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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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现阶段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现阶段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公益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并提出对策建议。

问题一: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不平衡虽然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在地域、领域和受益对象上存在不平衡的问题。

当前,大部分公益资源仍集中在发达地区和特定行业,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公益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

对策建议:1.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公益项目扶持,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2. 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公益组织之间的横向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实现公益资源的均衡分配。

问题二:透明度和信任度不高在公益慈善事业中,透明度和信任度是关键问题。

不少公益组织缺乏透明的财务公示和项目执行情况披露,导致社会的不信任和怀疑。

对策建议:1. 建立公益组织评估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益组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捐赠者和社会公众的参考。

2. 强化信息公示制度:设立专门的公益慈善信息平台,公开公益组织的财务信息和项目执行情况,提高透明度。

问题三:人才培养不足公益慈善事业需要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支持,但目前人才培养不足,存在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对策建议:1. 多元化培养人才:政府、企业和高等教育机构合作,积极推动开展公益慈善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实践机会。

2. 强化组织内部培训:公益组织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提高组织运作水平。

综上所述,当前公益慈善事业面临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政府、公益组织和社会各界应紧密合作,加大扶持力度,提高透明度和信任度,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慈善事业可以有效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之不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

但由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比较晚,加上人们的慈善意识淡薄,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不合理定位以及慈善组织力量的弱小,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比较缓慢。

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慈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律。

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募捐款项、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

即使已经颁布的涉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零散笼统且难以得到落实。

事实上,不完善的管理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已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桎梏。

二是慈善组织行政性倾向严重。

慈善组织是在行政需求下建立的。

改革开放后经济改革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转型,导致社会各种矛盾突现,而有限的财政无法为所有社会成员缓解社会风险,这时政府不得不寻求第三部门的帮助。

而当时社会力量比较弱小,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当时几乎没有慈善组织。

政府只能从内部分化出慈善组织,以便以合法的手段获取慈善资源。

我国大部分慈善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半官方的组织。

因而,我国慈善组织受到政府严格的控制。

在登记管理上,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制度,抬高了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限制了慈善组织的活动范围和领域。

在慈善组织运作过程中,慈善组织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和人事任免,慈善组织的大部分领导是政府部门的离退休干部,极容易造成组织的官僚化,效率低下。

三是慈善组织公信力较低。

我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很低的,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这是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对中国公益事业做出的评价。

我国慈善机构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几个领导手中,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慈善机构理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作用。

某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某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某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

然而,某市在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需采取对策来推动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本文将对某市慈善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问题一:公众参与度不高在某市的慈善事业中,公众参与度相对较低,很多市民对慈善事业缺乏了解,缺乏参与的意愿和动力。

这一问题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几点原因:首先,慈善事业的宣传推广不够到位。

某市的慈善组织在宣传上存在滞后的情况,媒体报道不够全面、及时,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导致公众对慈善事业了解有限。

其次,慈善事业的透明度不高。

一些慈善组织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方面缺乏透明度,难以为公众提供清晰的捐款去向,这也使得公众缺乏对慈善事业的信任感。

针对以上问题,某市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方面,加强慈善事业的宣传推广工作。

可以通过多渠道、多媒体的方式,及时发布慈善事业的最新进展和善款使用情况,增加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了解和认同。

另一方面,建立慈善事业的透明度机制。

慈善组织应主动公布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感。

问题二:慈善组织运行不规范在某市的慈善事业中,一些慈善组织的运行存在不规范现象。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慈善组织的管理水平不高。

某些慈善组织在内部管理上存在缺失,组织架构不完善,人员配置不合理,导致慈善事业的高效推进受到限制。

其次,慈善组织的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些慈善组织在资金的募集、使用和监管方面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序,容易引发资金流失、滥用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某市可以采取以下对策:首先,加强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

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的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提高慈善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其次,加强慈善组织的财务监管。

加强对慈善组织的财务审计和监察,建立规范的资金使用、监管等制度,确保慈善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我国民间慈善组织发展困境及对策

我国民间慈善组织发展困境及对策

我国民间慈善组织发展困境及对策
我国民间慈善组织发展面临多方面的困境,包括:
1. 宏观环境的制约。

其中,最大的困难是慈善法不完善,导致非营利组织面临税务、财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 组织管理不规范。

民间慈善组织大多是由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组成,缺乏专业化人才。

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容易出现不法行为。

3. 资金来源单一。

民间慈善组织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公众募捐,但是,近年来,不法分子打着慈善的旗号行骗现象屡屡发生,对公众募捐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针对这些困境,应采取以下对策:
1. 完善慈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慈善组织管理机制、税收政策和监督机制,提高慈善组织的合法性和信任度。

2. 加强民间慈善组织的自律管理。

加强组织建设,组建专业性的机构,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提高组织的整体素质。

3. 加强公众教育和媒体监督。

加强宣传,使公众了解慈善的真正内涵和作用,并加强媒体监督,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慈善组织打着慈善的幌子行骗。

浅探我区慈善事业发展现状与对策

浅探我区慈善事业发展现状与对策

浅探我区慈善事业发展现状与对策我区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

随着我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慈善事业在我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从慈善事业的现状出发,探讨我区慈善事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现状分析1. 慈善事业发展的积极因素我区的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策扶持。

近年来,我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慈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项目资助等,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经济支持。

社会参与。

我区的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不断壮大,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慈善力量。

公众意识。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和理解逐渐深化,慈善捐赠意愿不断增强。

尽管我区慈善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慈善组织不足。

目前,我区慈善组织数量相对较少,且大部分规模较小,资金和人力资源有限,难以开展规模较大、长期性的公益项目。

慈善公益项目缺乏连续性和持续性。

一些公益项目只能依靠临时的资金和力量支持,难以形成持续的发展模式,影响了公益事业的长期效益。

慈善数据不够透明。

一些地方的慈善事业缺乏规范的数据统计和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造成了慈善捐款和物资的有效利用和监督存在一定困难。

二、发展对策和建议针对我区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1. 健全慈善组织体系加大对慈善组织的扶持力度,鼓励民间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设立慈善组织,积极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扩大公益服务范围。

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的准入机制和评估标准,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提升其组织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增强慈善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2. 完善慈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慈善项目评估和资助机制,优化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提高慈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公益项目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鼓励慈善组织和公益机构开展多元化的公益服务项目,创新公益服务模式,拓展公益服务领域,提高公益服务的覆盖面和深度。

社会慈善组织存在问题和对策

社会慈善组织存在问题和对策

社会慈善组织存在问题和对策近年来,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慈善事业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

慈善事业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衔接社会保障制度、改善贫困群体的生存状况、缓解社会矛盾和提高社会凝聚力、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德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事业的载体,作为联系人民和社会的中介组织,他的发展也越来越收到人们的关注。

在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也面临许多问题。

尤其是在去年的汶川地震之后,我国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暴露的更加明显。

首先,从外部和内部两个层次粗略的研究了我国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外部环境。

1 政府干预过多。

在我国,慈善机构注册的前提是,必须找到一个主管单位,而且这个主管单位必须是政府部门,这样一来,慈善机构就必须与政府建立很好的关系。

也有很多慈善组织由于找不到主管部门而无法注册。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这一类的“官办慈善组织”才有合法募捐的权利,这样其他的民办慈善组织就失去了竞争力,造成了我国慈善组织募集的资源明显不足的现状。

全国每年募集到慈善资源不到全国GDP的%(美国慈善公益团体掌控的资源高达美国GDP的8%-9%)。

慈善组织的发展与政府的大力推动密切相关。

大部分民间捐献被作为政府关怀和救助发放给受助对象。

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包办的模式对于现代的慈善组织仍然就有很大的影响。

但是其实,慈善事业的具体操作过程是排斥政府干预的,因为政府的干预可能改变慈善事业的性质,背离捐献者的意愿.所以,政府的管理理念与政府导向就成为限制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2 制度环境存在问题,法律法规不完善.迄今我国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规条款,即使是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亦因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落实。

慈善捐赠的优惠政策还没有完全得到有效落实。

政府促进慈善事业的手段和能力还有待加强,尤其是政府购买服务这套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我国慈善资金运作困境分析及对策

我国慈善资金运作困境分析及对策

二 、我国慈善资金运作 困境解析
( )慈 善资 金筹 集 困境 一 () 1 慈善资金总体稀缺。 我国慈善捐赠 与 经济 发展 水平 不对称 , 现 出社会 经济快 呈 速 发展 , 而慈 善 事业却 滞 后的局 面 。以 20 07 年 为例 ,圈内捐 赠额 为 2 3 2 亿元 ,约 占我 国 0年G 7 DP的 00%。同年 ,美国的 慈善 捐 .9 赠 总计 36 1 美元 , 04L ' 占同年 G P 为 22 D 约 .%。 () 人捐赠 水平 不高 。 对我 国慈 善 2个 在 资 金来源 的分 析 l, L 呈现 个人捐 噌的 比重 明显低下 , 大部分慈善款项是来源于企业的 冠 名捐赠 、专项 捐赠 或者 受到半 行政 命 令式 的被动捐 赠 。民政部 统计 , 0 7 度全 国 民 20 年 众 捐赠 额仅将 近 3 {元 , 占国 内捐 赠 总额 2L 仅 的 l.%。同佯 ,任 美 同的慈 善款 项来 源结 43 构 中,该 比例 始 终保持 在 7 %左 右 。 5 () 3 基金 会等款 能 力有限 。我国基 金 会 规模小 、筹款少 、等资方 式 单一 ,与 国外 发 达 国家慈善水平不可同 日而语。列 20 年, 06 全 国仅有 基 金会 14 个 ,其资 产总 额突 破 25 10亿 ,年募集 资 金超过 8 亿 元 ,而美 国 , 0 O 基 金会 的数量 在 2 0 年 就 已达 到 5 6 0 00 6 0 多 家, 资产总额达46  ̄美元, 80 L 每年向社会提 供 的资助 达 20 美元 。 9亿 ( 二)慈善资金管理低效 缺乏严格 财务制度及法律上的约束 , 最 终的结果 必然是 组织本 身在 财务管理上 的 混 乱 ,尤其 是表 现 在 以下两 个方 面 : 类似 于 中华 慈 善 总 会 、 中华 红 十字 基 金会等 的全 国性慈 善组 组织 , 然在 年度 财 虽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摘要: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也面临着诸多困境。

主要表现在:民众公益慈善参与率不高、公民的公益慈善观念相对落后、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较差、公益慈善事业行政色彩浓厚、公益慈善事业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等方面。

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非理性的社会财富观制约公民公益慈善意识的发展,“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导致“爱有等差”的公益慈善观念,监督不到位造成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不足,政府在公益慈善事业中角色定位不清,政府传统公益慈善思想导致法律法规滞后。

要改善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现状,需要倡导树立理性的财富观,培育公民的现代公益慈善意识,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监督,政府转变角色促进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完善我国的公益慈善法律法规。

关键词:公益慈善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财富观;政府角色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无论公益慈善的社会支持环境、民众的捐赠热情、公益慈善组织的快速发展,都表明了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在不断推进和完善。

但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还存在诸多困境,需要认真分析导致困境的原因并找出对策。

本文拟就此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有所裨益。

一、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1.民众公益慈善参与率不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与经济的迅猛增长相比,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

从2008年起我国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

按照国际经验,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也会提速。

根据这个判断,2008年应该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提速的转折点。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2008年社会慈善捐助的确因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原因一度出现快速增长,捐款额占GDP的比重大约为0.34%。

但是,这种状况如昙花一现,随后几年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慈善捐助额度出现不增反降的局面,如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的捐款额分别占当年GDP 的比例为0.16%、0.25%、0.1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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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慈善事业可以有效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之不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

但由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比较晚,加上人们的慈善意识淡薄,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不合理定位以及慈善组织力量的弱小,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比较缓慢。

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慈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律。

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募捐款项、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

即使已经颁布的涉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零散笼统且难以得到落实。

事实上,不完善的管理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已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桎梏。

二是慈善组织行政性倾向严重。

慈善组织是在行政需求下建立的。

改革开放后经济改革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转型,导致社会各种矛盾突现,而有限的财政无法为所有社会成员缓解社会风险,这时政府不得不寻求第三部门的帮助。

而当时社会力量比较弱小,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当时几乎没有慈善组织。

政府只能从内部分化出慈善组织,以便以合法的手段获取慈善资源。

我国大部分慈善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半官方的组织。

因而,我国慈善组织受到政府严格的控制。

在登记管理上,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制度,抬高了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限制了慈善组织的活动范围和领域。

在慈善组织运作过程中,慈善组织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和人事任免,慈善组织的大部分领导是政府部门的离退休干部,极容易造成组织的官僚化,效率低下。

三是慈善组织公信力较低。

我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很低的,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这是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对中国公益事业做出的评价。

我国慈善机构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几个领导手中,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慈善机构理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作用。

这就造成了慈善机构有时候会做出一些违背慈善机构章程宗旨,捐赠人意愿的错误决定。

慈善基金会的半官方化及我国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造成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贪污捐赠款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

二、对策建议:一是加强慈善立法。

我国现在涉及慈善方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三部法规。

慈善机构的认定、注册、管理、监督,公益事业的产权、融投资、转让等实际已经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法律可以参照。

立法机关应颁布相关的法律,使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

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制定《慈善事业条例》,从法制上规范慈善事业的性质、地位和原则。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慈善组织。

现阶段,我国要着重培育劝募市场,强力推进募捐活动,逐渐实现募捐机构与实施机构和协调机构并存的格局。

在慈善组织形式上,目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参与主体主要可分为专门的慈善机构如中华慈善总会和南京爱德基金会等;国际性的人道主义组织如从事人道主义救助事业的红十字会;其他参与慈善活动的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等。

慈善组织的官办性再加上慈善组织建立时的非竞争性,导致慈善组织的低效率。

因此,要实现慈善事业的社会化,就必须推进慈善组织的民营化,实现以独立的民营慈善团体为主体,辅之以附属于某些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基金会、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慈善组织体系。

三是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完备的监督体系是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保证。

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

一要行政监督。

首先,对基金会的监督。

政府既要建立可行的激励机制,又要有完备的约束机制来规范慈善事业的运作。

其次,对慈善组织成立的监督。

政府要依法规范申请成立免税性质的慈善组织,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以免一些组织打着慈善的名誉谋取暴利。

再次,对慈善组织活动的监督。

政府要建立慈善活动公开制和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控体系。

二要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包括社会舆论、民间评估机构及公民个人监督等。

对慈善活动的监督只有政府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社会民间性的专业评估机构。

此外,社会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要确保媒体和公众对慈善活动监督渠道畅通。

三要内部监控。

慈善机构要建立完整的组织治理结构,在组织内部建立约束组织和成员的规章、制度等。

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完善内部管理监督程序。

四是慈善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公信力。

一要高度重视慈善工作建设。

要加强慈善会全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尽快提高慈善会人员的道德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多渠道、多方式培训现有的慈善工作者,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再造职业化、专业化的慈善工作队伍。

二要从自身抓起,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捐赠款物的使用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款物的使用情况。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意识淡薄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内敛性、封闭性妨碍了人们的慈善行为。

“我们常说,中华民族是一个乐善好施的民族。

但如果真要仔细分析一下,却发现这种流行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也不十分真实。

”我国的传统慈善文化以亲亲为起点,也多是以亲亲为终点,缺少西方的博爱主义和“普世”观念。

在大多数情形下,中国人的仁爱与慈善通常限于家族内部或亲近之人,没能扩展到对陌生人的帮助。

慈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律。

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募捐款项、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

即使已经颁布的涉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零散笼统且难以得到落实。

事实上,不完善的管理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已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桎梏。

慈善组织行政性倾向严重慈善组织是在行政需求下建立的。

改革开放后经济改革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转型,导致社会各种矛盾突现,而有限的财政无法为所有社会成员缓解社会风险,这时政府不得不寻求第三部门的帮助。

而当时社会力量比较弱小,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当时几乎没有慈善组织。

政府只能从内部分化出慈善组织,以便以合法的手段获取慈善资源。

我国大部分慈善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半官方的组织。

因而,我国慈善组织受到政府严格的控制。

在登记管理上,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制度,抬高了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限制了慈善组织的活动范围和领域。

在慈善组织运作过程中,慈善组织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和人事任免,慈善组织的大部分领导是政府部门的离退休干部,极容易造成组织的官僚化,效率低下。

3#慈善组织公信力较低我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很低的,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这是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对中国公益事业做出的评价。

慈善组织公信力低固然和政府的干预有关系,但非政府部门存在的“志愿失灵”也是慈善组织公信力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慈善机构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几个领导手中,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慈善机构理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作用。

这就造成了慈善机构有时候会做出一些违背慈善机构章程宗旨,>捐赠人意愿的错误决定。

慈善基金会的半官方化及我国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造成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贪污捐赠款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

2.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捐献的社会氛围慈善事业的发展首先需要适宜的社会文化环境。

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要首先弘扬慈善文化:一是将慈善文化纳入道德教育体系之中。

从中小学生就开始培养他们对慈善事业的情感,引导他们加深对慈善事业的理解,增强投身慈善事业的责任感。

二是将慈善文化与企业文化相结合。

慈善文化必须积极主动地溶入企业文化,慈善机构要与企业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三是将慈善文化与传播文化相结合。

利用媒体的大众性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增强公众慈善意识、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加强慈善立法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良好的法制化环境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立法机关应颁布相关的法律,我国现在涉及慈善方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三部法规。

慈善机构的认定、注册、管理、监督,公益事业的产权、融投资、转让等!实际已经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法律可以参照。

立法机关应颁布相关的法律,使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

因此文章建议政府尽快制定《慈善事业条例》,从法制上规范慈善事业的性质、地位和原则。

如《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纲要》中所述:推进有关发展慈善事业的基本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慈善募捐的主体、慈善募捐的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慈善活动的程序、明确捐赠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慈善事业的准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投资、退出等行为。

&建立健全各类慈善组织在慈善组织功能上,根据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慈善团体的募捐机构和实施机构是分离的,募捐机构专门从事慈善募捐专业,募捐的善款全部拨付给实施慈善服务的组织。

这样可以避免各慈善组织自发募捐影响捐助者的积极性,提高慈善事业的募捐效率。

现阶段,我国要着重培育劝募市场,强力推进募捐活动,逐渐实现募捐机构与实施机构和协调机构并存的格局。

`在慈善组织形式上,目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参与主体主要可分为专门的慈善机构如中华慈善总会和南京爱德基金会等;国际性的人道主义组织如从事人道主义救助事业的红十字会;其他参与慈善活动的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等。

慈善组织的官办性再加上慈善组织建立时的非竞争性,导致慈善组织的低效率。

因此,要实现慈善事业的社会化,就必须推进慈善组织的民营化,实现以独立的民营慈善团体为主体,辅之以附属于…某些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基金会、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慈善组织体系。

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完备的监督体系是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保证。

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

(1)\行政监督。

首先,对基金会的监督。

政府对慈善事业的约束机制主要体现在依法对慈善组织的4界定及对其财务活动的监督上。

在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基金会将起着重要的作用,基金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进步,但也难免鱼目混珠,一些私人基金会打着基金会的名誉谋取私利。

这就要求政府既要建立可行的激励机制,又要有完备的约束机制来规范慈善事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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