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XXX于2007年11月发布了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
该规划范围包括总规划范围和重点规划范围,总规划范围为33.2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29.4平方公里。
海曙区是宁波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随着城市总体规划的确立,海曙区作为政治中心的地位将削弱,因此需要更加明确未来规划和建设的方向。
规划的基本思路包括明确合理的功能定位、解决旧城改造问题、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缓解交通压力等。
规划确定海曙片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市中心商贸商务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创新型区域高端服务业基地”,并形成了“一核二轴三心”的总体规划结构。
海曙区城市规划方案中,主要包括“二轴”和“三心”两大主轴,以及用地布局、产业布局、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设计导引等方面的规划。
二轴”指的是主要发展沿江商务、文化、生态与休闲等功能的市级主轴和沿中山路优化金融、商贸、商务、文化等功能的主轴,与“核心”交错呼应,形成立体的城市发展空间。
三心”则是指三个区级中心,其中城南区级中心以商贸、物流和时尚展示为主,依托未来区行政中心。
用地布局方面,规划居住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38.0%,公共设施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19.5%,严禁布置危险品仓库、堆场。
产业布局方面,规划形成“五区六街”格局,五个主要功能性区块包括天一核心金融商贸商务区、鄞奉路沿江商务休闲区、月湖文化旅游区、城南商贸商务区和城西商贸商务区,六条特色街包括中山路综合商业街、城隍庙特色商业街、鼓楼商业步行街、开明街特色商业街、环月湖文化特色街以及滨水生态休闲街。
绿地系统规划方面,规划充分利用自然环境,采用点状、线状、带状绿地和景区、公园相结合的布局方法,以姚江奉化江绿廊为纽带,以月湖景区、南郊公园两大绿心为核心,以线状的滨河绿化、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城市公园广场和大范围均匀分布的点状绿地为重点,创造多层次、多类型完整合理又富有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
城市设计导引方面,规划依托海曙区良好的环境背景,致力于生态城区的构造,加强与自然水体、城市绿地的沟通与联系,精心营造沿余姚江、奉化江滨水景观,与公园、绿廊等绿化开敞空间共同构成生态城区的基准面。
大榭开发区工程招标项目(3篇)

第1篇一、项目概况大榭开发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是宁波市的重要港口和工业基地。
为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开发区整体形象和产业竞争力,现对大榭开发区某工程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项目名称:大榭开发区某工程招标项目2. 项目地点:大榭开发区3.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停车场等设施。
4. 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人民币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绿化、亮化等工程。
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 招标单位: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且项目质量合格。
5. 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无不良记录,无涉及合同诈骗、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
三、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办公室。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办公室。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应亲自或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
2. 开标地点: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2. 技术部分占40分,包括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
3. 价格部分占60分,采用低价优先的原则。
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 X03)控制性详细规划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 – 201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6)《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7)相关专项(专业)规划;(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块位于大榭岛南部,范围为东北至现状山体,南至现状海岸线,西至现状支路中部山体,南临黄峙江,总用地面积约为98.8公顷。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1功能定位根据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大榭开发区的行政管理及商务中心。
宁波望春工业园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望春工业园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和参考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②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④《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⑤《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⑥《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总体规划(2010-2030)》;⑦各类专项(专业)规划;⑧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⑨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位于望春工业园区,东起阳光南路,南至鄞县大道,西至六江口河,北至联丰路。
规划用地面积7.45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至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3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1功能定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园区的功能定位为:集高新产业、空港物流、生活居住、生态休闲为一体的创新复合园区。
2.2发展目标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①高效的目标: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现代化和当地特色相结合,满足社会需求,美化城镇空间的原则,合理划分空间结构及优化结构布局,以组团为单元发展,建立区域内部工宿平衡,形成布局相对均衡、多层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议TOD发展模式。
大榭开发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2030年第一章规划总则

大榭开发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2030年)第一章规划总则1.1规划范围本规划规划范围依据《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规划总面积约35.22平方公里。
重点规划范围为城市建设范围为17.13平方公里。
1.2规划期限本规划现状水平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近期2018年-2020年,远期到2030年。
1.3规划目标将海绵城市理念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探索改善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优化水资源的协同模式,将大榭开发区建设成为城水共生的海上花园典型案例。
1.4 建设目标到2020年底,大榭开发区建成区20%以上面积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试点区域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0%以上,并实现连片示范效应;到2030年底,大榭开发区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具体建设指标如下表。
表1大榭开发区海绵城市规划指标体系第二章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1)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该功能区位于大榭开发区西南,总面积0.99平方公里,结合规划新建、改建工程开展海绵设施建设配套。
(2)海绵城市改造提升区该功能区集中在大榭生活居住区,总面积2.99平方公里。
通过建设蓄水池、雨水花园、绿色屋顶等组合手段,提高雨水的调蓄能力,缓解城市内涝以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的功能。
(3)初期径流污染控制区该功能区位于榭北工业区和榭东工业区,总面积10.04平方公里。
通过修建初期雨水弃流装置、雨水蓄滞设施,拦截并处理初期雨水。
(4)雨水资源综合利用区该功能区位于大榭本岛西部和东南部,包括榭西工业区和榭南工业区,总面积5.69平方公里。
通过可应用雨水罐收集屋面雨水,用于园区内部的绿化浇灌、车辆清洗等;同时提升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
(5)生态保护开发区该分区包括大榭岛周边岛屿,如穿鼻岛、外神马岛、长腰剑岛,总面积约为4平方公里。
区内开发建设过程中,遵循生态文明理念,全方位落实海绵城市理念,保护性开发,尽可能减少开发对生态的影响,探索自然与人工结合的海绵城市建设路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瞻岐镇等9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甬政发〔2018〕1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瞻岐镇等9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瞻岐镇等9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甬政发〔2018〕16号鄞州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要求审查、审批鄞州区及瞻岐镇等15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鄞政〔2017〕6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鄞州区瞻岐镇、咸祥镇、塘溪镇、东钱湖镇、东吴镇、五乡镇、云龙镇、横溪镇、姜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上均为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各《总体规划》)。
二、各《总体规划》实施期内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
到2020年,瞻岐镇等9个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面积、标准农田面积不少于鄞州区下达给各镇的保护任务(详见附件)。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原则同意到2020年瞻岐镇等9个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鄞州区下达给各镇的面积以内(详见附件)。
四、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瞻岐镇等9个镇土地利用要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建设用地扩展应优先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及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探索以增量撬动存量新机制。
到2020年,瞻岐镇等9个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和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鄞州区下达给各镇的面积以内(详见附件)。
五、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瞻岐镇等9个镇要认真做好与土地调查数据的衔接,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禁止擅自改变已建成标准农田的用途。
大榭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榭三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大榭三期工程2. 项目地点:大榭开发区3. 项目规模:大榭三期工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生态环境治理等。
4. 建设内容:- 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桥梁、排水、供水、供电、通讯等;-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 生态环境治理:绿化、景观、污水处理等。
5. 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人民币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服务。
7.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XX个月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资质;-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XX个类似项目;- 拥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2. 具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 到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办公室购买。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事项1.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宁波大榭开发区条例

宁波大榭开发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8.31•【字号】•【施行日期】1994.08.3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特区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大榭开发区条例》的决定(1994年8月31日浙人大[1994]9号)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大榭开发区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宁波大榭开发区条例(批准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大榭岛的开发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片开发大榭岛,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在大榭岛设立宁波大榭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第三条开发区遵循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加强与内地的经济技术合作相结合的原则,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式,把大榭岛建成以出口加工、高新技术产业为中心,以国际贸易、货物中转、仓储运输为支柱,第三产业发达的港口经济贸易区。
第四条开发区内的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境内外投资者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第五条开发区内投资者的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
开发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权第六条开发区设立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
开发区管委会为宁波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管理职权。
第七条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编制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按审批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制定开发区的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三)审批或审核报批在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四)负责开发区内的财政、税收、劳动、人事、公安、交通、物价、工商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等工作;(五)管理开发区内的土地和房地产业;(六)保障开发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七)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其他涉外经济活动;(八)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九)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十)负责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十一)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十二)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十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审批权和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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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 X03)控制性详细规划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 – 201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6)《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7)相关专项(专业)规划;(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块位于大榭岛南部,范围为东北至现状山体,南至现状海岸线,西至现状支路中部山体,南临黄峙江,总用地面积约为98.8公顷。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1功能定位根据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大榭开发区的行政管理及商务中心。
2.2发展目标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按照“把大榭岛建成世界一流港口的经济贸易区”的愿景目标,建设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海上新城”,完善行政管理服务功能,营造亲民、开放、共享的行政中心形象;结合跨海大桥,依山望海建设现代化商贸区,塑造大榭现代化城市门户区意向。
2.3控制规模本区规划人口为0.58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93.40公顷,占总用地的94.51%。
2.4规划结构本区规划结构以城市道路为分隔,形成“一心、一轴、四片区”:“一心”:以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为核心的地区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轴”:以滨海南路南侧绿地为载体,建设东西向城市滨海景观轴线;“四片区”:在现有发展基础上形成生活服务片区、行政办公片区、商业、商务片区以及生态防护区四个功能区块。
3、控制单元3.1控制原则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
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划分为1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DX03-01。
3.3控制内容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用地面积、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大榭行政商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98.83公顷,人口0.58万。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87.48万平方米。
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具体控制内容详见下表及控制单元图则。
控制单元内容一览表4、用地规划4.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15.0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1%,人均居住用地25.9平方米。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5.06公顷,幼儿园不再划分单独用地。
规划在区内形成一个社区,规划居住人口约0.58万人。
教育设施配置按0.58万人计算,幼儿园按35‰千人指标,需要7个班;小学按61‰千人指标,需要8班;初中按30‰千人指标,需要4班。
鉴于本区人口较少在规划区内不再安排中小学用地,仅新建一所9班幼儿园,初中及小学依托东侧的榭南居住区内学校解决。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9%,人均用地15.9平方米。
主要为保留的现状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办公用地。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0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9.3%,人均用地31.1平方米。
规划加强片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加快信泰路西侧的商务用地开发增强开发区的现代服务业,通过南岗安置区改造完善片区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4.4居住与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考虑到部分用地下步改造项目的不确定性,在原信民路与信创路之间规划居住与商业服务设施混合用地面积1.89公顷,其中住宅与商业部分按各50%计算,分别计入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规划用地构成表(商住混合用地中住宅与商业部分按各占50%计算,分别计入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5.1配套原则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社区级和基层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社区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
基层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5.3规划内容- 6 -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6.1绿地系统规划从整个区域进行思考,将海岸线、河道与开放空间相结合,营造一个自然休闲的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8.74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30.8%,其中公园绿地25.19公顷,防护绿地1.49公顷。
规划区内公园绿地应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片区内工作人员等驻留和活动,并创造一种公共开敞的空间界面,同时其绿地率应达到70%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5%以内。
6.2水体系统规划水域面积0.84公顷,水面率为0.85%。
本区河网水系由2条组成。
东侧河道:控制宽度6米,部分已盖板处理。
西侧河道:控制宽度10米,是区域内重要景观河道。
跨海大桥两侧结合绿地开挖水面,提高本区水面率。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
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三个层次。
6.3.1区域开放空间斑块区域开放空间斑块是城市开放空间骨架中重要的节点,是规划区内公众性最强的部分。
主要由滨海绿地、跨海大桥两侧绿地、开发区管委会前广场构成公共开放斑块。
6.3.2公共开放空间廊道公共开放空间廊道主要为南北向沟通山海之间的廊道构成。
如商务区景观轴线、沿信创路、信安路绿化廊道等。
6.3.3开放空间节点开放空间节点主要指规划区内重要的公共活动场所,包括公园、街头绿地以及社区公园等。
6.4步行系统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及游客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本区步行系统包括滨水步道和商业步道两个部分构成。
滨水生态廊道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设置公园、休闲广场、休憩绿地,设有自然铺装、方便的坐憩设施、活泼的游乐设施等。
商业街区提供休闲的商业步道,道路断面应设有宽敞的人行道和舒适的街道设施。
城市道路人行道,交叉口应清晰的标识地面人行过街通道,必要时需设置“交通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置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7、道路交通规划7.1道路等级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三个等级。
(1)城市主干路环岛路:大榭一桥进出大榭岛的集散主要通道,规划范围内以立交进出匝道为主。
滨海南路路:红线控制宽度22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2)次干路规划信开路:道路控制宽度22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3)支路规划区域内部地块联系与沟通道路,红线宽度12-16米,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7.2道路交叉口规划保留现状大榭一桥与环岛路互通立交桥,信开路与大榭一桥相交和滨海南路与大榭一桥相交均为跨线立交形式,其余道路均采用平面立交。
7.3交通设施(1)公交首末站区内未设置公交场站,公交服务主要依托公交停靠站提供。
(2)公交停靠站公交停靠站应根据用地出入口的位置灵活设置,应设置在交叉口的出口道上,且距离交叉口距离不宜小于50米。
(3)社会停车场库规划新增公共停车场3处,分别为滨海公园绿地地下停车场、商务用地地下停车场和行政大楼广场地下停车场,共设置停车位450个。
(4)加油加气站规划保留现状加油加气站1处,位于信创路与滨海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3050平米,可提供加油加气服务。
08、市政工程规划8.1给水工程(1)需水量预测经预测,本区平均日需水量为0.49万吨。
(2)供水水源本区由北仑水厂供水,水源为白溪水库、三溪浦水库。
(3)管网布局生活供水管网采用环网系统。
8.2排水工程排水体制以雨、污分流制为主。
(1)雨水工程本区新建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P采用3年,重要地段、对外交通及道路立交等设计重现期P可适当提高。
初始汇流时间采用10~15分钟,道路综合径流系数ψ采用0.6,计算采用北仑区暴雨强度公式:Q=14.5(1+0.66lgP)/(t+10)0.704 (毫米/分)。
(2)污水量预测经预测,本区平均日污水总量为0.42万吨/日。
(3)污水排放规划本区污水经区内管道收集后排至大榭污水处理厂处理。
8.3电力工程(1)电力负荷测算经预测,本区用电负荷为2.30万千瓦。
(2)供电设施规划本区供电依托110KV西岙变。
(3)电网布局本区电网等级采用110KV/10KV/380V三级。
规划保留现状220KV架空电力线(220KV芦江变至220KV冷岙变)一条。
10KV配网采用环状结构,采用电力排管埋地敷设形式。
8.4邮政通信工程(1)电信装机容量预测经预测,本区规划固定电话装机量为0.60万门。
(2)电信设施布局本区由区外的电信母局服务,新建片区结合社区公建按需设置若干电信模块。
电信线路采用管道敷设形式,各类通信管位于同一管位。
8.5燃气工程(1)气源及气化率本区气源为天然气,气化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