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化妆品常见违法违规情况处罚一览表
侵权“爆款”、顶格赔偿,违规化妆品处罚案例“曝光”

曝光台Disclosure侵权“爆款”、顶格赔偿,违规化妆品处罚案例“曝光”2022年6月至7月,在各级监管部门对化妆品行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现象。
其中,既有产品抽检不合格这类“老问题”发生,又有“蹭商标”被顶格处罚这类“新情况”出现。
文/白嘉懿侵权“爆款”吃罚单2022年6月27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广州奥希尼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侵权完美日记旗下产品“小细跟”口红,被罚5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内容显示,经过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多渠道的推广宣传,完美日记“小细跟”口红产品迅速成为具有很高影响力的市场爆品。
而涉案企业委托第三方生产、销售了一批货值84万元的唇膏,与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初推出的名称为“PERFECTDIARY/完美日记恣意出色丝绒细管口红”的产品在包装、装潢方面高度近似。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广州奥希尼化妆品有限公司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规定所指的混淆行为。
无独有偶,一家专“蹭”知名矿泉水“怡宝”商标的化妆品公司,最近因商标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513万元,系近年来化妆品行业首例顶格赔偿案件。
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官方微信号文章介绍,被告洁士宝公司(原怡宝化妆品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3日,主要从事化妆品批发、零售等。
24China Cosmetics ReviewChina Cosmetics Review原告怡宝公司[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发现被告在网络宣传、经营场所、参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了“怡宝”“C'estbon”“C'estbon 怡宝”等标识,并且存在购买、注册及使用以“cestbon”为主体部分的5个域名等行为,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故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化妆品常见违法违规情况处罚一览表

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法律责任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1、没收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并且可以处违法款。
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1、没收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并且可以处违法款。
格标记的化妆品《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以处违法所得2到3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产品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停止销售,处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2020版 商品宣传广告法违禁词汇总-化妆品

(一)化妆品网页描述中禁止发布的内容网页描述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真实、清楚、明白。
具体要求如下:A.商品网页描述、标签、说明书中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法律禁止的内容:➢网页描述中禁止使用“最高、最佳、最好、顶级、极品、最高档、100%安全、100%无污染、最安全、最健康、最专业、最先进、最新科学、最佳、最高级、顶级”、“最新技术”、”国家级“、“最先进加工工艺、第一、全面、全方位、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等等绝对化词语“➢禁止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如:驰名商标、“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央视上榜品牌、CCTV上榜品牌、CCTV 展播品牌、“×××认定”、“×××认可”、“×××展示”、“×××荟萃”、“×××指定”、各种满意率、信任率以及某类商品、服务上榜企业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内容的词语(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除外)。
➢禁止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免检商品”宣称。
(备注:新商标法第14条第五款:“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否则按照新商标法第53条规定,将被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未取得专利的,禁止声称专利产品;如果声称“取得专利、获得XX专利、专利产品”的,应具体标注出专利类别和专利号。
2020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试题与答案

2020最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试题姓名:部门:成绩:一、填空题: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起施行。
2、国家对实行注册管理,对实行备案管理。
3、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4、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并接受监督。
5、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内,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情况。
6、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保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7、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义务。
8、发现化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经上市销售的化妆品,通知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使用,并记录和通知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1、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A、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B、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C、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D、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2、下列关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款内容说法正确的是:()A、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B、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
C、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D、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进行专项抽样检验,抽样可以不支付抽样品费用E、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F、香皂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本条例J、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3、有如下哪些情形行为的()之一的,可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A、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B、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C、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D、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E、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F、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新旧对照表

2020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取代了原《化化妆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章生产经营第二十六条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二)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三)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四)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五)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生产企业应当建在清洁区域内,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符合卫生要求的间距。
(二)生产企业厂房的建筑应当坚固、清洁。
车间内天花板、墙壁、地面应当采用光洁建筑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并应当具有防止和消除鼠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设施和措施。
(三)生产企业应当设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化妆品原料、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场所。
(四)生产车间应当有适合产品特点的相应的生产设施,工艺规程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五)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能对所生产的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的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
第二十七条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化妆品生产第二章化妆品生产的卫生监督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2020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试题与答案

2020最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试题姓名:部门:成绩:一、填空题: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起施行。
2、国家对实行注册管理,对实行备案管理。
3、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4、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并接受监督。
5、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内,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情况。
6、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保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7、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义务。
8、发现化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经上市销售的化妆品,通知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使用,并记录和通知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1、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A、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B、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C、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D、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2、下列关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款内容说法正确的是:()A、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B、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
C、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D、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进行专项抽样检验,抽样可以不支付抽样品费用E、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F、香皂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本条例J、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3、有如下哪些情形行为的()之一的,可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A、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B、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C、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D、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E、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F、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28号——国家药监局关于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28号——国家药监局关于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4.16•【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28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28号国家药监局关于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沈阳市嘉欣化妆品厂等10家企业生产的墨克烫发液(橄榄香水还原烫)等13批次烫发类产品,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海露染发膏等9批次染发类产品,湖北李时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时珍康舒宁?宝宝多效护肤凝露等4批次护肤类产品,广州市雅氏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氏美白保湿防晒霜SPF30+PA+++1批次防晒类产品,镇平仲景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田哥痱子粉1批次爽身粉类产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嘉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舒晨?健白洁齿牙膏(坚果薄荷味)等3批次牙膏类产品不合格(见附件)。
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河南、湖北、广东(省、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北京、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附件: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国家药监局2020年4月16日附件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29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4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29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4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4.16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29号
•【施行日期】2020.04.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0年第29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4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河北、江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威蒂雅水元素·绚彩亮丽染膏等23批次染发类产品,标示名称为景红达烫发液(热敷型)等18批次烫发类产品,标示名称为美颜宝特级美容珍珠膏1批次祛斑/美白类产品,标示名称为雅舒宝酵母玻尿酸补水嫩肤精华面膜1批次面膜类产品,标示名称为激爽男士防护乳1批次护肤类产品为假冒产品(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44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0年4月16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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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
4
销售的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5
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3、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
2
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规范)》的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1、没收产品;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
3
销售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7
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未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
作者:旧在几
作品编号: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
时间:2020.12.13
序号
违法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法律责任内容1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1、没收产品;
2、没收违法所得;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
6
销售者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停止销售,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照
作者:旧在几
作品编号: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
时间: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