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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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

摘要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及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传统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已经逐渐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及管理的需要,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综合分析法,通过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制度概述,分析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历史演变及现状,总结了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存在的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非盈利组织发展缓慢、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的三个问题,并分析三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最终提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选择及优化对策,对优化中国社区治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优化对策

1 城市社区治理制度概述

1.1 社区民主选举制度

城市社区发展与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制度要求社区联合委员会根据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要求,组织本社区居民,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社区自治委员会及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此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单位无权撤换、罢免和随意调动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出来的社区自治委员会及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

1.2 社区管理协调制度

协调是社区管理的重要活动之一。社区自治委员会是联系社区居民、非盈利组织及党和政府的桥梁,其重要职责便是协调好这三者间的关系,保障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能通过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各种服务具体落实到社区广大居民身上。

1.3 社区治理、考核、监督制度

社区治理、考核、监督制度是保障社区治理制度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因而管理者必须对被管理者实行有效的监督与考核,规范被管理者的行为。上级管理者需对下级管理者进行严格的监督与考核;各层管理者要对本层级被管理者作出严格的监督与考核;社区监督委员会要从第三者角度对整个社区治理作出监督,并将社区治理、考核、监督制度化。

2 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现状

城市社区自建设以来,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一步步走向新型城市社会治理。我国当前存在的社区自治组织类型主要有两种,即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本文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现状的分析,也将从这两种组织类型进行分析。

2.1 居民委员会的发展现状

在立法上,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骨干,以各省市制定的居委会组织实施办法为组成部分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法律体系。在该法律体系中,对居委会性质、任务、组织机构、产生方式、规模及组成人员等有着明确的规定。尽管这些法律法规在一些方面存在滞后于社区建设社区自治发展需求,但其在为我国城市居民自治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居民自治的重要法律保障,其使得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活动得以有序进行。

在具体实践上,通过全国20多个城市持续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当前已经初步形成了“青岛模式”、“沈阳模式”、“汉江模式”等数个各具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这些模式主要是以社区自治为取向、以街道和居委会改革为核心。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促成了当前社区居委会的两个发展趋势:其一是居委会向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回归;其二是居委会组织体制及运作方式上的创新。在此发展趋势影响之下,居委会组织在当前出现五个重要转变:一是,产生方式逐渐由政府直接指派向居民选举转变;其二,管理理念逐渐由对居民进行行政性管理逐渐向为居民服务转变;其三,工作方式逐渐由听从行政命令向民主协商方向转变;其四,监督方式逐渐由原先的政府评判工作绩效向居民重点监督方向转变;其五,居委会工作人员素质逐渐由低文化、低技能向职业化、专业化的综合素质人才转变。这些转变是居委会取得的重要进步,但即便如此,我国居委会在发展与转变进程中,仍然存在着行政化倾向严重、自治权不足等问题。

2.2 业主委员会的发展现状

在立法上,1996年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首部明确了住宅区物业管理中业主委员会职能的一步地方性法规。此后,相关的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陆续出台,后续出台的法规及规章慢慢对我国物业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尤其是2003年5月28日通过的《物业管理条例》,对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及业务委员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该条例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及业委会的工作正式被国家纳入法制化范畴中。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该法律对业委会权力及义务作出进一步规定,不足的是,该法的规定比较零散,且更注重的是原则而不是内涵。

在实践上,新型的住宅小区大量涌现,作为与其较相适应的管理组织——业委会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然而,由于当前我国针对业委会的立法存在较大的漏洞和不足,业委会与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的关系日益复杂化,导致业委会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仍然有着很大的困难,其本身的自治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3 当前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

我国多数社区治理模式均存在一定的行政化倾向,且带有中国特色。这种行政化倾向主要表现在社区居委会身上,具体表现如下:

3.1.1 居委会事务行政化

钟丽在关于《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研究》中,对荣获“五好社区”称号的X社区居委会工作做了实地调研,结果发现该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仅4人,但一年中其开展的各类事务的台账则有几大本,这4名居委会成员除了完成几个常打交道的部门所布置的工作外,还包括区妇联、区城管办、总工会等的视察与考核,其日常需要应对很多由政府各部门委派下达的任务,共完成的各类考核项目多达100余项。该调查结果反映了一个问题:这4名居委会成员开展的工作如此之多,其在行政事务上消耗了大部分的时间,那么就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完成自治事务,简而言之,其所开展的事务过于行政化。

3.1.2 居委会成员思想意识过于行政化

居委会事务的行政化是导致成员思想意识行政化的主要根源。我国多数居委会成员将居委会视为自治组织,并将其与街道之间的关系认定为是领导与被领导,而非协作与指导间的关系,同时,很多成员根本分不清哪些是自治事务,哪些是行政性事务。加之居委会成员平时的工作多与政府部门打交道,为完成政府下达的众多任务,也就没有多与的时间与群众做好交流工作。久而久之,居委会成员便将自己定位为政府办事人员,这就形成了居委会成员思想意识过于行政化。

3.2 社区非盈利组织发展缓慢

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服务于大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的具有合法的免税资格和提供捐赠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的组织。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则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城市社区开展各种资源型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比如社区自愿者协会、社区基金会、慈善机构、娱乐健身团、业主委员会等,这些组织抓哟从事文化教育、饮料保健、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的公益事业。然而,我国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比较缓慢,仍然存在较多的因素阻碍其发展,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资金不足问题。非营利组织资金运作不足是一个严重阻碍其发展的重要问题。具体而言,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主要来自社会赞助,包括企业捐助、公众捐赠两种,但这两种能为非营利组织提供充足资金的可能性并不高。从企业捐助而言,我国企业的公益意识要比西方发达国家落后许多。加之公众慈善意识还未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形成,导致公众捐赠的并不多。这就导致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有限,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

第二,资源缺乏。我国城市社区可利用的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都比较有限。城市社区的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主要来源于政府的分配,即政府享有对城市社区的绝对支配权,但政府分配给城市社区的资源却是比较有限的,资源的有限,使得城市社区的运作受到很大的阻碍。

3.3 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

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政府及居委会成员、非营利组织的协同努力,而且还需要社区居民的参与。然而,我国社区建设还处在初中期阶段,居民的参与度并不高。

3.3.1 总体参与率不高

根据统计,当前参与社区事务与活动的人群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离退休的老龄人群,这类人群占很大一部分;一种是中小学生;一种在则是下岗和待岗的低保人群。纵观城市社区的现况,主要是退休老人的活动场所,这部分老人比较闲暇,因而乐于将自己的万年时光奉献给社区。而中小学生平时需要上课,没有时间,唯一由时间的便是到寒暑假,但从安全的角度来考虑,更多的是将中小学生共同组织起来参加一些科教与娱乐活动。另外的一些低保人员则是在需要社区帮助的时候才会参加社区活动,这类人群的参加带有更大的被动性,其领取着国家给予的低保金而受到监控与支配,参与的事务也主要局限于社区义务劳动,主要是值班、治安巡逻等。

3.3.2 参与程度不深,以非政治性参与为主

政治参与是指与国家政治事务或本社区权力运作相关的公共性参与,如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社区居委会成员、讨论决定本社区的重大事项等。非政治性参与是指与居民日常生活有关且体育社区权力运作不相关的事务性参与。当前,我国多数城市社区开展非政治性参与活动,比如卫生清扫、文体健身、动员捐衣捐物等,而社区居民参与政治性活动的则很少。之所以如此也是有一定原因的,社区居民主要参与成员是老年人,他们更乐于参加娱乐休闲的活动以丰富自己的生活,中小学生也更乐于参加一些爱心活动。同时,社区自身的机制也决定了居民更多的是参加非政治性活动,比如居委会的选举是每年举行一次,而且并不是每个居民都能参加。

4 当前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优化对策

4.1 发挥社区党建作用

社区党建应不断加强与群众的密切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以此为目的和宗旨。以此目的和宗旨出发。党建的关键工作在于:其一,健全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及其活动方式;其二,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基础,即社会基础。这两个关键工作是相互联合在一起的,其核心就是党如何通过自身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在社区中积极有效的活动,在社区中构建最广泛和牢固的社会基础。具体的,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做好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建设包括:组织本身的建设和组织体系的建设。这两个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组织本身的加你社是使党的每个组织都成为具有战斗力及影响力的团体,在社区党建中,其主要是指居民区党支部的建设。组织体系的建设,主要是使党在组织上具有强大凝聚力及影响力。在社区中,则主要是实现这两个组织的有效整合。

第二,做好体制建设工作。这是一项同工程,涉及到党的组织体制、领导体制、工作体制、监督体制、动员体制等。这些体制的建设都需要围绕着如何实现民主集中制的

核心原则逐步开展。实践证明,体制建设并不是为体制而体制,而应在充分考虑社区党建内在规定及要求基础上进行体制建设。

4.2 发挥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职能

加强政府对社区统筹规划的力度。政府对社区的统筹规划需要遵循一定原则。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社区发展的总体目标、整体框架及主要项目的系统计划与设计,一般包括总体目标、规划要求、保证措施等内容。同时,科学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是社区有效管理的基础,政府在制定社区发展规划过程中,应坚持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不仅要注意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连接和匹配,而且还要注意规划要求和保证措施与总目标、总框架间的相互协调和一致。基于此,作为宏观调控者,政府就更应该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结合合区居民实际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社区发展做出总体规划,以有效利用社区的人力、物力、财力,合理设定社区服务网络,有计划改善居民生活服务实施,并做好协调社区与居民间的良好关系,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有效提高居民的整体生活质量。

4.3 畅通居民参与渠道

完善社区居民参与机制的构建。当前,我国现存的各种社区治理模式对居民参与机制做了很多改进,比如对居委会选举制度的修改、设立居民代表会议等,以此促进居民的参与。但这些工作明显还不够,且存在不合理之处,比如在设立规则上过于笼统,缺乏程序性与技术性,反而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为此,我们可以借鉴上海卢湾区建立的“三会”制度并与居民公决相机和的方式建立居民参与新制度,以提高居民的参与度。这里提到的“三会”是指听证会、协调会和评议会。听证会就是由委员会召开居民会议,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为社区居民办的事听取居民的意见及建议,目的在于了解居民的想法及需求,并在沟通中让老百姓知道政府的举动及目的。协调会是对社区中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和矛盾,在居委会组织和调解之下,邀请当事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参加,共同协商和调处,目的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塑造和谐社区为根本目标。评议会是由居委会每年召开1-2次民主评议会对于居民利益相关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会议中,居民是主体,居民有权对该单位的工作提出表扬、批评和建议,该会议目的在于建议社会监督机制,以改善部门工作的不足之处,尽可能让老百姓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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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治理论文地质灾害的论文

地质灾害治理论文地质灾害的论文 浅析公路工程常见地质灾害与治理措施 摘要:本文对公路灾害的定义进行了阐述,针对公路工程地址灾害治理的一般原则进行了归纳,并就常见的公路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展开了探讨,提出可操作性的治理措施。 关键词:公路工程;地质灾害;治理 1. 公路灾害的定义 公路灾害概念在各类公路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文献中目前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这个名词是近几年才逐渐被使用的,以往大量使用的是病害、水毁、破坏等概念。由于公路灾害的复杂性,目前不可能给出一个公理性定义,仅能给出较泛的定义。即公路灾害是指由自然的、人为的、或人与自然综合作用引起公路设施损坏(或使用功能降低)、造成人身伤亡、经济损失,影响通行的事件或过程。公路灾害按成因分为:公路地质灾害、公路气象水文灾害、公路生态环境灾害、公路人为灾害和公路综合灾害5种类型,本文仅对公路地质灾害作出如下探讨。 2. 公路常见地质灾害形成原因与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类型很多,主要包括滑坡灾害、崩塌灾害、泥石流等,针对这三种病害的形成原因与治理措施作如下探讨:

2.1滑坡灾害成因与防治措施 2.1.1滑坡成因分析 1.地质地貌条件。滑坡是松散岩类构成的斜坡破坏形式。当组成斜坡的岩石性质不同,特别是上覆松散堆积层,下伏坚硬岩石时,易产生滑坡。滑坡的滑动面多数是构造软弱面,如层面、断层面、断层破碎带、节理面、不整合面等。另外,岩层的倾向与斜坡坡向一致时,也有助于滑坡的发生。 2.降水和地下水条件。降雨和冰雪融水提高了地下水位,使土体饱和、液化,往往是滑坡的触发条件。一次性连降暴雨,使风化的变质岩含水量饱和,在斜坡重力作用下,表层山体沿下部坚硬岩石表面下滑。一般是大雨大滑,小雨小滑,无雨不滑。绝大多数滑坡都是沿饱含地下水岩体软弱面产生的。 3.人为因素。滑坡的人为因素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施工开挖坡脚,破坏了自然斜坡的稳定状态;在坡顶上堆积弃土、修建筑物及构筑物,加大了坡顶荷载;不适当的大爆破施工,改变了斜坡原有的稳定状态,促进了滑坡的发生;排水不当等。除此之外,地震也是滑坡重要的触发条件。 2.1.2滑坡灾害治理措施

解决城乡结合部发展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解决城乡结合部发展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聂敏王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长期以来出现管理混乱、管理失位、缺位和薄弱等很多问题开始逐渐暴露出来,仅凭街道管城市、镇村管农村的组织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需要,街、镇城市管理职能相衔接的“体制内”创新难以奏效,必须选择一条适合市情、区情的路径,循序渐进地推进城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乡结合部管理体制,探索城乡结合部的有效管理模式,推动城乡结合部地区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一、城乡统筹中的不同利益主体及表现 城乡关系中除了城市和农村、城镇居民与农民以外,还包含城市街道与镇政府,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人员、有地农民,以及集体组织经济条件好与差等而形成的不同群体。 从管理主体来看,镇、村和街道行政管理在地域划分上是清楚的,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街道和镇、村的管理范围仍然存在着交叉和分割问题。城市与农村两种体制并存,对农民和居民的区别管理,使得街镇两种管理体制并行成为必然的选择。在地域交叉以及界限难以明确划分的情况下实行城乡分治模式,无论是通过“街——居”还是“镇——村”组织来承担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民与居民、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社会管理责任,都意味着会出现管理交叉或空白,街道办事处管不了街道内的村和农民,乡镇管不了乡镇内的居民小区和居民,同时也会引发社会不公正,即同一区域内的人群享受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不一样。 正是由于这种复杂的利益群体结构产生了多种利益需求,要实现城乡统筹,就必须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城乡统筹中的利益关系是城乡关系的具体体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关系变得更加复杂起来,新的利益阶层不断涌现,利益差距不断扩大,利益多元化更加突出。其中,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化快速进程的产物,是城乡关系的集中表现,城乡结合部问题也是很多乡村将要面临的问题,其利益关系是统筹城乡发展中各种矛盾的焦点,是最适宜统筹城乡发展的空间地域和最佳切入点。 二、管理体制和内容上的交叉和空白 1.市容卫生、保洁绿化、治安管理、工商税务等领域出现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职责不清和责任不明的现象。一方面,在街镇行政区划调整时,虽然明确了地理界线,但在综合管理分工上却没有明确职责,从而造成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同一地段内既有镇政府负责的事宜,也有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事务,且执法尺度不统一。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形成管理空白或无人管理,如农居混杂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卫生死角等。 2.违法建设比较突出,违章建筑较为普遍。据调查了解,违法建设、违章建筑问题几乎覆盖我区所有镇和街道,有的地方甚至是家家户户都有违章建筑,而且大多数都是用于出租获利的。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同时增加地区安全隐患和综合治理的难度。 3.农转居后的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不到位,配套措施不及时。一是农民与居民的社会保险差距较大,由于农民劳龄不予计算或无法合理计算,退休时所得养老保险金低;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不畅;三是农转居后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等保障措施不力,一些农民不愿转居。 4.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城乡结合部地区原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生活服务网点缺乏规划,比如我街道社区医疗站房屋比较简陋、人员设备不足,简单身体例行检查都比较困难。同时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也加大了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紧张矛盾。 5.流动人口与出租房管理不规范。一是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不协调,公安、综治办缺乏配合,流动人口的数据统计难统一;二是流动人口的服务机制不健全,计划生育、教育、社会保险、党建等工作难以开展和落实;三是出租屋管理缺乏有效手段,使其往往成为社会治安问题或犯罪发生的温床。 三、协调利益关系实现统筹城乡发展 从国外城市发展的阶段经验来看,城市从聚集到分散,进入郊区化是经济发展水平提高

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行政管理专科毕业论文 题目我市金江苑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与对策研究 学校江苏电大金坛学院 班级2010秋行政管理专科 姓名李耀东 学号1032001452171 201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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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社区治理研究的文献综述

关于城市社区治理研究的文献综述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城市社区治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思考城市社区治理问题,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提出简单建议。 【关键词】城市社区文献综述 社区是社会结构中较为基本的社会单元,而社区治理是现代城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目前,我国社区治理改革已取得较大成绩,逐步形成了多元合作治理的新格局。但是,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仍存在政府与社区互动不足、治理结构设置不合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严重阻碍着我国社区治理的良性发展。本文综合梳理国内外社区治理方面的研究文献,思考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简单建议。 一、国外关于社区治理研究的重要观点 (一)社区支持系统(CSS:Community Support System) 社区支持系统在美国的社区医疗保障制度构建方面贡献突出。目前,较为明确的社区支持系统概念是由美国国家心理卫生研究中心提出的:社区支持系统是一个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帮助,满足其生存发展需求的服务网络,它可以使弱势人群免于在社区内遭遇歧视或排挤。 美国学者Judith Clark Turner、William J. TenHoor(1978)指出了社区支持系统需要包含的几大要素:对目标人群需求状况进行严格评估;协助目标人群获取受助资格;社区支持系统提供服务的能力可以持续满足人们生存、工作的需要,直到他们自己解决问题;在系统内的各个部分严格保护目标人群的权利,包括社区内及社区外,例如社区成员在社区外医院、企业的权利也要得到该支持系统的保护。 (二)社区能力建设(Community Capacity Building) 国外对于社区能力建设的定义较多,角度也各不相同。社区能力建设的代表性观点主要由Labonte R.、Laverack G.等学者提出。Labonte R.及Laverack G.(2011)认为社区能力建设是社区领导组织为了向社区成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在完善社区议事流程、提升问题分析能力、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马来西亚科技大学的Noor Azmi Mohamad及Noraini Bt. Abu Talib(2012)等学者在综合研究了欧美发达国家及中国的社区治理问题后提出具有创新性观点。他们认为目前社区能力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社区发展框架的构建,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区成员技能培训及能力评估机制,这样便可以为社区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几位学者还指出,失败的社区治理共有的问题是管理者能力

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动力和作用

企业管理 Management 在党的十七大上,对于社区管理的创新模式和目标做出了具体的规划,主要是为了形成由党中央、政府、社会以及公民共同参与的格局。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管理制度需要被创新,这样能够促进社会管理制度的构建。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要将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容貌的一部分,因此建设有序的社区成为每个城市发展的目标。 一、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动力 在城市社区的管理过程中,很多元素促成了社区管理运作的源动力,主要有政府、地方企业的支持、社会的组织以及社区的居民,他们对于社区管理的作用十分重大,因此也不可或缺的成为社区管理的资源支撑,其对城市的建设也有重要的影响,详见图1。 1.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资源支撑 对于地方的政府而言,他们需要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确定城市的发展规划,要给社区一个明确的组织分工,这样才能让配合更加默契。争取需要在必要的时候支持人力等资源,这样可以让社区发展的机制更加明确,在进行自我管理的过程中,进行深入的探索,加大社区发展的规模。地方企业所起的主要作用就是沟通的桥梁,发挥凝结社区市民团动力,让其有团队的意识。机制的创新还体现在能否有有效的工作效率,高效率更得博得公众的认同感,提高社区的工作者的热情。多元化的活动形式,能够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划分,不断探索居民的情感投入。通过社会福利等形式加大社区群众的参与,以最大的努力投入到城市的建设之中。社会的组织和社区的居民要在城市社区管理的创新工作中,动用自身的力量,对社区活动进行支持,这样才能让社区管理有前行的动力,创新工作的进行必须源于大家的共同努力[1]。 2.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历史支撑 城市社区管理的另外一个创新动力来源于我国城市社区的发展历史,悠久的历史能够让发展具有更加古朴的特征。虽然在城市社区诞生之初,充满了行政特色,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是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不仅仅是办事风格还是考核模式,都成为了经典。这些管理制度在城市社区管理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进行社区管理时,可以对这些制度加以引用,但是同时,要注意为社区管理注入更加新鲜的血液,这样可以避免由于历史悠久而遗留下的问题。建立完善“发现—处置—评价”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重点到空巢老人、残疾人、低保户、未就业人员、重点帮教对象、计划生育对象等家中帮助解决困难,及时了解动态。定时巡查入户,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或上报社区协调解决。同时,建立每月例会制度,汇总网格管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工作开展能够对历史遗留下的问题进行改进。 3.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内部特征 城市社区的建立虽然需要政府的直接指导,但是因为社区的内部特征表现为疏远性,也就是说社区的居民大多数会对彼此充满不信任,这就导致情感没有办法进行有效的传达。虽然这对于城市社区管理十分不利,但是如果把此作为创新的契机,就能让社区之间的制度进行转变,从而表现出新的面貌。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有利于实现粗放型社区管理想精细化社区管理的转变;有利于实现单一型社区服务向多元化服务的转变;有利于实现任务中转向执行主体的角色转变;有利于从执行主体向服务主体的角色转变;有利于实现管制型社会向共治型社会的治理方式转变。人和人之间总会有一些利益冲突,但是这些会因为和谐的社区管理而变得更加淡薄,从而让大家变得有归属感。 上面一系列的分析足以看出每个因素对于城市社区管理都有着很重要的影响,他们通过共同的作用来达成创新的源动力,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对于社区管理的角色定位都有不同分工,因此让城市社区管理有很好的发展方向,详见表1。 二、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作用 1.充实地方政府的角色特征 不同的因素对于城市社区管理创新所体现的动力表现在不同的方面,因而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社区管理的新篇章。政府有强制性的权利,在组织中也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城市社 浅谈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动力和作用 何忆杭 通讯作者:倪天文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浙江杭州 310000) 【摘要】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物质文化生活的要求也在逐渐上升,这就关系到城市建设之中的社区管理。只有对社区管理不断进行创新,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有一个更加适宜的生活环境。社区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包括政府、社会以及在社区中生活的人们,他们对于城市社区管理创新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创新的动力也来源于他们。 【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 创新 动力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 10-0068-02 图1 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动力 动力来源 资源支撑 历史 内部特征 所占比例(%) 45 35 20 内容简介 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 悠久,制度需要进行创新 社区居民情感沟通不畅 表1 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动力比例图 68东方企业文化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比较与分析 治理是研究社会关系的新理念,强调通过合作、协商的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弥补国家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失效之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单位人”逐渐转变为“社会人”,社会中出现了自由流动的资源和自由活动的空间,一批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应运而生,导致原有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单位体制和街居体制相继失效或失灵。将治理理论应用于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重构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探讨了社区治理的概念、内涵和特征,介绍了我国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三种典型的治理模式,分析了它们的共同特征、各自特色、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我国社区治理的最终方向和阶段性过程目标。 “治理”一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世界政治、经济及社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国家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失效之处。在最具权威的全球治理委员会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或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1]。与此巧合的是,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启动了社区建设的步伐,主要的背景是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政府不能再象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靠行政权力垄断所有的资源,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大量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2],个人从单位体制中解放了出来,而原有的主要管理“社会闲散人员”的街道和居委会体制在新形势、新问题面前出现了很多不适应症状,与此同时,社区中也逐渐产生了一些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等,居民也越来越重视自己所居住的社区,开始参与一些社区公共事务。将“治理”概念应用于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对我国社区的长远发展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社区治理的基本理念 社区是指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就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与我国过去的基层社会管理相比,社区治理的特征在于: 1、就主体而言,由单一化转变为多元化。我国过去在对基层社会的管理中,管理主体单一化,只能是政府。而在社区治理中,主体的多元化是必然要求,除了国家(政府)主体之外,还有居民、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等。因此,社区的公共事务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决策,政府与社区之间要形成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信任关系,以善治(即良好的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3]为目标,达至社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2、就过程而言,从强调行政控制到强调居民参与。我国过去的基层社会管理,不论是单位体制,还是街居体制,行政功能都非常突出,命令式的上下级科层色彩浓厚。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而社区治理则强调居民参与,要求社区发展的各项规划、社区建设的实施以及社区事务的处理等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居民不再依附于单位或街居组织,更不受它们的庇护,而是彼此形成平等互惠的关系。 3、就结构而言,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互动结构。我国过去的街居体制结构是从上级政府到街道办事处到居委会再到居民,单位体制结构是从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再到居民,只有垂直的关系,没有横向的联系。而在社区治理结构中,社区主体多元化,街道与居委会之间、居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由单向运行转变为双向互动;大量社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在居民和政府之间又是一道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从而将社区中行政力量、自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筑成横向的网状结构[4]。 二、社区治理的实践模式

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体系创新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113384712.html, 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体系创新研究 作者:焦文成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年第24期 [提要] 本文以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体系创新路径为视角,探讨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 理。首先,分析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体系的机遇与挑战;其次,分析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最后,从社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等层面提出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体系创新路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体系;机遇与挑战;问题和原因;创新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9月23日 一、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体系机遇与挑战 社区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是人民安心生活的基础保障,是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基础平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基石,更是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党和国家高度正视,我们正迎接着重大的机遇;但不可否认,在社区治理难度和模式上,我们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二、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体系存在许多问题,有具体工作过程方面的问题,也有工作结果方面的问题;有公共管理的问题,也有社区自治的问题;有政府的问题,也有市场的问题;有公共部门的问题,也有非公共部门的问题;有集体的问题,也有个体的问题。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仍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社区治理进行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一)社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化现象严重。从十八大以来,政府正逐步转变职能,具体表现为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社会层面来看,政府职能转变的落脚点在社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权利的下放,社区管理委员会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行政负担。而社区管理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政府对于社区管理委员会起到指导作用,社区管理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政府和社区管理委员会是指导与被指

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模式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形势变化,社区管理面临着新的机遇与问题,创新管理模式对于提高我国管理水平是非常必要的。在构建我国和谐社区建设过程中,改变管理模式对于提高我国和谐社区建设有着积极意义。本文分析了传统社区管理模式的弊端,并与网格化社区管理模式相对应,探讨了网格式社区管理的优势和特点,结合我国社区实际,指出了社区管理的操作流程和积极影响,为我国社区管理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和谐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

目录 内容摘要 ................................................................................................................... I 引言 .. (1) 1绪论 (2) 1.1研究目的和意义 (2)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2) 1.3研究内容 (4) 2和谐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7) 2.1传统管理模式弊端 (7) 2.1.1依赖政府经费 (7) 2.1.2主导行政观念 (7) 2.2管理理念落后 (7) 2.2.1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7) 2.2.2管理人员理念落后 (8) 3新形势下社区管理要求 (9) 3.1管理特点 (9) 3.1.1主动管理特性 (9) 3.1.2创新管理特性 (9) 3.1.3监督管理特性 (9) 3.1.4环形管理特性 (9) 3.2管理目标 (9) 3.2.1提高社区管理效率 (10) 3.2.2完善社区管理监督 (10) 3.2.3强化事故预警机制 (10) 4创新社区管理对策 (11) 4.1网格化管理模式 (11) 4.1.1实现社区管理全覆盖 (11)

美国城市社区治理及其启示

美国城市社区治理及其启示 邹丽琼(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徐州221116) 摘要:美国的社区治理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公民自治的典型形态,它主要不是依赖政府,而是依赖社区公民、公共服务企业以及公共服务组织的参与。美国社区治理表现出了社区治理民主化、社区治理组织化、社区权力多元化的特征。对美国社区治理的考察为中国社区治理的发展提供了经验。那就是,中国社区治理发展要求转变政府角色、培养现代公民和发展成熟的公民社会。 关键词:社区;治理;美国;社区治理 一、社区、治理和社区治理 最早提出社区概念的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腾尼斯,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Community and Society)一书中指出,社区(community)是指那些由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团体(腾尼斯,1887)。①英国社会学家麦基文(1917)认为社区是广大的区域。任何社区都在风俗、传统、生活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区别性的标记和特征。与社区最初定义的情感因素不同,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克(1936)在社区概念中引入地域性特征,他认为社区是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汇集。②社区互动理论的创始人美国学者桑德斯(1982)认为

社区是一种社会互动的场域。③国外的理论界逐步完善了社区的概念,概括来看,国外社会科学家认为社区的基本要素主要有:(1)有按一定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组织起来共同生活的人口;(2)有一定的地域和环境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地势、资源、气候、经济、交通和公共设施;(3)有自己特有的文化、制度和生活方式;(4)在情感和心理上有共同的地域观念、乡土观念和认同感。④由此可以看出,社区首先具有地域性特质,同时还包含着一定的历史文化的含义以及制度设施和物理设施。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西方学术界,特别是在经济学、政治学和管理学领域,“治理”一词十分流行。西方学者对治理作出了许多新的界定。英语中的治理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20世纪90年代,全球治理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N·罗西瑙(James N Rosenau)在《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和《21世纪的治理》中指出:治理为一系列活动的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与统治不同的是,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 ⑤Rhodes认为:其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合作伙伴》中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⑥治理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美国城市社区治理及其启示社区治理是与社区统治相对的概念,它表示在社会利益多元化 时代社区公共管理的新理念。相对于社区统治而言,社区治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非意识形态性。社区统治强调对社区的政治统治,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的价值判断。社区治理则关注对社区管理的有效性,强调节约治理的成本,提高治理的效能。(2)非暴力色彩。社区统治注重通过暴力手段来维持对社区的统治和占有,具有非常强的强制性。社区治理虽然也具有强制性,但是这种强制性是比较微弱的。社区治理是建立在政治和社会认同基础上的,更多的是依靠社区成员自觉的服从和参与。(3)权力运行的多向性。社区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

城乡结合部的特点与治理方式创新

城乡结合部的特点与治理方式创新 李宽 在上海现代化、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社会治理的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前,上海正在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直接关系到群众就业、居住、人口流动等。在这一进程中,上海城乡布局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心城边界不断向外拓展,城乡结合部出现了一些大型镇和大型居住社区,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乡结合部的人口结构、产业结构和组织形式等日趋多元,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基层社会治理的任务日益繁重。较之中心城区的街道社区体制,城乡结合部的基层社区类型复杂,形态多元,普遍存在着体制、资源、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全市基层建设的薄弱环节。在上海的新一轮改革发展中,必须对城乡结合部予以重点关注,加快破解社区服务管理的难点和瓶颈问题,积极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 城乡结合部呈现三个特点 城乡结合部位于中心城区与农村地区之间,既不同于城市社区、又异于农村社区,兼具城乡二元属性。从本市城乡结合部的发展现状来看,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成员的异质性。在城乡结合部居住的人员按照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本乡本土希望进城的农民、从市中心动迁及向往郊区生活的城市居民和大量的外来人口。本地居民与外地人之间因利益纠纷、生活习惯和行为观念等差异会产生土客矛盾。本地的农村人与城市人也会因户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而产生城乡矛盾。还有,中心城区的外迁人员还会因与当地居民在福利方面的不同而产生的区域性矛盾。同时,在郊区居住的人员之中,也产生了明显的阶层分化。本地的阶层分化与外来人员的阶层分化进行了叠加,让这一区域居住人员的差异变得更加突出和明显。 二是社会关联的复杂性。在城乡结合部,干部与群众以及群众之间的社会关联也有很大的差异。以干部与群众和群众相互之间的熟悉程度为例,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本乡本土的人是干部熟悉群众,群众之间也相互熟悉;动迁的居民则是干部熟悉部分群众,群众之间也是部分的熟悉;外来人员则是干部不熟悉群众,而群众之间相互熟悉。虽然,当前本市的基层组织系统比较发达,也探索了一些新的方式和途径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但所覆盖的基本是本地人,对外地人仍然缺乏联系手段。如何让本地干部熟悉外地群众是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三是公共需求的多元性。由于人群结构的复杂性,其公共需求也变得日益多元。比如,本乡本土的人希望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不断提高各类福利

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比较及中国的实践

科技管理 84 2015年63期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比较及中国的实践 郑曼丽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昆明 650092 摘要: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选择关系到城市的建设与发展,社区是基层自治的主要单位之一,为了提高基层自治的水平,我国应当根据现实国情选择合适的模式对城市社区予以治理。文中将对现阶段存在的各种城市社区治理模式进行比较,并对其在中国实践的情况予以分析。 关键词: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比较;中国实践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780(2015)63-0084-01 社区是社会共同体,社区治理即指对该社区地域内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社区内部的各主体可以以自身的资源为依托而发生相互作用。社区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当对社区治理工作予以足够的关注与重视。社会各个方面快速发展,社区治理工作也应当与时俱进,不断调整自身的模式,使之能够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1 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比较 对西方社区治理模式的分析与比较能够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选择提供借鉴。 1.1 自治型 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一般会选择以自治型模式进行社区管理,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都相对成熟,社会工作也呈现出了专业化的发展趋势,自治型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组织机构齐全,权责划分清晰。社区以某一地域为活动区域,其地理界线明确,社区治理即是对基层单位的管理,为了保证管理的全面性与有效性,自治型社区在其机构内部设置了社区服务顾问、社区董事局、社区委员会等组织。欧美、澳洲等地区的城市社区大多采用了这一模式进行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各城市还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应的宪章或法规,从法律层面上对社区治理活动予以规范。例如美国,其城市社区有权自主决定自身的特色,社区对土地的利用需经过社区成员的同意。另外,欧美等国家还会让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活动中,社区提供的各项服务都由这些组织进行操作与实施,它们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 1.2 行政主导型 发展中国家大多会选择以这种模式开展社区治理工作,在社区治理中需依靠政府的力量完成各项工作,政府部门中会专门设立某一部门对社区工作进行管理,政府对社区的控制力与影响力不容忽视。我国哈尔滨是南岗区就采取了这一模式进行治理,南岗区社区治理体系包括居委会、街道、区三级,它们共同对社区事务进行管理,在区级管理中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为整个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指导中心,负责对社区工作进行协调、监督与服务。 1.3 混合型 混合型治理模式即政府部门与社区代表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政府部分负责对社区工作进行指导与规划,并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展开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其管理属于间接管理,管理强度较弱;而社区组织则负责具体的服务与治理,其管理是直接的,总的来说,社区主要治理模式还是自治。日本与以色列等国家的城市均采取这一模式进行治理,以日本为例,日本社区自治组织称为町内会,它既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又是政府协助组织,与中国的居委会相比,町内会的行政色彩较弱,其职能主要在于平等协商,组织内部将总会作为最高决策机关,町内会内部有自身的规程,其各项活动经费来源包括会费与社会募款等,会内成员以户为单位,任何人都不可以个人名义参与。相邻的多个内町会可形成联合会,政府与联合会之间存在相互协作的关系,基层政府对其工作予以监督与指导,町内会自主管理社区内部事务。 2 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在中国的实践 我国在实践过程中应当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模式对城市社区工作进行治理。对我国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多方面发展的综合情况进行分析,我国应当转变社区治理模式,以多种形式对社区工作进行管理。 2.1 促进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我国传统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为单一的政府治理,行政控制强度较大,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民主政治的建设与发展,因此在模式调整当中我国应当推动治理主体向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即除了政府外,还应当将社区组织、居民、辖区单位以及非营利性组织等纳入到治理团队中,实现治理工作的民主化发展。在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应当积极推动非营利性组织的参与,这些组织能够为社区治理活动的展开提供必要的支持,它是社区与政府加强联系的纽带,在治理活动中非营利性组织能够为社区提供直接性的服务,同时它在与政府进行协调与沟通的过程中,非营利性组织可以获得政府在政策或资金方面的支持。多方的参与与协作能够推动社区管理的民主化、自治化程度的提升。 2.2 创新社区互动运作模式 传统模式中,社区治理工作的运作模式是自上而下的,社区各项活动的展开都需听从政府部门的安排,其他组织缺乏自主性,因此各项工作的展开缺乏动力与活力,其他成员的参与度不高。为了使社区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应当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加强各方之间的互动,建立起新型的互动运作模式,使原有的纵向管理网络可以变为横向网络,社区组织、居民、辖区单位以及非营利性组织等都可以参与到社区事务的管理、策划与规划上,另外可以组织社区居民自发的建设社团,如广场舞社团等,丰富社区内部结构,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使之能够主动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与建设当中。 2.3 推动制度管理上的创新 制度是各项事务落实的必要保障,为了提高社区管理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应当对管理制度进行创新,保证社区各项工作能够在遵法守德的基础上展开。首先,参与社区管理的各个主体,应当共同制定管理目标,形成良好的伙伴关系、协商关系与合作关系,共同参与到社区事务的管理当中;其次,权力划分要适当,应当具有合理性,根据主体性质的不同应赋予主体不同程度的管理权、监督权、决策权与执行权,例如政府的管理权应当适当削弱,而其监督权则应当适当增强;最后,各主体间的合作应当以自愿、平等为基础,利用网络对各方关系进行协调,转变治理理念与治理机制。 3 结语 综合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我国应当对社区治理模式进行调整,首先应当丰富管理主体,其次应当创新协调运作模式,最后应当创新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黎智洪.从管理到治理: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模式转型研究 [D].重庆:西南大学,2014. [2]程美.两岸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比较与启示[J].台湾研究,2014(06).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探索及完善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探索及完善 摘要: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对推动基层自治与促进社区和谐意义重大,但社区管理体制创新需要政府权力边界厘定、社区职能定位明晰及社会互动机制形成等基本条件。文章在对近年来XX市武侯区及其所辖的黉门街社区在社区管理体制创新中的实践探索 梳理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措施,对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激发居民参与XX自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XX市武侯区 2011年2月19日,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社会转型时期的社区功能作用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肩负着更大责任,需要对社区资源、力量及作用进行再认识。物质投入和意识判断的过程都需要从现阶段中国城乡社区的实际出发,结合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才能使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一、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基本条件 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但从和社区发展密切相关的主体进行分析的研究角度出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一)政府权力边界厘定 2007年党的十七大要求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时期,在人治向法治治理过渡时期,在发展是硬道理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完善时期,政府职能如何转变角色和适应形势意义重大。一句话,政府权力应当尽快告别“全能”的职能定位,积极主动地向“有限”政府过渡,虽然这中间存在诸多利益羁绊和体制障碍,但趋势是十分明确的,当务之急是厘定权力边界,为有限政府权力的转型创造先决条件。权力边界划分的核心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基本思路是给权力与权利排序。依据《行政许可法》第13条的核心精神,权力与权利排序的基本思路是先老百姓,后市场,再到行业或中介,再后是政府事后监管,最后是政府的事前干预。以上排序是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这个排序或者在实践中不能完全贯彻这个排序,那么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就将是一句空话。因为这反映着政府能否积极转变职能,社区体制创新能否获得政府支持,政府与社区之间能否进行有序衔接和互动等问题。 (二)社区职能定位明晰 我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

基层反映: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基层反映: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 几点建议 今天,好范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期,按照“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法治平安建设”专题调研的工作安排,肥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的陪同下,深入部分乡镇、村进行了专题调研,就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一、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随着工业

强县和城市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因征地拆迁、城镇建设、房产物业、交通营运、城市管理、劳资纠纷、医患纠纷、“涉老”群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将随之增多,有的矛盾化解难度大,给维护稳定工作带来严重挑战。 是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刑事案件特别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性案件仍较为突出,打击与防范的任务仍十分繁重。 社会治安联动机制尚不完善。群防群治基础工作薄弱,一些部门、一些单位仍然存在着社会治安应由公安一家抓的认识误区,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村民小组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作用没有真正发挥,综治工作的群众基础相对薄弱。 特殊人群服务与管理难度加大。以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杂人员等为重点的人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随着城市扩容建设和城市化步伐加快以及经济持续发

展,流动人口继续呈现快速增长、成分复杂的趋势,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虚拟社会管理还存在困难。网络事件初显端倪,“一人发贴、众人关注”,互联网移动上网及网吧管理难度较大。网络事件对现实维稳影响较大,值得认真研究。 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少数乡镇对综治维稳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被动应付。部分村矛盾排查机制,联动联调机制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使一些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引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几点建议 尽快修订调整基层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考评体系。按照现行的综治目标考评设计,市级直接考核乡镇是可行的,也非常必要,但在考核指标设计上不能简单地以一个可防性案件指标来实施奖惩,这对大多数乡镇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科学的。基层社会治安的成效如

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

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 摘要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及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传统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已经逐渐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及管理的需要,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综合分析法,通过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制度概述,分析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历史演变及现状,总结了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存在的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非盈利组织发展缓慢、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的三个问题,并分析三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最终提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选择及优化对策,对优化中国社区治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优化对策 1 城市社区治理制度概述 1.1 社区民主选举制度 城市社区发展与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制度要求社区联合委员会根据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要求,组织本社区居民,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社区自治委员会及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此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单位无权撤换、罢免和随意调动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出来的社区自治委员会及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 1.2 社区管理协调制度 协调是社区管理的重要活动之一。社区自治委员会是联系社区居民、非盈利组织及党和政府的桥梁,其重要职责便是协调好这三者间的关系,保障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能通过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各种服务具体落实到社区广大居民身上。 1.3 社区治理、考核、监督制度 社区治理、考核、监督制度是保障社区治理制度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因而管理者必须对被管理者实行有效的监督与考核,规范被管理者的行为。上级管理者需对下级管理者进行严格的监督与考核;各层管理者要对本层级被管理者作出严格的监督与考核;社区监督委员会要从第三者角度对整个社区治理作出监督,并将社区治理、考核、监督制度化。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探索及完善.doc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探索及完善1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探索及完善 摘要: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对推动基层自治与促进社区和谐意义重大,但社区管理体制创新需要政府权力边界厘定、社区职能定位明晰及社会互动机制形成等基本条件。文章在对近年来成都市武侯区及其所辖的黉门街社区在社区管理体制创新中的实践探索梳理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措施,对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激发居民参与民主自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成都市武侯区 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社会转型时期的社区功能作用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肩负着更大责任,需要对社区资源、力量及作用进行再认识。物质投入和意识判断的过程都需要从现阶段中国城乡社区的实际出发,结合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才能使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一、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基本条件 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但从和社区发展密切 相关的主体进行分析的研究角度出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一)政府权力边界厘定

2007年党的十七大要求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时期,在人治向法治治理过渡时期,在发展是硬道理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完善时期,政府职能如何转变角色和适应形势意义重大。一句话,政府权力应当尽快告别“全能”的职能定位,积极主动地向“有限”政府过渡,虽然这中间存在诸多利益羁绊和体制障碍,但趋势是十分明确的,当务之急是厘定权力边界,为有限政府权力的转型创造先决条件。权力边界划分的核心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基本思路是给权力与权利排序。依据《行政许可法》第13条的核心精神,权力与权利排序的基本思路是先老百姓,后市场,再到行业或中介,再后是政府事后监管,最后是政府的事前干预。以上排序是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这个排序或者在实践中不能完全贯彻这个排序,那么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就将是一句空话。因为这反映着政府能否积极转变职能,社区体制创新能否获得政府支持,政府与社区之间能否进行有序衔接和互动等问题。 (二)社区职能定位明晰 我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当前的社区管理创新应当积极且尽快地回归宪法精神,即一方面要明确社区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性质定位,杜绝行政化倾向;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循居民选举、机构设置、依法处理及上情下达等原则,避免孤立化趋势。 (三)社会互动机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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