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人的发展理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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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最高价值理想,是未来社会的价值目标,也是现实人发展的最高理想境界。

有机统一。

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发展,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提出马克思初步提出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个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概念,明确地提出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人的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者的理想目标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这为人的全面发展思想走向成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的问世,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更加成熟。

马克思、恩格斯从人和社会的关系出发,从历史演变的角度揭示了三大社会形态中人的发展状态,指出人的全面发展的历程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一样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全面揭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内涵和历史性、必然性,论证了人的全面发展的途径和条件,确立了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科学体系。

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最终占有自己的本质。

”根据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内在规定,人的全面发展包含了人的类本质、群体本质和个体本质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类存在物,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即人的实践活动能力;作为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个体的人,人的本质就是人的个性。

二、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1.人:现实的个人:马克思研究人的全面发展的逻辑前提和出发点,全人类2.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容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主要包括人的劳动活动、劳动能力、社会关系、自由个性和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

第一,人的劳动活动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特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性活动;正是在劳动中人的类存在才得以体现,人的本质才得以反映,人才成其为人。

浅谈马克思的“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

浅谈马克思的“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

浅谈马克思的“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一、“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的基本思想“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的个性发展的最高形态,是人从自然、社会和人自身中获得解放而对自己本质的全面占有、丰富和完善。

在《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明确宣布,“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自由人的联合体”是马克思为之奋斗一生的共产主义理想的最高追求和价值目标,正确理解这一思想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每个人”是这一思想的基本着眼点和出发点,也是这一思想的一大亮点。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是以每一个个体为着眼点的,而不是一群人或人类社会整体。

从马恩的经典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全面发展”、“自由发展”或“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时,都在前面冠以“个人”一词。

例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表述:共产主义是“个人的独创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惟一的社会”,“个人的全面发展正是共产主义者所向往的”,“不可避免的共产主义革命本身就是个人自由发展的共同条件”。

其次,“每个人”又体现了这一思想的伟大光辉点。

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人的发展程度已经超出了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阶段所能到达的发展水平——“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而不是某个人、某些人或某个群体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类历史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

因此,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必将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丰富的物质基础及社会关系基础。

(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相对于以往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自由而言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作者:羊凡来源:《今日湖北·下旬刊》2015年第11期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想社会的根本价值,人的自由与发展只有在人、社会、自然和谐统一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赖以存在的最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人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同时人本身的发展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离开了人,社会就成不了社会,离开了人的发展,社会也就无从发展。

从根本意义上来说,社会的发展就是人的发展和为人的发展,所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马克思主义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自由与发展理论源起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从18世纪到19世纪,世界资本主义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人类获得了超过以往几千年的物质文明成果,然而,在近代工业改善和提高了物质条件、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的同时,在人的发展问题上出现了两大隐忧:一是由于社会分工,使得人的身体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的能力“畸形发展”。

这种分工破坏了人的个体独立性、自主性和身心发展的完整性,它只能发展人的身心的某个特征,而且这种特征的发展是靠牺牲身心其他特征而获得的,这就使人的身心各个部分被严重分割,使人的片面发展达到了顶点。

二是社会生产以追求物质财富为目的,造成一部分人的发展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发展为代价。

这种不平等发展,主要表现为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资本家的发展和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

因而,社会内部充斥着不平等,存在着尖锐的阶级对抗,形成了相互对立的两个极端,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极度紧张。

因此,“不可避免的共产主义革命……是个人自由发展的共同条件”。

也就是说,只有消灭私有制和旧的分工,消灭阶级和剥削,实现所有人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真正平等,才能使每个人都能获得自由和全面地发展自己的机会,使每个人的自由都得以发展并且成为发展的目的,从而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阶段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阶段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阶段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阶段理论是指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认识和理论阐述。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历史发展规律的研究,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历史发展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和发展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总体上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阶段。

首先,马克思主义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阶段。

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早阶段,人们以采集和狩猎为生,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生产关系简单,没有私有制。

奴隶社会是以奴隶制为基本生产方式的社会形态,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存在明显的剥削关系。

封建社会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下的社会形态,以封建地主的封建制度和封建土地所有制为特征。

资本主义社会是在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以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形态。

社会主义社会则是指工人阶级取得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社会形态。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发展具有不同的矛盾和运动规律。

在原始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人与自然的矛盾,人类主要通过适应自然环境来生存。

在奴隶社会,矛盾则表现为主奴之间的矛盾,奴隶主通过剥削奴隶获取利益。

在封建社会,矛盾主要是封建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封建地主对农民进行剥削。

而在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则表现为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矛盾,资本家通过剥削工人获取利润。

最终,在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主要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制度旨在消除剥削,实现社会产品的公有制。

此外,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每一个阶段都包含着对前一个阶段的扬弃和超越。

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社会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从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转变,而这种转变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

只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产关系才能得到适应和调整,社会才能不断向前发展。

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阶段理论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历史进程。

这一理论为我们正确把握历史发展的方向和规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也为我们深刻认识和改造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

试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试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试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试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1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摘要: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不仅阐明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内涵,而且认为人的发展是一个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历史过程。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才能真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历来是马克思主义所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

同以往的人的发展理论不同,马克思不仅把论证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一个理想的价值目标,而且还十分注重对人的全面发展实现途径的探索。

本文在论述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基本内涵的基础上,重点探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践途径。

一、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基本内涵什么是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将其定义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那么,何谓“全面的本质”?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理论告诉我们,人的本质是丰富的、多层次的,是在人的需要、劳动、能力、社会关系和个性的全面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不断生成的,人本质上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通过劳动历史地实现其需要、发挥其能力和表现其个性的存在物。

因此,马克思所讲的人的全面发展,其具体含义就是人的思想、人的需要、人的劳动、人的能力、人的社会关系以及人的个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首先,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

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是马恩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中强调最多的一个价值目标。

马克思指出:“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

恩格斯也指出: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里所说的人的能力涵盖了丰富的内容,既包括体力和智力,又包括自然力和社会力,还包括现实能力和潜在能力等等。

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理论

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理论

两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第一个伟大发现即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是他们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两种生产理论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对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做出了科学的解释。

两种生产理论的提出和完善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贯穿于马克思恩格斯一生的理论探索之路。

马克思恩格斯从根本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矛盾冲突出发,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立足于生产和交往实践,揭示了共产主义是“交往形两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第一个伟大发现即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是他们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两种生产理论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对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做出了科学的解释。

两种生产理论的提出和完善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贯穿于马克思恩格斯一生的理论探索之路。

马克思恩格斯从根本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矛盾冲突出发,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立足于生产和交往实践,揭示了共产主义是“交往形式本身的生产”。

两种生产理论是我们今天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石。

本文从分析两种生产理论的三次经典表述入手,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两种生产理论的提出和完善过程,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通过对唯物史观的第一次系统阐述,初步提出了两种生产理论;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在经济学研究的基础上,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归结为直接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恩格斯在马克思研究的基础上,对两种生产理论的基本内容进行了完整的阐述,立足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的生命的生产即两种生产来把握人类社会形态演进和发展的最一般规律。

两种生产理论引介到我国后,理论界进行了广泛激烈的讨论,主要是围绕着我国物质资料生产和人口生产的尖锐矛盾,探讨了两种生产在社会发展中的不同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资源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在可持续式本身的生产”。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发展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发展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发展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理论宝库中的瑰宝。

对于21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学习、把握并推动这个理论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发展理论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

一是他们从历史唯物主义层面论述的社会发展理论。

二是从社会学层面论述的社会发展理论。

一、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层面论述社会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这部分的内容可以用“一个前提,三大规律”和“一个思想”加以概括。

(一)一个前提。

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在提出他们的社会发展理论之前,必须解决这么一个理论前提:社会历史发展到底有没有规律? 这个问题在唯物史观创立之前是非常混乱的。

绝大多数思想家和历史学家对此都持否定的态度。

黑格尔等极少数思想家虽然也看到社会历史发展有规律,但把它神秘化即唯心化了。

他把社会历史发展看作是“绝对观念”在发展过程中的表现和外化。

对社会历史领域认识如此混乱是有主客观方面原因的。

客观原因,社会历史发展与自然界发展根本不同。

前者有人参与其中,后者是自发力量起作用。

主观原因是唯心主义思想家要么只看到参与社会活动中的人的思想动机,而不去探究他们活动背后的动因。

要么夸大人们的主观动机,要么拔高历史发展过程中偶然性的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虽然参与社会历史活动的是那些有意识、有目的和活生生的人,但对于多数人来说这些目的都不能如愿以偿。

这说明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果既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又不取决某个阶级或集团的意志。

因此,要去探究隐藏在人们(包括阶级、集团)意识和目的背后的动因,从中就可以看到经济和生产力起作用的深层次原因。

从表面上看,社会历史发展似乎受偶然性支配,但实际上“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藏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①。

总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而且这些规律是可以认识的。

唯物史观的创立彻底澄清了人们对社会历史发展认识上的混乱。

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解读人的全面发展

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解读人的全面发展

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解读人的全面发展作者:李娟来源:《速读·下旬》2015年第06期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初步形成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具体回答了“什么是人的全面发展”、“为什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怎样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三个基本问题。

当前重温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意义重大。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人;人的全面发展一、什么是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即在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中,这种发展正是取决于个人间的联系……取决于分工和私有制的消灭,又有待于人得到全面的发展。

”“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发展……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

”可见,马、恩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一是指人的体力和智力、才能和志趣以及思想道德等各个方面的全面的发展,既能从事各种体力劳动,又能从事各种脑力劳动并能自觉按照社会需要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二是指人的一切才能和各种个性品质充分的发展,能够在众多领域成为行家能手,并进行独立创造;三是指人的才能和个性的自由的发展,能够驾驭各种影响个人发展的力量,自主地发展和发挥自己的才能,发展和丰富自己的个性,并按照自己的意愿从事各种活动,从而达到人的全面发展。

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根本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

”个人不但在物质生产活动中诞生,而且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发展,“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

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

因而,个人是怎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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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人的发展理论是什么?对现有相关成果的统计研究表明,对于这个根本性问题的回答,当前学术界占绝对优势地位的答案是“人的全面发展”,占90%以上比重;此外还有一部分是“人的自由发展”。

主流观点并不等同于正确观点。

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相关论述表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才是对其人的发展思想的完整把握和准确表述。

面对当前理论界呈“一边倒”的不准确提法,澄清和还原马克思恩格斯人的发展思想,对亟待运用该思想来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文本考证:“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发展理想状态的准确、完整表述理论界为什么会出现对马克思思格斯的人的发展远景状态的多种理解和概括,这同创始人对人的发展问题的表述方式有着密切关系。

在马克思思格斯的著作、论战文章、信件、草稿等文字记载中,对人的理想发展状态阐述时使用“全面”和“自由”两个词的频率比较高,但直接谈二者关系的相对较少。

同时,在使用这两个定语时,有时层次分明,有时并列使用,也有时一个词包括了另一个词的含义,这就增加了人们理解和解读该思想的难度,出现以点概面、以偏概全,过多地掺杂研究者的主观意向,遂导致理论上一定程度的混乱。

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将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视为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进行整体思考,明确指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无论哪一种关于马克思恩格斯的人的发展思想的观点,都必须回到经典原著中,以原文作为论证依据才有可信度,更为重要的是不能拘泥于字面意思,回到原文,在具体语境和具体论述中去切实把握,忠于原始文本。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对“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思想的表述主要有两种方式。

其一,直接表明人的发展既是人的全面发展又是人的自由发展的思想的方式。

如,共产主义是“以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1](P683)的社会形式;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2](P107-108);“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

”[3](P119)“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因为现存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全面的,所以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可能占有它们,即才可能使它们变成自己的自由的生活活动。

”[4](P516)“全面发展的个人……也就是用能够适应极其不同的劳动需求并且在交替变换的职能中只是使自己先天的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的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局部生产职能的痛苦的承担者”[5](P234)等。

这种表达方式明确地指出了人的发展同时包含了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两层意思。

其二,间接地表达人的发展既是人的全面发展又是人的自由发展的思想的方式。

如,“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1](P561);“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6](P373);“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个阶级的个人……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构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3](P119)等。

这种表达方式虽然未必直接出现了“全面”和“自由”两个词,却在论述中表达出人的发展应该是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之意。

因此,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述中是可以找到丰富的关于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思想的论述,基于这样的事实依据,对马克思恩格斯人的发展远景思想作这样的概括是成立的。

考察马克思恩格斯著述中将人的全面发展同人的自由发展联系起来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论述发现,那是在不同语境下、针对不同问题提出的,有时是为了说明人的自由发展而同时提及人的全面发展,有时是为了说明人的全面发展而同时提及人的自由发展。

这样的表述方式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发展的思考既有自由的视角,又有全面的视角,当他们对人的发展进行自由状态或全面状态的分别论述时,大多数时候是为了加强问题的针对性,而非放弃另一方面。

例如,当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普遍异化时,为了突出这种造成人的畸形、片面发展的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和必然灭亡性,不仅运用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论证,而且强调剥夺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攫取剩余价值和高额利润,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以物为价值取向的必然结果,相对地,他对人的自由发展强调较少。

又如,当批判留恋原始社会人的发展状态的错误观点时,为了增强反驳的力量和针对性,就突出强调人的发展不应该只是“原始的”丰富和“原始的”全面发展,而应该是掌握并灵活运用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使人在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中获得自由。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出于论述具体问题的需要,或突出人的全面发展,或突出人的自由发展,使“人的全面发展”观点和“人的自由发展”观点都能在他们的著述中找到原文支撑。

但理论研究中既不能从个人需要出发任意剪裁,又不能仅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作者的思想,否则就易造成主观臆断。

因此,对于马克思恩格斯人的发展远景思想,只有从整体上把握,从文本中解读,从逻辑上梳理,才能忠实其思想的本来面目,从而澄清种种误解。

二、逻辑联系:人的“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马克思恩格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理论不是“人的自由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简单相加,而是基于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之间的内在紧密逻辑联系而提出的。

二者之间的连接词———“而”———表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自由发展是关于人的发展的两个不同方面的问题,且二者的地位是同等的,没有孰重孰轻之别。

作为两个相互区别而又处于同等地位的概念,既不能一个凌驾于另一个之上,也不能用一个取代另一个,只能将它们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来进行理解和掌握。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自由发展的思想。

十九世纪末,意大利人卡内帕请求恩格斯为即将出版的《新纪元》周刊写一段题词,以说明未来社会主义新纪元的基本特征,以区别于但丁所说的“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的旧纪元。

恩格斯在回信中写道:“我打算从马克思的著作中给您寻找一行您所要求的题词。

马克思是当代唯一能够和伟大的佛罗伦萨人相提并论的社会主义者。

但是,除了从《共产党宣言》(意大利刊物《社会评论》第35页)中摘出下列一段话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7](P189)可见,人的自由发展被作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是马克思恩格斯为人的发展所设定的目标。

所谓人的自由发展的内涵,恩格斯的界定具有经典意义:“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强调人能够不屈从于任何外在目的和限制条件,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己支配自己的发展,是相对于不自由、被束缚而言。

其一,人的自由发展是人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

“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

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8](P452),马克思揭示了人与社会之间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提出了考察人的发展的新方法,即从人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中去考察人,从而得出了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P56)的结论。

这样,人的自由发展就同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

”[4](P507)社会生产力在根本上决定了人的发展水平,生产力所决定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

[9](P295)人的发展总是在一定的现实社会关系中展开,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状态决定着人的发展性质和水平。

正是由于人的发展必然依托于现实的社会条件,社会就成为人的发展的外在束缚,当社会条件具备时,人的发展具有可能,当社会条件不具备时,人的发展举步维艰。

这样,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个人,其自由发展的第一关就是要冲破社会关系的制约。

在社会关系领域中获得自由发展,成为社会关系的主人,也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

”[10](P258)掌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变被动为主动,利用社会关系中的积极因素,为自身的自由发展开辟道路,创造条件。

其二,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

“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10](P456)。

人在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中获得自由,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主要是指人能够掌握自然规律,并能够自觉地利用自然规律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将外在之物转化为自身的内在之物或发展所需要之物。

在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中,规律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发挥作用。

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强调自由是人在作为客体的自然界所固有的客观规律面前的自由,是人作为主体充分发挥自觉能动性的自由。

当人掌握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之后,并不意味着人开始对自然界任意予求予取。

恩格斯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10](P455)人们认识自然界客观规律的目的在于利用它来改造自然,以满足人的发展所需。

马克思设想:“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11](P928-929)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摆脱外部力量的控制和束缚,并能按照自己的意志驾驭自然界,这就是人在同自然界的关系中的自由。

反之,如果人在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中沦为奴仆,就意味着自然规律在人面前作为“盲目的必然性”,人被迫被动地服从外部力量的统治,臣服于自然的威力之下,失去自由发展的可能。

其三,人成为自身的主人。

就人自身而言,人的自由发展就是摆脱对物的依赖后高度自主的选择和自由个性的发展,恢复自己的“类特性”,即获得“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6](P96),重新占有人之为人的本质。

因此,人成为自身的主人就是人以主体的姿态按照本身所固有的内在本性的要求去支配自身的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自我实现的自由,它是人对自己所固有的内在本性的承认和认可,并且自觉地把这种本性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意志,进而在自身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将其实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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