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名录告知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名录告知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名录告知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名录告知书

工程名称桂林永福碧桂园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永福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崔凯彤监理单位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炳克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1.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

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1.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人货两用施工电梯

型号:数量:;型号:数量:。

三、临时活动板房

型号:数量:;型号:数量:。

施工单位识别意见:

签章

年月日监理单位确认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确认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注:1. 本表格由施工单位填写。

2.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由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直接申报。

3. 如工程无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一栏不用填写。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范文篇一: 你单位建设的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有关规定,准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我单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通知我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书面告知。 欢迎对我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监督人员:,联 系电话:。监督人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签收人:(安监机构公章) 年月曰年月曰 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监机构各一份。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范文篇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xx]17号)精神,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

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全市跨年度工程复工和新开工工程安全管理,市建委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跨年度工程复工前检查工作 全市在建的跨年度工程在今春恢复施工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当共同组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整改。 (一)工程深基坑支护的稳定情况; (二)脚手架基础、架体拉接点及悬挑梁固定情况; (三)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扶墙装置设置情况及塔身结构及动力系统安全情况; (四)临时用电线路敷设、配电箱开关箱及用电设备安全状况; (五)四口、临边防护及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六)职工宿舍、食堂、娱乐室、及其它设施安全状况及防火管理情况; (七)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八)作业岗位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及安全网清洗、安全标语悬挂情况等。 经检查整改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跨年度工程复工申报表》, 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复工,经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未申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等标准要求情况。 6、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等验收记录。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合《建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控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存在量大面广的危险源现状,根据建筑业的施工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重预防、抓源头、控过程、求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把预防的关口前移至施工现场,这对改进当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许多管理缺陷、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并跟踪整改、提高施工现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段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第一条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二条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第三条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安全风险 2、危险源通报 3、安全制度和规程 4、紧急反应程序 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 (一)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 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2.有中毒窒息危险; 3.有高空坠落危险; 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 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 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 7.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 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 9.有触电伤害危险; 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二)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模板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核查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核查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按名单核查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符合建设部的规定。 (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电工、焊工、架子工、卷扬机操作工、电梯司机、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司机、指挥员、信号员、司索员)、起重设备装拆工、爆破工。 (三)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其他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 二、核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完成验收手续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方案应能指导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工程投入使用。 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便进行有关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查。 (一)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深度达到及超过5m,或深度未达5 m但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3、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安装; 4、起重吊装; 5、脚手架的设计与安装; 6、卸料平台的设计与安装; 7、拆除与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张拉、网架、索膜结构、高6 m以上的边坡

春节后复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告知书

春节后复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告知书 辖区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新年伊始,农民工已陆续返城,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即将复工,且春季气候多变,是高坠、火灾等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施工企业的法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部的管理,确保春节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落实制度,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加强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春节后,在施工工地复工前,各施工企业要组织一次以项目部为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对节后返城进场的农民工和其他建筑工人集中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未经安全教育的工人一律不得上岗。 三、严格检查,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项目部应组织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各施工企业节后要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事故隐患,重

点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安全生产教育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包括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等。 四、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整治。为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各施工现场应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扬尘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扬尘整治“六不准”、“六必须”要求。 五、加强监督,切实履行监理的安全责任。各监理单位要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及《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理的安全责任。对节后复工的项目必须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下达复工令后方可复工,未经安全检查不得动工。 之江质量安全监督站二0一二年一月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 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本工程将由市安监站科监督,联系电话:。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为使监督工作有序顺利实施,现将市安监站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监督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程序 1、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合格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派监督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条件,对参建各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并签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书》。如果现场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工程项目可以正式开工;如果现场不符合要求,监督人员将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现场整改完毕并经监督人员复查合格后才能开工。 2、第一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施工至主体二层楼面,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

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抽查,对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给予认可,并备案。 3、第二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主体封顶,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派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评抽查,做出综合性评定意见,并备案。 4、巡查和抽查:市安监站还将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巡查和抽查。 5、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等安全管理资料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06]22号)以及《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需费用。 三、监理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重大危险源告知牌

重大危险源告知牌(1) 配电房责任部门、人机料部文平 设施配电柜电线 警示标志

人身触及裸露的带电导体和电弧,或触及因绝缘损坏而带电的电气设备外壳、支架,都会造成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 触电对人体的损害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情况。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部,破坏人体的呼吸器官、心脏和中枢神经系统,多数情况至人死亡,所以是最危险的。电伤是指电弧瞬时通过人体的某一局部和电弧烧伤人体,造成对人体外表器官的破坏。严重时可使人致残,但一般不会致人死亡。 绝缘、安全间距、漏电保护、安全电压、遮栏及阻挡物等都是防止直接触电的防护措施。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是间接触电防护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 1、拉:拉闸断电 2、切:切断电线 3、挑:挑起电线 4、拽:拽离电源 5、垫:隔断电源 6、心肺复 7、拨打120 8、口对口人工呼吸。 防护 措施 1、使用绝缘工具 2、戴绝缘手套 3、穿绝缘鞋 4、使用绝缘棒 万成钢便桥安装的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告知牌(2) 柴油库 责任部门、人 机料部 王美芳 设 施 储 油 罐 柴 油 危险性 触电形式 防止触电的措施 触电急救方法

1、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 气可造成污染。 2、环境危害: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3、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引起头晕及头痛。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2、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3、食入:尽快彻底洗胃。 4、拨打120 危险性接触形式应急处理措施 急救方法 警示标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

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5、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9、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 为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我市建设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建各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和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地质水文资料,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制定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工程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强行开工。在施工期间,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基坑、二层结构、主体(高层每四层一阶段)装饰等阶段及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状况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记入《安全资料》中。 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数量充足、专业分配合理的项目管理人员,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企业直接委派,常驻施工现场履行管理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建设工程未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监管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安全保证体系。 三、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设起重机械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吊蓝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必须具备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证书应按

规定进行复审 四、建设、施工单位应明确约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和支付计划,不得取消或低于规定取费费率。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汇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施工单位应加强措施费的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监理单位应监督措施费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 五、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前报安监站备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单跨18 米以上钢结构安装工程、房屋拆除爆破工程、桥梁面板吊装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要按定要求组成5 人以上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出明确的结论,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应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禁随意变动。 六、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安全监理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旁站监理或巡视监理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按照方案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上,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况严重的,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服从的,应及时向安监站报告。 七、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

危险源告知书

危险源告知书 各部门: 在你部门从事的生产作业现场,存在各种危险源,现将危险源及预防措施告知你部门,并要求你部门将危险源及预防措施告知到每一位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切实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安全生产。 1、危险源:变压器、有超负荷烧毁,漏电的危险 告知措施。 (1)经常对变压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应定期维护,特别是用电高峰时期的用电维护,制定维护措施,有专业人员经常现场监管。 (2)教育员工,注意用电安全,防止线路短路,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3)在对变压器维护时一定要严格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4)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帽,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5)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物件代替安全带。 (6)遇有雷雨天气应停止维护保养。 (7)作业人员禁止穿硬底鞋。

(8)对变压器维护的使用的专用工具要求经常检查维护,如绝缘杆是否有效等。 2、危险源、发电机 (1)在起动发电机前应检查发电机动力机的机油,燃油情况检查是否有漏油,缺油现象发生。 (2)对发电机的配电盘进行检查,查看有无螺丝松动,电线踝露情况发生,如有应及时修复。 (3)起动发电机时,不能直接挂负荷,以免超负荷烧毁发电机。 (4)在发电作业时要有人经常看护,注意发电机运行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处臵。 (5)严格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6)发生结束时应对发电机进行检查,及时调整,并正常维护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3、危险源、电热水器 (1)要熟知电热水器的使用性能,对热水器经常维护保养。 (2)经常检查热水器的“注水线”,防止水位过低烧毁电器设备,或造成漏电伤人。 (3)对热水器定期检查,及时调整。 (4)热水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人走断电。

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

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完整)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序 号 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 总 监
受控时间 监控责任人
重大危险源潜在的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控制措施 1、 编制施工方案 2、 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 3、 做好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 4、 做好基坑变形监督 5、加强安全防护检查 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报批审核,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电工持有效证件上岗进行安装、检查、 维护 3、配备合格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报批审核,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搭设,架子工持 有效证件上岗进行搭设、检查、维护 3、配备合格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1. 2.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按程序报批审核, 进行安全交底 由有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安装、 维护、 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操作工持有效证件上岗、 检查、 保养、 做好运行保养记录 配备合格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绳索、卡具要合格,人物不准同吊。 实行统一指挥,加强现场监护

基 坑 工 程
基坑发生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失稳, 因基坑土方超挖引起支护结构破坏, 护壁养护时间不够或末按规定做支 护,造成坍塌事故。
坍塌事故
基础施工全 过程
班组长 施工员 安全员

临 时 用 电 脚 手 架 工 程
未实施三相五线制供电,未做到三级 配电二级保护,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 一箱。
触电事故
施工全过程
班组长 电 工 安全员

由于架体基础及防护有缺陷或无防 护导致高处坠落,脚手板未满铺或未 铺都可能导致脚踩空造成人员高处 坠落伤害,由于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 求,导致架体倒塌造成人员伤害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施工全过程
班组长 施工员 安全员

吊 装 作 业
人物同吊 制动失灵 捆绑不牢 指挥 失误、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安装拆卸 单位无资质或违章操作,违犯“十不 吊”规定
整体倾覆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3. 4. 5.
施工全过程
租赁单位 安装单位 班组长 安全员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2018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名录告知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名录告知书 工程名称 翠堤春晓山庄一期A-1#~A-12#楼、B-1#~B-8#楼、C-1#~C-10#楼、D-1#~D-6# 楼、E-1#~E-6#楼 建设单位柳州市柳城县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岳陆静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广西力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曹瑾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1.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2.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工程。 □2.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2.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3.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3.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起重机械安装与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4.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4.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4.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5.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5.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件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告知书(施工单位)

蒲江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安全文明施工告知书(施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中对建设单位告知如下: 1、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报监的同时须与我站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并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责任书》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与文明施工工作。 2、施工单位结合自身工程实际情况,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并将扬尘治理小组名单交我站备查。 3、施工单位要根据地不同季节施工特点编制季节性施工的措施交我站备查(如雨季汛期施工需要编制防洪紧急预案,制定防洪值班人员名单等),严格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做好不同季节的安全文明施工。 4、施工单位须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落实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保体系。 6、建立安全机构,配备足够人员,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按规定工程规模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部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工程师,每五十个工人设置一个专职安全员,每十个工人设置一个安全协管员)。 7、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8、开展安全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有评价资料)。 9、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上报(并对外来人员有专项的安全管理措施)。 10、确定施工重大危险点源监控方案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实施(并按规定制作危险点源公示牌进行每日公示)。 11、起重设备等设施按规定进行检定并在检定合格后10天内持有关资料到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未登记备案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12、危险较大的项目必须按规定请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3、施工现场实体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应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符合施工现场“六不准”、“六必须”和“五牌一图”规定)。 六不准:不准露天搅拌混凝土;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备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以上告知内容请被告知单位认真阅读并签收执行。 工程名称: 被告知单位(盖章): 年月日告知单位:蒲江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月日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和承诺书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推动公明办事处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现要求我办事处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包括:(一)制定和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任 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 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二)安全生产建章立制责任 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各个部门(车间、班组)和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和责任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指导简单和组织实施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企业从业人员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告知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现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关要求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373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 7、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8、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建[2002]223号) 9、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 10、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 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 1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重大危险源目录清单

重大危险源目录清单 区域 危险名称 危险来源 危险级别 控制措施 食堂 食物中毒 采购过期或不新鲜食品,烹调过程中食物未烧熟,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原料加工食品,食品储存不当,造成污染, 从业人员无证上岗 一般 采购新鲜洁净食品,加工食物熟透,不使用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食品存放生熟分开,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办理卫生许可证 传染 传染病 一般 查体、分餐、配消毒设施 窒息爆炸 液化气泄漏(设备设施缺陷) 重大 进场液化气应检查其气密性,有无漏气现 象,发现有问题的禁止使用。 火灾爆炸 液化气罐离火源距离过近(保护缺陷) 重大 液化气罐应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 宿舍 触电、火灾 私接、私拉电线 重大 加强检查,杜绝私拉乱接现象 使用大功率电器 重大 加强检查,严禁在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煮 饭、炒菜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钢筋房 (弯曲机、调 直机、对焊机、切割机) 起重伤害 吊运钢筋未捆绑牢固 重大 检查钢筋吊运是否捆绑牢固,起吊设备是否 完好 触电 电气绝缘 重大 检查电气是否绝缘 未进行接零保护,未装漏电保护器, 电源线破损 重大 按规范要求接好保护零线及安装漏电保护 器,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破损,及时更换修复。 机械伤害 弯曲机运转中更换转盘上的固定橛或 弯曲橛 重大 加强工人机械操作管理,严格按要求操作 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穿入 钢筋 重大 加强工人机械操作管理,严格按要求操作

火灾操作场所未清除易燃物,未备消防设 备 重大钢筋房按要求配备灭火设备 伤害眼睛、 触电对焊操作人员未戴防护镜和手套;站 立地面未垫绝缘板 重大操作人员佩戴必须的防护工具 木工房 火灾 木工房内未采取防火措施,未按规定 配备消防器材 重大木工房按要求配备灭火设备,严禁吸烟触电、火灾 木工房内电源的设置和使用不符合规 范要求 重大按规范要求设置坍塌模板堆放无防倾倒措施重大模板堆码整齐,严禁超高 机械伤害圆盘锯无防护罩重大按要求设置防护罩 配电箱、开 关箱触电 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重大按要求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漏电保护器失灵重大及时检查更换 未接保护零线重大及时检查,按规范要求接好保护零线电器元件损坏或配备不符合要求重大定期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电器元件 现场照明触电手持照明灯具或潮湿作业场所未使用 安全电压 一般按规范要求使用安全电压PHC管桩机械伤害打桩机日常维护不到位重大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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