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库集中支付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手段,也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国库集中支付可以大大提高财政收支管理的效率,减少财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失误,还可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安全性管理。
因此,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首先,应该明确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目标。
改革的主要目标应该是优化财政资源的利用,实现财政管理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促进财政事务的便捷、快捷和高效。
此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还应当强调对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的要求,以保证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
其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制定明确的措施和步骤。
首先,应该加强数字化设备和网络的建设,以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快速性和可靠性。
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规定财政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政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制度文化的保障下规范流转、安全流转和高效流转。
最后,还应该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认证,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财务管理技能,以便更好地适应数字化管理的要求。
另外,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还需要结合现有的财政体制和政策要求,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在具体实施中,应该注重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政府资金管理的联网和互认。
此外,还需要建立各项检查机制,定期评估国库集中支付的质量和效率,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之,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个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和各界的协作和付出不懈的努力。
只有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实施措施,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模式,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才能够逐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目标,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财政部财库〔2011〕167号关于某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规章制度改革地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自2001年我国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不断扩大改革范围,逐步建立起新型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但从当前改革进展情况看,部分地区特别是市县级仍然存在改革进展不平衡、改革措施不到位、改革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明显制约了财政国库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新制度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按照2011年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是现代财政管理领域一项历史性重大制度创新。
改革后形成的新型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从根本上保证财政收支信息反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构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
在看到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区仅选择几个预算单位和一少部分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革没有全面推开;有的地区改革措施不到位,没有按照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实施,没有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优势;还有极个别地区在公务卡制度改革方面等待观望,影响了这项改革在全国的推广进度。
由于一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到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重滞后,近几年接连发生几起财政资金安全案件,留下了深刻教训。
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履行政府受托责任的高度,从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角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二、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
2022年财政国库深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2年财政国库深化管理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标准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视,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益,遵照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及省财政厅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看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遵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开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根底、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县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应遵循以下原那么:(一)监视管理原那么。
实行“财政资金三不变"原那么,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不变更预算单位资金运用权限、财务管理权限和会计核算权限。
通过变更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及收缴和拨付方式,实现对财政资金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增加财政收支活动的透亮度。
(二)标准操作原那么。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机关、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收支都按标准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视、管理有制度、平安有保障。
(三)便利透亮原那么。
削减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刚好和便利,同时,提高财政支出的透亮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四)踊跃稳妥原那么。
一方面要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充分磨合和平稳转换,另一方面要确保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能够稳步推动、取得实效,因此,改革必需做到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为: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全部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干脆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给者或用款单位。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为辅助,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为网络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体系。(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国库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5)经上级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逐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为保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实施,区财政局委托国库支付中心在代理银行开设单位往来资金专户,专项用于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历年预算结余等方面核算,并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2)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特设账户进行清算。(3)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包括单位备用金的提取和补充),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单位往来资金专户及特设账户进行清算。(4)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财政国库管理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财政管理的核心。
为了完善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推动现代化财政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效率和质量,实现财政资金的优化配置和安全保障,必须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二、改革目标1. 构建现代化财政制度坚持市场化、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原则,建立与现代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提升财政监管和效率。
2. 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探索建立多层次资金管理体系,加强资金分级管理和分类运用,强化预算与资金管理衔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率。
3. 提高财政风险控制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加强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改革内容1. 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国库制度在原有的财政国库管理模式基础上,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国库制度,实现财政收支一体化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控制。
2. 推进全面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对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监督与评价,健全预算制度,促进财政管理高效、透明、科学。
3. 探索政府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集中收付制度是财政国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应通过推行电子支付、加强资金监管等手段,实现协同、高效、安全的资金集中收付管理。
4. 完善预算控制和内部审计管理加强对预算控制的监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确保财政收支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5.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完善统一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财政收支管理信息系统、国库信息化系统等,实现对财政收支情况的实时监测、追踪与管理,保证财政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四、改革保障1. 完善制度法规建立制度法规体系,梳理、完善财政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行为。
2. 健全组织机构在原有机构基础上,建立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加强财政与国库管理协同,并在各级内设机构中增设管理岗位,加强职能部门的协同与配合。
3. 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财政干部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财政管理的现代化需求。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财政改革不断深化,为加强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必须进行制度改革。
本方案旨在构建适应新形势下财政国库管理的机制和体制,确保财政资金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
二、总体思路1. 突出财政国库管理的主体地位,提高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水平。
2. 完善国库收付功能,优化财政资金运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 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措施,防范各类风险。
4.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国库管理的数字化水平。
三、具体措施(一)优化国库收付功能1.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推行年度预算制度,对财政资金进行计划、预算和绩效管理。
2.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收付。
3. 设立区域性国库中心,实现国库集中管理的地方化开展。
4. 推进公共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财政资金的电子化支付和结算。
(二)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1. 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财政国库管理的基本制度。
2. 建立财政国库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3. 设立财政国库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管理主体的绩效目标。
4.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财政资金管理中的各类风险。
(三)加强内控措施,防范风险1. 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资金安全审查机制。
2. 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
3. 建立财政资金追溯制度,有效打击财政违规行为。
4. 搭建财政资金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财政资金流向的监控。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1. 加强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一体化水平。
2. 推广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分析和决策水平。
3. 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财政人员的信息化素养。
4. 推进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财政国库管理中的应用。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协调,明确改革责任主体和工作进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1•【字号】黑政办发[2012]51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黑政办发〔2012〕51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自2003年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我省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了明显提高,财政调控能力有了显著增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作用日益突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
但从运行情况看,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财政支出实拨数额较大;有的市县财政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规范,财政资金没有通过零余额账户进行支付和清算;有的市县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预算单位未能全面履行财务管理职能等。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目标(一)省本级改革目标。
2012年年底前,省本级要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坚决禁止预算单位向本级临时性账户和下级预算单位划转财政资金。
(二)市(地)改革目标。
2012年年底前,所有市(地)要建立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将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将财政代行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能全部退还预算单位,全面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
市辖区改革比照县(市)级改革方式,由所属市(地)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完成。
(三)县(市,含绥芬河市、抚远县,下同)改革目标。
2012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
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深化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的指导意见⽂号:财库[2007]51号颁布⽇期:2007-05-21执⾏⽇期:2007-05-2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是我国财政管理改⾰的重要内容,⽬标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度重视,提出了⼀系列要求,作出了整体部署。
2001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案》(财库[2001]24号),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精⼼组织,积极推进,取得了重⼤进展和显著成效,明显提⾼了财政资⾦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基本确⽴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前改⾰处于深化和完善的关键阶段,需要进⼀步推进制度创新,有效解决改⾰⾯临的深层次问题,促进相关改⾰措施尽快到位,逐步建⽴完善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现对深化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提出如下意见:⼀、推进和深化国库集中⽀付改⾰各地财政部门要全⾯推进国库集中⽀付改⾰,⼒争到2010年所有财政性资⾦全部纳⼊国库单⼀账户体系运⾏管理,各级预算单位全部实⾏国库集中⽀付制度。
为此,省级财政要⼒争到2008年将改⾰实施到本级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并逐步将政府性基⾦、预算外资⾦等所有财政性资⾦纳⼊国库集中⽀付改⾰范围;同时,要加⼤推进⼒度,促进上级补助下级的专项资⾦逐步实⾏国库集中⽀付制度,⼒争到2008年,初步建⽴起专项转移⽀付资⾦国库集中⽀付基本框架和运⾏机制。
地市级财政要⼒争到2008年将国库集中⽀付制度改⾰推进到地市本级的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都要纳⼊改⾰实施范围。
在推进改⾰的同时,要进⼀步完善操作、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效率,在保证财政资⾦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电⼦化操作⽅式,建⽴健全现代⽀付操作模式。
县级国库集中⽀付制度改⾰总体要求是,结合本地特点,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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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
实施方案
table>自XX 年6月份开始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以来,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成功完成了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扩面工作,基本构建了国库集中支付框架。
但是,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过程中,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有待改进和深化,针对当前财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逐步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体系,资金收缴和拨付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深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必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三年来,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库管理改革前期重点开展集中支付,对集中收入尚未作统一的安排和要求,财政资金入库延迟,大量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一些部门擅自重复或分散设置了多个账户,导致部分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三是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核算尚未纳入财政国库管理改革体系,一方面,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领导决策调控提供准确依据。
另一方面,使得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有可能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四是国库集中支付的规模小,数额少,尚未达到“所
有财政性资金都要按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要求。
XX年国库集中支付额仅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 %。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国库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继续推进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国库资金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服务功能。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国库收付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三不变”原则。
预算管理体制不变,由各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使用权仍归各单位;单位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部门对资金使用结果负责。
二是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职责,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三是坚持管理监督的原则。
增强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防范出现规避监督的现象。
四是坚持方便用款的原则。
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及时,更加便捷。
三、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清理和整顿各单位银行账户,实行单一帐户管理。
各预算单位只保留在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基本账户,任何单位未经县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联合审批擅自另行开设账户,都将视同为私设“小金库”,予以严肃查处。
1、由监察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的通知》,对预算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
清理整顿的范围是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县级财政有领拨款关系的区级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
2、取消实行会计集中核算预算单位的所有银行存款帐户,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由永宁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在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用于预算单位非财政性资金的核算。
3、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差额预算单位、定额补助预算单位、实行行业会计制度全额预算单位),只允许开设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一个专用存款帐户和一个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帐户。
(二)改革财政国库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划拨资金统一上网支付。
建立由财政部门、代理银行和全县119个预算单位组成的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网络系统,将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支付系统,实现资金支付的“中转”变“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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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1、成立永宁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承担永宁县国库集中收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将原永宁县会计核算中心和永宁县教育核算中心并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将6个乡镇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围,同步实现会计核算中心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转轨,所有教育预算单位(共25个)、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集中收付。
2、增加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工作人员。
根据集中收付业务需要,从乡镇和教育核算中心现有工作人员中选调10名工作人员。
3、扩大集中支付资金范围,一是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工资统一发放;二是将所有具备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非预算单位资金、市拨资金尚不能挂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由于开户银行未与区财政厅连网,暂时不能实行集中支付,待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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