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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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销售和产权交易的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销售和产权交易的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销售和产权交易的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房地产市场的运作对于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销售和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出台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本文将围绕该法律的主要内容展开介绍。

一、商品房销售规定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指的是由开发商开发,具备一定的环境质量和功能要求的房屋。

在房屋销售中,开发商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公开价格和交易方式,并向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

购房人可以借助购房合同,对开发商进行法律监督和维权。

此外,开发商还应当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确保房屋质量,并提供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

二、产权交易规定在房地产市场中,产权交易是一项重要的环节,涉及到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产权交易必须遵循合法、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应当通过房屋租赁、买卖、赠与等方式进行,而不得通过其他形式进行变更。

产权交易需要办理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市场秩序维护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和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吊销许可证等。

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发现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的,可以进行举报,并予以奖励。

四、住房保障政策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我国还实行了住房保障政策,旨在解决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政府将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住房保障措施,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形式。

政府还通过发放住房补贴、提供贷款支持等方式,促进居民的住房改善。

综上所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针对城市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销售和产权交易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动住房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

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

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

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房地产行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运作,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以规范房地产行业的各项活动。

1. 房地产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为我国所有法律的根本,明确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居住权等基本权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房地产交易的法律基础,规定了房地产的产权、转让、抵押等相关事宜。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针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出租、买卖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不动产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房地产销售合规要求(1)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相关程序、备案制度、资金监管等要求,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商品房销售的合规要求,包括销售广告、签约程序、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3)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管理办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修复、信用信息公开等做了详细规定,提高了市场透明度和企业诚信度。

3. 房地产租赁合规要求(1)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明确了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支付、维修责任等事项。

(2)商品房出租管理办法:商品房出租管理办法针对房屋出租环节制定了具体的合规要求,包括出租登记、出租合同、租金支付等方面的规定。

4. 房地产开发合规要求(1)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原则和程序,确保房地产开发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和用地规划的要求。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进行了规范,保证了房屋质量的安全可靠。

总结:以上是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这些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能够从不同方面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规范和监管,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交易、租赁、评估等活动的组织、个人,适用于城市房地产市场中的购买、销售、租赁等行为。

第三条城市房地产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引导,市场调节。

(二)公平公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四)规范市场行为,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虚假宣传、夸大商品房价值,误导购房者,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违法销售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相关企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在城市房地产交易中骗取贷款、套取补贴、骗取补偿款等,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评估标准(2019年修订版)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交易合同范本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租赁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房地产经营:指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管理等活动的行为。

⒉商品房: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个人出售的、取得商品房房地产证书的住宅、商业、办公等用途的建筑物。

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由地方人民指定的负责城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管理的部门。

⒋违法销售额:指房地产经营者以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方式从事商品房销售活动所取得的违法所得的金额。

房地产交易中的3项基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中的3项基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中的3项基本制度房地产交易中的3项基本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三项房地产交易基本制度,即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一)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2001年8月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6号,以下简称《转让管理规定》)中也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房地产抵押权人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格,由国家对成交价格实施登记审验后,才予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取得确定的法律效力。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价格申报后,如发现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应当及时通知房地产交易双方,并不要求房地产交易双方当事人更改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但房地产交易双方应当按不低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缴纳了有关税费后,方为其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核发权属证书。

如果交易双方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评估。

重新评估一般应由交易双方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执行。

房地产交易双方对重新评估的价格仍有异议,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房地产法律制度

房地产法律制度

房地产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1. 引言房地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个人和国家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房地产法律制度。

本文将对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2. 房地产法律的定义房地产法律是指涉及房地产产权、买卖、租赁、抵押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法律文件。

它主要包括宪法、土地法、房屋法、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3. 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可以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3.1 土地法律制度土地法律制度主要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出让等问题。

包括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法等法律文件。

3.2 房屋法律制度房屋法律制度主要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购买与出售等问题。

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法、房屋租赁法等法律文件。

3.3 物权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主要规定了不动产的权利和责任。

包括物权法、所有权法等法律文件。

3.4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主要涉及各类合同的签订、执行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

包括合同法、房屋买卖合同法等法律文件。

3.5 其他相关法律除了以上几个方面,还存在一些与房地产有关的其他法律制度,如国土规划法、城市规划法等。

4. 房地产法律制度的作用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能够确保产权的明晰,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具体来说,房地产法律制度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保障产权房地产法律制度通过明确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保障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防止产权纠纷的发生。

4.2 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房地产法律制度规定了各类市场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和操作规范,防止不正当竞争和不合法操作的发生。

4.3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房地产法律制度赋予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执法权力,能够对不法行为进行制裁,维护市场秩序。

4.4 促进经济发展房地产是经济的重要支柱,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提升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房屋交易工作制度

房屋交易工作制度

房屋交易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交易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房屋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房屋交易条件第五条房屋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房屋权属清晰,无争议;(二)房屋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三)房屋交易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下列房屋不得交易:(一)违法建筑;(二)不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的房屋;(三)依法应当收回的房屋;(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交易的房屋。

三、房屋交易程序第七条房屋交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二)房屋买卖合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三)交易双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四)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交易双方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和价款。

第八条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一)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产权等;(二)房屋的价款,包括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三)房屋交付时间及交付条件;(四)交易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五)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九条房屋交易双方应当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二)房屋买卖合同;(三)交易双方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房屋交易监管第十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交易信息制度,公开房屋交易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

第6章城市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第6章城市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了解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特 征;理解房地产转让、抵押应注意的问题;了解 和掌握房地产转让、房屋预售、房地产抵押、房 屋租赁、房屋出典、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等交易 行为的主要法律要求。
第一节 城市房地产交易概述
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特征 (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 是指当事人之间进行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
2、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
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抗力而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住所、法定代表人; (2)主债务基本情况; (3)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4)抵押物估价、抵押率;
(5)抵押物的权证保管,抵押物的占管人、占 管方式、占管责任及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
(6)抵押物投保的险种、险别、赔偿方式和受 益人;
(7)抵押物权证归还责任,抵押物处分方式, 清偿顺序;
2、房地产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要求保全抵押房地产担保价值; (2)物上代位权; (3)处分抵押权; (4)优先受偿权。 义务:
(1)不得妨碍抵押人依法行使对抵押房地产的占有、 使用、收益权,不得单方扩大抵押人担保范围,增加其 负担;
(2)在抵押权实现后,如变卖抵押房地产的价款清偿 主债务后有剩余,则应当及时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抵押人。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 建设工程的,应完成投资总额的25%上。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的转让 应当具备的条件

天津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天津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保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转让、租赁、中介服务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无地上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等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房地产转让和中介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工商、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地产交易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实行房地产交易网络管理制度。

市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和私有房屋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为社会提供公开、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六条本市实行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私有房屋交易资金和房屋使用权转让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市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私有房屋交易资金和房屋使用权转让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

资金监管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执业行为规则,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第二章转让第八条房地产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房地产转让:(一)买卖;(二)拍卖;(三)抵偿债务;(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设立、分立、合并等情形,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五)赠与、继承;(六)以其他方式转让。

第九条房地产在个人独资企业与其投资人之间的转移,按照房地产权属变更对待。

第十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权属未登记的;(二)权属有争议的;(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四)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五)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六)已办理他项权登记的房地产,未经他项权人书面同意的;(七)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房屋转让的,其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转让;房屋分割转让的,各房屋所有权人占有的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应比例同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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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更的。 •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
开发经营房地产,从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 (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 (4)以房地产抵债的。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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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 三、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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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 2.房地产赠予 • 房地产赠予是指赠予人将其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一方的民事法
律行为。 • 3.其他合法方式 • 除了买卖、赠予这种典型的房地产转让行为之外,房地产权利人还会
采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转让其房地产,具体如下: • (1)将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而使房地产权属发
• 五、房地产禁止转让的情形
• 房地产交易客体具有合法性是房地产转让行为合法的基本前提。我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
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 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 国家或者做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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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 四、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 房地产权利人在具备了规定的转让条件后,可以依据自己的意志转让 房地产,但需按照一定的程序,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 可成交。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 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其收费项目和标准 ,必须经有批准权的物价部门和建设行政部门批准。
•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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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 (4)房地产交易按交易客体存在状况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土地使 用权交易、房地产期权交易和房地产现权交易。
• 三、房地产交易一般规定
• 为了规范城市房地产转让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遵循房地 产交易的一般规定。
•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 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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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 一、房地产转让的含义
•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 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予将房地产转移给 他人的法律行为。
• 二、房地产转让的形式
• 房地产转让的形式主要有房地产买卖、赠予和其他合法方式。 • 1.房地产买卖 • 房地产买卖是指出卖人将房地产转让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取得房地
•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2)当事人在订约后90天内,持房地产权属证明、当事人的合法
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 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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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做出 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房地产交易概述 •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 第三节 商品房买卖 • 第四节 房地产按揭与抵押 • 第五节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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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地产交易概述
• 一、房地产交易的含义
• 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交易主体之间以房地产这种特殊商品作为交易对 象所从事的市场交易活动。
• 二、房地产交易的分类
•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
地使用权证书。 •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建设工程的,完成
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 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 (1)房地产交易按交易形式不同,可分为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 押、房地产租赁三类。
• (2)房地产交易按交易客体中土地权利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土地使 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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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地产交易概述
• (3)房地产交易按交易客体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受限交易 (如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带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占 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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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
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
• (4)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 ,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 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 (5)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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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地产交易概述
• 四、房地产交易的原则
• 房地产交易除应遵守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等民法的一般原则外,还 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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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地产交易概述
• (2)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 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3)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 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 格进行评估。
• 1.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原则 • 2.权利与义务承接转移原则 • 3.房地产价格评估原则 • 4.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原则 • 5.依法登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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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地产交易概述
• 五、房地产交易管理
• 房地产管理机关是指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及其下属的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的房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具体职责见表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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