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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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发包人:

勘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勘察事宜,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特征:

第二条、勘查内容【备注:本款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其中版本之一】

版本一:1、本合同勘查工作内容和标准的确定以发包人的勘察内容及勘查任务为主要依据。勘查内容至少包括: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进驻勘查现场(含根据现场条件可能发生的多次进场)、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查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实验、检测、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勘查报告的制作及提交、后续服务等内容,发包人可以随时补充、修改附件2《勘察任务和技术要求》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勘察人。如附件2《勘查任务和技术要求》或者发包人的书面要求有遗漏或错误,勘察人应本着现实发包人的最大利益的原则,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补充文件中的遗漏,修正文件中的错误,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均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费中。

版本二:1、详勘,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建筑设计结构专业的技术文件(附件2《勘查任务和技术要求》)的要求,为本项目工程计算、提供钻孔点位和钻孔间距,并提交发包人聘用的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院”)审核确定;

2)按设计院最后确定的钻孔点位进行钻孔取样;

3)土样测试,参数计算;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评估测试结果;

5)推荐基础形式和开挖时最大的放坡坡度;

7)查明基地内地下水位及其动态变化规律及地下水对混凝土的侵蚀性作出判断;

8)查明基地内地形、地貌、暗浜、暗溏、地下障碍物等不良地质现象、对基础施工影响作出评价、对抗浮设计内容结合地质特点进行详细描述;

9)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10)沉桩可行性分析;

11)提供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探报告并绘制必要的图纸,且附有详细的图例说明;工作量(预计)。

2、本工程勘察完毕,进入设计、施工阶段时,勘察人应及时进行勘察交底。基坑工程验槽时,勘察人应及时参加验槽并向发包人提交验槽意见及地基处理意见。

3、如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勘察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施工配合服务,发生质量事故,勘察人应及时参加现场质量事故原因分析,并提供相应分析意见并对一件的正确性负责。

4、本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相关文件,确保本工程完成竣工备案。

第三条勘察要求与承接方式

1、工程勘察勘查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按国家现行有效的最新标准规范和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总平面图及要求执行,详见附件2《勘查任务和技术要求》。

2、承接方式:本工程采用包材料、包工期、包人工、包勘查、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作业、包安全、包编制勘查成果并获批准、包配合施工(如验槽、验桩、检验判断岩样)等全部包干形式,红线范围内20×20米方格网(高程)测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四条勘察依据和标准

(1)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2)中国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3)有关政府主顾部门对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批复文件;

(4)工程勘察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

(5)发包人提出的《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且此为主要依据)及其他有关勘察工作的书面要求。

第五条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发包人应于勘察人进场日前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许可等批件。

(2)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4)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第六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

1、勘察人应于进场勘察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详细勘察报告八份(该详勘报告应资料完整、评价正确并绘制必要的图纸,且附有详细的图例说明),补充勘察报告的提交时间根据发包人要求确定。勘察人进场日期按发包人书面指示执行。

2、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报告一式十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报告一份,电子版报告应与书面报告完全一致。

3、勘察报告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有关详勘深度要求,确保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本工程边坡支护、防水施工等要求。满足审查要求及发包人的有关要求。

4、勘察成果的提交地点:。

第七条、勘察费

1、本合同勘察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2、本勘察费用总价为本项目勘察工作内容的闭口包干价格,为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查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实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报告,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的固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1)勘察人进入勘察现场进行勘察(含根据现场条件可能会发生的多次进场),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费用、资料购置费、障碍清除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临时设施费、现场钻探费、钻孔护壁费、复杂地质勘探调增费、测量费、原位试验费、水文观测费、样品(岩、土、水)取样费、样品包装费、岩、土、水样室内试验费、水质分析试验费、技术工作费、红线范围内20×20米方格网测量,野外钻探,现场地质编录,钻孔水位观测,孔口相对高程测定,搜集区域地质、地震、岩土工程等资料,原位测试,内业资料整理、勘察报告编写审核及打印复制,提交成果资料等所需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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