 第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进境集装箱报检后,对报检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报检人。 第十条 在进境口岸结关的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进境口岸查验的集装箱,在进境口岸实施检验检疫或作卫生除害处理。 指运地结关的集装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检查集装箱外表(必要时进行卫生除害处理),办理调离和签封手续,并通知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到指运地进行检验检疫。 第十一条 装运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废物原料的集装箱,应当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签发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并移交当地海关、环保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进境集装箱及其装载的应检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过境集装箱经查验发现有可能中途撒漏造成污染的,报检人应按进境口岸检验检疫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样式)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样式)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 (压力容器) 编号: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压力容器封头、压力容器承压部件)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级别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名称产品编(批)号 封头形型式规格 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牌号 数量来料加工□是□否制造日期年月日产品图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各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该(批)压力容器承压部件经我机构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特发此证书, 并且在该(批)压力容器部件产品合格证上盖注如下监检标志。 监检员: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监检机构: 机构核准证号:TS7110244-2017 (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月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 编号: (受检单位名称) 经监督检验,发现你单位在(填写压力容器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编号或者位号)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影响安全性能的问题,请于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监检机构: 注:本联络单一式三份,一份监检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监检机构。

附件J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 __________ (受检单位名称)_________ : 经监督检验,发现你单位在(填写压力容器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编号或者位号)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影响安全性能的问题,请于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监检机构: 问题和意见: 监检员:日期: 监检机构技术负责人:日期:(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年 月日受检单位接收人:日期: 处理结果: 受检单位主管负责人:日期:(受检单位公章) 年月曰 注:本通知单一式四份,一份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份监检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

出入境检验检疫作用

报检理论简答题。 1.出入境检验检疫作用 a 国家主权的体现。 b 国家管理职能的表现。 c 对外经济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保障 2. 什么是自理报检?什么是代理报检? 自理报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检验检疫/申报手续的进出境收发货人。 代理报检:获得检验检验机构注册登记后,接受进出境收发货人委托,为委托人办理报检的从事代理报检业务的境内企业。 3.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业务流程 入境:报检后先放行再通关,进行检验检疫。 出境: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4.报检的流程。 准备单证,数据录入,递交单证,联系配合检验检疫,缴纳费用,签领证单。 5.报检单的填制。 a. 必须做到三个相符,单证相符,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必须记住这个) b. 报检时,使用国家质检局统一印制的报检单,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即报检单位公章或已向检验检疫机关备案的报检专用章)。 c. 报检单所列项目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无相应内容栏填写***。不得留空。 6.出入境的类型。 入境:一般报检,入境流向报检,异地施检报检。 出境:一般报检,出境换证报检,出境货物报检,出境货物预检报检。 7.什么是检验检疫放行?什么是直通放行?(可以不背) 检验检疫放行: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受检对象准予入境或者销售使用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由口岸海关和相关部门或口岸检验检疫办理通关放行手续,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对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受检对象不准出入境或者销售使用,并根据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告知有关当事人或口岸海关和相关部门对受检对象进行相应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 直通放行: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包括进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 8.报检员的权利与义务(应该会考) 权利;a.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办理报检,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规定的期限或对外贸易合同约定期限内检验检疫完毕并出具证明。 b, 对检验检疫结果有异议时,向原机构或其上级机构申请。 c. 如有正当理由撤销报检时,有权按有关规定办理撤检手续。 d. 提供有关商业单据和运输单据时,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及其保密 e, 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控告,检举或衣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义务;a, 须办理报检业务需出示《报检员证》 b. 有义务向本企业宣传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通告及管理办法。 c. 遵守法律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检,提供完整有效的单证。 d, 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检验检疫费 e, 有义务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抽样检验等必要条件。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程序和要求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程序和要求 一、许可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 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 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限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 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三、监督检验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下简称生产)过程的监督检验应当具 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施工告知; 3.安装的设备是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的产品,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的要求; 4.所改造维修的设备已经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 5.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 6.有与生产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具体条件和要求见有关监督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二)实施机关 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 构。制造监督检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的具有该项检验检测范围的省、 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实施,具体实施机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划,并向 社会公布,书面通知制造单位。 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由当地具有该项检验检测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负 责,具体的检验检测范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三)监督检验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包括申请、受理、监督检验、出具监督检验证书等 程序: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 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 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其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的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菌、害虫、杂草种子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国外传人或由国内传出,保护我国农、林、渔、牧业生产和国际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 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口岸卫生监督,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保护人类健康。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对进出境的商品,以及运载这些商品和旅客的交通工具、运输设备,分别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监督管理和对出入境人员实施卫生检疫及口岸卫生监督的统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一、法定检验检疫 “法定检验检疫”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它法定检验检疫物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 (一)法定检验检疫范围 1.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 2.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 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4.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5.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6.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 (二)《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1.《目录》的内容 2009年实施的《目录》内的商品共涉及H.S编码20类,编码4815个。 《目录》中商品的“海关监管条件”为“A”,表示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共3883个。“海关监管条件”为“B”表示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共4260个。 “海关监管条件”为“D”表示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共3个。 2.《目录》内“检验检疫类别”字母的含义 “M”表示进口商品检验共1441个。“N”表示出口商品检验共1912个。“P”表示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955个。 “Q”表示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945个。“R”表示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个1385个。 “S”表示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共1147个。 “L”表示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共329个。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 主要包括一般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和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一)一般进出口商品检验 1、凡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2.必须实施的进出El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需要,对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或封识。 (二)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1.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进口废物前,进口单位应先取得国家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2。收货人与发货人签订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订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并约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三)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合同签署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收货人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 对按规定应当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运抵口岸后,检验检疫机构仍将按规定实施至0货检验。 (四)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2〕61号 省质监局: 根据《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鲁财综〔2009〕85号)规定,现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你局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依法取得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用户自愿委托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委托单位签订自愿委托协议,按不高于附件的规定收取费用。 三、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规程、范围和周期进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不得重复检验、重复收费。 四、检验检测机构收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票据使用和资金管理执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检测机构要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鲁价费发〔2000〕208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主题词: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通知 抄送: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附件: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注:(1)表中D为锅炉额定蒸发量,t/h为锅炉蒸发量单位,热水锅炉容量按0.7MW相当蒸汽锅炉1t/h换算,余热锅炉按受热面积30m2折算为1t/h换算; (2)锅炉辅机及附件主要是与安全有关的给水设备、汽水管道、水处理设备、电控设备及其附件; (3)内部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1次,外部检验及锅炉辅机、附件检验一般为1年1次,水压试验一般为6年1次。 2.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整装锅炉(包括组装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该产品出厂监督检验收费的50%计费;散装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该产品出厂监督检验费的85%计费。

解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编号:SY-AQ-0549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解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 检验 Analysis of special equipment supervision and regular inspection

解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对特种设备的定期监督和检查,要从时机、条件和依据等方面入手,本文阐述了在对特种设备的检验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火电厂正朝着大容量大机组的方向发展,火电设备在运行中难免会出现问题,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要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就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 检验中要用到的材料 在对设备进行检验时,通常要采用尺寸、厚度、射线的无损检验的方法进行。在检验的过程中可能会用到硬度计和显微镜的仪器进行辅助检验。 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条件 在对火电厂设备的检验过程中主要包括无损检验和理化检验。为了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做好以下工作。 要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检验,在检验工作中要做好保温工作和

打磨修复工作。对于需要保温的设备要根据相关的要求进行检验。在检验过程中用的脚手架要保证是安全的,针对不同的金属在打磨时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对于需要电源的地方要接通220V电源。下面对不同的金属的打磨方法进行阐述。 通过UT检验方法的金属部件有: 2.1.厚度在100-200MM之间纵环焊接。打磨位置应该在汽包的外侧,若在外部打磨范围应该控制在两侧长度的400毫米以内。 2.2.壁厚不同的打磨范围要在两侧的150MM左右,四大管道弯头打磨时应该在两侧的100MM范围内。 2.3.壁厚大于6毫米的焊口,打磨的长度应该在150毫米的范围内,对压力设备的在打磨时应该把两侧的长度控制在150毫米以内。 2.4.机炉外管焊口,要根据直径的大小进行打磨,两侧的长度在20毫米左右,对金属部件的打磨直径要控制在30毫米的范围内。 对于需要检验的部件,保证部件的完整性,对焊口在焊接时要进行自行检查,然后通过质检部门填好检测委托单。还需要注意的

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工作内容及评价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鲁质监特发〔2007〕76号《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DB37/T651《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工作规范》; 国质检法[2003]206号“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DB37/72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DB37/68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 3.2 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含自然人)。 3.3 安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定的专门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4 兼管机构:使用单位因特种设备数量较少,所指定的兼职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5 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含管理和操作)。 3.6 特种设备隐患: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7严重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上半年工作总结的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上半年工作总结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上半年工作总结的范文 一、抓机构建设,提高综合实力 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业务学习、外出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今年上半年,我所先后派出人参加了国家、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和检验员资格培训班期,通过培训考核,先后 有人通过了、探伤资格,人通过了锅炉检验员资格,人参加了全国 电站锅炉高级培训班,检验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加大检验仪器设备等资源建设的投入,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上半年,我所投入万元购置了空气压缩机,投入万余元装修了新的 办公场所,预算投入的万余元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电教化设备也 在陆续到位。先进的仪器设备为我所的检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整洁的办公环境、热情的服务为前来我所联系业务的客人留下了深 刻的印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狠抓定检率,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我们从提高定检率入手,通过 突重点、攻难点等方式,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把检验检测工作覆盖 到每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确保安全生产。 我们把那些领导安全意识差、不认真落实检验工作、人为检验与不检验无所谓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工作的难点,通过发催检通 知单,积极宣传特种设备监督与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检查、稽查机 构配合等方式,让使用单位真正体会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必要性,领略到国家队特种设备监督与管理的 严肃性。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绝大多数对检验工作有抵触情绪的 使用单位落实了检验工作,确保了再用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最新版本市政工程技术资料检验批全套填写范例表

1、施工管理表填写 施工技术文件要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市政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1.1 施管表1的填写 文件材料部分的排列宜按以下顺序: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需一一对应)。 (5)施工试验资料。 (6)施工记录。 (7)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9)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0)使用功能试验记录。 (11)事故报告。 (12)竣工测量资料。 (13)竣工图。 (14)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文件目录表中的文件编号横杠前的数字为总的卷数,横杠后的数字为本卷项目编号。页号应是本项目在卷中的页码位置,不能光写本项目的页数。类别栏应与该项表头右上方类别相同。现以道路工程为例示范见后。 1.2 施管表2的填写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栏中填验收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一般无什么大问题也可不填。但如工程出过事故,事故处理情况应作简要说明。验收范围及数量栏应扼要填写。本表主要强调各参与单位均应签字盖章。填法示范见后。 1.3 施管表3的填写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其他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等。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期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6)安全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8)环保措施。 (9)节能、降耗措施。 (10)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便线、构筑物顶推进、沉井、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混凝土浇筑、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 这张表为施工单位内部审批表,先由施工单位内部各部门看过以后签署意见,再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发生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该表的填写示范见后。 1.4 施管表4的填写 表中内容按栏目扼要填写,参加会议的人员全部要签字。栏目中不够填时需另出会审纪要。如涉及变更还要另补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记录。具体填法示范见后。 1.5 施管表5的填写 此表是上对下的,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及各工序交底。交底人与接收人均应签字。现以桥梁工程的工序交底为例,示范见后。1.6 施管表6的填写 除设计院出的设计变更外,凡工程施工中有所变动均填写此表而不再使用联系单等形式。此表要求,必须参与各方均同意方能成立,因此各单位必须签字。

特种设备检验所

2010年度享受特检协会所组织的特种设备检验责任保险单位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 1 阿克苏地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2 阿勒泰地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3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4 安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5 安顺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6 鞍山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 7 巴彦淖尔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8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9 白山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10 白银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11 北京安泰钢研压力容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2 北京科正平机电设备检验所 (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13 北京市昌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14 北京市朝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15 北京市大兴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16 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和设备检测中心 17 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18 北京市海淀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19 北京市怀柔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20 北京市平谷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21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所 22 本溪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23 本溪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研究所 24 兵器工业西北压力容器检测站 25 兵器工业西南压力容器检测站 26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27 沧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8 昌吉回族自治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29 长春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30 长春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九台特种设备检验所 31 长春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农安特种设备检验所 32 长春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榆树特种设备检验所 33 长治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34 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 35 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36 大理州综合技术检测中心 37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38 大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39 大同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全文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全文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制定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的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设施,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范围,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工程资料检验批填写范本

20mm 单位工程定位放线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3.1.1 编号: 01-001-01-01-00-01-01-001

建筑工程表格填写要求和原则 1、质量表格填写应遵循:真实、整洁、清楚、及时、完整; 2、由工程公司项目部及监理单位统一指定并下发验评表格,各单位按此表格样式统一填写, 不得随意更改其原有内容;当内容较多填写不开时,可适当调整单元格大小或缩小字号,但只限改动施工单位填写内容,其它内容不得更改。 3、主控项目填写内容要有可追溯性,不得笼统填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等内容,要详 细填写支持其可信性的试验报告号、隐蔽记录编号、施工记录编号等。如:在填写模板拆除记录时,对有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梁、板等结构,要填写其对应的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号。主控项目“质量标准”一栏中,仅有“应符合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等内容时,要查找相关规范或标准的名称,填写在“施工单位自检记录”栏中。 4、所有表格页边距一律按:上20mm;下20mm;左25mm;右15mm,页边距需必须严格 保持,不得任意调整。 5、由于施工图纸的影响,提前编写《项目划分表》不准确,难以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因此, 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图纸到位后,按单位工程(根据图纸情况,可几个单位工程)报验《项目划分表》,《项目划分表》未批准之前不得开工。《项目划分表》要严格按工程公司体系要求进行编写,要力求准确、及时。 6、隐蔽工程记录应进行编号,以便进行登记和查询。编号与《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一致, 如: HC——JXSD——A-23——GJ——TJ——××× 合川单位名称缩写表格编号类别缩写专业缩写顺序号 《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编号办法详见:附件2 7、日期填写必须为标准填写:如:2011年09月10日,不得减少位数,字迹应清晰明确, 容易辩认。 8、表尾“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应填写:“经检查,所检项目符合验评规程的合格标准”;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栏,在文字描述的检查项目后应填写:“经核查,符合要求”;在数据检查的项目后,应填写监理复查的相应数据并填写“经平行检验,满足要求”;表尾监理验收结论应填写:“合格”。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请表

遵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ZYTJ-ZJL-14A.6-00/2018 特种设备检验申请表 (适用于压力容器改造及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申请) 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检测单位检测单位资质 使用单位安装地址 序号容器图号出厂编号 容器 类别 容器主要参数方案批准单位及其资质 报检资料清单 一、资质证件: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两份) 2、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如无损检测分包,提交分包合同及分包单位持有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证》 5、施工单位施工合同 6、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7、压力容器最近的全面检验报告 二、技术文件 8、压力容器改造或重大修理方案 三、质量管理文件 9、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有确定的质量计划) 10、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关键人员任命文件及受压元件焊接人员、无损检测人员名单及证书 四、施工工艺文件 11、焊接工艺评定资料(如施工中无焊接工序,可不提供) 12、焊接工艺文件(如施工中无焊接工序,可不提供) 13、热处理工艺文件(如施工中热处理工序,可不提供) 14、检测工艺文件 15、水(耐)压试验方案 16、检验人员认为需要的其他工艺文件 报检资料说明注:①检测单位指承担无损检测分包任务的无损检测单位。 ②2、3项首次申请及更换新证时应为原件,其他情况时,可以使用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申请单位声明 我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于项目开工前向你单位提交以上资料,承诺所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 申请单位(章)日期: 注:本检验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检单位和检验机构各一份。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释义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释义 第一章总则 总则,顾名思义,是一部法规总的原则和基本规定的总纲。它是整部法规的灵魂。总则中的条文,一般不宜放在对某一方面的具体规定之中。总则与其他各章的关系总的说来是:总则统率其他各章,而其他各章的规定则是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呼应。举例来说,总则第二条将特种设备的销售环节纳入了本条例的调整范围,为落实该规定,条例在第二章第十条专门细化了销售单位的义务。因此,学习和贯彻本条例,应当将总则与其他章节的规定紧密结合,才能正确地理解和把握立法的本意。 本条例的总则部分共有6条,分别规定了立法目的、特种设备的定义和范围、本条例的适用范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政府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管理体制以及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一、制定本条例的目的。 本条例的立法目的可以从以下两个层次进行理解:首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是制定本条例的根本目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历年来,各地因上述特种设备爆炸、泄露、坠落、倒塌等原因发生的灾害性事故时有发生。我省是经济大省,在用的特种设备数量也比较多。据统计,目前全省特种设备共计37万余台。这些特种设备广泛使用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装臵和生活设施。鉴于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的特点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特殊的重要性,对其安全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

土建资料全套检验批表格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 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 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 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 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 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 “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 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际抽查点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验批大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或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检查数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7、当某一张检验批表有多个编号,填写时应将无关的编号划去,保留实际检查的检验批编号。如当《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于主体结构砌体检查时,应将010701(基 础分部用)编号划去。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OO二年十二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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