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2015年经XX县社会组织工作在市民政局精心指导及党工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发展,切实增强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为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有序地推动了XX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2015年XX县社会组织稳步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养老服务、文化体育等服务领域。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办理登记。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登记费用全部取消。2015年社会团体新成立15个,社会团体变更4个,社会团体注销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17个。2014年度年检工作已顺利结束,2014年度年检社会团体年检合格59个,民非年检合格实检150个。

二、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管理,确保社会组织正常经营。

2015年,我局将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围绕社会组织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动态,加强对我县社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为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二)加强管理监督,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

2015年,我局对社会组织加强管理、监督,确保社会组织正常运营,为提高社会组织的行业服务水平,我局与业务主管部门经常深入社会组织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加强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根据市政府、市民政局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局与工商、教育局、卫生计生局、安监局对县内的社会组织进行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了我县社会组织单位安全、健康发展。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规范社会组织运行。

(一)是及时落实四类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修订、制定的社会组织p (二)是认真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2015年初,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学会协会管理的规定》(桂民发〔2015〕2号),明确提出“政社分开”的要求。我局转发了该文件,明确要求我局管理范围内的行业商会实行政社分开,坚决做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和行政机关脱钩;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强化行业自律。积极推进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和自律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四)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我局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我局积极部署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向XX区民政局交流经验,现在行文请示县政府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还在待审中。

(五)社会组织党支部覆盖率100%。

按照市民政局的工作布署,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和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常态化。重点坚持“应建必建,应派必派”原则,加大社会组织党建组织组建力度,凡是专职工作人员达到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全部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本着“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就近与其它社会组织建联合党支部。没有正式党员的,要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有关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90%以上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挥用作好、各方面反映好的“五好”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我们认真开展全县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情况调查,派出熊燕玲同志作为“两新”党建联络员,并派熊燕玲同志参加组织部开展的党建业务骨干培训班。另外,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涉及各部门,主要有党委各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等各部门需相互协作,各司其责才能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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