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2016—202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28•【字号】黔府办发[2016]9号•【施行日期】2016.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2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14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全面强化调度督查,组织开展项目观摩,确保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年完成投资404.1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32.8%。
其中,小康路完成投资155.9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12.2%;小康水完成投资67.5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16.5%;小康房完成投资106.6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77.6%;小康电完成投资32.1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83.5%;小康讯完成投资7.6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30.5%;小康寨完成投资34.4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43.5%。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深得民心,广受欢迎。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完整版)贵阳十三五都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

(完整版)贵阳十三五都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贵阳市“十三五”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第一章背景与意义1.1 规划背景当前,中国面临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增长动力与经济下行压力共存,寻找适合区域发展的路径成为当前的当务之急。
随着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都市现代农业成为大都市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既要承担服务大都市农业需求,又要创新农业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扩宽发展路径,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
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 号)指出深度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这为都市现代农业拓展多功能性和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空间。
随着大数据、大健康和高铁、区域合作时代的到来,贵阳市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处于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
作为全省唯一的特大城市,贵阳市有着450 万市民巨大的农产品市场需求。
作为中国西南十字路口,贵阳是国务院确定的“黔中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和“泛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节点城市,随着贵广、沪昆等重要干线的陆续建成通车,贵阳迎来“高铁时代”,为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和农产品物流提供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
贵阳特色农业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空气质量优良,水土清洁干净,是发展优质、高效、生态的都市农业的理想之地,发展“服务城市、宜居生态、优质高效、富裕农民”的都市农业需求迫切。
为此,中共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筑委厅字〔2016〕13 号)、《关于全面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行动计划(2015-2020 年)》、《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打造都市现代农业升级版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6〕3 号),探索以都市现代农业为发展龙头,以扩大开放合作为关键举措,以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为重要抓手,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和谐和农民增收。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6年贵阳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6年贵阳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016年贵阳市补充耕地任务分解表》《2016年度贵阳市为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农田建设计划分解表》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发文字号】筑府办函[2016]162号【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9.27【实施日期】2016.09.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6年贵阳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016年贵阳市补充耕地任务分解表》《2016年度贵阳市为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农田建设计划分解表》的通知(筑府办函〔2016〕16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部令第6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6〕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2016年贵阳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016年度贵阳市为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亩优质农田建设计划分解表》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筹安排,保障重点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主要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和扶贫开发用地、社会民生用地、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用地、“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用地和大健康产业等用地。
二、国家、省预留计划使用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铁路沿线综合开发利用使用预留国家计划指标;交通、水利、能源、军事建设等省级重点项目用地使用省级预留计划。
三、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一律不得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安排用地指标。
2016年9月27日2016年贵阳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国土资源局)单位:万亩。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5•【字号】黔府办函〔2017〕62号•【施行日期】2017.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6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25日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7〕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7〕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引领,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提高到50%,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阶段性突破,基本形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019年贵州省“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小康路行动计划.doc

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行动计划(2013—2020年)按照省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决策部署,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基层群众提出的普遍性民生需求,尽快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乡村道路体系,完善农村硬件设施,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截至2012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15.2万公里。
其中,县道1.76万公里,乡道1.85万公里,村道11.53万公里,专用公路741公里;等级公路7.4万公里,等外公路7.8万公里;沥青(水泥)路面4.12万公里,泥结碎石路面10.51万公里,无路面5690公里。
县乡公路比重23.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4个百分点;等级公路比重48.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铺装路面比重27.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建制村通畅率仅43.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村通客运比例6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农村公路主要指标均排全国后列,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主要任务按照“公路上等级、路网趋优化、管养全覆盖、通行提能力、安全有保障、环境更优美、建成小康路”的总体要求,突出“制度创新、规模扩大、建养并重、质量保证、效益提升”五个重点,抓住“责任落实、资金筹措、政策配套、力量整合、群众参与、示范带动”六个关键,着力实施农村公路“硬化、畅化、安全、优化提等、信息化、绿化美化、运输通达”七大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大力提高农村客货交通运输质量和水平,全面改善乡村出行条件,努力构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三、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2013—2020年,全省乡村道路总投资1068.62亿元。
到2020年,建成通村沥青(水泥)路7.37万公里,原“撤并建”行政村通村沥青(水泥)路2.86万公里;实施县乡道改造5060公里、乡道泥路改沥青(水泥)路2300公里;新建已硬化通村公路桥梁4万延米;新建通组(寨)公路6.5万公里、人行步道5.2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2万公里、危桥改造4.2万延米、油路大中修3200公里;新建乡镇等级客运站581个、建制村招呼站2.18万个。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区“十三五”期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加快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高一格的扶贫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X-X)的通知》(X 府办发〔X〕2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宏伟蓝图,围绕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小康路,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围绕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小康房,围绕建设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围绕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寨,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成更高水平小康,把我区所辖农村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高一格的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工作原则一一坚持重点打造、连片推进的原则。
项目实施要放在美丽乡村示范带周边,统筹考虑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打破区域界线,形成村与村、寨与寨、点与点的有机结合,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一坚持加大整合、城乡统筹的原则。
坚持内外统筹协调。
对内实行项目、资金、力量大统筹,大整合;对外上下联动,步调一致,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全方位支持。
坚持把六项行动计划和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七大工程"深度融合,加大资金、资源整合,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6•【字号】州府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3.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州府发〔2013〕4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26号),为确保我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向乡(镇)以下延伸,大力攻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切实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大力实施黔西南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六项行动计划),力争用5到8年时间,建成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农民利益保障。
农民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切实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权益。
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普遍、最迫切的民生需求,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调动农民积极参与发展,做到乡村基础设施群众共建、共管、共用。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24•【字号】黔农发[2013]117号•【施行日期】2013.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黔农发〔2013〕117号)各市(州)农委,各县(市、区)农牧(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农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
以“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本领、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为主要内容的“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是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我省基层干部群众的伟大创造和生动实践。
实践证明,“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符合贵州实际、特色鲜明,已经成为我省农村“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平台,成为贵州新农村建设的一张名片,成为农村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解决我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促进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和促进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
二、总体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与全国同步小康的目标和“四化同步”战略,结合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乡村旅游、传统民族村落保护等工作的开展,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着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经验和借鉴,起到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作用。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7〕31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7〕3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现将《贵阳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绿色循环发展理念,采取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节能减排市场化推广力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各级各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
市节能减排办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跟踪落实,并会同市督办督查局适时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017年12月15日贵阳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26号)精神,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强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加快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集中连片农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集中连片农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9.09•【字号】筑府办函〔2019〕93号•【施行日期】2019.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集中连片农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开展集中连片农田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2019年9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开展集中连片农田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4号)文件精神,贵阳市拟开展集中连片农田整治工作。
结合贵阳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根据已批准《贵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全市农田整治潜力约180万亩,但耕地质量偏低、地块细碎严重、基础设施较差,不利于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村产业发展。
依据《贵阳市补充耕地三年行动计划》,着力通过集中连片农田整治,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建设,助力农业农村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整治集中连片农田不低于26万亩,可实现新增耕地0.78万亩、旱地改水田2万亩、新增粮食产能2600万公斤。
——到2023年,全市5年整治集中连片农田不低于65万亩,可实现新增耕地1.95万亩、旱地改水田5万亩、新增粮食产能6500万公斤,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详见附件)三、主要任务(一)农田整治实施范围按照“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原则,将集中连片农田及其零星未利用地和农村废弃宅基地等纳入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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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2016—2020)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十三五”期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加快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高一格的扶贫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3〕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贵州省“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阳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筑府发〔2014〕2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筑委厅字〔2016〕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宏伟蓝图,围绕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小康路,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围绕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小康房,围绕建设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围绕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寨,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成更高水平小康,把贵阳农村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高一格的贵阳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工作原则——坚持重点打造、连片推进的原则。
项目实施要放在美丽乡村示范带、农业示范园区和景区周边,统筹考虑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打破区域界线,形成村与村、寨与寨、点与点的有机结合,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加大整合、城乡统筹的原则。
坚持内外统筹协调。
对内实行项目、资金、力量大统筹,大整合;对外上下联动,步调一致,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全方位支持。
坚持把六项行动计划和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七大工程”深度融合,加大资金、资源整合,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
各区(市、县)要在主导好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行群众共建、共管、共用机制,保障农民利益。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以区(市、县)为单位,因地制宜,突出生态、经济、实用价值最大化,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做好顶层设计,突出阶段性年度目标任务,分步有序开展建设。
——坚持统分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市级统筹指导,区(市、县)为责任主体、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社区)负具体责任。
最大限度的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之主动参与项目建设。
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不让一个村寨漏网、不让一户农户掉队”的要求,以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带动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以2016年度为基数,按照2017年、2018年、2020年三个时间节点部署“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六项行动计划,开展“百村示范·千村创建”工作,到2017年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自然村寨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18年,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全市行政村全覆盖,自然村寨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全市自然村寨全覆盖。
用5年时间,着力打造300个以上市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100个以上省级单项示范村,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
1.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行动计划。
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要求建设小康路,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程度,提高农村客货交通运输能力和水平,全面改善乡村出行条件。
2016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2.2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4亿元;2017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2.9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4亿元;2018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2.6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4亿元;2019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1.5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35亿元;2020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1.2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实现“村村通油路,村村通客运”,近年“撤并建”行政村100%通畅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交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管理局、市生态文明委、市移民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2.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
按照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建设小康水。
2016年计划投入资金2.60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7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含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下同)6万亩;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2.60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7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2.60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6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2019年计划投入资金2.35亿元,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2020年计划投入资金2.35亿元,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全面完成纳入国家安全饮水规划内的农村饮水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周边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耕地有效灌溉,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移民局、市烟草专卖局等。
3.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房行动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64亿元,完成5000户改造;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243亿元,完成5000户改造;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025亿元,完成923户改造,全面完成2016年核准的全国农村危房信息系统库存量;到2020年累计完成10923户改造任务。
小康房建设,按照“安全适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亿元,完成15000户;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亿元,完成15000户;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4亿元,完成10000户;2019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亿元,完成5000户;2020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亿元,完成5000户;到2020年累计完成50000户。
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小康房项目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等。
4.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电行动计划。
到2020年,投入总计15.7622亿元,实现110千伏电压等级:新建、扩建及增容变电站19座,新增主变21台,新增容量1219.5兆伏安,新增线路320.13公里;35千伏电压等级:新增、增容及扩建变电站6座,新增主变8台,新增容量50兆伏安,新增线路46.94公里;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建及改造配变1390台,容量256.99兆伏安,线路1164.5公里,新建及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2302.78公里;农村智能电表覆盖率达100%;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建成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农村电网。
实现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9%,农村居民端电压合格率达98%,农村一户一表率达100%。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贵阳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委、市规划局等。
5.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讯行动计划。
按照宽带融合、普遍服务建设小康讯。
每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2亿元,到2020年100%的自然村通电话和100%的行政村通宽带、4G 网络,实现乡镇邮政局所全覆盖,实现村村通邮;69%的乡镇设立快递网点。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明委、中国电信股份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公司贵阳市分公司等。
6. 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
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1亿元,计划覆盖188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8万人,累计受益96万人;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1亿元,计划覆盖220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8万人,累计受益114万人;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58亿元,计划覆盖251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7万人,累计受益131万人;2019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58亿元,计划覆盖283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7万人,累计受益148万人;2020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58亿元,计划覆盖313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5万人,累计受益163万人。
实现“组组通公路、村寨路面硬化”,“五化八工程”覆盖50%以上自然村寨和70%以上农村户籍人口,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移民局、市供销社、市烟草专卖局等。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各区(市、县)政府为项目建设主体,市交委、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市有关部门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调度全市六项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对各牵头部门和区(市、县)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存在问题,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市交委:负责牵头抓好小康路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市水务管理局:负责牵头抓好小康水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抓好小康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