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培训讲解材料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一、劳动合同法的概述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它对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义务等。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
此外,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时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法培训课程完整讲义-55页文档资料

第一讲劳动合同概述(上)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施行。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
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
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2019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
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
因此,直到2019年底,《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
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19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19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
我国出台《物权法》的时候,就曾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审议七次才通过,但就是这部关注度非常高的法律,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只收到1万多条反馈意见。
而《劳动合同法》不但创造了收集意见之多的纪录,其各方阵营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意见对立之清晰,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仅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
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解材料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培训完整版讲解材料前言一、劳动合同法关键条款解读1、新法与原规定在法律适用范围上的变化主要是新法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范围之内,扩大了调整的范围。
2、新法与原法律规定相比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上增加了两条原则,即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为了保护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合法权益,法律特别强调公平、诚信原则。
3、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上与原来规定相比,新法规定的非常详细。
在新法的要求下,用人单位需要首先健全工会或职代会,否则就无法通过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4、《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应得报酬的双倍;超过1年没有订立的,则直接视为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新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法律罚则,从而最大程度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
5、新法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新法与原规定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就是由以前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变为用人单位要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在试用期问题上新法与原来的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对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二是增加了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必须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是增加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义务,即必须提前3天通知。
四是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这些规定岁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将有约束作用。
7、《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将竞业禁止纳入到全国性的法律之中,并有了新的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支付的日期和支付的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
此外,对于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仅限于高管人员、高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三类。
因此将来用人单位与谁签订竞业禁止将成为一种员工身份的标志。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3)刑事处罚没有生效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待终审判决后。
五、劳动合同 的解除
劳动合同期限(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 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对首签合同期限,原则上规定如下:
人员类别
合同期限
专业技术管理岗位
不低于5年
生产操作岗位
不低于3年
单击添加副标题
集团公司劳动合 同管理规定 及近期工作安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七年十二月
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
该项培训费用。
03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二十二条中的“专 项技术培训”是指 为提高劳动者特定 技能而提供的培训, 不包括上岗前的培 训和日常业务培训。
五、劳动合同 的解除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当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 单位应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 改正的; 因员工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培训协议——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向用人单位 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向 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员工承担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一、概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
本讲义旨在帮助企业和员工更好地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与要求,以便在劳动关系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本讲义将重点讲解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合同中的权益与义务等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1.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条件的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履行书面形式,若为未签订书面合同而发生劳动关系的,也应当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的要素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工作期限•工资报酬与支付方式•工作条件与保护措施•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方式三、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1.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并确保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内容与履行条件。
企业应在录用员工时明确约定劳动条件,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与义务。
双方双方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
3.劳动合同的备案为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用人单位应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到相关劳动监察部门。
四、劳动合同的权益与义务1.用人单位的权益与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依法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签订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2.劳动者的权益与义务•忠诚于用人单位,尽职尽责•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稳定五、劳动合同的解除1.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依据以下情况:•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经济、技术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工作岗位•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罹患疾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并经鉴定,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应遵循以下程序:•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时限,书面通知为最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履行相应的义务六、劳动合同法的违约与救济1.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培训教程

劳动合同法培训教程劳动合同法培训教程内容:一、劳动合同法概述1.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2.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2.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福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期限- 违约责任3.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双方自愿协商- 书面形式-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 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义务2. 劳动合同的变更- 变更的条件- 变更的程序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者退休- 用人单位解散或破产3.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五、劳动合同的续订与续签1. 续订的条件与程序2. 续签的注意事项六、特殊劳动合同的处理1. 非全日制用工2. 劳务派遣3. 集体合同七、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1. 争议解决途径- 协商解决- 劳动仲裁- 法院诉讼2. 劳动争议的预防与调解八、法律责任1.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九、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监督1. 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2. 工会的作用3. 社会监督十、劳动合同法的案例分析1. 典型劳动合同纠纷案例2. 案例分析与法律适用附录1. 劳动合同范本2.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3.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请注意,本教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4全新劳动合同法培训ppt课件

03
CATALOGUE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程序
;劳动者提 前通知;用人单位过错等 。
解除程序
提前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支付经济补偿等。
注意事项
避免违法解除;保留相关 证据;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等。
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与处理
终止情形
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 用人单位解散等。
04
CATALOGUE
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
劳务派遣的定义与特点
• 定义: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 工单位派出该劳动者,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 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 劳动力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 劳动关系,但却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下进行劳动。
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 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01
劳动合同期限
0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03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
加强了对特殊劳动者的保护, 如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
士等。
02
CATALOGUE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与程序
订立条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双方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与程序
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且明确 订立程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劳动合同的基本规定一、目的意义(一)制订《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该法通过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制订《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其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需求,是一对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共同体,该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更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一部社会法,有必要适当倾斜,以维护公平,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均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以此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我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制定该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作用。
该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的完善。
我国从1984年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试点,国务院86年77号文件已经确定对用人单位新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在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的实施,正式以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
这次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即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基本框架,同时又对《劳动法》做出了较大的修改,使其更趋完善,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如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和劳动力合理流动等。
为此劳动合同法针对现行存在的问题加以补充并修改了相关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劳动合同法培训讲解材料完整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前言一、劳动合同法关键条款解读1、新法与原规定在法律适用范围上的变化主要是新法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范围之内,扩大了调整的范围。
2、新法与原法律规定相比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上增加了两条原则,即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为了保护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合法权益,法律特别强调公平、诚信原则。
3、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上与原来规定相比,新法规定的非常详细。
在新法的要求下,用人单位需要首先健全工会或职代会,否则就无法通过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4、〈〈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应得报酬的双倍;超过1年没有订立的,则直接视为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新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法律罚则,从而最大程度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
5、新法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新法与原规定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就是由以前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变为用人单位要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在试用期问题上新法与原来的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对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二是增加了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必须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是增加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义务,即必须提前3天通知。
四是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这些规定岁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将有约束作用。
7、〈〈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将竞业禁止纳入到全国性的法律之中,并有了新的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支付的日期和支付的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
此外,对于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仅限于高管人员、高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三类。
因此将来用人单位与谁签订竞业禁止将成为一种员工身份的标志。
8、新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即仅限于违反服务期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两种情形下,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一律不允许的。
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要依靠违约金来约束劳动者跳槽的时代即将结束,未来防止员工随意跳槽,用人单位应在管理方式和理念上作调整。
9、在拖欠工资的问题,新法又向前迈出了很大的一步,即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即使没有欠条,能证明用人单位拖欠或少发工资了,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节省拖欠工资的法律处理成本。
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现象将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10、原来规定中劳动者有兼职的权利,只要能完成本职工作,就可以到其他用人单位去兼职,除非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行业禁止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无权干涉。
新法最大的不同在于,用人单位有权决定可否让本单位的劳动者外出兼职,即使在没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只要用人单位曾经禁止过劳动者外出兼职,第二次发现的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但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外出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首先要证明自己曾经劝告过劳动者,其次还要证明劳动者在劝告以后还有兼职的事实存在。
11、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天通知的,劳动关系要在30天后才能解除,而支付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解除。
因此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上要根据不同员工的不同特点做出不同的选择。
12、在裁员的情形、裁员的程序、裁员的限制上,新法与原规定有很大的区别。
总的来说,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非经济原因也可以进行裁员。
在裁员的的限制上,新法增加了社会选择,裁员考虑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形式以及劳动者的家庭状况。
13、〈〈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就可以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新法规定在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其他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该规定使得即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让劳动者走的,也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加大了用人单位用工退出成本。
14、在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上,新法有三个不同的地方,一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不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新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是经济补偿金的上限限制不同。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是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的不同。
按解除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计发,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计发标准。
一个总体变化就是工资收入比较高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领取的经济补偿金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巨额的经济补偿将不再出现。
15、原来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导致两种后果,一是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二是赔偿劳动者的损失,主要是工资性损失,恢复劳动关系。
但具体采取什么方式,决定权不在劳动者手上,且对用人单位没有惩罚性的规定,新法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决定是继续履行还是不同意履行,如果不同意履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因此今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有合法的依据,否则的话,违法无故解除将要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
16、延期支付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的,原规定对工资报酬规定是加付25知勺补偿,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加付50%勺补偿。
而新法则将两者统一起来,并提高了罚则,在50吩100%^间,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考量。
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发生上述事项将要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
17、〈〈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作出了重大的调整,规定被派遣单位的劳动者受到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规定使得以往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互相推诿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随着用工单位责任的增大,是否还要继续使用派遣用工,用工单位需要重新考虑。
18、在灵活用工方面,新法规定的更加灵活,充分体现了这种特殊用工的特点,灵活用工更具有灵活的特点,将成为将来用人单位的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的主要用工选择。
19、新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新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20、新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新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新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新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新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法下人力资源管理(一)〈〈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1. 是不是所有的员工,都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有以下三类人员不用:①已退休人员:已退休的员工不能跟任何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已退休的员工没有必要做劳务派遣;②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不到4小时,即V4小时,每周不到24小时,如:保洁工、小时工,单位不需与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也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③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不需签书面劳动合同, 其真实工龄从毕业证下发之日 起算。
2. 双倍工资指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包括还是不包括奖金?企业向员工支付的双倍工资属于税前工资(包括员工自己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保和住 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双倍工资应包括奖金。
注:员工前12个月所有的平均收入(即:总收入的平均数)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不考虑奖金来源于哪个年度。
例:某公司将2008年的奖金放在2009年年初发,2009年的年底发2009 年当年的奖金,此时员工前12个月收入和应包含这两个年度的奖金,平均收入会大幅增加。
3. 劳动合同倒签,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倒签:就是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提前到本应签的时间(因为实际签订时间已经过了法律规 定的时间)。
备注:不要给员工一份抹去签订日期的劳动合同(容易存在风险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 同上有3个出现日期的地方,但劳动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日期为准。
处理办法:员工签名下方的日期可在 HR 的指导下让员工填写,也可HR 人员事先或事后填写。
4. 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书面合同, 但是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 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09.6~7月高院的解释: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5. 确实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没有办法不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办法只有一个:否认劳动关系 。
注:个人缴纳所得税的纳税单可证明企业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①劳动合同;②工资发放记录:银行对账单/(通过公司账户批量转账/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账户转账/ 户转账X财务从账户取钱后再存到员工账户上X ) 发现金X 单X③社会保险对账单;④个人所得税缴税凭证;⑤收入证明(须带单位公章) 备注:收入证明一定要客观,要小心,否则会有较大风险。
6. 讨论:对企业不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 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 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无固定和固定劳动合同 的解除是一模一样的08.7~8月,有13种情形企业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时间不同:无固定期限直到员 工退休;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期限可脱节(工作岗位的期限 在岗位协议中约定);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模一样的;⑤ 无固定期限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大的区别是:在劳动合同未履行期限上, 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风险更大,主要是 诉讼风险,无固定期限合同协商风险更大、难度更大,单位辞退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要求更严格、要慎重,协商难度更大,无固定期限最后补给的钱更 多。
2. 连续两次的含义如何理解?分析: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能否终止? 法律条款: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 同。
银行转账记录/ 通过公司财务个人账 不带单位公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