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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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职业卫生与消防
建设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与消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一、研究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安全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二、安全与职业卫生
项目建设施工期间,施工安全生产将是主要安全因素。包括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各工种安全生产管理、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
施工期间,无有毒、有害物品产生。
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后的主要安全因素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疏散安全问题。
(一)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对建设项目安全的影响。
(2)主要物料(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
学品)的理化性指标。
(3)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4)主要技术、工艺及其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5)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判断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危险化工工艺,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的规定,确定拟建项目的重大危险源。
(二)安全、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
建设施工期间,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执行,做到制度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将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到每一个人员身上。
业主(或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质检部门、施工单位做到责任到人、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建立严密、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期将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做到安全生产事故率为零,设立安全生产合同分级制度。
在项目设计过程中,严格遵循《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规范、条例所确定的技术措施,认真设计,严格把关,满足相关规范、条例要求。
对通道、楼梯、各出入口及有关的防护设施在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人流集中区域的疏散要科学、合理,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
在对地质报告和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设计场地的缓坡、边坡等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部分,杜绝隐患,保证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立完善的用电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制度,专人专责,并严格遵守有关的设备设施操作、使用规定。施工单位需对建筑物及坡地进行沉降观测。
使用中,安全疏散标识、标志设置要严格按设计安放设置,并有专人负责,保证其运行、使用的可靠性。
在管理上,遇有重大活动,组织单位必须制定具体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配备适当数量的环卫人员,负责本项目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创造一个卫生整洁的外部环境。
1.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选择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保证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能力。
(4)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全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
(6)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并获得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通过安全审查的文件。对于有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确定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按照现行的《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监控设备。按照“行业准入条件”,完善安全设施。
(7)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
(1)建设项目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与检查装备。
(3)研究、开发、推广先进的职业危害控制技术,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企业职业卫生状况的改善;生产装置禁止采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
(4)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与整改措施。
(5)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的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
(6)强化对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监测工作的监察;采取措施,是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
(7)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需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
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8)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消防
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工作是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工程建设应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保证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消防方案研究应包括:
(一)消防设施分布现状
(1)项目所在地区消防设施分布。包括消防站位置及责任区范围,消防站级别、主要设备、人员编制,消防站距项目场(厂)址距离及车程时间。
(2)周边工矿企业消防站分布。包括周边工矿企业消防站位置及所属企业名称,消防站类别、主要设备、人员编制,消防站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