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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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场为全面建立和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我镇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实现我镇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全面覆盖的目标。根据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组织机构一指导思想建立和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基本原则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2、政府救助与家庭赡养、抚扶养、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民主票决、三榜公示原则4、坚持以户审报、重点保障原则5、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的原则。三组织机构为加强我镇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低保工作平稳、有序地顺利开展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和低保评审委员会。1、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木兰副组长占阳钧成员各包村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由江敏担任办公室主任。2、低保评审委员会主任李木兰副主任占阳钧委员江敏祝冬菊刘优标黄金彪江峰二、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一保障对象凡属我镇户籍的特困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均纯收入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均可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已享受五保供养的除外2、因家庭成员患病导致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3、家庭主要劳动力严重残疾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4、因生存条件恶劣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常年贫困的5、因受重灾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家庭成员有使用空调、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计算机等高档非基本生活所需品的2二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3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4安排子女高费用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5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就读学生除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7有子女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或直系亲属担任村两委主要领导干部的8家庭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未结案的。9其他按市政府规定不予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二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在原26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3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80元提高到200元。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特困重保的要求我乡农村低保待遇实行差额补助。差额补助分为三类一类月补差额95-130元二类月补差额65-90元三类月补差额45-60元。补助标准做到测算与评议相结合实行分类划档就近靠档。三、家庭收入测算一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具体包括1、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和经商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2、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3、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补贴、福利等4、出租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一般按照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年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30计算6、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7、按规定应计入的其他收入。二下列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1、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2、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金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3、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4、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5、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6、政府下拨的救灾、扶贫、移民扶持款物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8、农村

贫困家庭成员因病享受的大病医疗救助费9、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四、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实行差额救助。具体程序是个人申请理事会把关——村民委员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市民政局审批五、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申请阶段。时间4月26日前。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召开两级干部动员大会。各村委会要按照工作要求成立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理事长、组长会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建立30人左右的听证会代表人员库听证会代表人员主要由辖区内人大代表、党员干部代表、居民代表、低保监督员代表、理事会成员等组成。采取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低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并把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条件向村民公告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居民申请城乡低保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报村民委员会。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4、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患重特病的应提交市级以上的医院证明2患残疾的应当提交残疾证第二阶段入户调查和听证评议阶段。时间

4月30日前。此期间各村委会要组织村、组干部和理事会对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要做到“户户上门家家见面”主要调查家庭年收入、劳动力、住房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并由调查人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村委会在完成入户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听证会随机抽取11名听证会代表参加并邀请市民政部门低保工作人员、镇分管民政领导、民政所长或民政干事列席听证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和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听证会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主持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对象陈述申请理由----入户调查人员介绍申请对象家庭情况----听证会成员对申请人和调查人进行质询----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张榜公示7天一榜公示让广大群众知晓。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签署意见连同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政府审核。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本人并告知原因。为确保听证会不走过场和方便查询监督各村要建立完备的听证会档案资料库。听证档案应包括参加听证会工作人员和到会被评议对象签到记录、入户调查情况记录、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就业及经济收入情况记录、申请对象自我情况介绍记录、参加评议的工作人员询问情况记录、发票数和投票情况记录等内容。第三阶段镇审核。时间5月8日前。镇政府在收到上报材料后对村委会上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进行逐一调查核实成并由镇民政干部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调查核实之后及时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全镇的低保户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7日二榜公示。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本人并告知原因。公示期满后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审批。第四阶段市审批。时间5月16日前。市民政局对镇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召开低保评估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批准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确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数额同时将名单反馈各村进行张榜公示三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低保对象。公示有异议的组织调查处理。经审查认为不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第五阶段资料归档。时间5月25日前各村在申报低保对象过程中要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一户一档。并要求各村对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及召开听证会过程用专用记录本如实做好记录并归档备查。镇民政所对低保工作的所有材料、报表、图片按一村一档的要求完整归档由专人管理并建立低保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备上级检查。六、保障对象管理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对象都要申请、审核、审批健全档案按程序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复核季度适时调整。七、农村低保金的领取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低保金的监管力度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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