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现阶段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现阶段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公益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并提出对策建议。
问题一: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不平衡虽然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在地域、领域和受益对象上存在不平衡的问题。
当前,大部分公益资源仍集中在发达地区和特定行业,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公益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
对策建议:1.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公益项目扶持,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2. 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公益组织之间的横向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实现公益资源的均衡分配。
问题二:透明度和信任度不高在公益慈善事业中,透明度和信任度是关键问题。
不少公益组织缺乏透明的财务公示和项目执行情况披露,导致社会的不信任和怀疑。
对策建议:1. 建立公益组织评估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益组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捐赠者和社会公众的参考。
2. 强化信息公示制度:设立专门的公益慈善信息平台,公开公益组织的财务信息和项目执行情况,提高透明度。
问题三:人才培养不足公益慈善事业需要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支持,但目前人才培养不足,存在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对策建议:1. 多元化培养人才:政府、企业和高等教育机构合作,积极推动开展公益慈善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实践机会。
2. 强化组织内部培训:公益组织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提高组织运作水平。
综上所述,当前公益慈善事业面临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政府、公益组织和社会各界应紧密合作,加大扶持力度,提高透明度和信任度,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

1、地方慈善机构的社会影响力较弱2.全社会尚未形成浓郁的慈善意识和社会氛围3.政府有关慈善税收优惠政策有待落实和加大宣传力度,4“慈善组织的公信度不高5、现代慈善理念尚未普及。
6、政府职能亟待转变。
7、慈善组织自身建设有待加强。
8、发展慈善事业的激励机制滞后。
9、捐赠资金没有严格按规定使用10、慈善公益事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税收优惠政策的积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11、慈善组织缺乏独立性,“官办”色彩较浓12 公民的慈善理念尚未形成,企业捐赠积极性不高13、慈善机构的监督管理欠规范,影响了社会公信力14、慈善基金的管理手段单一,增值能力比较弱15、慈善机构人员配备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16慈善意识、慈善文化缺失17、慈善组织发展不完善18、慈善事业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19、慈善事业发展缺乏有效的监督通过这次的调查,我们对惠州市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也有了更全面和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毕竟现代慈善事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总体上还十分落后。
其发展中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此次调查中得到了反映。
1、慈善意识、慈善文化缺失中国传统的财富观,不利于形成现代的慈善理念,传统不露富、藏富的封建意识观念和慈善文化要求对财富的乐观态度和积极态度相背离,受“杀富济贫”“不患寡而患不均”等封建意识的影响,人们形成了不露富守财为中心的财富观。
众所周知,慈善事业的资金重要来自捐赠,而我国传统家族财富遵循“血缘内继替、代际间分配”的继承原则,父死子继,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不二法则,一直延续至今,这就不难理解国人甚少将遗产捐赠社会,而只留给子孙,为子孙奠定一份基业,这种家族财产继承方式也影响了财产的捐赠,这是造成我国慈善参与率低,募集善款少的一个原因。
2.全社会尚未形成浓郁的慈善意识和社会氛围慈善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它的发展需要有一种社会氛围,也就是需要有公民慈善意识和社会慈善价值观的支撑。
当大多数人还没有充分意识到慈善事业在社会发展中起着独特的作用,也就不可能产生公益意识和慈善意识,而是将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完全归为政府职能的范围。
某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某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
然而,某市在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需采取对策来推动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本文将对某市慈善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问题一:公众参与度不高在某市的慈善事业中,公众参与度相对较低,很多市民对慈善事业缺乏了解,缺乏参与的意愿和动力。
这一问题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几点原因:首先,慈善事业的宣传推广不够到位。
某市的慈善组织在宣传上存在滞后的情况,媒体报道不够全面、及时,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导致公众对慈善事业了解有限。
其次,慈善事业的透明度不高。
一些慈善组织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方面缺乏透明度,难以为公众提供清晰的捐款去向,这也使得公众缺乏对慈善事业的信任感。
针对以上问题,某市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方面,加强慈善事业的宣传推广工作。
可以通过多渠道、多媒体的方式,及时发布慈善事业的最新进展和善款使用情况,增加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了解和认同。
另一方面,建立慈善事业的透明度机制。
慈善组织应主动公布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感。
问题二:慈善组织运行不规范在某市的慈善事业中,一些慈善组织的运行存在不规范现象。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慈善组织的管理水平不高。
某些慈善组织在内部管理上存在缺失,组织架构不完善,人员配置不合理,导致慈善事业的高效推进受到限制。
其次,慈善组织的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些慈善组织在资金的募集、使用和监管方面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序,容易引发资金流失、滥用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某市可以采取以下对策:首先,加强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
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的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提高慈善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其次,加强慈善组织的财务监管。
加强对慈善组织的财务审计和监察,建立规范的资金使用、监管等制度,确保慈善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浅探我区慈善事业发展现状与对策

浅探我区慈善事业发展现状与对策我区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
随着我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慈善事业在我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从慈善事业的现状出发,探讨我区慈善事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现状分析1. 慈善事业发展的积极因素我区的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策扶持。
近年来,我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慈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项目资助等,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经济支持。
社会参与。
我区的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不断壮大,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慈善力量。
公众意识。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和理解逐渐深化,慈善捐赠意愿不断增强。
尽管我区慈善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慈善组织不足。
目前,我区慈善组织数量相对较少,且大部分规模较小,资金和人力资源有限,难以开展规模较大、长期性的公益项目。
慈善公益项目缺乏连续性和持续性。
一些公益项目只能依靠临时的资金和力量支持,难以形成持续的发展模式,影响了公益事业的长期效益。
慈善数据不够透明。
一些地方的慈善事业缺乏规范的数据统计和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造成了慈善捐款和物资的有效利用和监督存在一定困难。
二、发展对策和建议针对我区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1. 健全慈善组织体系加大对慈善组织的扶持力度,鼓励民间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设立慈善组织,积极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扩大公益服务范围。
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的准入机制和评估标准,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提升其组织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增强慈善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2. 完善慈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慈善项目评估和资助机制,优化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提高慈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公益项目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鼓励慈善组织和公益机构开展多元化的公益服务项目,创新公益服务模式,拓展公益服务领域,提高公益服务的覆盖面和深度。
社会慈善组织存在问题和对策

社会慈善组织存在问题和对策近年来,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慈善事业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
慈善事业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衔接社会保障制度、改善贫困群体的生存状况、缓解社会矛盾和提高社会凝聚力、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德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事业的载体,作为联系人民和社会的中介组织,他的发展也越来越收到人们的关注。
在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也面临许多问题。
尤其是在去年的汶川地震之后,我国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暴露的更加明显。
首先,从外部和内部两个层次粗略的研究了我国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外部环境。
1 政府干预过多。
在我国,慈善机构注册的前提是,必须找到一个主管单位,而且这个主管单位必须是政府部门,这样一来,慈善机构就必须与政府建立很好的关系。
也有很多慈善组织由于找不到主管部门而无法注册。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这一类的“官办慈善组织”才有合法募捐的权利,这样其他的民办慈善组织就失去了竞争力,造成了我国慈善组织募集的资源明显不足的现状。
全国每年募集到慈善资源不到全国GDP的%(美国慈善公益团体掌控的资源高达美国GDP的8%-9%)。
慈善组织的发展与政府的大力推动密切相关。
大部分民间捐献被作为政府关怀和救助发放给受助对象。
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包办的模式对于现代的慈善组织仍然就有很大的影响。
但是其实,慈善事业的具体操作过程是排斥政府干预的,因为政府的干预可能改变慈善事业的性质,背离捐献者的意愿.所以,政府的管理理念与政府导向就成为限制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2 制度环境存在问题,法律法规不完善.迄今我国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规条款,即使是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亦因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落实。
慈善捐赠的优惠政策还没有完全得到有效落实。
政府促进慈善事业的手段和能力还有待加强,尤其是政府购买服务这套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慈善事业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的标志,对一个国家极其重要,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
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些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慈善机构、政府、社会大众、监督、立法一个国家的慈善事业是这个国家社会文明的标志,慈善事业一方面可以有效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之不足,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它也代表着一个国家与社会的良心,使社会和谐,人情温暖的同时又促进自身更加完善与发展。
对当代中国而言,慈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
但是由于我国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人们的慈善意识淡薄,慈善机构运行机制不尽合理,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不合理定位以及慈善组织力量的弱小等诸多问题,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比较缓慢。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从主体上可分为三大块,一是慈善机构自身,二是政府方面,三为社会大众。
认清各个主体存在的问题方能对症下药,找到解决方式。
(一)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存在问题:1、慈善机构运行机制(1)运行不够公开透明我国慈善机构组织的机制不健全,致使慈善组织运作不透明,失去民众的信任。
“慈善组织作为慈善公益事业的运作组织,是没有组织利益的,更没有自我利益,公开与透明是一项铁的原则。
”1慈善基金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它的独立性、中介性和透明性,而目前我国慈善组织在独立性、中介性和公开透明上都存在着很大问题。
基金会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善款的管理和使用缺乏透明性。
正是由于这种不透明,使得少部分人打着慈善的名号,名为辅助救济,实却干着中饱私囊的勾当,欺骗广大有善心人士。
近年频频曝光的慈善黑幕,已经将慈善与民众置于风口浪尖的位置。
整个社会的慈善机构已经持有严重不信任态度,这对于我国慈善事业继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2)监督体系不完善慈善机构内部,由于权力集中,制度不合理以及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造成了内部缺乏有效监督的局面,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没有设置独立的监督与审计部门,募捐与执行的专业分工也未明确,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了滥用、侵占、私吞善款的现象。
浅论中国慈善事业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对策

浅论中国慈善事业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对策摘要:互助互济、扶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给予我国慈善事业正确的定位,首先要有完善的慈善事业法律制度,而我国慈善事业正处在发展的关键阶段,需要规范的慈善事业法律制度加以维护,本文就我国慈善事业法律制度的缺陷和相关对策作简要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慈善事业;法律制度;慈善立法一、中国慈善事业之现状大力推进民间慈善力量的发展,打破慈善事业垄断是目前社会关注的焦点。
世界上的慈善模式归结为四种:一种是政府办事政府掏钱,这包括社会福利在内,就是所谓福利国家的模式;一种是民间办事民间掏钱,如美国;一种是民间办事政府掏钱,如香港地区;而我们的模式比较怪,是政府办事,民间掏钱。
如上次的玉树地震,大家把钱交给青海省政府来统一使用,这已经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社会募捐了,是最大的制度问题。
唐钧直言中国慈善模式存在有关部门干预太多的问题。
我们的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当中有定位不清晰的地方,也就是说慈善事业到底是民间事业还是政府管理的事业,这件事情仍没有一个非常清楚的共识。
慈善事业定位清晰的一个表现形式就是专业化,而成立基金会则是慈善专业化的首选。
在中国,慈善基金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种,公募基金有权向公众募捐;而非公募基金无权向公众募捐。
在美国符合条件的民间非营利组织,都可以登记成为“慈善组织”,注册之后只有税务部门监管。
中国目前尚无民办公募慈善基金会成功的先例。
赫赫有名的“壹基金计划”是李连杰在2007年与中国红十字会签订了一个3年的合约计划建立起来的,虽然它暂时能向公众募款,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账户和公章。
所以“壹基金”潜力巨大的手机平台的捐款,因为账户的不独立,而在操作上存在着重大的不便,远远无法实现李连杰最初设计的“每人每月最少捐一元,让小捐款变成大善款”的理想。
一个民间慈善基金会要有完备的企业组织架构,有明确的基金使用规定,有稳定的资金保证。
英国2008年1月正式发布实施的《慈善组织公益性指南》中,慈善委员会提出了判定慈善事业或组织的公益性质的两项基本原则:有益性原则和公众性原则。
当代大陆佛教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第一章绪论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的慈善观念,对佛教慈善事业的推动有重要意义。
余目昌∞先生认为支撑佛教慈善的理性包括佛教的“缘起论”、“不二论”、“果报论"和“往生论”、“六度”、戒律等教义、大乘佛教的“菩萨”精神。
菩萨精神基于缘起理论,旨在体现无我、平等的观念,从而构成了佛教慈善的基本德性,依此支撑佛教以“无缘大悲”为显著特点的慈善行为。
佛教主张先“拔苦"后“与乐”,“拔苦”为悲,“与乐”为慈,构成了菩萨慈悲基本的行为方式,这种慈悲方式基于佛教“不二法门’’的世界观,导致其布施行为的特点表现为一种无上的清澈、彻底、轻松,无上的宽容、包涵、体谅和信任。
佛教的“因果报应"理论一直是深刻影响并推进社会慈善的一种宗教积极力量。
综上,学者们认为佛教慈善思想是佛教慈善事业理论基础,这个理论基础主要是指对佛教思想中的的慈悲观、布施观、报恩观和因果观念,它们对我国古代和现代的佛教慈善事业有重要意义。
三、研究目标及意义本文采取文献研究、比较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分析大陆佛教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环境条件,指出大陆佛教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及对未来发展的影响,思考形成问题的原因,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理性细致思考,提出促进大陆佛教慈善事业发展的具体对策。
当前大陆佛教慈善事业面l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但由于佛教慈善组织自身以及外部环境方面的原因制约了组织的进一步发展。
大陆佛教慈善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需要在加强专业化建设和自律、诚信的同时优化外部发展环境。
本文对大陆佛教慈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寻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对策,为大陆佛教慈善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大陆佛教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余日昌.佛教慈善的理论支撑【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3).第五章对当代大陆佛教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三)佛教慈善事业组织要加强公信力建设佛教慈善事业组织应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组织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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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慈善事业可以有效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之不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
但由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比较晚,加上人们的慈善意识淡薄,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不合理定位以及慈善组织力量的弱小,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比较缓慢。
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慈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律。
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募捐款项、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
即使已经颁布的涉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零散笼统且难以得到落实。
事实上,不完善的管理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已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桎梏。
二是慈善组织行政性倾向严重。
慈善组织是在行政需求下建立的。
改革开放后经济改革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转型,导致社会各种矛盾突现,而有限的财政无法为所有社会成员缓解社会风险,这时政府不得不寻求第三部门的帮助。
而当时社会力量比较弱小,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当时几乎没有慈善组织。
政府只能从内部分化出慈善组织,以便以合法的手段获取慈善资源。
我国大部分慈善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半官方的组织。
因而,我国慈善组织受到政府严格的控制。
在登记管理上,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制度,抬高了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限制了慈善组织的活动范围和领域。
在慈善组织运作过程中,慈善组织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和人事任免,慈善组织的大部分领导是政府部门的离退休干部,极容易造成组织的官僚化,效率低下。
三是慈善组织公信力较低。
我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很低的,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这是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对中国公益事业做出的评价。
我国慈善机构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几个领导手中,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慈善机构理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作用。
这就造成了慈善机构有时候会做出一些违背慈善机构章程宗旨,捐赠人意愿的错误决定。
慈善基金会的半官方化及我国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造成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贪污捐赠款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
二、对策建议:一是加强慈善立法。
我国现在涉及慈善方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三部法规。
慈善机构的认定、注册、管理、监督,公益事业的产权、融投资、转让等实际已经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法律可以参照。
立法机关应颁布相关的法律,使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
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制定《慈善事业条例》,从法制上规范慈善事业的性质、地位和原则。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慈善组织。
现阶段,我国要着重培育劝募市场,强力推进募捐活动,逐渐实现募捐机构与实施机构和协调机构并存的格局。
在慈善组织形式上,目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参与主体主要可分为专门的慈善机构如中华慈善总会和南京爱德基金会等;国际性的人道主义组织如从事人道主义救助事业的红十字会;其他参与慈善活动的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等。
慈善组织的官办性再加上慈善组织建立时的非竞争性,导致慈善组织的低效率。
因此,要实现慈善事业的社会化,就必须推进慈善组织的民营化,实现以独立的民营慈善团体为主体,辅之以附属于某些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基金会、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慈善组织体系。
三是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完备的监督体系是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保证。
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
一要行政监督。
首先,对基金会的监督。
政府既要建立可行的激励机制,又要有完备的约束机制来规范慈善事业的运作。
其次,对慈善组织成立的监督。
政府要依法规范申请成立免税性质的慈善组织,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以免一些组织打着慈善的名誉谋取暴利。
再次,对慈善组织活动的监督。
政府要建立慈善活动公开制和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控体系。
二要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包括社会舆论、民间评估机构及公民个人监督等。
对慈善活动的监督只有政府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社会民间性的专业评估机构。
此外,社会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要确保媒体和公众对慈善活动监督渠道畅通。
三要内部监控。
慈善机构要建立完整的组织治理结构,在组织内部建立约束组织和成员的规章、制度等。
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完善内部管理监督程序。
四是慈善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公信力。
一要高度重视慈善工作建设。
要加强慈善会全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尽快提高慈善会人员的道德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多渠道、多方式培训现有的慈善工作者,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再造职业化、专业化的慈善工作队伍。
二要从自身抓起,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捐赠款物的使用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款物的使用情况。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1 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意识淡薄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内敛性、封闭性妨碍了人们的慈善行为。
“我们常说,中华民族是一个乐善好施的民族。
但如果真要仔细分析一下,却发现这种流行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也不十分真实。
”我国的传统慈善文化以亲亲为起点,也多是以亲亲为终点,缺少西方的博爱主义和“普世”观念。
在大多数情形下,中国人的仁爱与慈善通常限于家族内部或亲近之人,没能扩展到对陌生人的帮助。
1.2慈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律。
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募捐款项、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
即使已经颁布的涉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零散笼统且难以得到落实。
事实上,不完善的管理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已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桎梏。
1.3慈善组织行政性倾向严重慈善组织是在行政需求下建立的。
改革开放后经济改革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转型,导致社会各种矛盾突现,而有限的财政无法为所有社会成员缓解社会风险,这时政府不得不寻求第三部门的帮助。
而当时社会力量比较弱小,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当时几乎没有慈善组织。
政府只能从内部分化出慈善组织,以便以合法的手段获取慈善资源。
我国大部分慈善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半官方的组织。
因而,我国慈善组织受到政府严格的控制。
在登记管理上,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制度,抬高了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限制了慈善组织的活动范围和领域。
在慈善组织运作过程中,慈善组织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和人事任免,慈善组织的大部分领导是政府部门的离退休干部,极容易造成组织的官僚化,效率低下。
31.4慈善组织公信力较低我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很低的,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这是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对中国公益事业做出的评价。
慈善组织公信力低固然和政府的干预有关系,但非政府部门存在的“志愿失灵”也是慈善组织公信力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慈善机构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几个领导手中,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慈善机构理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作用。
这就造成了慈善机构有时候会做出一些违背慈善机构章程宗旨,捐赠人意愿的错误决定。
慈善基金会的半官方化及我国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造成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贪污捐赠款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
2.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2.1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捐献的社会氛围慈善事业的发展首先需要适宜的社会文化环境。
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要首先弘扬慈善文化:一是将慈善文化纳入道德教育体系之中。
从中小学生就开始培养他们对慈善事业的情感,引导他们加深对慈善事业的理解,增强投身慈善事业的责任感。
二是将慈善文化与企业文化相结合。
慈善文化必须积极主动地溶入企业文化,慈善机构要与企业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三是将慈善文化与传播文化相结合。
利用媒体的大众性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增强公众慈善意识、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2.2加强慈善立法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良好的法制化环境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立法机关应颁布相关的法律,我国现在涉及慈善方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三部法规。
慈善机构的认定、注册、管理、监督,公益事业的产权、融投资、转让等实际已经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法律可以参照。
立法机关应颁布相关的法律,使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
因此文章建议政府尽快制定《慈善事业条例》,从法制上规范慈善事业的性质、地位和原则。
如《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纲要》中所述:推进有关发展慈善事业的基本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慈善募捐的主体、慈善募捐的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慈善活动的程序、明确捐赠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慈善事业的准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投资、退出等行为。
2.3建立健全各类慈善组织在慈善组织功能上,根据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慈善团体的募捐机构和实施机构是分离的,募捐机构专门从事慈善募捐专业,募捐的善款全部拨付给实施慈善服务的组织。
这样可以避免各慈善组织自发募捐影响捐助者的积极性,提高慈善事业的募捐效率。
现阶段,我国要着重培育劝募市场,强力推进募捐活动,逐渐实现募捐机构与实施机构和协调机构并存的格局。
在慈善组织形式上,目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参与主体主要可分为专门的慈善机构如中华慈善总会和南京爱德基金会等;国际性的人道主义组织如从事人道主义救助事业的红十字会;其他参与慈善活动的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等。
慈善组织的官办性再加上慈善组织建立时的非竞争性,导致慈善组织的低效率。
因此,要实现慈善事业的社会化,就必须推进慈善组织的民营化,实现以独立的民营慈善团体为主体,辅之以附属于某些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基金会、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慈善组织体系。
2.4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完备的监督体系是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保证。
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
(1)行政监督。
首先,对基金会的监督。
政府对慈善事业的约束机制主要体现在依法对慈善组织的4界定及对其财务活动的监督上。
在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基金会将起着重要的作用,基金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进步,但也难免鱼目混珠,一些私人基金会打着基金会的名誉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