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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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关于实施城市管理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

市城管局关于实施城市管理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实施城市管理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及《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筑府办发〔2008〕9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城管局关于实施城市管理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及《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市城管局关于实施城市管理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2.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六月六日附件1:市城管局关于实施城市管理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案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制定以落实“六定”责任制为核心的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深化“整脏治乱”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市容整洁、秩序井然、文明和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城市形象。

二、总体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整合现有资源,科学调配管理力量、合理划分责任区域,量化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方格式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贵阳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班午林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于建新市城管局常务副局长黄亚平市城管局副局长李智市城管局副局长胡俊斌市城管局副局长段迪云岩区副区长董亚伟南明区副区长刘本立小河区副区长成员:张云刚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严春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孙筑毅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局长曹龙市河道管理处处长李涌泉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陈江灵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政委、市城管局城管处处长朱春善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李正高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胡先友市城管局公用处处长郑志诚云岩区城管局局长李智伟南明区城管局局长艾光忠小河区城管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城管处,由黄亚平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督促、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24•【字号】德办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23〕6号旌阳区人民政府、罗江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德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4日德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德府发〔2022〕35号)要求,为建立健全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奖惩长效机制,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德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对象分为四类、41个。

(一)“三区”(3个):旌阳区政府、罗江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二)市城管委成员单位(19个):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三)街道办(城关镇政府)(7个):旌阳街道办事处、东湖街道办事处、孝感街道办事处、天元街道办事处,旌东街道办事处、八角井街道办事处,罗江区万安镇政府。

(四)其他责任单位(12个):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德阳发展集团、德阳供电公司、电信德阳分公司、移动德阳分公司、联通德阳分公司、铁塔德阳分公司、德阳邮政分公司、广电德阳分公司、德阳天然气公司。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个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管委)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价。

第三条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个”落实。

第四条对XX个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采取每日一检查、每周一排位、每月一奖惩、每年一总结的方式实施,对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实施。

第五条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由区城管委统筹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重点考核以下内容:(一)环境卫生管理。

街道清扫保洁质量,机械化作业率,卫生死角整治,小区卫生,农贸市场卫生,公园、广场、桥梁、隧道卫生,公厕卫生,垃圾收运设施设置及管理维护,垃圾分类情况等。

—1—(二)市容市貌管理。

违规占道作业、占道经营、占道促销、占道堆码,违章搭建,违法、破损、有安全隐患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牛皮癣”等治理情况。

(三)交通秩序管理。

车辆、行人通行秩序,车辆停放管理,各类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

(四)“三无”小区管理。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

(五)环境保护管理。

腌腊制品熏制管理,生活、建筑工地施工噪音管理,餐饮业油烟和露天烧烤管理,露天焚烧秸秆管理,乱倾倒废弃物、垃圾和乱排污水管理等情况。

(六)城市管理领域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七)各类交办督办及主流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第七条对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由区城管委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年终进行综合打分并排位通报。

评分细则由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制定。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八条对各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实行集中考核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集中考核,采取明查和暗访两种方式,每日一暗访,每周一明查。

暗访时,由区城管委办公室牵头,邀请区纪委、区委目标—2—办等部门参加。

《株洲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

《株洲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

《株洲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株洲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株洲市城市管理考评遵循暗检与明检相结原则,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暗检考评项目及占分比例(一)暗检采用百分制计分。

暗检项目及占分比例如下:1.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占暗检成绩的50%。

其中城市道路市容占1/3,道路环境卫生占1/3,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卫占1/3。

2.城区道路园林绿化的养护与管理,占暗检成绩的6%。

3.城区市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占暗检成绩的6%。

4.城区环卫机械化作业(包括夜间道路清洗),占暗检成绩的15%。

5.城管行政执法队员的队容风纪和文明执法工作,占暗检成绩的5%。

6.数字化城管工作,占暗检成绩的6%。

7.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工作,占暗检成绩的6%。

8.“五小”行业及二次供水管理占暗检成绩的6%。

9.乡镇(含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下同)市容环卫考评暗检成绩单列,不计入城区成绩,每月单独排名。

(二)暗检方法1.城区道路的市容环卫实行日检查制度,每周计2-3次成绩。

检查方式实行普检。

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门前三包”工作执行情况实行抽检,每次每区抽检3座公厕、1个垃圾中转站、1条道路(500米)的果皮箱和2条道路的6个门店。

2.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卫每日检查,每周计分1次。

实行抽检的办法。

每个办事处各抽2个居民社区或单位院落、1条小街小巷、1个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1个农贸市场、1处河港堤坝(200米)或铁路沿线(200米)。

如有缺项,每缺1项在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相对较大的项目中任选1项抽查1个(处)。

3.乡镇市容环卫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国道(省道)或与市相连的道路2条(每条2000米),乡(村)公路2条(每条2000米),行政村村支两委所在地抽查乡(镇)村总量的10%。

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城区范围实行普检,其他项目与乡镇检查项目相同。

4.城区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考评每月进行1次暗检和1次明检,检查方式为普检。

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治理违法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治理违法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治理违法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实现城市建设的规范化和合法化,街道办事处制定了2023年度治理违法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目标和指标
为了实现治理违法建设的目标,街道办事处将制定基于年度工作计划的考核目标和指标。

考核目标主要包括对违法建筑的数量、面积、种类、地点、占地比例等方面进行考核。

指标包括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二、责任分工和考核要求
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各区违法建筑的种类、地点和性质确定责任分工,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和考核要求。

同时,街道办事处要求各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督察机制和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年度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街道办事处将制定专项督察机制和考核方案。

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将对各项指标进行监督和考核,对不合格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四、奖惩机制和目标达成情况
为了激励各个部门积极参与治理违法建设,街道办事处将制定奖惩机制,对目标达成情况好的部门进行奖励,对未达成目标的部门进行惩罚。

同时,街道办事处将公布各部门的目标达成情况和考核结果,以便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工作落实和效果评估
街道办事处将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以便开展下一年度的工作。

我们将以科学的管理办法、严格的考核机制和高效的治理措施,全力投入到治理违法建设的工作中,力求取得显著的成效,为城市建设与合法化做出贡献。

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办法 (最新)

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办法 (最新)

汝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考核办法为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现代化、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把汝州打造成干净有序的魅力城市,结合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一)市直局委住建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局、环保局、教体局、信访局、交警大队、公路局、广电总台、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二)街道办事处风穴路街道办事处、煤山街道办事处、洗耳河街道办事处、钟楼街道办事处(三)企事业单位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新奥燃气公司考核对象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二、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坚持科学、量化、数据考评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周通报、月考核、年总结的原则.三、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一)根据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方案,建立专业处置队伍.(二)接受市监督指挥中心派遣,及时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属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部件、事件问题,做好处置工作。

(三)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数字化管理机构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考核标准以《汝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中的事部件处置时限、立案、结案标准为依据,考核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的解决情况。

五、考核内容(一)考核类型及分数设置目前各责任单位考评总分值为100分,考评成绩包括:各单位常规案件80分,社会反映案件5分,返工案件0分,专项督办案件5分,超期未处置案件0分,案件量指标10分。

(二)指标计算办法(1)常规案件:即信息采集员巡查发现上报的案件,以月结案率和按期结案率为依据进行考评。

结案率=常规案件结案数÷常规案件应结案数。

按期结案率=常规案件按期结案数÷常规案件应结案数.各责任单位常规案件得分=按期结案率×50+结案率×30 未按期结案案件,原则上当月不再进行二次上报。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2015-10-12为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一)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二)城区各路段责任区责任单位;(三)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

二、考核办法(一)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

(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采取定期和随机考核相结合,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路段责任单位,每月将考核情况汇总,打分,每月兑现一次。

(三)建立考核制度: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城管办”)每周进行巡查,对照考核细则量化打分。

另外,对市民投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核实,确属责任单位工作不及时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城管办送达整改通知书时限内未整改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被电视台曝光时限内未整改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城管办布置的工作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

责任单位工作效果明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好的`加0.1分,受到市领导肯定和群众赞扬的加3分。

(四)落实奖惩制度。

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路段责任单位每月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为优秀单位,75―84分为良好单位,65―74分为合格单位,65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每月奖惩兑现一次,对优秀单位通报表扬,对不合格单位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其主要领导在市四套班子领导例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二次不合格单位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三次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

(五)“门前三包”工作情况由市城管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评比,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黄牌,以示警告。

对责任单位未落实人员上街巡查的、三包工作未到位的,由城管办对该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见责任状第三条,罚金由财政统一代扣。

街道考勤考核制度

街道考勤考核制度

街道考勤考核制度背景作为城市基层整治的紧要构成部分,街道是政府同居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对于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和社会稳定进展具有紧要的影响。

但是,由于街道工作涉及面广,涵盖人群浩繁,尤其是在考勤和考核方面,较难确保公正、公正、公开。

因此,建立街道考勤考核制度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的建立一套有效的街道考勤考核制度,对地方政府和街道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方位评价,以便调整街道工作的目标、布置工作的重点以及调整考核方案等,保障街道基层整治工作的实施。

内容街道考勤考核制度重要包括以下内容:1. 考勤制度建立完善的街道考勤制度,保障街道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和工作内容得到规范和监督。

制度中应包含以下要点:•考勤内容及标准:规定街道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的考勤内容及标准,例如按时到达、必需穿戴工作服等要求。

•考勤方式:采纳刷卡、手动签到、人脸识别等方式考勤,并规定考勤设备的使用方式和管理细则。

•手册和流程:订立认真的考勤手册和流程,告知街道工作人员应如何进行考勤,并公开于全体员工中。

2. 考核指标订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对街道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评价。

该指标包括以下要点:•工作业绩:统计街道工作人员的业务本领、工作态度以及工作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客观考核:为了保证考核的客观性,需要在订立考核指标时,引用国家关于街道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的工作标准。

•特别规工作业绩:对街道工作人员的特别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包括如突发事件处理等非平常的工作场景。

3. 考评流程订立明确的考评流程,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同时避开显现工作评估的不当行为。

该流程包括以下步骤:•评比评定组:聘请社区居民代表或其他社会气力共同参加考评,从而确保评价的公正和客观性。

•绩效考核统计:针对街道工作人员的考核指标进行统计•考评结果公示:在将考评结果提交上级部门给出许可后,应将考评结果对外公布,接受公众监督4. 奖惩制度依据考核结果订立一系列的奖惩制度,以激励街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劳动热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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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管理已经成为十分重要的一环。

而城市管理的成效,除了靠城市管理者的实际管理工作外,还离不开考评办法的制定。

如何制定出一套符合实际、公正公平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成为各级城市管理者共同关注的问题。

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中的一环,其办事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是评估其工作的重要依据。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的制定首先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考评目标
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必须的目标必须明确,以确立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工作目标。

只有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的考评目标,才能更好的规范和审核,从而达到更高的管理质量和效果。

二、科学制定考评指标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考评指标应当分为硬性指标和软性指标,并按照考评目标进行分类制定。

对于硬性指标,可以考虑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人口管理及社会治安等方面进行考评。

对于软性指标,则应从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进行考评。

三、建立科学公正的考评体系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考评体系应该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考评指标要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

此外,考评体系应逐渐完善,逐步开展量化的考评模式,将考评结果科学呈现。

四、落实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的贯彻和落实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考评的重要环节。

只有在相应的办事处领导和落实人员的努力下,才能将考评结果产生的正面影响最大化地发挥出来。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的制定是街道办事处日常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项。

如果做好了考评办法的制定工作,对于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加强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等方面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做好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的制定,还能够为城市管理者进一步融入全局、服务百姓、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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