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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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补易混易错06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查补易混易错06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查补易混易错06 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课标内容:1.阐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解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评析经济发展中践行社会责任的实例。

2.了解我国个人收入的方式与合法途径,解释个人收入分配政策的完善;评析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政策,列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

3.阐明劳动对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意义,弘扬劳动精神,树立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观念考查方向:必备知识: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我国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与多种分配方式;多种多样的社会保障形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能力:1.观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现象,阐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探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意义和途径。

2.辨识初次分配、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分析不同类型企业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的方式,综合认识如何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评析政府运用再分配手段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举措。

学科素养:1.增强对人民的重视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认同,增强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的政治认同。

用全面的观点理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增强学生的科学精神。

准确运用新发展理念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认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认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网”;用全面的观点认识我国居民获得收入的合法途径和方式,增强科学精神。

积极参与社会调查和实践,积极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建言献策。

(政治认同;公共参与)核心价值观: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2.了解我国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与政策,理解国家通过公平合理的分配,提高人们的积极性,让人民获得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18•【字号】朝政办发〔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8日目录前言一、发展背景(一)产业承接基础(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1.城镇建设潜力2.污染治理能力3.水资源承载能力(三)面临形势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战略定位(四)发展目标三、产业承接方向(一)京津冀产业转移方向(二)示范区产业承接重点领域1.改造升级“老字号”2.深度开发“原字号”3.培育壮大“新字号”(三)优化产业承接布局1.整体布局2.县区重点承接产业布局四、主要任务(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1.不断提升办事便利度2.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3.切实提升成本竞争力4.持续优化生态宜居环境(二)着力深化开放合作1.加强国际交流合作2.深化与国内发达地区对口合作3.促进与省内其他地区全方位合作4.建设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5.创建辽宁与京、津、冀、蒙陆路开放合作示范区(三)推动科技创新赋能产业1.加快引育科技型企业2.推动“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等科技赋能产业工程建设3.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四)着力提升产业承接能力1.推动综合交通体系建设2.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3.强化园区载体功能4.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五)促进绿色低碳发展1.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2.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建设3.积极申请建设碳中和试点示范区4.支持低碳前沿技术引进与应用5.支持制造业生产绿色升级(六)加强要素保障1.强化土地保障2.强化资金要素保障3.强化人才要素保障(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1.做细招商政策,优化招商环境2.构建各县区协同招商机制3.不断拓宽招商渠道4.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八)积极拓展投资空间1.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投资补短板、调结构力度2.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促进民间投资更好发展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二)健全实施机制(三)推进协调联动(四)加强考核评价前言2020年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复函》明确指出支持建设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9•【字号】京政办发[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深化本市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的共同发展与繁荣,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扩大合作领域,在继续推进水资源和生态保护合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市场和产业领域合作;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同时,注重引导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在开展经济支持与合作的同时,注重开展智力方面的支持与合作,努力开创本市与周边地区合作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快道路连接工程建设,畅通经济交流通道交通不畅是制约周边地区发展、影响产业合作的重要因素。

要加快北京连接周边地区的道路建设,搞好京承、京开、京平、京包高速公路建设和国道108、109、111的提级改造,抓紧建成徐尹路、通香路、密兴路等对接公路。

积极支持张石高速公路等周边地区交通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京石第二高速公路北京段的前期工作,配合做好密涿高速及支线公路规划安排的衔接协调工作,畅通与周边地区的经济交流通道。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合作重点布局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合作重点布局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合作重点布局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01•【字号】吉政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合作重点布局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现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开放合作的部署,对标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全省全面开放合作重点布局,推动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和“一带一路”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中东西“三大板块”和构建“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我国向北开放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作用,以长吉图开发开放为引领,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融入新发展格局为方向,以“建链、延链、强链、补链、扩链”为目标,有效对接国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完善与央企合作机制,深化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广泛吸引国际商品和全球资源要素,着力引入一批国内外高质量高水平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完整性,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形成深度融入国内经济循环的新价值、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加快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开放合作重点布局基本形成,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现全方位对接,构建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全产业链产业新格局。

关于加快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全市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确保服务业20大工程落实落地,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生产生活“双促进”、存量增量“双提升”、内培外引“双发力”为主攻方向,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着力实施20大工程,加快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推动全市服务业率先走出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

力争到2023年,服务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体系不断健全,供给质量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超过GDP增速。

二、突出重点发展方向(一)“两业融合”示范工程。

重点完成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切实提高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全市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覆盖率。

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依托我市乳制品龙头企业,加快智能化工厂示范项目建设。

进一步使数字化转型成为各行业广泛共识,信息技术加速在全流程、全产业链渗透融合和集成应用,制造业核心竞争能力持续提升。

推动深化制造业软件赋能,强化本地工业企业与软件企业对接服务,引导软件企业强化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信息化服务等主要任务。

健全组织实施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助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二)农业服务应用工程。

引导农业生产向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代耕代种等生产服务一体化转型,完善农村金融、涉农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机租赁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重点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产品品牌提升等“六大专项行动”,力争到2023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在L3万个以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60万亩,实现全市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综合实力提档升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文号】•【施行日期】2016.1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201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为更好发挥《纲要》引领和约束作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把规划蓝图变成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效,现就建立健全《纲要》实施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为动力,最大程度地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各级党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履行政府责任、提升政府效能,建立健全《纲要》实施机制,形成全体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一)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该放的全部放给市场,把该管的切实管好。

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促进公平竞争和要素自由流动,最大限度提升经济运行效率;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责任,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接国家及省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接国家及省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接国家及省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接国家及省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和交流合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以积极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加强与江苏淮安对口合作、推进与京津冀地区产业联动发展、拓展与哈长城市群合作新空间为战略重点,依托“一轴两带一区”、承接产业转移“飞地园区”等载体平台,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与东北区域内协同互动,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铁岭新作为,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实现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

建立对接体制机制,加强规划和政策统筹衔接。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国家和省战略需求及企业、投资者等经营主体的具体需求,实现精准对接。

2.坚持发挥优势、差异对接原则。

发挥铁岭比较优势和特色基础,以产业园区为依托,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推进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差异化定位分工对接,实施“建链、强链、补链”工程,着力打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08•【文号】教研〔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研〔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双一流"建设,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8月8日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抓住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和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三项基础性工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在深化改革、服务需求、开放合作中加快发展,努力建成一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确保实现"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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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和交流合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辽宁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提出《关于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过程
结合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围绕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提出的工作措施、谋划的具体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政府研究室起草了《实施意见》,已征得了各市和36个省(中)直部门一致意见,并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经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构成,共13项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共2项。

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共同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思想,并提出到2025年和2035年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共7项。

明确从体制机制、产业对接、科技创新、对外开放、金融创新、生态环境建设、文旅康养产业等七方面加强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共4项。

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对接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考核评估,有力有序推进我省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工作。

全省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携手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互补、科技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共建,共同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辽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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