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61 224-2011
2-污水处理厂风险评估报告

某某某市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生产单位:某某某市污水处理厂编制时间:二0 一八年四月目录第一章前言 (1)第二章总则 (2)2.1 编制原则 (2)2.2 编制依据 (2)第三章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 (5)3.1 企业基本信息 (5)3.2 区域环境概况 (6)3.3 主要原辅材料 (9)3.4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设备 (9)3.5 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 (17)3.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20)3.7 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救援队伍情况 (22)第四章环境风险识别 (27)4.1 原、辅材料危险性识别 (27)4.2 企业处理污水危险性识别 (33)4.3 生产危险废物危险性识别 (34)4.4 生产设施风险识别 (34)4.5 外来传输风险识别 (35)第五章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37)5.1 突发环境事件分析 (37)I5.2 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源强分析 (40)5.3 污水超标排放的影响分析 (41)第六章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45)6.1 厂区整体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及建议 (45)6.2 风险源防控措施差距分析及建议 (49)第七章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52)第八章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53)8.1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53)8.2 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53)8.3 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确定 (54)8.4 企业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确定 (56)8.5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确定 (60)第一章前言所谓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灾难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事件,它具有危害性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同时风险发生的概率又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倘若一旦发生,其破坏性极强,对生态环境会产生严重破坏。
环境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能够达到可接受水平。
陕西环境状况公报2011

2011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陕西省2011年环境状况公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何发理2012年5月30日目录综述 (2)一、环境质量 (3)(一)水环境 (3)(二)空气环境 (8)(三)声环境 (12)(四)辐射环境 (12)二、措施与行动 (13)(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3)(二)流域区域污染防治 (15)(三)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16)(四)环保科技与国际交流 (19)(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六)环境监测与信息 (21)(七)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22)(八)环境宣传教育 (23)(九)政策创新与资金投入 (24)2011年环保大事记 (26)综述2011年,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上台阶作为“十二五”期间“三个上台阶”发展目标之一,作为确保经济综合实力上台阶的保障和人民生活水平质量上台阶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全省环保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通过解决环境问题保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污染减排为总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总目标,以解决“一山两水三大板块”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蓝天、碧水、生态改善和环境安全为目标,全力实施城市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建设、水体环境改善、环保能力提升五大工程,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推进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环境保护工作迈上全国先进行列。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黄河流域污⽔综合排放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录1 新《标准》制定的背景32 制定新《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52.1黄河流域(陕西段)在陕西经济和环境保护地位突出52.2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染严重42.3 流域⽔环境容量处于危机状态,纳污总量已超过⽔环境承载⼒112.3 以重化⼯业为主,传统⼯业⽐重⼤的区域特点造成的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污染问题突出142.4 流域饮⽤⽔源⾯临污染威胁,饮⽤⽔安全存在潜在威胁142.5原有标准不能满⾜节能减排和环境管理的需要163.制定新《标准》的意义和作⽤183.1为实现节能减排和流域治理⽬标提供保证183.2 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污染集中控制183.3 推进产业结构性污染的治理193.4 确保饮⽤⽔⽔质安全和⼈体健康203.5 强化流域治理的法制观念213.6 为陕西经济发展保留⼀定的环境容量214. 新《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指标的说明224.1 新《标准》对污⽔排放去向作了哪些规定为什么排放标准不与功能区挂钩224.2新《标准》规定了哪些指标为什么只规定了19种指标234.3新《标准》与国家标准相⽐严在什么地⽅为什么244.4新《标准》中对污⽔处理⼚排⽔进⾏了哪些规定27对排⼊污⽔处理⼚的污⽔有哪些规定为什么要适当提⾼排⼊污⽔的浓度标准284.6新《标准》中对其它污⽔的排放进⾏了哪些规定294.7 新《标准》对部分⾏业最⾼允许排⽔量作了哪些规定排⽔量是如何确定的314.8 新《标准》执⾏时间段的划分是如何考虑的315 新《标准》的可⾏性和效益分析325.1 执⾏新《标准》是否可⾏可⾏性的程度有多⼤325.2 新《标准》的执⾏将对环境带来哪些影响或效益335.3受新《标准》影响的现有企业出路何在351. 任务来源和《标准》制定的背景“⼗五”期间,陕西省的环境保护⼯作取得显著成效,⽔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陕DB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224-199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04-15发布 1996-06-01实施陕西省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技术内容5.监测6.标准实施附录A附录B附录C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了控制渭河水污染,保护渭河水系地面水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陕西省关中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并保持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是在国家“七〃五”攻关课题《渭河地方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75-60-02-05)的基础上,并参照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及其修定稿(1995),针对渭河(陕西段)水环境污染严重和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质量要求,对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挥发酚、氨氮等四种污染因子规定了较严于国家标准化10%-20%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以控制渭河地面水污染,保护渭河及其支流的径流及傍河补给水源地的水质状态。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司全印、张郁、陈清珍。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陕西省地方标准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 B61-224-199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渭河水系使用功能要求和污水排放去向,规定了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挥发酚、氨氮四种主要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境内向渭河及其支流排污水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是陕西省关中地区排污水单位环境管理、排污收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竣工验收排放管理的执法标准。
环评报告书陕西省爱为宝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项目

(2)地下水
三原县区域内地下水主要是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前第四系基岩裂隙水仅分布
在黄土丘陵和山区。塬区潜水含水岩组又两部分组成,即风积黄土含水岩组和阶地区 冲积层含水岩组。其富水性在塬间洼地及赵氏河一级阶地较好,广大塬区富水较弱、 型为主。岩性为第四系Mg-Na、潜水矿化度均小于1g/L,水化学类型以HCO-NaHCO下更新统洪积、湖积砂、粉土、粉质粘土互层,分布在清峪河以东及新兴一马额以南 的广大地区。富水性因岩性差异而不同,马额、陵前、徐木塬稍好,新兴塬次之,随 着深度增加,水化学类型为硫酸氯化物水,水矿化度较高。三原县地下水总的径流方 向与地型形态基本一致,即自西北向东南。区域内潜水(浅水层)的补给主要来源是 大气降水、渠道渗漏、灌溉回归,上游地下水径溜等。浅层承压水(深层水)的补给 主要依靠北部基岩裂隙水及西部承压水侧向径流补给。排泄以人工开采、区外径流及 蒸发排泄为主。4、生态三原县地处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和暖温带干旱气候的过渡带, 属华北落叶阔叶林地带西段的灌从残存区。县境内植物资源丰富,根据水热条件、地 貌和土壤的异同,分亩,森林覆8287为低山、台原、平原三个植被区。低山植被区自 然植被较好,有林地亩,森林覆盖%。台原植被区为自然植被向人工植被过渡区,有 林地20837.8盖率为%。平原植被区均为人工植被,天然植被已不复存在。该地区主要 乔木类植物0.6率为有侧柏、河北杨、山杏、椿树等,灌木类植物有酸枣、蔷薇、橡子、 丁香、狼牙刺等, 草本植物有马牙草、艾蒿、铁杆蒿等,人工植物有油松、刺槐、泡 桐、杨树等。项目所在地处于三原县城北侧,处于城市生态系统内。厂区所在位置没 有濒危保护动植物。
13JSSY-200脚料回收机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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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ICS 13. 060. 30Z60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 224-2011代替 DB61/224-2006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1 - 04 - 20发布 2011 - 05 - 01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原则批复的《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促进区域水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61/224-200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与DB61/224-2006相比,扩充了指标体系,对生化需氧量(BODs)、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N)、挥发(Ar-OH)和石油类部分排放级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并增加十一项控制项目;扩大了使用范围,从渭河水系(陕西段)扩展到陕西省内黄河流域。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文、吕亚鹏、沈炳岗、黄西川、徐楠、宋丽娜、张霞、孙长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代替了DB61/224-2006。
DB61/224-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61/224-1996。
DB61/ 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陕西段)的排水单位排入地表水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16种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以各种排放形式向黄河流域水体排放污水的单位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布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布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07
•【字号】陕政函[2011]44号
•【施行日期】2011.03.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布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的批复
(陕政函〔2011〕44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境保护厅:
你们《关于发布〈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请示》(陕质监字〔2011〕1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所拟《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请按规定程序予以发布。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改良SBR工艺在煤气化废水应用和调试过程控制

改良SBR工艺在煤气化废水应用和调试过程控制摘要:最近十五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国人消费水平以及物品消耗量不断提升,国内对化工原料甲醇需求的不断提升,促进国内一批煤制甲醇企业不断发展和创新,但随之也产生了大量煤气化废水,对人文和自然环境造成了重大污染。
煤气化废水主要特点:高氨氮、低C/N比值,低可生化性等特点。
为了改善水体水质,必须针对煤气化废水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理,针对以上水质国内已经有不少处理方案,本文主要阐述了,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扩能项目,利用混凝沉淀+改良SBR工艺对煤气化废水进行合理化处理,使产水到达调试期间的过程控制。
关键词:改良SBR工艺;煤气化废水;工艺调试;过程控制引言: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是陕煤集团下属一家利用原煤制甲醇和其他辅助产品的企业,此公司三期废水处理站扩能项目主要是处理业主整套生产线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主体工艺是混凝沉淀+改良SBR工艺。
工程概况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扩能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200m3/h的废水处理站扩能项目,主要进水水质水量和产水指标如下:1.1、煤气化废水水质水量进入废水处理站扩能装置的气化废水水量约为155m3/h。
煤气化废水来水水质:PH值6~9,COD Cr300~500mg/L,BOD5150~250mg/L,氨氮≤400mg/L,Cl-800mg/L,总硬度800mg/L,总碱度300mg/L,溶解性固体1500mg/L,悬浮物30mg/L。
1.2、含硫废水水质水量含硫废水水量为2m3/h,硫化氢浓度为1g/m3。
1.3、双醋废水水质水量双醋废水水量为23m3/h,分为两股双醋废水:1.3.1、酯化废水酯化废水:水量为8m3/h,其中买醇0.1%、醋酸1.0%、硫酸1.1%;1.3.2、尾气吸收单元废水尾气吸收单位废水:水量为15m3/h,其中醋酸0.77%、醋酸买酯0.01%、碘买烷1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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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 060. 30
Z60
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 224-2011
代替 DB61/224-2006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011 - 04 - 20发布 2011 - 05 - 01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原则批复的《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促进区域水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61/224-200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与DB61/224-2006相比,扩充了指标体系,对生化需氧量(BODs)、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N)、挥发(Ar-OH)和石油类部分排放级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并增加十一项控制项目;扩大了使用范围,从渭河水系(陕西段)扩展到陕西省内黄河流域。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文、吕亚鹏、沈炳岗、黄西川、徐楠、宋丽娜、张霞、孙长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代替了DB61/224-2006。
DB61/224-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61/224-1996。
DB61/ 224-2011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陕西段)的排水单位排入地表水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16种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以各种排放形式向黄河流域水体排放污水的单位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 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60-20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
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200-2005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41-200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
HJ/T 399-2007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484-2009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8-2009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09-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
HJ 503-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一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5-2009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钠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
HJ 597-2011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黄河流域(陕西段)
陕西省境内黄河干、支流流域及其封闭水域。
3.2
废水末端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站(厂)向外排放污水的污水治理设施的统称。
3.3
污水排放量
在完成生产过程经废水末端处理设施处理之后,排向地表水体或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
4污水排放控制要求
4.1 标准分级
4.1.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分级。
4.1.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照排水去向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污水
执行一级排放标准,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执行二级排放标准。
4.1.3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排水,执行GB 18918中的一级A标准。
4.2控制要求
4.2.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其车间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l的要求。
4.2.2 第二类污染物,其企业总排口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4.2.3 部分行业最高污水允许排放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4.2.4本标准未涉及的其它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其它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
4.3其他规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执行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4.3.3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
DB61/ 224-2011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行业类别最高允许排水量
8 制浆、制浆造纸、
造纸企业
制浆企业 50 m3/t浆
造纸企业 20 m3/t浆
制浆和造纸联合食业40 m3/t浆废纸制浆和造纸企业(脱墨) 35 m3/t浆
9 食晶加工(水果、水产品、蔬菜) 10m3/t产品
10 浓缩果汁
加工业
浓缩果汁 15m3/t产品果汁果糖20 m3/t产品
ll皮革工业猪盐湿皮 54 m3/t原皮
牛干皮 90 m3/t原皮
羊干皮 135m3/t原皮
12发酵酿造
工业
酒精
工业
发酵酒精 40 m3/t酒精
白酒 24m3/kl 65%白酒啤酒工业 6.5 m3/kl啤酒
13 玉米淀粉 4.0 m3/t淀粉
14 烧碱工业隔膜电解法 5m3/t产品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1.5m3/t产品
15 纯碱工业氨碱法 12m3/t产品
联碱法 6 m3/t产品
16 硫酸工业 13.5m3/t硫酸
17 合成氨工业大型尿素硝氨 10 m3/t氨
中型尿素硝氨碳铵 50 m3/t氨
18 纺织印染工业 2.2 m3/百米布(机织印染产品)
120 m3/t布(针织印染产品)
19肉类联合加工业畜类屠宰加工 5.0m3/t活重或原料肉
肉制品加工 5.0 m3/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 14.0 m3/t活重或原料肉
20 皂素 400 m3/t产品
21 提取类制药 500 m3/t产品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采样点
5.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
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5.1.2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摊放口采样。
5.1.3 污水排放口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5.1.4所有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进水口、排放口和重点水污染企业排污口,应安装在线实时监
测仪器设备及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2采样频率
DB61/ 224-2011 5.2.1 采样频率按照环保部相关规定执行。
5.2.2在线监测
除验收和抽查监测外,还应设置与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相衔接的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对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流量等进行连续监测。
5.3样品采集和保存
5. 3.1 污水样品采集应符合HJ 494和HJ 495的规定。
5.3.2样品保存应符合HJ 493的规定。
5.4原辅材料、产品产量、水量统计
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5.5分析方法
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方法采用表4所列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颁布新标准时,采用最新标准。
表4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DB61/ 224--2011
6实施要求
6.1 从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污单位(以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时间为准)执行本标准。
现有排污单位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6.2国家颁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
6.3 在任何情况下,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6.4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和排放口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依据日常采样、监测,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本排放标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