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二部10KV及以下配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汇总(2)
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本篇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简称配电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有关大跨越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可参照《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81)进行。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凡所使用的器材及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配电线路工程的建设,除应符合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高压电器篇”、“接地装置篇”、“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等的有关规定。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时,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标准或工艺要求。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配电线路工程在施工及交接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一、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三、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四、按本篇规定提出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是否齐全。
第二章器材检验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
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不应锈蚀。
采用黑色金属制造的金具零件应热镀锌。
金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一、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二、线夹船体压板与导线接触面应光滑;三、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金具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绝缘子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三、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最新10KV配电验收规范

附件:QB福州电业局企业标准Q/FJGA20137-2005福州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05-08-17发布 2005-08-22实施福建省福州电业局发布Q/FJGA20137-2005前言为了规范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的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确保配电网安全运行,根据《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闽电生〔2004〕461)文件精神,对原《福州电业局业扩项目市场化运作管理办法》(榕电业项[2003]012号)的附件七“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原标准废止。
本标准明确了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的相关部门的职责、工作范围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附录一、附录二和附录三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福州电业局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书华。
本标准参加审核人:林向阳、陈家毅、岑旭、周小燕、罗晓文、陈长征、陈俊山、叶忠、陈群力。
本标准批准人:王智敏。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Q/FJGA20137-2005 福州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1.范围为了保证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配电网络安全运行,规范配电工程等额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局10kV及以下配电新建、改建工程〔包括配改、技业、业扩(客户投资移交电业部门维护管理的)等工程〕的验收。
2.引用标准DL/T 601-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DL/T 602-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 5017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7-94 电力电缆设计规范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 49:9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程GB 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榕电业配[2003]228号福州电业局10kV电缆运行规程榕电业配[2003]228号福州电业局小区设备运行规程榕电业配[2003]419号福州电业局中低压配电架空线路设计安装标准榕电业配〔2003〕227号福州电业局配电线路设备运行规程3.管理办法3.1配电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和小区设备工程应验收的项目及标准的最终依据为国家、行业、省公司及我局相关验收规范。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施工及自验规范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工程应按程序及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一章器材检验第一条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
第二条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2、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不应锈蚀。
第三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二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四条采用黑色金属制造的金具零件应热镀锌。
第五条金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2、线夹船体压板与导线接触面应光滑;3、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第六条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第七条金具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第八条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2、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3、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第九条瓷件在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第十条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光洁平整,内外壁厚度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2、按规定支点放置检查时,不应出现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2毫米,,长度不应超过1/3周长;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
第十一条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二章电杆基坑第一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5%;垂直线路方向不应超过50毫米;2、转角杆: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
10KV与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施工及自验规范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工程应按程序及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一章器材检验第一条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
第二条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2、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不应锈蚀。
第三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二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四条采用黑色金属制造的金具零件应热镀锌。
第五条金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2、线夹船体压板与导线接触面应光滑;3、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第六条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第七条金具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第八条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2、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3、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第九条瓷件在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第十条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光洁平整,内外壁厚度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2、按规定支点放置检查时,不应出现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2毫米,,长度不应超过1/3周长;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
第十一条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二章电杆基坑第一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5%垂直线路方向不应超过50毫米;2、转角杆: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
10kv电力工程验收标准

10kv电力工程验收标准一、前言。
10kv电力工程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一环,其验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设备验收、安全验收、运行验收等方面,对10kv电力工程验收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二、设备验收。
1. 变压器,验收变压器时,需检查其外观是否完好,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绕组是否有短路、接地等故障。
同时,还需对变压器的运行参数进行测试,确保其运行稳定。
2. 开关设备,对10kv电力工程中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等开关设备进行验收时,需要检查其接触是否良好,动作是否灵活,以及对其进行负荷开关试验,确保其可靠性。
3. 线路设备,验收线路设备时,需检查导线、绝缘子等部件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现象,同时还需对线路进行耐压测试,确保其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三、安全验收。
1. 接地系统,验收10kv电力工程时,需要对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接地极的埋设深度符合标准,以及接地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2. 防雷设施,10kv电力工程中的防雷设施也是验收的重点内容,需要检查避雷针、避雷线等设施是否完好,是否符合防雷要求,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3. 安全标志,在验收过程中,需要检查10kv电力工程中的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清晰,确保在日常运行中能够有效指导操作人员,保障安全生产。
四、运行验收。
1. 运行参数,在验收10kv电力工程时,需要对其运行参数进行测试,包括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参数,确保其运行稳定,满足供电要求。
2. 运行记录,验收时需要查看10kv电力工程的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状态、故障处理记录等,以便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3. 现场检查,最后,对10kv电力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设备的安装、接线等符合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结语。
10kv电力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测试,才能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
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配网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国家和行业标准闽电营销〔2006〕1257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修订稿)闽电生产〔2006〕1008号福建电网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修订)闽电营〔2004〕276号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Q/FJG 10029—2004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3 职责和权限3.1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配网改造工程的验收要求,参加验收工作。
3.2 业扩项目部负责配网改造及业扩工程的项目建设,组织工程中间质检、隐蔽工程签证,负责协调工程验收及消缺,负责组织业扩工程的验收。
3.3 配电部负责配网工程验收交接及投运前的质量把关,参加配改及业扩工程的配电站房土建移交、中间验收质检与竣工验收工作。
3.4 营销部负责用户产权的配网设备验收工作。
3.5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验收前开展三级自检并及时进行缺陷整改,按规定移交图纸资料。
3.6 设计单位参与配网工程的验收工作。
3.7 物资公司负责配网物资的入网管理,杜绝进入“三无”产品,负责产品售后服务。
3.8 其它部门(安监部、保卫部)参与配网工程的消防、安全防护、防误等相关验收工作。
4 总则4.1 验收组织表14.2 配网工程实行标准化验收,施工单位三级自检与工程竣工验收时均应严格使用标准化验收卡(附录A.1、A.2),并使用书面的“电业局配网工程验收单”(见附录B)、“电业局配网工程缺陷整改反馈表”(见附录C)进行缺陷整改工作。
4.3 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4.3.1 非当日送电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a)项目单位组织工程中间质检b)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c)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d)施工单位消缺处理,项目单位组织复查e)设备送电会签后,设备投产f)送电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移交竣工图纸4.3.2当日送电及零星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a)施工单位自查合格b)运行维护单位验收,施工单位立即处理缺陷c)无影响送电的缺陷,设备先送电d)施工单位及时处理遗留缺陷,运行维护单位复查5 工程验收的一般要求5.1 图纸资料与设备编号:a) 根据配电GIS流程管理与配电GIS异动管理规定,配改工程设计中由设计单位负责使用GPS仪采集杆塔、配电站房经纬度坐标,设计图纸中应包括地理坐标资料。
10千伏及以下验收细则
10千伏及以下部分验收细则6.1.1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外观检查内容:6.1.1.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6.1.1.2应无纵、横向裂缝。
6.1.1.3 电杆是否编号。
6.1.2 电杆基础检查内容:坑深是否符合埋深规定。
6.1.3 单电杆立好后应正直,位臵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6.1.3.1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6.1.3.2 直线杆的倾斜,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的1/2。
6.1.3.3 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6.1.3.4电杆埋深是否符合规定(电杆埋深线与地平面平齐)。
6.2 10千伏及以下项目铁附件、金具部分6.2.1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
6.2.2 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6.2.2.1 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mm。
6.2.2.2 横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mm。
6.2.2.3 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左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度的1/100。
6.2.3 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6.2.3.1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防止积水。
6.2.3.2绝缘子表面应无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6.2.3.3 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6.2.3.3.1 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处,无卡压现象。
6.2.3.3.2耐张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由上向下穿。
当有特殊困难时可由内向外或由左向右穿入。
6.2.3.3.3 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向受电侧穿入。
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线应由左向右穿入。
6.2.3.3.4 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6.2.4 采用的闭口销或开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
当采用开口销时应对称开口,开口角度应为30°-60°。
严禁用线材或其它材料代替闭口销、开口销。
6.3 10千伏及以下项目拉线部分6.3.1拉线棒外露地面部分的长度应为500~700mm。
10kV及以下线路验收细则
10kV及以下线路验收细则一、10kV线路部分1、线路基础施工工艺标准1)、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
2)、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3)、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侧倾斜时其杆梢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
4)、终端杆应向拉线侧预偏,紧线后不应向拉线反方向倾斜,拉线侧倾斜不应使杆梢位移大于杆梢直径。
5)、导线档距一般应控制在:县城集镇50-60m,乡村70-100m,2、拉线制作工艺标准1)、拉线对地面夹角为45°,若受地形限制,不应大于60°,不应小于30°。
2)、拉线穿过公路时,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且对路肩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4.5m。
跨越道路(非公路)的水平拉线,对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低于5m。
3)、不论拉棒长短,拉棒出土长度应控制在300mm至700mm之间。
4)、穿越和接近导线的电杆拉线必须装设与线路电压等级相同的拉线绝缘子;拉线绝缘子应装在最低导线以下,应保证在拉线绝缘子以下位置断拉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小于2.5m。
5)、采用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的拉线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①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应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伤线股。
②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明显松脱,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固定可靠。
钢绞线的端头露出部分规定:契形线夹300毫米,UT线夹300mm至500mm,且用直径不小于3.2毫米的单股镀锌铁线绑扎,绑扎长度不小于30mm,并做防锈处理。
③UT型线夹的螺杆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
拉线调好后,UT型线夹露出的丝扣长度应为10~30毫米。
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
3、电杆组立及铁附件安装工艺标准1)、电杆钢圈焊接后应将表面铁锈、焊渣与氧化层除尽,并进行防腐处理。
2)、10kV钢管杆均应与接地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施工及自验规范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工程应按程序及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一章器材检验第一条配电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
第二条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2、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不应锈蚀。
第三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二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四条采用黑色金属制造的金具零件应热镀锌。
第五条金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2、线夹船体压板与导线接触面应光滑;3、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第六条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第七条金具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第八条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2、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3、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第九条瓷件在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第十条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表面光洁平整,内外壁厚度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2、按规定支点放置检查时,不应出现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2毫米,,长度不应超过1/3周长;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
第十一条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裂缝等缺陷,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二章电杆基坑第一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5%;垂直线路方向不应超过50毫米;2、转角杆:位移不应超过50毫米。
最新10KV配电验收规范
附件:QB福州电业局企业标准Q/FJGA20137-2005福州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05-08-17发布 2005-08-22实施福建省福州电业局发布Q/FJGA20137-2005前言为了规范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的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确保配电网安全运行,根据《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闽电生〔2004〕461)文件精神,对原《福州电业局业扩项目市场化运作管理办法》(榕电业项[2003]012号)的附件七“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原标准废止。
本标准明确了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的相关部门的职责、工作范围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附录一、附录二和附录三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福州电业局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书华。
本标准参加审核人:林向阳、陈家毅、岑旭、周小燕、罗晓文、陈长征、陈俊山、叶忠、陈群力。
本标准批准人:王智敏。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Q/FJGA20137-2005 福州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1.范围为了保证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配电网络安全运行,规范配电工程等额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局10kV及以下配电新建、改建工程〔包括配改、技业、业扩(客户投资移交电业部门维护管理的)等工程〕的验收。
2.引用标准DL/T 601-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DL/T 602-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 5017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7-94 电力电缆设计规范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 49:9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程GB 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榕电业配[2003]228号福州电业局10kV电缆运行规程榕电业配[2003]228号福州电业局小区设备运行规程榕电业配[2003]419号福州电业局中低压配电架空线路设计安装标准榕电业配〔2003〕227号福州电业局配电线路设备运行规程3.管理办法3.1配电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和小区设备工程应验收的项目及标准的最终依据为国家、行业、省公司及我局相关验收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录:6
10KV及以下配电安装工程施工
质量检验标准汇总
(DL/T 5161.1—17—2002)
黑龙江安泰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3
目录
1.电杆组立及拉线安装 (1)
2 导线架设 (3)
3.杆上电气设备安装 (4)
4.屋外接地装置安装 (6)
5.电缆管及电缆架安装 (7)
6.电缆敷设 (10)
7.电缆终端制作安装 (13)
8.照明配电箱(板)安装 (15)
9.箱式配变(开闭所)基础安装 (16)
10.箱式配变(开闭所)高压成套柜安装 (16)
11.箱式配变低压配电盘安装 (18)
12.变台综合智能配电箱安装 (20)
13.低压断路器、低压接触器及启动器安装 (21)
14.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安装 (22)
1.电杆组立及拉线安装
1.0.1 本章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
1.0.2 电杆组立及拉线(包括电力线路中器材、设备或砂材料的检验)的安装检查见表1.0.2。
2 导线架设
1.0.1 本章适用于导线架设检查。
1.0.2 导线架设检查见表
2.0.2。
表2.0.2 电杆组立及拉线的安装
3.杆上电气设备安装
3.0.1 本章适用于架空线路电杆上变压器、熔断器、隔离开关等设备的安装。
3.0.2 杆上电气设备的安装检查见表3.0.2。
——————————————
4.屋外接地装置安装
1.0.1 本章适用于主厂房、变电站及辅助车间屋外接地装置的制作安装。
1.0.2 屋外地装置的制作安装检查见表1.0.2。
5.电缆管及电缆架安装
1.0.1本章适用于电缆管、电缆架的制作及安装。
1.0.2 电缆管配制及敷设(检验数量按5%抽检)见表1.0.2。
表1.0.2 电缆管配制及敷设
1.0.3电缆支架(桥架)制作及安装,验评检验数量按5%抽检,见表1.0.3。
6.电缆敷设
2.0.1 本章适用于额电压35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线路和控制电缆线路的敷设,检验数量电缆夹层按2%抽检,水平段电缆敷设按3%抽检。
2.0.2 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的电缆敷设检查见表2.0.2。
表2.0.2 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的电缆敷设
7.电缆终端制作安装
3.0.1 本章适用于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电缆终端与电缆中间接头的制作安装。
6kV以上电力电缆终端或中间接头制作安装按30%旁站检查,6kV及以下电力电缆终端或中间接头制作按5%旁站检查,控制电缆终端制作按3%旁站检查。
3.0.2 电力电缆终端制作安装检查见表3.0.2。
表3.0.2 电力电缆终端制作安装
3.0.3控制电缆终端制作安装检查见表3.0.3。
3.0.4 电力电缆中间接头制作安装见表3.0.4。
8.照明配电箱(板)安装3.0.1 本章适用于额定电压500V及以下照明配电箱(板)的安装。
3.0.2 照明配电箱(板)的安装检查见表3.0.2。
9.箱式配变(开闭所)基础安装
1.0.1 本章适用于高压成套柜、低压配电盘、控制及保护屏台基础的安装。
1.0.2 盘、柜的基础安装见表1.0.2。
10.箱式配变(开闭所)高压成套柜安装2.0.1额定电压6kV~35kV手车式高压成套配电柜的安装检查见表2.0.1。
表2.0.1 手车式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
2.0.2额定电压6kV~35kV固定式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检查见表2.0.2。
表2.0.2 固定式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
11.箱式配变低压配电盘安装
3.0.1 本章适用于额定电压为380/220V的动力中心(PC)、电动机控制中心(MCC)等低压配电盘的安装。
3.0.2 动力中心(PC)盘安装检查见表1.0.2。
12.变台综合智能配电箱安装
4.0.1 本章适用于动力箱、操作箱、电焊箱及端子箱的安装。
4.0.2 就地动力控制设备箱体的安装检查见表4.0.2。
13.低压断路器、低压接触器及启动器安装
1.0.1 本章适用于额定电压500V以下低压断路器、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启动器的安装。
低压断路器、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启动器的检验数量按进线低压断路器100%检查、其他低压断路器按10%数量抽查。
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启动器按10%数量抽查。
1.0.2 低压断路器、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启动器的安装检查见表1.0.2。
表1.0.2 低压断路器、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启动器的安装
14.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安装
2.0.1 本章适用于额定电压500V以下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负荷开关(铁壳开关)的安装。
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负荷开关(铁过开关)安装的质量检验按劳取酬0%的数量抽查。
2.0.2 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负荷开关(铁壳开关)的安装检查见表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