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支付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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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保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保医院药品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目录管理1. 我院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确保药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 《药品目录》实行通用名管理,同通用名药品自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 我院对《药品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药品目录》。

三、药品采购与供应1. 我院药品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

2. 药品采购应优先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供应应满足临床需求,库存量一般控制在2~4个月,避免药品紧缺与积压。

4. 药品采购、供应过程中,严格把关质量关,杜绝“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进入我院。

四、药品使用与管理1.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病情和《药品目录》合理开具处方,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2. 护士在配药、发药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准确。

3. 我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4. 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合理调整用药结构。

五、药品监督管理1. 我院设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采购、供应、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督。

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药品进行抽检,确保药品质量。

3. 对违反药品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责任与考核1. 我院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药品管理工作负总责。

2. 药品采购、供应、使用、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药品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定期对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我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方式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方式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方式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在国家范围内由政府组织和管理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在基本医疗保险中,药品支付方式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本文将就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方式展开探讨。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方式的分类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综合支付方式,二是限额支付方式。

1. 综合支付方式综合支付方式是指医疗保险基金对参保人的药品费用进行全额支付。

无论药品的种类、价格如何,都由医保基金来支付。

这种支付方式的优点是方便快捷,能够让参保人在就医过程中不受额外费用的困扰,提高了医疗保障的效率和便利性。

2. 限额支付方式限额支付方式是指医疗保险基金对参保人的药品费用进行一定的限额支付。

超过限额部分由参保人自己承担。

这种支付方式的优点是节约医保基金,减轻参保人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能有效控制不必要的药品费用开支。

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方式的实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方式的实施主要依托于医疗保险机构和医院之间的结算和报销机制。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 参保人就医参保人在就医时,需要提供医疗保险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便医院和医保机构能够核对个人信息和保险资格。

2. 医院结算和报销医院在收取药品费用时,首先会核对参保人的医保资格,然后根据参保人的医保类型和药品的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如果是综合支付方式,医保基金会全额支付药品费用;如果是限额支付方式,医保基金会支付限额内的费用,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3. 参保人费用报销参保人在支付药品费用后,可以携带相关发票和报销材料到医保机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医保机构会根据参保人的报销要求,审核并退还相应的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方式的优化为了更好地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方式的公平、合理和高效,还需要进行一些优化措施。

1. 药品目录管理医保基金可以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药品目录,规定不同药品的支付方式和范围,确保参保人可以享受到必需的药品保障,避免不必要的药品费用开支。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标准解读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标准解读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标准解读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制度,而医保药品管理标准则是保障该制度运行有效的重要环节之一。

下面,我们将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标准进行解读。

一、医保药品的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范围是根据疾病谱、临床需要、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来确定的。

这意味着,医保药品应该覆盖常见疾病的治疗需求,并且对于疗效明确、安全可靠的药品给予保障。

二、医保药品的支付方式基本医疗保险对医保药品的支付方式有一定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品种、规格、剂型等进行划分,然后确定支付比例,其中普通药品一般支付比例为50%,特殊药品支付比例可低至20%或更低。

三、医保药品的经办方式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经办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医院内开药、统一发药,患者直接在医院药店购买;另一种是定点医药机构外购,患者可以到定点药店或者社区药店购买。

四、医保药品清单的管理医保药品清单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基础,其目的是规范医保药品的使用,避免滥用、浪费和虚假报销。

医保药品清单通常由专业医师、临床药师、医保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制定和调整。

五、医保药品的审批和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医保药品的审批和报销也有一定的规定。

患者需要在使用医保药品前进行医保审批,获得医保部门的批准后,方可享受医保报销。

六、医保药品的限制和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医保药品的限制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限制使用高价药品,对于疗效相当的情况下,鼓励使用低价药品;二是限制虚假报销和滥用医保药品的现象,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个人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加强药品采购和价格管理,控制医疗成本的不合理增长。

综上所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标准的解读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医保药品的范围、支付方式、经办方式、审批和报销、限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可以确保医保制度的顺利运行,并为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基本医疗保障。

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医保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实行通用名管理,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管理。

本文将从医保药品管理制度的概念、目的、管理原则、药品目录管理、支付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医保药品管理制度的概念和目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是指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的管理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经济的药品,同时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三、医保药品管理制度的管理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理的用药需求。

2. 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用药保障水平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承受能力相适应。

3. 坚持分级管理,明确各层级职责和权限。

4. 坚持专家评审,适应临床技术进步,实现科学、规范、精细、动态管理。

5. 坚持中西药并重,充分发挥中药和西药各自优势。

四、药品目录管理《药品目录》是医保药品管理制度的核心,其管理实行通用名管理。

医保药品目录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2. 优先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

3. 兼顾药品的创新性、专利性和市场可获得性。

4. 遵循临床诊疗需求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五、支付管理医保药品支付管理是指对符合《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药品支付范围:根据《药品目录》确定医保药品的支付范围。

2. 药品支付标准:根据药品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制定医保药品的支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医保支付监管措施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医保支付监管措施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医保支付监管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费用的逐年增长,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医保支付监管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了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性发展以及提高居民的就医体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来降低医保支付的风险和滥用情况。

本文将就这些措施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改革药品目录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保支付范围,减少医保费用支出,相关部门对药品目录进行了改革。

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为两个层次,即“国家”和“个人”。

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社会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大部分费用;而个人医保支付的金额较少。

这种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使用,减少虚高医保支出。

二、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和带量采购为了进一步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成本,各地纷纷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和带量采购政策。

通过集中采购,相关部门可以获得更好的价格优势,并且降低了药品采购成本。

同时,带量采购能够规范药品使用,减少过度使用和浪费现象,以保证药品的有效使用。

三、实行药品医保支付限额为了控制医保支付的风险,各地纷纷实行药品医保支付限额。

通过对不同类型的药品设定支付限额,可以合理控制医药费用,避免过度消耗社会保险基金。

并且,医保支付限额还能够促使患者选择更经济实惠的药品,以降低医保支出。

四、建立医保支付监管机制为了更好地监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支付行为,相关部门建立了医保支付监管机制。

监管机制包括加强对医保支付环节的监测和审查,通过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支付风险和滥用情况。

此外,还建立了举报和惩戒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形成强大的监管威慑力。

五、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为了提高医保支付的管理效率和准确性,相关部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设电子医保支付系统以及与医院、药店等机构的信息互联,可以实现医保支付的实时监控和数据管理。

这种信息化建设不仅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的准确性,也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效能。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药品支付的监管与控制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药品支付的监管与控制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药品支付的监管与控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状况的关注也日益增加。

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中,药品支付作为医疗保险的重要环节,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管与控制,确保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合理使用和保障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的监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的监管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在政策层面上的监管,二是在行为层面上的监管。

政策层面上的监管主要由国家和相关部门进行,通过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政策、管理规定和医保目录等方式,规范和限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

同时,还需要对医保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保障。

行为层面上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两方面。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应当按照政策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开展医疗服务,不得超范围或超标准开展医保药品的支付。

对于参保人员而言,应当正确使用和购买医保药品,不得滥用和浪费基本医疗保险资源。

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的控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的控制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在支付范围上的控制,二是在支付费用上的控制。

在支付范围上的控制,即通过医保目录的建设和管理,明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限制医保支付药品的使用范围。

同时,还可以通过医生开具处方药的审查和审核,筛选掉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药品,确保医保基金的有效使用。

在支付费用上的控制,主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和医保支付的限额来控制。

对于药品的支付,根据药品的种类和疗效,确定不同的支付标准,以确保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合理价格和合理使用。

同时,还可以设立医保支付的限额,对于高价药品或特殊疾病的用药,进行适当的控制和调整,以平衡医保基金的收支。

总结起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的监管与控制是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措施。

在监管上,要强化政策规定和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加强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行为约束;在控制上,要通过医保目录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合理的支付标准和限额,确保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合理使用和保障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用药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用药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用药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旨在为广大群众提供合理的医疗保障,保障他们享受到医疗服务的权益。

在基本医疗保险中,药品是重要的医疗资源,而对于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管理意义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管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参保人的权益,并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通过规范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可以避免滥用和浪费药品资源,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还能降低医保费用的支出。

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方式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目录管理:将符合规定的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参保人只能使用医保目录中的药品,非医保目录药品需要自费购买。

这种管理方式能够对医保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控制。

2.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通过与定点药店合作,确保参保人能够获得医保药品。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能够更好地监管药品的使用情况,提高药物的使用效果。

3. 限制用药管理:对于一些特殊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进行限制用药管理。

例如,对于一些高价格的药品,可以限定在特定的疾病范围内使用,以克制药品的滥用和浪费。

4. 医保支付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对于药品的支付也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对于高价格的药品,可以要求参保人支付一定的自费部分。

这样既可以加强对药品的使用管理,又可以减轻医保的负担。

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挑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

其中包括:1. 药品种类繁多: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药品不断涌现,药品种类变得越来越多。

如何对这些药品进行管理,确保参保人能够获得合理的医疗保障,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2. 药品价格高昂:一些新药的价格十分昂贵,对于医保的负担非常大。

如何在保证药品供应的同时控制药品价格,是基本医疗保险面临的难题。

3. 药品使用与滥用问题:一些病人在使用药品时存在滥用的情况,这不仅浪费医疗资源,还会对个人健康造成伤害。

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1. 引言医保药品管理是指对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其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的措施。

药店作为医保支付的重要环节之一,必须建立医保药品管理制度,以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本文档旨在制定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店的药品管理工作。

2. 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医保药品的药店。

3. 药品采购与入库管理3.1 采购流程•药店应设立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采购部门应根据药品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部门应与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和合理价格。

•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

•采购部门应及时将采购的药品交由仓库管理部门进行入库。

3.2 入库管理•仓库管理部门应对入库药品进行验收,确保其与采购合同一致。

•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入库药品进行登记并分门别类存放。

•入库药品应按照品种、批次等信息进行标识和管理,确保药品的追溯能力。

4. 药品销售与发药管理4.1 销售流程•药店应设立销售部门,负责药品销售工作。

•销售部门应制定药品销售计划,并按照合规要求进行销售活动。

•销售部门应妥善保管销售记录,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信息。

4.2 发药管理•药店应设立发药台,由专业人员进行药品的发药工作。

•发药人员应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和患者的医保情况,合理发放医保药品。

•发药人员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发药的准确性。

5. 药品库存管理5.1 库存监控•仓库管理部门应建立药品库存监控系统,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

•盘点结果应与实际库存进行比对,并进行记录和调整。

5.2 库存预警•药店应根据过往销售数据和库存状况,制定合理的库存预警指标。

•当库存量低于预警指标时,仓库管理部门应及时采购补充,以确保药品供应的连续性。

6. 药品报损与报废管理6.1 报损管理•药店应建立药品报损制度,规定药品报损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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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药支付依据
限定支付: 限定支付:依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要求设定限定 支付。 医疗机构:医保用药前把握是否符合适应症并有相应 : 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 诊断依据; 医保经办机构: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 合法: 合法:按药品法定说明书的适应证; 合理: 合理: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 诊疗指南;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 循证医学:最佳研究证据、临床经验、患者的价值观 循证医学 和意愿、医疗环境结合在一起,制定出具体的诊疗方 案。
限定支付说明
重度感染患者的三线抗菌药物用药 : 药品名称: 药品名称:伏立康唑、伊曲康唑(口服液 体剂、注射剂)、卡泊芬净、米卡芬净 。 重度感染: 重度感染:是指由感染或非感染如创伤、 心肺复苏等因素引起的全身性感染伴急 性脏器功能障碍、组织灌注不良或低血 压状态 。
限定支付说明
外科围手术期预防抗菌药物 类切口: Ⅰ类切口:
限定支付说明
2.2 肠内营养剂:除疾病特异型肠内营养剂外 肠内营养剂: 限以下适应证之一有营养风险的重症患者: 限以下适应证之一有营养风险的重症患者: ①摄食不能或禁忌; 摄食不能或禁忌; ②短肠综合症,急性重症胰腺炎; 短肠综合症,急性重症胰腺炎; ③恶性肿瘤伴恶液质或大手术后禁食; 恶性肿瘤伴恶液质或大手术后禁食; ④大面积烧伤。 大面积烧伤。 疾病特异型肠内营养剂: 疾病特异型肠内营养剂:限有营养风险和不能进食 的重症患者,应有相应疾病患者。 的重症患者,应有相应疾病患者。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 超过48小时仍继续使用的,医师必须填写用药申请单, 经医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或医院指 定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职能部门批准并在病程录上具 体分析记录,一次申请最多不超过3天; 术后超过5天仍需使用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 病程录上具体分析记录。
限定支付说明
5、肝胆辅助药之管理与控制
药品品种:促肝细胞生长素、胸腺肽α1、前 列地尔 适应证:重症肝炎。 重症肝炎(肝衰竭)诊断标准:中华医学会感
染病学分会肝衰竭与人工肝学组
限定支付说明
重症肝炎诊断标准: 重症肝炎诊断标准:临床诊断 (1) 急性肝衰竭: 急性起病, 2w内出现Ⅱ度及以上肝 性脑病( 按Ⅳ度分类法划分[9]) 并有以下表现者。① 极度乏力, 并有明显厌食、腹胀、恶心、呕吐等严重 消化道症状。②短期内黄疸进行性加深。③出血倾向 明显, PTA≤40%, 且排除其他原因。④肝脏进行性缩 小。 (2) 亚急性肝衰竭: 起病较急, 15d~26w 出现以下表 现者: ①极度乏力, 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②黄疸迅 速加深, 血清总胆红素大于正常值上限10 倍或每日上 升17.1μmol/L。③凝血酶原时间明显延长, PTA≤40% 并排除其他原因者。
编码规则(电子版,13位 编码规则(电子版,13位)
类别码 分类编码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1 2 3 西药 中成药 饮片 儿童西药 x z y e 4 5 6 7 8 9 10 11 7 大类药品 8 03增补保留 12 13 b d f 9 保留儿童品种 a 非基 大类 放射 儿童 03保留 目录编号 标识码
Ⅲ类(污染)切口 污染)
限定支付说明
营养治疗药物: 2、营养治疗药物:分类指导治疗
2.1肠外营养药物 氨基酸类 脂肪乳类、 氨基酸类、 2.1肠外营养药物 :氨基酸类、脂肪乳类、多腔袋类 氨基酸类: 氨基酸类: 平衡型氨基酸制剂:有重度营养风险与合并营养不良 平衡型氨基酸制剂 的重症病人概念相同;适应症同前。 疾病适用型氨基酸制剂: 疾病适用型氨基酸制剂: 用于肾病的氨基酸制剂; 用于肝病的氨基酸制剂; 用于创伤的氨基酸制剂(应激型);(应有相应疾病患 者); 肠内营养的氨基酸制剂。(原为肠外营养辅助用药) )
医保药品支付与管理
2010版 2010版
医保药品支付与管理
一、新版目录学习要点 二、新版目录特点 三、临床用药支付依据 四、部分限定支付说明 五、药品目录库 六、其它用药相关文件
新版目录学习要点
1、《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215号) 2、“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 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限定支付 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 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具有政策约束 力。 3、目录备注:限定支付范围。
新版目录特点
复合性西药: 9、复合性西药:目录内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 药(含药大输液、复合包装药品),价格不高 ) 于其所组成药品价格之和的,可视同乙类药品 按规定予以支付。由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 申报;人力社保厅核实品种、剂型;物价部门 核定质量层次与价格,以招标销售价为准。由 省人力社保厅定期公布。含药大输液可用至年 底。 10、放射性同位素类药物: 10、放射性同位素类药物:未列入《药品目 录》,纳入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前,暂按原政策 管理。
新版目录特点
11、儿童用药:把劳社部发【2007】37号文《关于城 11、儿童用药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对《药品目录》凡例的补充及对部分药品限定支付范 围的修订说明纳入目录中。 凡例的补充: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主要化学成分部分 与《药品目录》中名称(《药品目录》中药品必须为 口服剂型)一致,且法定说明书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 其剂型为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 颗粒剂、口服散剂、栓剂、滴鼻剂的,可以限定在儿 童使用时支付。 限定支付修订:重组人生长激素。
新版目录特点
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1、范围 险; 分步实施: 2、分步实施:甲类2010年1月、乙类2010年10 月实施; 3、目录的水平有大幅度提高 增加了甲类品种,对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的基 本用药扩大了选择范围,提高了保障水平;大 量增补了近年上市的新药,完全能够满足临床 用药需求;
限定支付说明
使用非限定支付的同类药物疗效不可靠: 使用非限定支付的同类药物疗效不可靠:是指 有临床依据表明,患者使用同类非限定支付的 抗菌药物效果不可靠,需要直接使用这类药 品 ; 非限定支付抗菌药物疗效不佳:是指已使用非 非限定支付抗菌药物疗效不佳: 限定支付的抗菌药物,但未能有效控制感染, 需要使用这类药品 ; 无明确药敏证据: 无明确药敏证据:指无法取得标本或药敏结果 无敏感药物。
新版目录特点
4、限定支付进行调整或细化 限定支付基本方法:分线使用限制;阶梯用药 限定支付基本方法 限制;临床科室限制;门诊/住院限制;险种 限制;严重程度限制;疗程限制;适应证限制。 调整或细化内容: 调整或细化内容:非处方药支付范围进行了调 整;抗菌药品分线管理;部分限定支付边界不 清、操作性不强,或被临床证实有效、已经普 遍使用的支付范围进行了调整;和基本药物制 度冲突的基本药物品种不合理限定支付范围进 行了调整。 。
限定支付说明
类切口: Ⅱ类切口: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48小时; 延长用药的必须要有明确的病程分析记录; 超过5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 上具体分析记录。 类切口: Ⅲ类切口: 术后预防用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超过5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 上具体分析记录。
新版目录特点
12、谈判准入机制: 12、谈判准入机制:由国家组织谈判并 确定支付方案。肿瘤靶向治疗药品待谈 判后制定。
医保用药支付依据
药品目录设定了限定支付范围的,符合 限定支付范围规定的费用,列入基本医 疗保险支付范围,不符合限定支付范围 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非限定支付类药品的使用受药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用法用量”等的限制。 超法定说明书应用,应有较高级别的循 证医学依据。
新版目录特点
5、增加了药品使用的监督力度 中西分治: 中西分治:开具西药须符合西医疾病诊 治原则;开具中成药须遵循中医辩证施 治原则和理法方药。 控制重复用药: 控制重复用药:作用相似的最小分类下 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 优先选择原则: 优先选择原则:甲类、常释剂型优先选 择;控制输液治疗。
新版目录特点
药品命名、 6、药品命名、剂型规范与编码规则 通用名称中表达主要化学成份部分与《药品目 录》中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的西药属于《药品 目录》的药品。 明确了中成药剂型规范: 丸剂: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浓缩丸和 微丸,不含滴丸;胶囊剂:指硬胶囊,不含软 胶囊; 其它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剂型为准。
限定支付说明
1、抗微生物药之管理与控制使用 增加了围手术期预防用药规范;调整了阶梯用 药规范;对“无明确药敏证据”作了解释。 阶梯用药管理:分线管理。 : 将“非限定支付的同类药物无效”调整为“使 用非限定支付的同类药物疗效不可靠或非限定 支付抗菌药物疗效不佳” 。 增加了重度感染患者的三线抗菌药物用药
(1)开始治疗后的第一个月,应每1-2周检查一次血 常规,以后每月检查一次,直至治疗结束; (2)生化学指标: 包括ALT、AST等,开始治疗后每月 一次,连续3次,以后随病情改善可每3个月1次: (3)病毒学指标,治疗开始后每3个月检测1次HbsAg、 HBeAg、抗-HBe和HBV DNA; (4)其他,每3个月检测1次甲状腺功能、血糖、及尿 常规等指标。 其他乙肝抗病毒治疗药品:拉米夫定、恩替卡韦、替 比夫定、阿德福韦酯。
限定支付说明
3、关于维持用药 低于指标时用药,达到高限时停药,低 于维持用药高限可再次使用。 药品品种: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重组 人促红素);人血白蛋白。
限定支付说明
关于α 4、关于α-干扰素用于乙肝治疗
按乙肝治疗指南;限定在传染科、副高以上职称;累 计使用半年无效时应停药,总疗程不超过12个月。 干扰素抗病毒治疗 :不适用于携带者、非活动期和失 代偿期。 适应症包括: (1)HBV DNA 定量≥ 1×105 拷贝/ml (HBe水 平≥2×ULN 、 ALT 应<10×ULN,血胆红素水平应 <2×ULN;(3)如ALT<2×ULN ,但肝组织学显示 Knodell HAI ≥4,或≥G2 炎症坏死者。 具有(1)并有(2)或(3)的患者应进行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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