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九大亮点全面梳理
民法典合同编的变化与亮点梳理

《民法典》合同编的十一点变化合同是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法调整市场交易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规则。
合同法对市场交易主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合同编的内容与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下面我们总结下《民法典》合同编的十一点变化,供大家参考。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涉及的重要变化(一)完善电子合同订立准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新增国家订货合同制度,明确合同当事人法定义务。
《民法典》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三)完善了情势变更制度,衡平当事人利益《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四)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保障业主利益,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亮点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亮点合同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a. 确立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约定开展________(合作项目名称),共同促进项目的实施与发展。
b. 明确合作内容:甲方提供______,乙方提供______,双方共同负责项目的进度与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c. 达成合作目标:双方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力争实现项目的最终目标,为双方带来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第二条双方责任与义务a.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提供所需______,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b. 乙方责任:乙方负责______,提供所需的支持与配合,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c. 合作期间的协作:双方需密切合作,相互沟通,确保项目各项进展与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d. 对违约责任的规定: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三条项目进度与验收a. 项目进度安排: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周期,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表,确保每个阶段的任务按时完成。
b. 项目阶段验收:每个阶段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c. 最终验收:项目完成后,双方应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相关资料或成果。
d. 进度调整条款: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双方应协商调整进度计划。
民法典解读—合同编亮点+解读

民法典解读—合同编六大亮点+解读1.电子合同开启无纸化时代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百姓网购需求的增多,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也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纸质合同将逐步退出互联网时代。
(第五百一十二条)2.有理有据,向霸座者说不针对近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问题,民法典细化可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条、第八百二十条)3.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不”“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
(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五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4.物业纠纷不用怕,物业服务合同来维权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第三编第二十四章)5.“借一万、还十万”,网贷被套路不用怕针对近年来各界反映强烈的高利贷问题,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6.房子被拍卖,承租者家在何方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民法典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此外,为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民法典增加了保理合同(第三编第十六章);为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民法典细化了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制度、增加了债务清偿抵充规则、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制度(第三编第五章);在总结现行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民法典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完善了买卖合同(第六百二十二条、第六百二十三条、第六百四十一条至第六百四十三条);为适应现实需要,民法典吸收了担保法中关于保证和定金规则的规定,增加了保证合同,完善违约责任制度(第三编第十三章、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
合同编五大亮点亮点一: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重点关注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领域为适应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电子交易行为,本条对电子合同订立、履行的特殊规则作了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的新亮点解读

民法典合同编的新亮点解读《民法典》合同编的新亮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适应时代需求,服务电子商务领域: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民法典》合同编充分适应时代需求,服务电子商务领域,对电子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订立合同,并且这些数据电文可以视为书面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2. 完善了向第三人履行相关债权的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向第三人履行的情况,例如甲委托乙购买某商品并支付价款,乙将价款支付给卖方丙。
《民法典》合同编完善了向第三人履行相关债权的规定,明确规定了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大了对第三人权利的保护,维护了交易安全。
3. 制定情势变更制度: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将会显失公平。
针对这种情况,《民法典》合同编制定了情势变更制度,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以维护公平和正义。
4. 优化了合同的解除程序:在传统的合同解除程序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程序,如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
《民法典》合同编优化了合同的解除程序,规定了解除合同的简易程序,使得合同解除更加便捷和高效。
5. 强化了对合同违约行为的惩罚:为了加强对合同违约行为的打击,《民法典》合同编强化了对合同违约行为的惩罚措施。
例如,对于恶意违约行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更高的赔偿责任;对于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民法典》合同编的新亮点在于适应时代需求、完善法律规定、维护公平和正义等方面,为人们签订和履行合同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法律保障。
《民法典》来了,签合同注意九个细节!

《民法典》来了,签合同注意九个细节!展开全文打开看点快报,查看高清大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中,合同编条文计526条,其它篇章中涉及合同条款计647条。
合同编关于订立合同各方面的新规关系人们日常生活点滴。
衷震律师现就《民法典》合同篇修改新增热点,梳理九个细节,以供参考。
打开看点快报,查看高清大图第一,意向书、框架协议别再任性签订,《民法典》规定签订预约合同要担责。
商机为王。
有些老板为抓住商机,动辄签订意向书、框架协议,其敢于行动获取机会精神当然可贵,今后也需注意谨慎,不可随意签订意向书等预备协议。
《民法典》规定预约合同违约条款,其第49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二,约定义务条款别再随意排列,《民法典》规定了选择之债的转换规则。
有些人过去设计合同,习惯将对方履行义务条款排列一堆,如约定“乙方如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甲方损失、赔偿所有费用”。
此类要求看似給甲方数项权利选择,实则会有利于乙方。
《民法典》第515条规定,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对方。
前述条款意味着如乙方需履行多项义务,甲方又没有特殊约定的,乙方先享有选择权。
如前述条款,乙方可先选择任一项,这实则对甲方不利。
第三,保证责任要写明确,《民法典》对约定不明的保证责任作了颠覆性修改。
在《民法典》生效之前,如果保证责任约定不明,担保法规定推定为连带保证。
需要注意,在《民法典》生效之后,此规则发生颠覆性改变。
《民法典》规定,如果保证责任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68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合同编全面解读

第二部分
合同编亮点解读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一
明确了预约合同
解读
民法典
第495条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二
解读
民法典
第491、512条
明确了电子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三
明确了选择之债、按份责任、连带责任
解读
民法典
第515条至521条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四
解读
民法典
第533条
明确了情势变更原则
民法典
第815条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十三
明确列举了购物、就餐、住宿中保 管合同的情况
解读
民法典
第888条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十四
解读
民法典
第965条
居间合同变更为中介合同, 明确规定禁止“跳单”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十五 物业纠纷不用怕,物业服务合同来维权
民法典
第三编第二十四章
解读
thanks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五
扩大债权 人 代位追偿的债权时间 范围,明确第三 人 自愿加入债务
解读
民法典
第535条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六
解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增加了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
民法典
第564条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七
新增出卖 人 保留所有权
解读
民法典
第641条
合同编亮点解读
亮点八
解读
新增分期付款合同出卖 人 的解除权
解读2020年中华 人 民共和国首部民法典之合同编
党组织名称
前言 QIAN YAN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 人 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 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 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民法典》合同编九大亮点全面梳理

《民法典》合同编九⼤亮点全⾯梳理《民法典》合同编九⼤亮点全⾯梳理此次《民法典》合同编共有九⼤亮点,我们从思维、框架、合同内容、判断规则、⽤词,由⼤到⼩,由外到内逐⼀总结。
如果你留意观察⼀下《民法典》合同编⽤词,不难发现⼀个有趣现象,就是《合同法》当中原来⼤量使⽤的“合同的权利义务”⼀词,在《民法典》当中全部表述被替换成了“债权债务”。
⽽且,《民法典》新增了第三分编准合同,将原本不属于合同的⽆因管理、不当得利制度收归合同编名下。
为何如此?盖因《民法典》将合同编从部门法升级为债法总则了。
其实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关于是否设置债法总则的问题⼀直存在争议。
⼤多数⼈持不赞成的态度,主要是因为债法的两⼤基本内容——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都已经在《民法典》中独⽴成编,债的内容所剩⽆⼏,⽽且债法总则内容⼤多已被合同法总则吸纳采⽤,再⾏规定债法总则,两者很可能重复,形同鸡肋。
于是,将合同编升格成为债法总则就是⾃然的选择。
《民法典》吸纳了《合同法》⼤部分合同外,还吸纳了其他单⾏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同时对合同法体例、称谓和内容进⾏了⼤幅调整。
合同编从第463条,“本编调整因合同所产⽣的民事关系”开始,到第988条,得利⼈已经将取得的利益⽆偿转让给第三⼈的,受损失的⼈可以请求第三⼈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不仅如此,相较《合同法》,《民法典》条⽂⽆论在⽤语措辞或⾏⽂表达⽅⾯,更为严谨、精准和周到,较好地体现了⽴法语⾔专业化与通俗化之间的均衡。
⽐如说,“诚实信⽤原则”简化为“诚信原则”,“其他组织”改为“⾮法⼈组织”,“要求”改为“请求”,“肢解”改为“⽀解”等等。
另外,都说合同⽬的对于合同很重要,但⼤家有没有数过,合同⽬的在《民法典》当中出现多少处?分别解决多少个问题吗?据统计,《民法典》当中提及“合同⽬的”的条⽂有11处之多,它们分别决定了合同的⼋⼤问题:第⼀,双⽅约定不明时按照合同⽬的判断。
(详情参见《民法典》第511条)第⼆,⼄⽅主张因不可抗⼒或迟履⾏债务解除合同是依赖于合同⽬的判断。
司法解释民法典合同编亮点

司法解释民法典合同编亮点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解释是对民法典合同编各条款进行解释和具体应用的法律规定,是法律适用的重要依据。
为了使广大民众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民法典合同编,我将针对合同编的几个亮点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民法典合同编明确了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依照合同编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意味着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各方应当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并且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协商和讨论。
同时,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也应当保持诚实和信用,不得以欺诈、隐藏瑕疵等手段违反合同原则。
其次,合同编对合同内容的约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编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合法、真实和有明确约定的。
这意味着任何合同的内容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应当具备明确和清晰的约定。
合同编还进一步规定了合同的格式,明确了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及举证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提高了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编进一步强调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编第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尽力避免损害对方的权益,并及时通知对方。
这条规定强调了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保持诚实和信用的行为准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妨碍对方合法权益的实现。
同时,对于当事人发现自己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以减少损失。
此外,合同编还对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编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相应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
这意味着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经济赔偿和其他履行义务等。
此外,合同编还对违约责任的期限和赔偿范围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以便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综上所述,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解释为合同订立和履行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准则,并且对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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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九大亮点全面梳理
此次《民法典》合同编共有九大亮点,我们从思维、框架、合同内容、判断规则、用词,由大到小,由外到内逐一总结。
九大亮点目录
法律地位:合同编上升为债法总则,为什么《民法典》不再写“合同的权利义务”呢?
合同种类:重点关注22+24种合同,为什么不是20种典型合同呢?
用语措辞:整体更加科学准确,大家知道,为什么民法典将最高院的摁手印、合同法的签字改成按指印和签名吗?
合同目的:强调依据合同目的解决分歧,为什么说,合同目的条款是合同条款之王?
国家利益:取消特殊主体保护,为什么《民法典》里面不再出现国家利益四个字?
缔约形式:增加新的灵活操作空间,合同签订形式还是要约-承诺吗?
效力规则:五类合同判断规则全部改变,从有效无效、撤销、变更、解除、格式合同,统统全部改变。
履行规则:新建债务履行规则,选择之债,多数人之债,债务人加入等债法原则
裁判标准:从主观偏向客观,如果有律师告诉你,合同不能“以合法形式掩
盖非法目的”,你觉得他多大呢?
如果你留意观察一下《民法典》合同编用词,不难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就是《合同法》当中原来大量使用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一词,在《民法典》当中全部表述被替换成了“债权债务”。
而且,《民法典》新增了第三分编准合同,将原本不属于合同的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制度收归合同编名下。
为何如此?盖因《民法典》将合同编从部门法升级为债法总则了。
其实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关于是否设置债法总则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大多数人持不赞成的态度,主要是因为债法的两大基本内容——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都已经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债的内容所剩无几,而且债法总则内容大多已被合同法总则吸纳采用,再行规定债法总则,两者很可能重复,形同鸡肋。
于是,将合同编升格成为债法总则就是自然的选择。
《民法典》吸纳了《合同法》大部分合同外,还吸纳了其他单行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同时对合同法体例、称谓和内容进行了大幅调整。
合同编从第463条,“本编调整因合同所产生的民事关系”开始,到第988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不仅如此,相较《合同法》,《民法典》条文无论在用语措辞或行文表达方面,更为严谨、精准和周到,较好地体现了立法语言专业化与通俗化之间的均衡。
比如说,“诚实信用原则”简化为“诚信原则”,“其他组织”改为“非法人组织”,“要求”改为“请求”,“肢解”改为“支解”等等。
另外,都说合同目的对于合同很重要,但大家有没有数过,合同目的在《民法典》当中出现多少处?分别解决多少个问题吗?
据统计,《民法典》当中提及“合同目的”的条文有11处之多,它们分别决定了合同的八大问题:
第一,双方约定不明时按照合同目的判断。
(详情参见《民法典》第511条)
第二,乙方主张因不可抗力或迟履行债务解除合同是依赖于合同目的判断。
(详情参见《民法典》第563条)
第四,一方主张没收或返还定金时依赖于合同目的判断。
(详情参见《民法典》第587条)
第五,买受人主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解除买卖合同时依赖于合同目的判断。
(详情参见《民法典》第610条)
第六,买受人主张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解除买卖合同时依赖于合同目的判断。
(详情参见《民法典》第633条)
第七,承租人以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时依赖于合同目的判断。
(详情参见《民法典》第729条)
第八,双方预见损失赔偿范围时依赖于合同目的判断。
(详情参见《民法典》第584条)
《民法典》开篇明义,第4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因此就有了关于《合同法》第52条的解决方案。
《合同法》第1款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这里的“国家利益”一词,究竟应当清晰界定范围,长时间以来都被诟病。
上述条款在《民法典》当中被彻底删除了,《民法典》为此采用了三种方法来解决这一痛点。
《民法典》第490条对《合同法》第32条进行了修订,除了将“签字”改为“签名”这个更加准确的用词外,还修正了最高院司法解释当中关于“摁手印”的错误写法,增加了“按指印”这种已经长期约定俗成的合同订立方式以及新增了以实际履行方式代表同意缔约的缔约方式,以及多种新颖的合同订立方式。
为了体现鼓励交易,尽量促使合同有效的立法原旨,《民法典》全面修订了《合同法》当中关于无效合同、无权处分合同、未批准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格式合同总共五类重大合同判断规则。
第一,关于无效合同判断规则;第二,关于无权处分合同;第三,关于待批准合同;第四,关于可撤销合同;第五,关于格式条款。
关于五类合同判断规则详细介绍详见如下的九大变化相应论述。
《民法典》也新建了多种债务履行规则,第一,新建选择之债规则,赋予债务人履行选择权。
第二,多数人之债、按份、连带之债;债务免除、消灭规则;债务加入规则等。
第三,新增清偿抵充制度。
《民法典》所彰显的裁判标准也从主观偏向客观,第一,删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主观判断标准;第二,缩小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合同的权力范围;第三,显失公平吸收乘人之危。
注:因篇幅所限,本文节选了高云老师《民法典时代企业合同实务如何应
对和改变》课程的文字稿,部分内容有删减。
高云(本名汪宏杰),合同六法创始人,《民法典时代合同实务指南》主编。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中山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93年开启法律从业生涯,主要从事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和不良资产等业务,历任多家律所主任,上市公司法务总监,合规官等职务,先后出版《思维的笔迹》、《公司法实务指南》等11本法律实务畅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