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电子合同法律问题及风险管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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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考试题库-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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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题库类型1资产管理公司2资产管理公司3资产管理公司4资产管理公司5资产管理公司6资产管理公司7资产管理公司8资产管理公司9资产管理公司10资产管理公司11资产管理公司12资产管理公司13资产管理公司14资产管理公司15资产管理公司16资产管理公司17资产管理公司18资产管理公司19资产管理公司20资产管理公司21资产管理公司22资产管理公司23资产管理公司24资产管理公司25资产管理公司26资产管理公司27资产管理公司28资产管理公司29资产管理公司30资产管理公司31资产管理公司32资产管理公司33资产管理公司34资产管理公司35资产管理公司36资产管理公司37资产管理公司38资产管理公司39资产管理公司40资产管理公司41资产管理公司42资产管理公司43资产管理公司44资产管理公司45资产管理公司46资产管理公司47资产管理公司48资产管理公司49资产管理公司50资产管理公司51资产管理公司52资产管理公司53资产管理公司54资产管理公司55资产管理公司56资产管理公司57资产管理公司58资产管理公司59资产管理公司60资产管理公司61资产管理公司62资产管理公司63资产管理公司64资产管理公司65资产管理公司66资产管理公司67资产管理公司68资产管理公司69资产管理公司70资产管理公司71资产管理公司72资产管理公司73资产管理公司74资产管理公司75资产管理公司76资产管理公司77资产管理公司78资产管理公司79资产管理公司80资产管理公司81资产管理公司82资产管理公司83资产管理公司84资产管理公司85资产管理公司86资产管理公司87资产管理公司88资产管理公司89资产管理公司90资产管理公司91资产管理公司92资产管理公司93资产管理公司94资产管理公司95资产管理公司96资产管理公司97资产管理公司98资产管理公司99资产管理公司100资产管理公司101资产管理公司102资产管理公司103资产管理公司104资产管理公司105资产管理公司106资产管理公司107资产管理公司108资产管理公司109资产管理公司110资产管理公司111资产管理公司112资产管理公司113资产管理公司114资产管理公司115资产管理公司116资产管理公司117资产管理公司118资产管理公司119资产管理公司120资产管理公司121资产管理公司122资产管理公司123资产管理公司124资产管理公司125资产管理公司126资产管理公司127资产管理公司128资产管理公司129资产管理公司130资产管理公司131资产管理公司132资产管理公司133资产管理公司134资产管理公司135资产管理公司136资产管理公司137资产管理公司138资产管理公司139资产管理公司140资产管理公司141资产管理公司142资产管理公司143资产管理公司144资产管理公司145资产管理公司146资产管理公司147资产管理公司148资产管理公司149资产管理公司150资产管理公司。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研究——以晋商银行为例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研究——以晋商银行为例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研究——以晋商银行为例3晋商银行操作风险现状及问题分析3.1晋商银行及其风险概况3.1.1晋商银行概况晋商银行成立于2009年2月,由太原市的一些商业银行共同组建而来。

晋商银行主要是由政府部门来进行控股。

按照山西省政府的有关部署,晋商银行是一家总行设在山西省内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性质为省属大型金融企业。

截止到2014年9月末,晋商银行内部的总资产已经达到了1500亿元,目前以及成为了山西省内最大的城市型商业银行。

3.1.2晋商银行的主要风险概况商业银行的风险是指每一家商业银行在其自身的各项具体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不良因素而招致内部发生巨大经济损失的潜在可能性,或者说是商业银行的内部资产和收入遭受所损失的可能性。

目前,晋商银行的内部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风险以及市场风险这四大类主要风险因素,此外,晋商银行内部同时也还面临着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以及战略风险等其他类别的风险。

2014年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晋商银行加强主动风险管理,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在金融市场部、能源事业部、个人信贷资产部及小企业金融部派驻风险总监,强化条线风险管控,风险防控质量进一步提升。

通过加大风险预警提示频度,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加快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等方式,以求全面风险管理综合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截止2014年末,各类风险趋势基本稳定,各项指标基本符合监管要求。

2晋商银行操作风险现状目前晋商银行的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运营操作风险、信贷操作风险及信息科技风险三个方面。

其中,运营操作风险主要指与柜面业务、客户服务等活动相关的常规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风险;信贷操作风险主要指信用风险以外的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环节出现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主要指系统硬件、IT建设、软件环境等方面出现的风险。

2014年晋商银行通过进一步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和方法,以全行业务转型、体制改革、流程再造和系统升级所涉及的业务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制度梳理,加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强化员工异常行为预警机制;强化岗位轮换;加强内控检查监督,组织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及专项检查;强化问责和积分管理工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科技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整体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构建操作风险防范体系,保障各项业务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规定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划分、控制管理方法、相应模型、管理流程等内容要求;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事件,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因素所造成财务损失或影响银行声誉、客户和员工的操作事件。

具体事件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七种类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操作风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本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报告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第六条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

主要职责包括:(一)在操作风险的日常管理方面,对董事会负最终责任;(二)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及总体政策,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操作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三)全面掌握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操作风险事件或项目;(四)明确界定各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以及操作风险报告的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以确保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五)为操作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置必要的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为操作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赋予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六)及时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和修订,以便有效地应对内部程序、产品、业务活动、信息科技系统、员工及外部事件和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

论我国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问题

论我国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问题
201 0笠 3
论我 国网上银 行监 管的法律 问题
口岳 志 勇 刘淑 娜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保定 0 10 7 0 0)
摘 要: 本文从网上银 行的发展 来研 究和探 讨我 国网上银行监管 的不健全的监管体 系、 准入制的不完善状态等等 , 为进一步完善我 国网上银行 并 监管 , 我们必须制定专门的监 管法, 定清楚银 行和客 户的法律 关系, 界 积极借鉴 国际经验 , 发展我 国的 网上银行监管模式 , 为我 国的银行监管探 索
新 的 出路 。
关键词 : 网上银行 银行监管 市场准入制
一来 ,网 上银行 已成 为银 行系 统 不可 分割 的一 部分 。 网 上银行 ( t t ak , 称 网络银 行 、 I e B n )又 n me 在线 银行 , 是指 通过 互 联 网 或其他 电子传送 渠道 , 提供 各种 金融服 务 的新 型银 行, 一种 虚拟 是 银 行 (iulak 。它 实 际上是 银行 业务 在 网络 上的 延伸 。 vr abn ) t 世 界上第 一家 纯 网上银 行是 于 l9 9 5年 l 0月 l 8曰在 美 国亚 特 兰大 成立 的” 全第 一 网上银 行 (e ui i t t ok B n , 安 S c ry Fr w r a k t s Ne S N ), F B ” 随后 l 9 年在我 国, 97 招商 银行率 先推 出网上银 行” 网通. 一 网上 支付” 成为 国内第 一家 上 网的银 行 。随之 中 国银行 、 设银 , 建 行也逐 渐推 出 了 自己的 网上银 行业 务 。如今 , 上银行 已成 为 2 网 1 世 纪一 种新兴 的金 融业 , 其低 廉 的成本 和广 阔 的前 景 , 已得 到越 来 越 多人 的重 视 。目前 , 国最 大 的 5 我 0家商 业 银行 设立 银行 网站 的 有3 7家 , 供 网上 银行 业 务的有 2 提 5家 。另外 , 有 3家农 村信用 还 社联社 开 展了 网上 银行 业 务。我 国 邮政储 汇 局系 统的 3 分支机 家 构 也开展 了网上银 行业 务 , 客户 数远远 超 过 4 万 户 。网络 无界性 0 促使人 们利用 网上 银行进 行交 易 愈加频 繁 , 法律 具 有滞 后性 , 但 使 得 网上银行 的监 管存 在着法 律上 的漏 洞 。 二 、 国网上 银行 监管 存在 的法律 问题 我 网络银 行 的法 律监 管仍 处于 一个 不断 探索 的 阶段 ,即使 巴塞 尔银行监 管委 员会也 只是就 网络 银行 的监管 制度进行 了初 步研 究 , 还没 有形 成较 为系统 和 完善 的 网络银 行监 管制 度 。那么 我 国网上 银行 监管 法制 的不足 之处 更是 很 显现 。 1 管法律 体系 上 的不健 全状 态 . 监 网上银行 的发展 要求 有一 整套 的 法律 规范 与之适 应 ,我 国的 网络银 行监管 法律 体系 尚处于 刚 刚起 步的 阶段 ,关于 网络 银行 监 管 的相 关法律规 则几 乎处 于空 白的状态 。 目前 ,相关 法律 主要 包 括《 银行业 监督管 理法》 《 、 中国人 民银行法 》 《 和 商业银 行法》 此 外 , ; 它 作 为信 息技 术 的一种应 用 , 还要遵 守《 全法》 《 密法》 另外 , 安 、保 ; 还有 刑法 中有 关计算 机犯 罪的 条款 也可 以适 用到 网络 银行 中 , 但 对 网上银 行的设 立及 日常 经营 活动 的规 定 、 电子货 币发行 与转 对 移、 金融监 管部 门如 何监管 、 网上如何 确保 银企 的信 用关 系等 问题 , 都缺乏 明确 规范 的法律 框 架。 2市场准 入机 制 的不完 善状 态 . 20 年 6 , 01 月 中国人 民银行制 定颁 布 的《 网上 银行 业务 管理暂 行办法》 以下 简称 《 ( 暂行 办法》 主要 规定 了网上银 行业 务 的定 义、 ) 市场 准入条 件和程 序 、网 银 行业 务 风险 管理 规则 以及 网上 银行 的法律 责任 。 0 2 4月, 20 年 中国人 民银 行下 发 的《 中国人 民银 行关 于落 实 ( 网上银行 业 务管理 暂行 办法 ) 关规 定的通 知》 以下 简称 有 ( 《 知》 虽也进 一步 明确 了网上 银行 业务 的准 入程序 与形 式 、 通 ) 开办 网上银 行业务 申请 的审 查要 点 ,以及对 网上 银行 业 务的监 管和 报 告要求 等 。但 它们 回避 了对 网上银 行 的定 义 , 纯 网络银 行没 有 对 任 何规定 , 未对 其 风险及 法 律规 制有 所规 定 , 更 留下 了立 法空 白。 3 网上 银行 权利义 务关系 的不 明确 状态 . 与传统 银行 及其 客户 的法 律关 系 相比 ,网上 银行 和客 户之 间 的法 律关 系 出现 了许 多未 知 的新领域 ,如网 上客 户身 份认证 的主 体与 方法 、 网上不 可抗力 的认 定与 责任 承担 、 电子 合 同当事 人主 体 资格 的确认 等 。 些 问题在现 存 的法 律 体系 中要 么难 以找到 相应 这 的法 律规 定,要 么内容 过于 单薄 不足 以应 付 网上金 融业 日益 发 展 的需 要。结 果导致 网上 银行 与客 户之 间 形成 的权利 义务 关系 不 明 确, 矛盾 和冲 突无 法及 时解 决 , 险 自然 不可 避免 。 风 4 境 网上银 行法 律规 则 的欠缺状 态 . 跨 跨境 网上银行 的法 律规 则是 十分 模糊 的 ,法律 对新 兴业 务或 机 构还 只是初 步规 范阶 段 。因网 络是 全球 性 、 越 国 界的 , 有超 跨 具

浅谈合同管理全流程中的风险点与管控措施

浅谈合同管理全流程中的风险点与管控措施

浅谈合同管理全流程中的风险点与管控措施在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背景下,近年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迅速,规模逐年递增。

由于投资方式灵活,完成了银行表内不能完成的金融市场业务,加速了市场资金的流动,受到了银行和社会的欢迎。

但理财产品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随之产生了一些风险,应引起审计的重点关注。

一、票据报销审计指南里八个主要环节合同调查;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审核;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结算;合同登记。

二、合同调查环节的主要风险和管控措施主要风险: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准合同对象不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具备特定资质,与不具备代理权或越权代理的主体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持续关注对方的资信变化,致使企业蒙受损失;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或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对象之外。

主要管控措施:(一)审查被调查对象的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关注授权代理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评价主体资格是否恰当。

(二)获取调查对象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

(三)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实地了解和全面评估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

(四)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等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

三、合同谈判环节的主要风险和管控措施主要风险: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企业利益损失;泄露本企业谈判策略,导致企业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主要管控措施:(一)收集谈判对手资料,熟悉谈判对手情况;研究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谈判策略。

电子合同签署的安全注意事项

电子合同签署的安全注意事项

电子合同签署的安全注意事项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电子合同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与传统的纸质合同相比,电子合同具有便捷、高效、环保等诸多优势。

然而,在享受这些便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电子合同签署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如果不加以注意,可能会给个人和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电子合同签署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选择可靠的电子合同平台首先,选择一个可靠、合规的电子合同平台是确保签署安全的基础。

一个好的电子合同平台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合法合规:平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认证,如《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认证资质。

2、安全技术保障: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合同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3、稳定可靠:具备强大的服务器和网络支持,能够保证在高并发情况下系统的稳定运行,避免出现合同签署中断或数据丢失等问题。

4、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可以通过查看用户评价、行业排名等方式,了解平台的信誉和市场认可度。

二、确认签署主体的身份在签署电子合同之前,必须要确认签署主体的真实身份。

这是保证合同法律效力和避免欺诈的关键。

常见的身份验证方式包括:1、实名认证:要求签署方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通过与权威数据库比对进行验证。

2、银行卡认证:通过绑定银行卡并验证银行卡信息来确认身份。

3、人脸识别: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将采集到的人脸图像与公安系统的人脸数据库进行比对。

4、数字证书认证:基于数字证书来验证签署方的身份,数字证书是由权威的证书颁发机构颁发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身份验证方式具有不同的安全性和适用场景,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在签署电子合同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的全部条款。

由于电子合同的呈现形式可能与纸质合同有所不同,容易导致一些重要条款被忽略。

因此,在阅读时要保持耐心和细心,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合同中的所有内容。

特别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条款:1、合同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具体责任和义务,例如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

中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风险与防控

68Risk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Business of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中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风险与防控文/曾军鹭 章剑涛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势崛起以及新时期下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多边贸易也在不断地兴盛发展,国际结算业务作为联结境内与境外经济主体间的基础性业务,在各商业银行各项业务中的重要程度越来越高。

安全、便捷的国际结算服务成为境内外机构顺利开展国际经济活动、有序发展跨境贸易的重要保障。

纵观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受多方因素影响,在稳步发展的同时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和隐患。

本文针对这些风险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尝试找出各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有效风险管控措施,以推动国内各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持续良性发展。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现状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跃居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世界经济贸易活动,境内企业国际结算需求不断增大,这推动了国内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飞速发展。

当前,国内银行国际结算业务整体情况主要体现为:国际结算业务总量稳步增长,业务办理机构相对集中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贸易金融行业发展报告(2019-2020)》,2019至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全球蔓延的强烈影响以及全球地缘政治局势的进一步紧张,全球贸易形势低迷、资本市场投资萎缩,全球经济总体下滑明显。

但我国由于疫情防控到位,2019年国内各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量仍达到6.89万亿美元,且近五年内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增长趋势。

国际结算的业务创新不断,呈现电子化发展趋势当前互联网金融技术不断蓬勃发展,电子金融业务成为金融领域创新的主要区域。

国内商业银行纷纷打破原有国际结算业务中只能通过线下银行柜面办理的单一模式,逐步实现通过电子交单平台、企业网银平台线上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新趋势。

我国网上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建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准入制度,对网上银行未来发展做出 细致规 划。网上银行规划不仅要对现有技术接口 和未来业务扩展趋势进 行分析, 还要考虑未来混业经营的需要、未来中外资银行合资合作的需要。具体实 施中,可由中央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之间进行广泛的技术和管理合作,统 一制定一套网上银行业务结算、电子设备使用等规范 标准,确保硬件和软 件、客户应用技术和系统以 及网络通讯协议的兼容性,以保证今后网络的 建设和扩展能与国际金融业接轨。在安全性方面,应加快对网上银行的设
立 管 、 体 务 能 实 、 件 软 系 的 用的 究 选 、 理 具 业 功 的 现 硬 和 件 统 应 研 , 择安
全标准,设立全国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网上银行的准入要在注册制度、 安全工作、地域界定方面从严,而在准入标准、业务范围等方面从宽,建 立一套区别于欧美已有网络发展优势的国家的准入制度。
S IL I C O N
L I rE Y . 4}
我 国网上银行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冯小武 (焦作大学 河南 焦作 454003)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 7597 (2008) 0210100- 01
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间厄 ( 一) 社会信用环境和传统支付习惯限制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信 用卡尚未普及,电子货币的推广缺乏相应的基础。任何一种商务模式都需 要银行提供与其相适应的支付工具,网上银行最大的表现就是支付工具的 虚拟化。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居民消费仍偏好使用现金,银行卡的普 及需待时日。另外我国的社会信用休系尚未建立,网上银行缺乏应有的信 用环境。 (二) 法律法规与现实的需求脱节问 题。网上银行仍然是经济金融活 动的一部分,它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护,而现行的法律又很难规范网上 银行业务的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新 《 合同法》虽然承认了电子合同的 法律效用, 但网上银行交易的数字签名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这些都无形地增

论我国网上商业银行经营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论 我 国网上商 业银 行
经营 安全风 险 及应 对 措施

【 文章 摘 要 】 现 代 网络 技 术 ,尤 其是 国际 互联 网 的 发展 和 应 用 ,正 在 深 刻 影 响人 类 生活 的各 个 方 面 。 网络 技 术 ,尤 其是 因特 网 技 术 在 传 统银 行 业 的应 用 , 生 了2 世 产 0 纪 最 大 的 金 融 创新 一 网上 银 行 ,使金 融 业 进 入 了一 个新 的历 史 发展 阶段 。本 文

、 、
、 、
传 统 银 行 的 外 部 性 _ 表 现 为 负 外 部 丰要 性 ,在 网络 条件 下 , L 行 中这 种 负外 部 银 性 不 但依 然存 在 ,而且 有增 强 的趋 势 :一 是 因为网上银行涉及计算机 、网络通信等技术 因素 ,从而 在传 统 风 险之 外 ,又 会引 发技 术 风 险,使银行 体 系变 得 更加 脆弱 ;二是 刚 银 行 资金 传递 的快 速性 和 跨时 卒性 ,容易 引 起 经 济 动 荡 ;三 足 网上 信息 传 递 的 即时 性 , 使 谣 言传 播得 更快 , 易 引起银 行挤 兑 等恐 容 慌行为。 2 、降低网上银行信息不对称性的需要 存 网络 条 件下 ,外部 信 息不 对 称 减弱 , 但 内部信 皂不对 称 增 强。随着信 息 技术 的广 、 泛 和 深入 应用 ,网 L 行业 务操 作 的程 序化 银 进 一步 加 强和 网银用 户对银 行业 务操 作程 序 参 与程 度 的加 强 ,网银用 户 和社 会公 众 能更 容 易地 从银 行 的网站 获得 银行 的财务 信息 和 管 理 信息 。但 是 ,网 } 行 的 内部信 息 不对 二 银 称 性 进一 步增 强 了 。 主要 是 为 , 我 国 , 这 在 内部 控 制 人 员和 I 开 发 人 员之 间知 识结 构 T 和 分 工 不 同引起 的 。

2024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个人贷款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4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个人贷款精选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40题)1、下列关于个人经营类贷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个人经营类贷款包括个人商用房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 农户贷款和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B.个人商用房贷款是指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 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C.个人经营贷款是指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D.农户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 生活消费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答案】 B2、个人汽车贷款实行的原则不包括()。

A.设定担保B.特定用途C.利率上浮D.分类管理【答案】 C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30B.20C.10D.50【答案】 A4、征信中心对查询申请在( )个工作日予以处理。

A.1B.2C.3D.4【答案】 B5、商用房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的()倍。

A.1B.1.1C.1.2D.1.3【答案】 B6、借款人贷款本金为80万元,贷款期限为15年,采用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月利率为3.465‰,借款人第一期的还款额为()元。

A.7989.62B.7512.63C.7216.44D.7631.67【答案】 C7、某银行为某个人优质客户的贷款进行定价时,选取优惠利率为4%。

违约风险贴水为50基点,期限风险贴水为30基点,则根据基准利率加点定价模型,该客户的贷款利率为()。

A.4.8%B.4.2%C.3.2%D.3.8%【答案】 A8、个人贷款业务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是( )。

A.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的财产C.医疗卫生设施D.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答案】 D9、在个人商用房贷款信用风险管理中,银行的下列做法不恰当的是( )。

A.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时,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B.密切关注保证期间,影响保证人保证能力的各种因素的变化情况C.借款人以租金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时,判断其风险较低D.调查了解借款人所购商用房地段的未来发展规划【答案】 C10、()到期足额收回是贷后管理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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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电子合同法律问题及风险管控•字号•••评论邮件纠错2015-02-12 11:03:05来源:银行家徐进?朱幼林目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作为传统金融机构,各商业银行以互联网为依托,陆续为客户搭建了各种创新型网上金融服务平台,为推动业务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路径。

在此情形下,银行与客户的网上业务关系体现在各类电子合同之中,电子合同及相关证据的认定是银行网上业务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

由于网上电子合同的签署和相关事实的证明与使用线下纸质合同存在较多差异,相关法律规则不够明确,银行在推动相关业务创新的同时,需要关注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潜在的风险和完善业务管理的应对措施。

电子合同商业银行网上业务中电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适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法》第1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2条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因此,互联网的网页界面属于数据电文范围,网上依法签署的业务合同,对相关交易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司法实践中,法院已出现此类判例,例如,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阿里小贷公司诉郑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在审核相关证据的基础上确认了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在线订立的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以及具体案情的差异,不同法院在证据认定、举证责任分配方面亦存在差异,导致不同法院对具体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不同的判断。

因此,为了应对基于电子合同可能发生的争议,确保合同效力得到法院认可,需要在合同签署流程设计和实际交易过程中留存可被司法机关认可的证据。

在这种新的业务形态中,大量的网上非面对面交易如何识别客户的身份是首要问题,银行业务部门需关注业务流程需确保电子合同完整不可篡改,客户签名行为不可否认,签名者身份真实不可仿冒,从而确保电子合同签名具备传统纸质合同签名或盖章的同等法律效力。

为了应对网上交易中与客户可能发生的争议,在业务环节设计上需要落实留存足够的凭证依据,且易于展示和理解,为电子合同的可追溯和可信证据链的构建提供支撑,便于获得司法机关的认可。

电子签名电子证据的效力和司法认定与传统银行业务中线下签署的纸质合同相比,电子数据证据具有容易丢失、篡改或者伪造等特点。

因此,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没有采取特别措施保存的电子证据,其可信性容易受到质疑,只有保存可信电子证据,使电子合同单证与纸质合同单证拥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交易事实的存在,才能保障网上业务顺利开展。

目前相关立法滞后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等事宜尚无有针对性的全面规定。

《电子签名法》中仅对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考虑的因素做了概括性的规定。

由于缺少国家层面的全面性规则,因此,各地法院对电子数据证据的采信和证明力判断呈现差异。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统一辖内法院审判标准,曾发布《关于数据电文证据若干问题的解答》,在地方法院中具有代表性。

上述解答中关于网上证据认定的观点整理如下:网页证据的组织举证。

将网页作为证据出示时,举证方应提供网址、时间,并将网页当庭演示,指明网页中与案件相关联的内容。

同时,提供网页的纸质件,以备留档查考。

经双方同意,也可只出示网页纸质件,不再演示网页。

若对相当网页已作公证的,可不当庭演示网页,而直接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

对网页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诉讼双方对网页证据真实性发生争议,而该网页恰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经当事人申请,可要求相关网站提供协助,从计算机系统传输、存储的环节中直接保全证据,或请有关单位专家进行鉴定,从网页证据的生成、存储、传递和输出环境的可靠性提出专家意见。

总体上,司法机关对电子证据会严格审查,谨慎采用,通常须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在银行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中,银行通常是网络平台的提供者,网上交易发生争议时,依据现有的证据规则,司法机关一般要求网络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更严格的举证义务。

因此,银行在设计网上产品流程时,需要特别关注各交易环节的证据以适当的方式留存和呈现,并且能够被外部专家以客观的标准进行验证。

电子签名安全性的法律保障我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项法律确立了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规定了可靠电子签名所应具备的条件:第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第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第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第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依据上述规定,业务部门开展线上业务时需要留存可被司法机关接受的证据,才能证明线上交易事实,才能保障线上业务的安全。

目前,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部分银行开通了网上商务平台和独立于实体银行网点的直销银行业务。

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通常交易双方没有面对面接触,银行需要对客户进行身份真实性的识别,以防范欺诈交易。

在涉及融资的业务中,银行通常向客户发放USBKEY数字证书作为网上交易合同电子签名的载体,并明确客户需设置具体操作人员岗位和权限,妥善保管其USBKEY数字证书和密码。

客户办理融资业务需经过银行柜面现场认证,并在银行开立实体银行结算账户。

关于对未在银行开立实体银行账户的客户开展电子银行业务,银行会通过审核客户线上提交的身份资料进行客户身份核实,由于通过网上远程对客户的身份进行核实的效果相对于柜面审核仍有不足,银行需要通过落实客户电子账户内资金与其绑定的实体银行账户闭环操作,来尽量降低业务风险。

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通常是网上交易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案件事实认定的难点。

银行在网上业务中使用电子签名须遵循《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的条件,与客户每次进行网上交易时验证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识别,并注意留存客户网上点击提交和确认电子合同的电文数据,通过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措施进行电子证据的固化和呈现,确保交易合同的不可否认。

完善风险管控的建议引入第三方可信时间戳对客户在银行网站签署的电子合同进行证据固定。

在银行网上业务开展过程中,及时取得可被司法机关采信的电子数据证据,能够证明银行与客户签署相关业务电子合同的事实,是银行管控业务风险的重要基础。

业务实践中,为保证电子合同或单证作为证据使用的法律效力,银行有必要落实以下方面的技术保障措施:首先,应保证提交的数据电文符合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电子签名法》第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其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其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其次,应使电子合同签名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GB/T25064《电子签名格式规范》规定,为使电子签名具有长效性和实现可靠电子签名,需采用带时间戳的电子签名(ES-T)以上的电子签名格式进行签名。

这些格式的电子签名需可由数字证书认证机构(CA)和时间戳机构(TSA)来共同保障。

在互联网业务纠纷中,时间戳可以证明一份电子文件在某个时间点的真实存在状态,是电子文件在时间及内容完整性方面的证明。

实践中,已有法院与由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和守时的时间戳服务机构合作,采用通过时间戳服务机构为电子证据加盖时间戳的做法,从而对电子证据文件进行权威确认。

在近年来的一些司法判例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采用可信时间戳保护的电子文件,得到了法院采信,对证明相关网上交易事实起到了关键作用。

因此,银行业务部门可以考虑引入TSA时间戳服务并与银行向客户发放的USBKEY数字证书相结合,通过TSA时间戳来保障对电子合同和单证的签署时间和自签署后内容完整性的证明,并通过USBKEY 数字证书来证明客户或客户授权的代理人作为签署者的身份,从而实现电子合同单证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和证据原件形式要求,增强电子合同单证作为证据使用的效力,促进相关网上业务健康发展。

同时,鉴于时间戳的实施对网上业务流程和客户体验有一定的影响,关于TSA时间戳的使用,建议银行业务部门在综合评估具体业务品种、客户体验、风险控制、同业的实践、时间戳机构的服务能力、交易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酌定相应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

加强对电子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据的管理。

根据《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的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应符合“书面形式”或“原件”形式要求,应满足“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条件。

因此,为保障银行与客户订立的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银行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电子合同的管理,使其满足“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要求。

此外,从审判实践来看,虽然法律法规已经认可了数据电文的证据效力,但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审查认定电子证据时,往往比较谨慎,囿于电子证据的易改性,对于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的电子证据,很可能不予采信。

因此,银行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除应做好电子合同的保管工作外,还应对其他相关证据进行妥善管理,以保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使电子证据获得司法机关的认可。

进一步完善网上交易的安全保障措施。

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非面对面的交易场景使银行面临更多外部欺诈的风险,需要通过客户的甄选和交易流程的优化予以合理管控,建议银行业务部门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严格审查客户资料,针对不同的网上交易业务品种确定相应的客户准入条件,防范不诚信的交易对手。

同时,建议银行业务部门与IT管理部门协作,建立对网上交易的监测和电子证据提取管理机制,防止电子交易数据在传送、处理和存储过程中被篡改或丢失,并对电子合同、单证等数据电文,以及与客户往来交易信息进行长期保存,以备随时可以提取作为证据使用。

另一方面,由于银行电子账户不是与银行实体账户相同的全功能账户,电子账户在开立时需要遵循《反洗钱法》的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客户真实身份并统筹考虑电子账户的功能。

因此,对于在银行仅开立电子银行账户进行网上交易业务的客户,由于网上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弱于柜面亲见客户本人,建议银行业务部门考虑依据审慎原则对其单笔交易数额设立合理的限额,或必要时购买相关保险以转移和缓释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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