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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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第一条为了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中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第三条本省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造政策优、成本低、服务好、办事快的营商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有关信息,反映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状况,为经济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共享和查询机制,为中小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融资服务等提供依据。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单位应当对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八条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遵守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中小企业经营者应当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第二章财税支持

第十条省财政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资助、购买服务和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梯次培育、创业创新、培训辅导、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发展。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其他各项资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发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信息,指导中小企业申请财政扶持资金。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税务部门应当明确发布平台,公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应当优化办税流程,推行网上办税,降低中小企业办税成本。

税务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依法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

第三章融资促进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三方对接机制,研究、协调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省人民政府应当协调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商业银行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小型微型企业信贷业务考核奖励机制,落实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差别化监管机制,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

第十七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采取下列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扩大对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规模,发展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业务;

(二)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金融等方式;

(三)运用央行再贷款资金,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四)扩大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根据中小企业需求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五)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有困难的中小企业,不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小型微型企业的创办和发展。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境内外上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股权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资源,引导证券、会计、法律等专业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挂牌、股权融资、发行债券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为主导的担保体系,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补充机制,使其担保能力与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相适应,扩大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实行较低费率水平的相关政策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发挥省、设区的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再担保功能作用,推广政府、银行、担保机构风险比例分担业务,实行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第二十条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应收账款的付款方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应当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第二十一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分散风险、补偿损失需求的保险产品,提升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创业扶持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热线电话、媒体宣传、发放资料等,为创办中小企业人员免费提供市场监督管理、财税、金融、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用工、人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

第二十三条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降低费用标准,拓宽业务应用。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赣创办中小企业、在外赣商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中小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在资金、场所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支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参股、奖补等形式,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在场所用地、基础设施、公共管理服务方面按规定减免税费、给予资金扶持,降低小型微型企业初创成本,提高入驻企业孵化成功率。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文化创意业、旅游业等中小企业发展,并依托工业园区、双创示范园、孵化器等中小企业聚集区,发展物流、通信、金融、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促进产业化、城市化融合,创造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国土空间规划中,依法合理安排中小企业发展用地和设施。

支持通过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相结合等方式,保障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经依法批准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共同设立中小企业。

支持建设标准厂房,盘活闲置楼宇、老旧工业厂房、过剩商业地产等,为中小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章创新发展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和商业模式等创新,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依法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落实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具备条件的小型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培育一批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等企业。

第三十一条鼓励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环节,加强应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改造,加快技术升级、装备更新和产品迭代,改进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转型升级。

第三十二条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自主建立或者合作建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设计中心等各类研发创新平台,参与承担包括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重大项目攻关在内的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丰富和创新产品、项目、服务以及开放开发设计平台、设立用户体验中心等形式,进行项目、产品展示和服务宣传。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股权合作、合资合作、技术合作、生产合作等方式,参与国防科研和生产活动。

军民融合主管部门应当为中小企业参与军民融合提供需求发布、政策咨询、资质办理、产品展示等服务。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中小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基础保障能力。

鼓励中小企业加快品牌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支持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打造区域品牌、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鼓励中小企业提高标准化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及其有关行业组织参与标准制定。

第三十五条鼓励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规范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知识产权申请、授权、维权援助、运营转化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减轻中小企业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的费用等负担。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提供支持,推动建立和发展各类创新服务机构。

鼓励各类创新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研发设计与应用、质量标准、实验试验、检验检测、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中小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第三十七条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加强与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支持本单位的科研人员按规定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以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形式到中小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

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业将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

第六章市场开拓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竞争中性原则,保护中小企业依法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为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得对中小企业设定歧视性市场准入条件和监管措施。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服务外包、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协作关系,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大型企业的产业链或者采购系统。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贸合作活动。支持举办或者组织企业参加产品推介、展览展销、协作配套等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供需对接渠道,提高市场开拓能力。

第四十一条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为中小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指导和服务。

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商推广、直播带货等线上销售,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扩大中小企业网络销售份额。

支持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建立海外仓、海外营销公司等国际营销网络,发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城市等平台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做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产品认证、产业风险预警提示等方面,为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提供帮助,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中小企业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协助中小企业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或者取得经营资格,提供用汇、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

企业到境外投资,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第七章服务措施

第四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薪酬水平等情况调查,完善薪酬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分析、预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变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人才培训等公益性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的发展,可以结合财力情况,采取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质量标准、检验检测等服务。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化运用等服务。

鼓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向网络化、精准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强资源共享与合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国家级、省级示范平台给予奖励。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创业资金、子女入学入托、住房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扶持和便利。

第四十九条建立校企信息服务平台,为用人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提供信息发布和供求对接服务,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实习和就业。

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培养企业所需人才。

第五十条支持中小企业建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培育现代产业工人队伍。

支持中小企业加强职工培训,中小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照国家有关税前扣除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中小企业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听取相关中小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第八章权益保护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查封、扣押、冻结、处分或者无偿使用中小企业财产。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不得超标的、超权限、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第五十三条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禁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中小企业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保障涉案中小企业和人员合法的财产和人身权益。

任何单位不得违法向中小企业收费或者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不得强行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中小企业帮扶和维权投诉渠道,受理中小企业投诉举报。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处理机制,发挥行政、司法联动作用,做好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使用效果的企业评价、社会评价和资金使用动态评估,并将评价和评估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对中小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机制以及区域性、行业性问题的综合整治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不作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改进和优化对中小企业的监管方式。根据中小企业的行业属性、信用情况等落实分类监管要求。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本区域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范围。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本条例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截留、挤占、挪用、侵占、贪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中小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非法占有、查封、扣押、冻结、处分或者无偿使用中小企业财产的;

(三)设定不公平的市场准入条件或者监管措施,违反公平竞争的;

(四)违法对中小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

(五)违法向中小企业收费、罚款、摊派财物,强行要求中小企业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六)其他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江西省文书类电子档案著录规范

江西省文书类电子档案著录与数据格式规范(试行) 江西省档案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著录项描述 (2) 三、著录项目 (2) 四、著录项定义与著录格式 (2) ㈠标识项 (2) ㈡内容描述项 (6) ㈢形式特征项 (8) ㈣管理与权限项 (8) ㈤附注项 (9) 五、文书类电子档案著录项简表 (9) 六、文书类电子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规范 (11)

江西省文书类电子档案著录与数据格式规范(试行) 为规范、统一我省文书类电子档案著录与数据格式,实现档案检索自动化与共享利用,现依据《档号编制规则》(DA/T 13-1994)、《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范》(DB36/T 380-2002)、《文献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GB/T 7156-2003)等标准,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与国家综合档案馆,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所称文书类电子档案是指形成于办公自动化、电子公文传输平台等业务系统,归档后保存于各级立档单位档案室或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原生文书类电子档案。馆(室)藏纸质文书档案及其经数字化转换形成的数字副本可按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建国后形成的文书类电子档案的著录与目录数据库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革命历史档案、民国档案数字副本的著录与目录数据库建设也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单份文书类电子档案的著录项目,以及每个著录项目的定义、著录细则、约束性、数据类型、数据长度等属性。 本规范所称“份”是指构成档案的最小管理单元,也称自然件。本规范所称“件”是指单份文书类电子档案或由同一问题往来文书构成的组合件。 确保文书类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与长期可读性的元数据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暂不列于本规范范围之内。

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2015)

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2015) 《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月7日第3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鹿心社 2015年1月19日 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编制、调整、公布以及目录的日常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目录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合理、从严管控、动态调整、便民公开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目录管理机构负责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清理、目录编制、更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并经本级人民政府授权公布目录。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本级目录所列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职责审查工作,并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对行政许可事项提出调整意见。 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名称、条件、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监察机关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察工作。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服务。 第五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统一管理,目录应当及时公开。未纳入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予实施。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纳入实施地人民政府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第六条纳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依据。

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的机遇和挑战_吴迪

62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6年3月上 商务的安全因素较为突出,这是对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在网络平台上交易,对传输数据的安全性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决定电子商务能否正常化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相关的在线调查可以发现,多数人都比较担心遭受黑客攻击而造成信用卡信息丢失,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比较突出。还有电子商务的管理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技术管理以及服务管理等方面都会给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当前,电子支付体系还未得到完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等方面仍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除此之外,互联网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影响电子商务的费用支出问题主要是因为在信用制度以及金融手段上还没有完善,电子商务的合同法律层面的影响因素对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都产生了影响。 2.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策略企业电子商务的优化发展要从多方面进行完善。首先,要在观念上积极转变,走出以往的发展观念误区,树立企业信息化的意识。从具体的措施实施上,企业不能只将电子商务作为神秘的高技术,也不能在所有的安全问题有了保证之后才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在管理目标上要有所加强,管理思想是企业管理的灵魂所在,这就需要树立与市场经济以及全球化经济相适应的管理观念,并能通过新技术方法来加强管理。企业要建立业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内部管理进行规范,从整体的管理水平上得到提高。 发展企业电子商务,要不断完善基础的工作,使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加强。电子商务是在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发展的商务活动,这就需要不断建设和完善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在建设的内容上主要包括信息传输网络以及设备研制和技术的开发等,要构建值得信赖和保证信息完整性、安全性以及多层次的开放的网络体系。 要确定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解决方案,可运用ASP这一运营模式在服务商以及用户签订外包协议的方式下,承担用户的全部或者部分和业务流程相关的应用软件,从而保证业务流程能够顺利地运作。这一模式能提供企业所需的各种软件服务,使客户的要求和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除此之外,企业要充分重视人才的开发,政府要积极创造有利于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只有拥有人才,企业才能进一步发展,可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对企业的管理者以及员工的信息化意识和技术进行提升。 对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的优化要从法制层面上进一步完善,更多地培育社会的信用环境。政府部门要能加大执法的力度,并要树立法律的崇高地位,使法律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以及建立良好社会信用环境的手段,对地方保护主义要彻底清除。同时,在公正、公开的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方面也要进一步完善,以银行为主导支持第三方独立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的建立。还要推进当前的物流发展,提高配送的社会化水平。制定电子数据标准以及大力推行行业统一标准,推出电子商务试点以促进行业信息化建设等。只有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才能使企业的电子商务得到良好的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这一过程中要对企业的多方面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找到适当的解决办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主要从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作用以及现状入手,结合实际问题的成因对发展策略进行探究,希望能对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马辉民,张子刚,李晓艳.我国企业如何发展电子商务[J].计算 机应用,2000,20(4):7-9.[2] 郑晖,李莉.我国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J].企业经济,2006, (4):22-23. [3] 吴叶葵.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思考[J].中国信息导报,2001, (4):22-23.[4] 汪应洛,王刊良,冯耕中.我国电子商务对管理影响研究的现状 与不足[J].中国软科学,2000,(3):23-26.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涌现出大批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一方面促进了我国经济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我国紧张的就业形势。近年来,跨境电商业务正一步步取代传统贸易,逐渐成为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从“世界工厂”走向“世界商店”,中国开放的脚步又迈上一个新台阶。跨境电商缩短了传统的供应链,有效降低了中间环节的成本,将营造更加宽松和便利的发展环境。电商平台给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平等参与国际贸易的平台,使企业可以直接面对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这更有助于企业的跨越式前进。本文主要从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出发,分析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的机遇和挑战,以及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关键词:跨境电商;中小企业;机遇;挑战;对策 近年来,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2011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6万亿元,同比增长33%。2012年,我国外贸进出口超过美国,成为世界进出口贸易规模最大的国家。同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万亿元,同比增长25%。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增长率为35.48%,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89%。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超过20万家。据商务部测算,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在2016年将增长至6.5 万亿元,到2017年预计增长至8万亿元,年均增速接近30%。 一、跨境电商利好中小微企业 6月2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通过“互联网+外贸”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近年来,由于国际市场的变化,小且分散的“碎片化”订单取代了传统的贸易大单,中小企业在外贸订单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据商务部估算,目前每年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的新经营主体中,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已经占到90%以上。跨境电商是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契机的平台。 (1)跨境电商减少了贸易流通环节,提高了效率。传统贸易模式由中国生产商开始,经中国出口商、外国进口商、外国批发商、外国零售商,才最终到达外国消费者的手中。跨境电商打破了地域的限制,中小企业可以在跨境电商平台上低成本发布自身产品信息,并与国外买家进行洽谈,更加直接面对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从而简化了传统贸易的流程。 (2)跨境电商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在传统的贸易中,企业只需要负责自己产品的生产,将产品的运输、报关报检等环节交由代理公司办理,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间隔多个渠道,生产商的利润被层层分剥,最终可获得的产品利润微乎其微。跨境电商可以有效打破渠道间的垄断,企业可以在电商平台上寻找买家,电商平台可以 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的机遇和挑战 吴 迪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DOI:10.13768/https://www.360docs.net/doc/8218308358.html,11-3793/f.2016.0798

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贸易形态 论文摘要:电子商务的推广,打破了时空限制,改变了贸易形态,大大加速了整个社会的商品流通,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尤其能够使中小型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也给中小型企业提供了与大型企业竞争的机会。显然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中小企业是极具意义的,中小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文章针对国内中小企业的特点,分析了目前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中小企业应该怎样认识电子商务,开展电子商务,从而应对激烈的竞争。 一、电子商务基本概念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 ELECTRONIC?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 迄今为止,对电子商务还没有一个权威

的定义。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电子商务形成了不同的认识。 公司对电子商务的定义:通过电子化手段来完成商业贸易活动的一种方式。是我们能够以电子交易为手段,完成物品和服务等地交换,是商家和客户之间的联系纽带。 2.联合国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工作组对 电子商务的定义:采用电子形式开展商务活动,它包括在供应商、客户、政府及其参与方之间通过任何电子工具如EDI、Web技术、电子邮件共享非结构化或结构化商务信息,并管理和完成在商务活动、管理活动和消费活动中的各种交易。 3.美国政府在《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中认为,电子商务是通过Internet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全球电子商务将涉及世界各国。 4.加拿大电子商务协会认为,电子商务是通过数字通信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以 及资金的转移,它还包括公司间和公司内利用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文件传输、传真、电视会议、远程计算机联网所能实现的

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020

江西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020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验收、移交、接收、保管、利用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载体文件材料。 第四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统一标准、集中保管、分级管理和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城建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五条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建档案的验收、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 省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相关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对本省行政区域内重要城市建设档案电子数据进行备份保存,为应对城市突发性事件提供服务。 第六条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工厂、城镇住宅、商业、机关、学校、社会公益事业以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等;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污水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 热力工程等;燃气、供水、路灯照明、包括道路绿化、公用基础设施工程,3.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公共交通场站、长途客运场站、铁路运输场站、集装箱运输场站、轨道交通、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索道、缆车工程等;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包括城市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专类园、风景名胜区、标志性设施、雕塑工程、城市古建筑、历史文化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等;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公厕、垃圾压缩站、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以及其他重要环境卫生设施工程等; 7.城市防洪、抗震工程; 8.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防空工程; 9.军民共建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10.绿色、智能、智慧、生态建筑工程和海绵城市、城市体检(双修)工程、采用BIM技术工程等。 (二)各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工程,以及城市综合管廊、管沟工程等。 (三)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单位(包括城市勘察、城市设计、消防、施工、监理、园林、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房地产等管理单位)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

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9考核表。 五、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评分。学校领导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其他教职工由学校考核。 (一)学校领导绩效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其中正职校领导考核小组考核占总分的60%,教职工考核占总分的40%,副职校领导考核小组考核占总分的40%,教职工考核占总分的60%。 (二)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其中中学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50%,年级组和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40%,中学生评价评分占总分10%;小学四、五、六年级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评分占总分50%,年级组和学科组评分占45%,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评分占总分5%;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60%,年级组和学科组评分占总分40%。 (三)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各占50%。 (四)班主任绩效考核主由学校考核小组评分,满分100分。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领导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考核分优秀、良好、职称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占25%左右,60分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 搜索引擎繁荣电子商务 如何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加入到电子商务中呢?答案是专业化细分的“行业搜索”。互联网是B2B的工具,而搜索引擎改变了人们使用互联网的方式。郭凡生说:“行业搜索是行业门户的技术支持具有职能化和按行业细分的特点,行业搜索不仅能识别B2C网站的信息,对他们进行地域筛选,价格比较等,更可以节约企业的时间成本,为客户提供比较购物以及竞价排名和推荐等。” 据介绍,竞价排名是在关键词广告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发展起来的业务。按互联网用户的习惯,他们一般不会点击所有搜索结果,而是通常只会点击前十名搜索结果,因此,竞价排名在前的企业将会赢得更多的直接客户访问。可以说,使用搜索引擎是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推广方式。 “目前中国的企业在销售和采购上对互联网的依存度不会超过10%,它代表着中国电子商务未来发展具有非常巨大的潜力。”演讲中,郭凡生充满激情地说,“B2B在美国不成功是很正常的,但是在中国一定会成功,今天的中国已经

成为世界工厂了,全世界一半以上的家电,一半以上的家居,一半以上的服装都是中国制造的,强大的中国制造将支撑B2B。” 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原因 互联网是电子商务的现实工具,但是网络数据传输和信息交换很容易被篡改是互联网虚拟性的天生特质。互联网信息的真假不确定是长期以来阻碍更多的企业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主要原因。 “很多网站上的商务信息都是假的,我们迟迟不加大企业的电子商务投入的原因也在此”一位参加互联网大会的王先生对记者说。 只有保证信息的安全性,承认数据电文的证明力,才可能使参与到电子商务的交易各方受到法律保护。2005年4月实施的《电子签名法》,为从事电子商务的用户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它界定了“安全电子签名”的条件,确保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同等效力,还降低了用户权益受损害的可能性。 据了解,该法案中明确提出: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电子签名证书内容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以及相关事宜。在

湖南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技能训练5-7 湖南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调研 为即将到来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做准备,对个人所在省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进行网络调研,将调研结果填入下表,并撰写一篇名为《×××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字数要求为3000-5000字左右。 表5-12 湖南 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状况调查 调查时间: 2014年6月7日 调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可行性分析》 《论我国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有效途径》 《中小企业“进、销、存”电子商务解决方案》 调研体验与收获 1.通过这次调研,我学会了怎样利用关键字有效的查找自己所需要的东西。 2.这次所查找的信息我都是在百度里面找的,应为我觉得百度查找比较容易,而且一般都能找到我要找的信息。 3.这次调研也让我对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情况有了一点了解,特别是学会了使用高级搜索。 4.在调查过程中,我了解了在互联网上只要自己运用得当,便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 总之,有不知道的,就找百度。 5.这次最大的收获是对调研报告有了一定的认识,并能写简单的调研报告。 专题写作大纲 1. 标题---《湖南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2. 正文 1)写明调查起因、时间和地点、对象、经过与方法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 2)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中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中小企业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

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移交、归档备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90号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136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预验收、移交,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模型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的总称。包括从建设工程(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征地、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工作,也可委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的有关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省政府发布的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告知建设单位按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并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印制的《编制及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见附件一)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预验收、移交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时,主动索取《编制及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 (二)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立卷;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整理立卷的工程档案;建立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在工程档案预验收过程中,未取得工程档案初验意见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补充整理竣工验收阶段文件材料,再提请工程档案复验。复验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完整的符合规定的项目工程档案。 第七条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具备了完整的施工资料,并提出了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具备了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对工程质量做出了质量评估。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的工程文件材料,都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以下简称《规范》)和省里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和要求,收集齐全,系统分类,整理立卷。 (三)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基本概况和自查验收情况等书面材料准备完毕。 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分为工程竣工验收前初验和竣工验收后复验两个阶段进行。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

现代服务业学院 课程论文 题目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专业国际商务 班级152班 姓名孙榕遥 指导教师周蕾(副教授) 完成时间:2017年5月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 国际经济商务152班孙榕遥 摘要:如今,我国经济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中小企业作为社会的一种基本经济主体,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选择战场扩大到了电子商务这一领域。对中小型企业来说,由于总体实力比较薄弱,实施电子商务的风险更大,企业要有效地应用电子商务,就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战略规划。本文从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优缺点以及相应的对策进行探究。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优势劣势;对策 一、引言 电子商务是一类新兴产业,是信息网络化技术发展的体现,其以方便快捷为典型特点,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需要解决,因此,探究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优势劣势,从而寻找到科学合理的解决举措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现今中小企业普遍采取开通网站的形式与顾客进行电子买卖,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销售商品的成本[1],使商品价格相比实体店便宜,品种也更丰富多样,不会受到销售店面的影响;而广大顾客在购物的时候也可以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因此,电子商务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和追捧。 一方面中小企业的数量发展迅速,为国家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已经占到全国的百分之五十,同时,还拉动了内需,促进了就业。而另一方面,网络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也使得电子商务在中小企业中占据着日益重要的地位,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成本投入越来越多,使用电子商务达到的成交量每年按百分之五十的比率增长,中小企业由使用第三方平台进行电子交易越来越转向通过自己建造交易平台进行

湖南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调研

技能训练5-7 ***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调研为即将到来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做准备,对个人所在省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进行网络调研,将调研结果填入下表,并撰写一篇名为《×××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字数要求为3000-5000字左右。 表5-12 湖南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状况调查 调查时间:2010-2-26 调查人: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 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本规定中,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企业类型的确认以国家统计部门的法定统计数据为依据,不再沿用企业申请、政府审核的方式。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委等五部委1988年公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及1992年公布的该标准的补充标准同时废止。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调研报告: 湖南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为了为即将到来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做准备,也为了更好的学习电子商务,为自己将来的就业做铺垫,我们有义务去了解湖南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我在2010-2-26用网上调研的方法对湖南的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 首先,在写此调研报告之前我对其进行了学习,阅读了五篇非常优秀的调研报告(详见上表),对调研报告的基本格式和写法有了初步了解。接下来了解了中小企业的定义并访问了几家为湖南中小企业服务的网站,这其中有做的很优秀的湖南湘企网,湖南中小企业担保

江西省文书类电子档案着录与数据格式规范

江西省文书类电子档案著录与数据格式规范 为规范、统一我省文书类电子档案著录与数据格式,实现档案检索自动化与共享利用,现依据《文献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GB/T 7156-2003)、《档号编制规则》(DA/T 13-1994)、《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2009)、《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范》(DB36/T380-2002)等标准,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与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所称文书类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反映党务、政务、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文书类电子文件。本规范所称文书档案包括纸质文书档案和原生的文书类电子档案。 本规范规定了单份文书类电子档案的著录项目,对2000年及以前形成的文书档案案卷级著录项不作具体定义和描述,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及著录的一般要求可参照附录A执行。确保文书类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长期可读性的元数据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暂不列入本规范范围之内。 本规范所称“份”是指构成档案的最小管理单元,也称自然件。 二、著录项描述 本规范从5个方面对著录项目进行描述,包括:

定义:对著录项含义的描述。 著录细则:对该著录项的著录方法、值域等做出的规定。 约束性:由著录项创建的数据库字段是否赋值的强制程度,分“必填”、“选填”。“必填”表示此著录项必须赋值,不可为空;“选填”表示此著录项目有值则必须赋值,无则为空。 数据类型:该著录项作为目录数据库数据字段的基本属性,分字符型、数值型、日期型、日期时间型等。 数据长度:该著录项作为目录数据库数据字段的长度。 三、著录项目 本规范所规定的著录项目主要用于揭示文书类电子档案的内容与形式特征。著录项共设5个大项、30个小项。5个大项分别是标识项、内容描述项、形式特征项、管理与权限项、附注项。 四、著录项定义与著录格式 ㈠标识项 1.档号 档案馆(室)在整理和管理档案的过程中,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的、用以固定和反映档案排列顺序的一组代码。 一个档案馆(室)内不能有重复的档号。 2000年及以前形成的以案卷为单位整理的文书档案档号结构主要有两种: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页号,如示例1、示例2;全宗号-年度-案卷号-页号,该结构适用于年度下将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短期的案卷大流水排列的整理体系,如示例3。 2001年及以后形成的,以件为单位整理的文书档案档号结构主要有两种:全宗号-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总结3篇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XX县构建了“责任控辍、依法控辍、扶贫控辍、关爱控辍、制度控辍、质量控辍”六位一体的“控辍保学”新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压实责任,实施“责任控辍” 首先,完善义务教育“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一是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县教体局与各中小学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乡镇与村(居)委会、各中心小学与村完小(教学点)、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其次,建立健全以乡镇政府主导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一是乡、村两级每学期准确掌握辖区内九年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少年就学相关信息,对通过学籍比对筛选、家访等途径确认的辍学学生,逐一动员返校就读。二是学校对劝返的辍学学生,采取各种关爱措施,落实校领导和教师包干帮扶,确保返校学生留得住、学得进、能进步。 二、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依法控辍”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控辍”工作力度。一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公安、司法、教育、人社、市监、文广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开展本部门“依法控辍”工作,对不履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依法实施问责。开学初县教体局要求全县各校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及时入学的学生,进行劝返工作,并联合乡镇、司法部门下发复学入学通知书。三是全面清理劳务市场,对招用未受完义务教育少年儿童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同时对网吧等营业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治理整顿。 三、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扶贫控辍”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天灾人祸面临辍学的学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及时启动各种资助机制帮助他们继续上学。一是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可适当放宽,各校也积极创造条件,采取随班就读方式,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二是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乡镇政府、卫生院、村委会、学校等联合组织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校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立户、分户 第三章户口申报 第一节出生申报 第二节收养申报 第三节恢复申报 第四节户口补登、补录 第五节其他情形申报 第六节申报项目登记 第四章户口注销 第一节死亡注销 第二节入伍注销 第三节出国(境)定居注销 第四节其他情形注销 第五章户口迁移 第一节市、县内迁移 第二节市、县外迁入

第三节迁出市、县外 第四节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 第六章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 第一节户主变更 第二节姓名变更 第三节出生日期更正 第四节民族变更 第五节性别变更 第六节其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第七章户口证件管理 第八章户口档案管理和信息查询 第九章办理程序及时限 第十章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在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办理户口登记、变更、迁移等户籍管理事项应由本人或户主前往公安派出所申报,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应由监护人或户主申报。 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并由翻译人员签名,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第五条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第六条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安民警具体承办。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户口登记管理事项相关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严禁违反规定或者超标准收取费用。 第二章立户、分户 第八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独立为一户。 一个住址原则上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非住宅用房,不予立户。 第九条本规定所称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 集体户包括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社区集体户。 第十条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稳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担任户主。 户主负责申报与本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一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生活独立,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 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管理升级,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号)等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其评审管理工作,适用本指导意见。国家及本省有关部门对企业标准化建设及其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当坚持政策引导支持、部门组织推进、企业自主创建、评审机构评审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各专业委员会督促推进全省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日常工作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第五条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 1 / 27

经费,统筹推进本地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及设区市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 第六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实施指南、评审标准、激励约束措施和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按期完成达标创建工作;注重发现和扶植典型样板企业,通过典型样板引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 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二级达标企业的审核,设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三级达标企业的审核(以下统称负责达标审核部门)。 第八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程序包括企业创建、自评及申请、评审单位评审、评审组织单位复核、部门公告、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 第九条评审单位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一般应当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没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应当具备从事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专业能力,具有从事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负责达标审核部门登记。 评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评审工作制度,规范评审工作程序,按照相应的评审标准,逐项检查、评审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最近这两天和客户交流的比较多,谈话的内容大体上都是围绕电子商务的。这几年世界经济的不稳定性,以及互联网应用的高速发展,给电子商务这种新经济模式提供了很好的成长空间,特别是在中国,这种不用出门就能做生意,买卖东西的新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习惯。有人在的地方就有商机,这样一个朝阳产业当然是每个有眼光的企业家不会忘记的一块蛋糕。那么,对于我们企业来说,如何来开展电子商务呢?如何应用这个平台来赚钱,来推广?如何避免落入有网络而无用处的局面呢?如果有了天时,地利,人和,这些问题应该是可以解决的。有个客户给我说,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听起来感觉挺虚的,我们也不太懂,也怕吃亏啊。我说我能理解你的想法,毕竟,网络这东西说实在点,看不到摸不着,它如何来给我们创造利益呢?如果大家有够关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该了解今年,也就是2010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发展,扶持电子商务的政策。就拿我们四川成都来说,市政府已经明确指定了要在未来几年内把成都打造成为西部信息化应用的中心城市,而且还列出了各种有待完善的措施,比如,扶持数十个当地的电子商务平台,让更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拥有自己的网络营销系统等等。既然有了政府的支持,那就能很肯定得说明一个事情电子商务在中国未来新经济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具体有多大,我们不清楚,但现在看来,它的发展空间还非常非常大!所谓成事在天,谋事在人,我们现在有了天时,那如何做到人和呢?有个企业老板给我说,他年龄也比较大了,你给我说的什么电子商务,

网上交易这些,我也不是很懂,更别提开展了。说到这个问题,我感触比较深,毕竟有这样困难的老板并不占少数。关于这点,我还是举个例。2,30年前,个人电脑刚刚在大陆上市,那时候人算数据都是用计算器,甚至是算盘,对于这种新玩意,几乎没有人去用;时代发展到今天,恰恰相反,是几乎没有人不会用电脑。短短几十年,变化如此之大,是什么力量在推动电脑的应用和普及。那就是观念的更新!为什么这样说,以前没有人用电脑,是大家都不了解,都不明白怎么玩,所以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也。结果,突然有一天,大家都发现这东西不仅方便好用,而且自己也能学会,于是都纷纷加入到学习电脑的大军当中,一波接一波,当你身边的人都在用了,那么毫无疑问,你还会对它无动于衷吗?特别是对于我们企业家来说,当一样东西它能提高你员工的效率,增加你公司的效益,你是很愿意接受它的。今天的电子商务特别像以前的电脑,当然它已经过了婴儿期,慢慢走入青春期,未来10年将是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10年,这里面所包含的商机和潜在价值高达几百万亿美元,对于中国,对于全球,信息时代已经全面来临,我们的企业是坐以待毙,还是乘风踏浪,关键点就在于我们企业领路人思维的是否与时俱进!人和在人,天时再好,如果人不去做,结果肯定不行,反之,则能成就企业的未来。当你拥有了天时,人和,我们就差地利了。古语云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如何建立起属于企业自身的地利,什么是草,什么是木,能不能都成为企业网络营销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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