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物流金融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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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物流金融发展研究

物流金融是物流与金融相结合的复合业务概念,它是物流业与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不仅能提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能力及效益,也可为中小企业融资及提升资本运用的效率。作为我国经济第三增长极,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已经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对北方经济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滨海新区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可以极大推动滨海新区物流业与金融业的发展,从而带动天津及环渤海地区经济的发展。

标签:物流金融滨海新区问题对策

1 物流金融及其发展

加入WTO以来,我国物流业快速发展,存在着巨大的盈利空间,对国民经济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物流企业逐步走向成熟,物流服务在向价值链的其他环节延伸时产生了许多衍生服务。物流金融是物流衍生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物流与资金流结合的产物。

1.1 物流金融的概念大家都知道,物流金融虽然是新兴起的一个行业领域,但是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把所有金融工具融入到物流业务的开始起端、中间过程、最后终点等环节,将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有机结合起来,宏观调控供应链运转过程当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加速提高资金运行的效率,促使物流产生价值增值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指的是银行跟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供应链动作的全部过程中,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融资、结算、资金规划、信息查询这些服務。

1.2 物流金融的发展状况物流金融发展起源于物资融资业务。一些发达国家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比较早,在我国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创新服务产品,存在着巨大的发展前景和市场需求。一些第三方物流企业已经开始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国内规模与实力领先的物流公司也都与金融机构建立了金融物流战略合作关系。天津滨海新区作为我国现代物流业迅猛发展的地区,其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对物流金融的产品设计、具体内容、操作模式等认识程度不一,物流金融业务没有广泛的推广开来。金融机构对物流金融的认识普遍停留在对传统物流金融的了解上,没有把物流金融向纵深发展,能办理的物流金融产品基本上都是与国际贸易紧密相连的传统贸易融资产品。也有一些股份制银行推出了一些供应链融资产品,但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使用范围和效果方面并不理想。

2 滨海新区开展物流金融存在的问题

分析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深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对传统物流业和金融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两者的有机融合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物流金融。然而由于我国物流行业发展起点较低,能够具备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条件的企业寥寥无几。另一方面,国内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业务发展较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物流

金融的发展。

2.1 物流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物流金融发展起步较晚,与物流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制约着物流金融的发展。

2.2 第三方物流企业存在的问题2009年2月25日,物流业被宣布列入我国第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滨海新区也将“建设国际物流中心”作为其发展的重要策略,滨海新区物流业正在致力于为整个环渤海经济乃至东北亚经贸体系的发展服务。但是,即使如此,由于中小型物流企业占据了我国物流企业的很大比例,以上利好政策并没有快速拉动新区物流产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①管理体制与监管机制不健全;②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滞后;③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④缺少专业物流人才。

2.3 融资企业存在的问题

2.3.1 信用缺失问题严重对于企业诚信问题,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调查显示,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对企业信用状况有所担忧,对于当时国内企业信用状况,仅有9.3%的企业经营者认为“很好”或“较好”,46.4%认为“较差”或“很差”。当问及“与周围的人打交道是否需要小心提防”时,61% (2006年)的企业经营者认为“需要提防”。

2.3.2 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中小企业大多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许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单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经营行为短期化以及负债多、积累少,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低,容易遭到市场的淘汰。

2.4 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2.4.1 政策环境的限制我国目前只有《合同法》和《担保法》中的某些条款能够作为法律上的依据来判定相关业务纠纷的法律属性,以及2007年10月1日执行的《物权法》虽然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但有些条款还不适合物流金融实际业务的开展。相关的物权登记制度混乱低效,缺乏统一公开的物权公示性备案系统。

2.4.2 金融机构对于物流金融业务控制能力有待提高风险控制方式上,从总体来讲,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科学实践性,具体表现在商业银行对物流金融业务过程中所遭遇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还有担保品等相关风险,银行方还缺乏细致的辨别能力,凭借经验确定利率、质押率、贷款期限和平仓率这些重要指标,无法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预警和控制。

3 滨海新区发展物流金融的对策建议

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趋势之一,也是实现供应企业、融资

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多赢”的有力手段。滨海新区作为带动中国经济新一轮增长的有生力量,正逐步建立起一套快速、机动、便捷、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相比之下,区内的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相对滞后,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

3.1 鼓励金融改革与创新2009年10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要求滨海新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努力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借着国家鼓励滨海新区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上“先试先行”之际,金融机构要想全面提升期经营管理水平、盈利水平以及整体效益,就要积极进行制度完善以及业务创新,还要建立内控严密、运转规范等高效的经营机制以及管理制度。

3.2 建立物流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尽管发展物流金融业务能使第三方物流企业、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等盈利,带来可观效果,然而每一项金融创新产品都是收益与风险共存的,这也是投资的特点。我国物流金融还处于蒙发状态,作为新生事物,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还都面临着各大风险的考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防止避免银行内部操作的风险,银行内部就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在物流过程中要实施有效的监控,尤其应注意发货这一环节的风险防范和规范操作。

3.3 规范信用评级制度目前,我国信用立法尚未完善,信用评级的应用、征信数据的采集与使用、评级行业管理等方面都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应加快信用立法,统一行业标准,尽快出台行业管理法规,从法律上解决谁来评级、谁来监管和如何评级等问题,使行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3.4 建立滨海新区内部信息技术平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是发展现代物流的重要条件,尤其是信息流它是沟通物流和资金流的“纽带”,可以实现跨行业和跨部门的沟通顺畅。可以通过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的网站,或者通过滨海新区政府型网站(如),搭建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和融资企业的信息沟通平台,及时发布信息,满足各方的需要。物流金融技术平台的建立,为银行业与物流业之间的异业合作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能够促进双方实现核心能力互补,推动物流业务过程中的资金流动。

3.5 加大力度培养拥有较强素质的人才并招贤纳士我市在广泛实施滨海新区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引进过程当中,面向全球高薪诚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团队,并计划让这些国际优秀大师走进滨海,共创滨海的未来。实施“天津滨海新区引智专项”,启动百名综合配套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构筑滨海新区人才优势。推动滨海新区加快建立引智政策体系,加大对滨海新区实施引智项目的支持力度。出台《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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