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九小场所”、多产权多家单位合用同一建筑物)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指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A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DB37/T 1645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 25201、GB 25506、GB 50016、GB 50045、GB 50140、GA 654、DB37/T 1645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2

“九小场所”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的建筑面积较小、或者容纳人数较少的餐饮、购物、住宿、歌舞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及其他规模较小的场所。

3.3

多产权多家单位合用同一建筑物

多个产权单位共同使用,或多个产权单位和租赁单位共同使用,或多个租赁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

4 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和消防设施

4.1 消防安全组织制度

4.1.1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1.2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宜配备专业消防安保人员。

4.1.3 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记录齐全。

4.1.4 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培训等工作情况的记录齐全。

4.1.5 消防安全培训到位,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培训一次,并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4.1.6 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4.1.7 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4.2 消防设施

4.2.1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4.2.1.1 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形式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完整好用。

4.2.1.2 经营和生产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管理责任。

4.2.1.3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使用推闩式疏散门;其他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4.2.1.4 应在房间、走道、厅堂等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宾馆、饭店等应向住宿旅客提供书面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4.2.2 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4.2.2.1 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4.2.2.2 室内消火栓数量、水压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完好有效。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4.2.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运行正常。

4.2.2.4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系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4.2.2.5 单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检测消防设施的记录应齐全。

4.2.2.6 员密集场所周围应按照GB 50016、GB 50045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通道并安装室外消火栓。

4.2.3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设置

4.2.3.1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设消防控制室,其他单位应设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设置直接拨打“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装置。

4.2.3.2 消防控制室实行24h值班制度,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4.2.3.3 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应符合GB 25506和GB 25201的有关要求。

4.2.4 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4.2.4.1 在楼层显要位置应装设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4.2.4.2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2.4.3 公共娱乐场所的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系统。

4.3 装修、装饰

4.3.1 在建筑物外立面进行装修、装饰、节能改造和设置广告,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不得妨害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点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危险部位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重点岗位人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员工会报火警,会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完备,并有定期演练的记录。 7.单位火警处置及时准确。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随机选择一个探测器吹烟或手动报警,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 二、消防控制室 1.值班员不少于2人,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有每日值班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3.有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4.值班员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5.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能正确打印有关信息。 三、防火分隔 1.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2.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自动、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馈信号正确。 3.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封堵密实。 4.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人员安全疏散系统 1.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能在疏散路线上明显看到,并明确指向安全出口。 2.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正常,切断主店后,应急照明灯能正常发光。

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措施(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措 施(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措施(新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踩踏等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事故屡见不鲜,由于人员密集场所发生事故存在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特点,所以防止和控制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是节假日景区服务接待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准备工作。■■景区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订以下游客密集场所火灾的防控对策措施。 一、严把安全隐患排查关,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景区从业人员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的认识。加强对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定期安全检查和节前安全检查,从源头上把好关,尽可能杜绝景区硬件和人员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确保畅通 安全出口缺少、疏散通道堵塞是公共场所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之一,因此要保障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始终保持畅通,满足安全疏散要求,绝不麻痹大意。另外,根据景区实际,设置比较安全开阔的室外疏散缓冲区,用于紧急情况下引导、疏散游客临时避险,避免密集的疏散人流阻塞园路交通之用。■■公园主要设置A、B以及C等3处。 三、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整好用 消防设施是保证景区、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景区节前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确保发生火灾险情后,消防设施能够进行有效的扑救,疏散指示标志能够正确引导游客疏散避险。 四、景区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要在制度和措施上扼制安全隐患的形成。节前,景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我景区于20■■年■月组织了面向全体职工和景区服务从业单位、租赁经营单位的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以及一次消防演练。学习和掌握

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首都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超市、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他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礼堂)、休闲健身、洗浴、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等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五)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十)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属于营业性场所的,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 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四)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六)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七)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 第八条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 A654-2006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和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T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 B/T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JGJ 4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术语和定义 G B/T5907、G B/T14107、G B50045、G B50084、G B50098、G B50116、G B 50140、G B 50222、G B J16、J G J 48、G A 503、G A58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公共娱乐场所p u b l i c e n t e r t a i n m e n t o c c u p a n c i e s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 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人员密集场所a s s e m b l y o c c u p a n c i e s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3.3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o p e r a t i n g a r e a s f o r l a d d e r t r u c k s 靠近建筑,供举高消防车停泊、实施灭火救援的操作场地。 3.4专职消防队p r i v a t e f i r e b r i g a d e 由专职灭火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定期组织消防

学校疫情防控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xx小学 2020年4月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复学工作,加强对疫情的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我校制定复学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工作条例,本项目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范围: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办公楼等等。防疫期间针对以上场所,需做以下管理工作 1、出现在密集场所内人员必须全员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疫检查人员还要佩戴护目镜。 2、加强沟通,保证有效沟通。无关人员不得长时间在密集场所逗留。 3、各类设施保持清洁,定时、定人消毒、清洗并做到空气流动,通风换气。 4、有疑似发热病人,必须隔离观察,不瞒报,避免事态扩大,不慌报,避免引起恐慌。 5、公共卫生间进出人员分道进出,暂无空位时须在卫生间外等候,不得扎堆。防疫小组加强消毒和清洁。 6、采购的防疫物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 7、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好口罩,没有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进入。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体温检测点,未经体温测量或体温N37.3° C的人员禁止进入,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及时专车送医,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应自觉遵守、主动配合 8、坚持每天清扫,安排人员在当天早、晚2次清扫、冲洗、消毒 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各区域死角在当天干净,100%消毒。 9、务人员密集场所教师宿舍、礼堂、计算机室等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窗通风,加强预防性消毒。单位应为教师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并要求教师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10、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内外环境、相关设施设备、垃圾收集点等定时消毒消杀,按规范使用空调、电梯等设备,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进行垃圾清运。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个人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摸东西,勤洗手 11、各人员密集场所应科学合理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做好人员的疏导、分流,避免人员聚集,保持场所良好通风。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出入口等需排队等候的区域,设“一米安全距离”线,人员之间距离间隔1米以上。 12、各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返岗职工分类管控有关规定,落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场所及人员防控措施并认真执行。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对工作人员,严格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并做好相关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对持有湖北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 13、各人员要确保信息的畅通,在密集场所通过广播、公告等形式,宣传科学防疫知识和公众卫生知识,引导各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北票市教育局 为推进全市各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北票市市委《关于对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根据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构建全市各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入排查并消除全市各学校各类消防隐患,强化各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构筑各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高各学校防控火灾能力,努力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教育系统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局长韩占武为组长,副局长赵明东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情况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韩占武局长 副组长:赵明东副局长 成员:霍丛峰副局长 姜友平副局长

张宪跃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乃军 办公室成员:王晓东、赵德珍、宝东升、苏卫东、郝文成、王群 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安全办主任刘乃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检查情况组织协调、联系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等。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月15日)。 各单位根据《消防安全自检表》的要求对照自查。1月18日前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自检表》书面(法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报送安全办。 (二)自我整治阶段(1月18日至1月31日)。 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防安全管理的漏洞及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不得懈怠。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强化管理。 1.重点对学校的高层建筑、学生公寓(宿舍)、实验室、危化品储存室、食堂、地下空间、锅炉房、配电站、出租出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一)消防安全排查标准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经营前必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 2、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学校、幼儿园的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医院住院楼、养老院、福利院负责人应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 3、是否明确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制度。 4、是否实行防火巡查制度,特别是检查医院的住院楼、学校幼儿园的宿舍、养老院、福利院的夜间巡查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6、室外广告牌、车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7、是否占用消防车通道,是否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8、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是否超负荷用电,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 1 -

9、学校实验室、医院的放射间、胶片室、手术室、易燃制剂室、药(库)房等重点部位在使用期间是否设专人监护。 10、疏散门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门窗障碍物。是否在常闭式防火门、安全疏散通道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11、是否成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2、是否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配置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 (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1、高层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等儿童活动场所是否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是否单独设置出入口; 2、室内吊顶是否采用不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 的难燃烧体; 3、医院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病房楼与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建筑四周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或 - 2 -

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方案

人员密集场所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本项目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总监办在本项目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分安排部署、自查自改、督查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人员密集场所施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总监办组织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当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单位及责任人。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层次落实整改责任,督促进行整改。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企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况。是否建立分包、外包、协作队伍管理“黑名单”制度,严格分包、外包、协作队伍和项目的监管,严禁将工程项目分包、转包和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是否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临时工、农民工、劳务工的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否完善各类

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是否严格临时用电、动火、交叉作业等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禁“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省安办《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办〔2015〕33号)要求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深基坑、高边坡、土方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和论证、审批、过程监控、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总监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杜绝盲目抢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未经检测检验投入使用等行为。 落实责任,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公开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ICS 13.220.20 C 80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Standard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assembly occupanci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654-2006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3) 5.1通则 (3) 5.2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3) 5.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3)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4) 5.5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4) 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4) 5.7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5) 5.8 保安人员职责 (5) 5.9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5) 6 消防组织 (5) 7 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5) 7.1 通则 (5) 7.2 消防安全例会 (5) 7.3 防火巡查、检查 (6) 7.4消防宣传与培训 (7) 7.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7) 7.6消防设施管理 (8) 7.7 火灾隐患整改 (8) 7.8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9) 7.9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9) 7.10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9) 7.11 重点部位管理 (10) I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 2007年01月0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和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JGJ 4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B/T 14107、GB 50045、GB 50084、GB 50098、GB 50116、GB 50140、GB 50222、GBJ 16、JGJ 48、GA 503、GA 58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娱乐场所 public entertainment occupancies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ies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

应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事故的困难及对策(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796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应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事故的困难及对策 (正式版)

应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事故的 困难及对策(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今年以来,全国一些地区接连发生重大火灾事 故。2月1日,福建省长乐县拉丁酒吧发生重大火灾 事故,造成17人死亡; 5日,武汉市汉正街一座商 城发生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9 日,央视新大楼在建文化中心因非法燃放烟花导致火 灾,造成很大社会影响。我市公共密集场所安全事故 虽然很少发生,但随着我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许多 文化设施功能的不断完善,公众活动将越来越多,势 必存在一定的安全事故隐患。 针对我市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我们应

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场所流通人口密度大 我市截止08年年底户籍人口为106.42万人,此外还有众多的暂住人口。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各类公众集会、节目等明显增多,文化娱乐场所越来越多,出入的人数也日益增加。交通便利,四通八达,使得我市旅游业发展较快、总量较大。随着清明、端午之类的小长假及“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前来我市旅游参观人数的增多,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流量明显增大,成为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公共场所的高流通密集度,对这类场所的安全有了很高的要求。 二、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有些公共场所虽有营业执照,却没有消防等安全证书,需要对这类场所进行监管整治,提高企业的主

新冠疫情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1)

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规定 本项目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范围:项目办公室、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公共卫生间、饮水室、吸烟室等等。防疫期间针对以上场所,需做以下管理工作: 1坚持每天清扫,由保洁员在当天早中晚三次清扫、冲洗、消毒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各区域死角在当天干净,100%消毒。 2出现在密集场所内人员必须全员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疫检查人员还要佩戴护目镜。 3加强沟通,保证有效沟通。无关人员不得长时间在密集场所逗留。 4同一办公室内人员,同时出现在办公室内人数不得超过该办公室总人数半数以上。 5各类经营设施保持清洁,定时、定人消毒、清洗并做到空气流通,通风换气。 6职工宿舍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本单位职工住宿前履行入住前登记、核查、体温监测。宿舍保持空气流通,定时消毒并通风排气。 7食堂内错时就餐,距离保持1米以上,不得扎堆就餐。餐后餐具及时洗涮消毒,清理自己得餐后垃圾。 8有疑似发热人员,必须跟踪观察,不瞒报,避免事态扩大;不谎报,避免引起恐慌。 9公共卫生间、饮水室、吸烟室进出人员分道进出,暂无空位时需在卫生间外等候,不得扎堆。防疫人员加大检查、清理及消毒力度。 10自驾通勤人员除对本人进行入场登记检查外,还要对车辆进行消毒。 11(1)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应进行验收。

(2)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产品应有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生 产厂家及地址、保质期等中文标识,同时还应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及发票等购货凭据,消毒剂还应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12(1)防疫消毒物资统一标准,妥善存放不得发生泄漏污染事件。分级管理,以便于使用。 (2)贮存公共用品的房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入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3)物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4)物品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除过期物品。(5)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使用登记。 济南银丰鸿福置业有限公司济南刘智远A-2项目工程部 2020年2月

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措施

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踩踏等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事故屡见不鲜,由于人员密集场所发生事故存在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特点,所以防止和控制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是节假日景区服务接待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准备工作。■■景区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订以下游客密集场所火灾的防控对策措施。 一、严把安全隐患排查关,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景区从业人员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的认识。加强对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定期安全检查和节前安全检查,从源头上把好关,尽可能杜绝景区硬件和人员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确保畅通 安全出口缺少、疏散通道堵塞是公共场所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保障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始终保持畅通,满足安全疏散要求,绝不麻痹大意。另外,根据景区实际,设置比较安全开阔的室外疏散缓冲区,用于紧急情况下引导、疏散游客临时避险,避免密集的疏散人流阻塞园路交通之用。■■公园主要设置A、B以及C等3处。 三、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整好用 消防设施是保证景区、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景区节前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确保发生火灾险情后,消

防设施能够进行有效的扑救,疏散指示标志能够正确引导游客疏散避险。 四、景区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要在制度和措施上扼制安全隐患的形成。节前,景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我景区于20■■年■月组织了面向全体职工和景区服务从业单位、租赁经营单位的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以及一次消防演练。学习和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定期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从业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一些的火灾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场所情况,建立健全值班、巡查以及人员流量监控制度,重点关注售检票口、主要景点、文保建筑、租赁饭店、桥梁、狭窄路段、码头和游船等。出现人员过多或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关闭景区、疏散游人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普及公众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应急能力 尽力承担社会义务,加强公民自我防护意识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和逃生技能。利用景区内外悬挂安全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唤起广大公民的消防意识,切实提高公众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六、加强对景区服务从业单位和租赁经营单位的监管 景区对景区服务从业单位和租赁经营单位的监管毫不松懈,定期开展以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消防设

2020人员密集场所应具备的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人员密集场所应具备的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四篇)目录: 人员密集场所应具备的消防安全疏散条件一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方法二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程序三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四 - 1 -

人员密集场所应具备的消防安全疏散条 件一 为指导各地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条件进行了梳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疏散设施,并保证其功能完备,完好有效 本次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活动主要包括五类场所:一是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二是容纳50人以上的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三是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四是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五是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疏散设施主要指安全出口(包括疏散楼梯和直通室外地平面的疏散门)、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的通用性要求 2 / 33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师生的逃生自救能力,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是指校园区域内的下列场所:教学楼、学生公寓、图书馆、计算机室、餐厅、幼儿园。 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三、学校职能部门以及各单位消防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师生定期和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四、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 五、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每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2、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3、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师生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4、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5、疏散门、疏散楼梯间内应安装应急照明灯,且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间距应科学合理; 6、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明显警示、禁止、提示标志,不得张贴宣传画或覆盖装饰物,并设置禁止遮挡标识和使用提示标识; 7、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应采用不易损坏材料制作,其颜色应明显区别于背景颜色。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阻燃制品(阻燃建筑制品、阻燃织物、阻燃塑料 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责任人,应加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其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不应上锁; 2、落实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其完整可用;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疏散知识的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疏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性能、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引导疏散技能等; 4、建立和完善的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215-39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 (一)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含旅馆、饭店,下同)、公共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

(三)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建筑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候车厅(楼),建筑面积在2000 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四)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的门诊楼及病房楼;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生在500人以上的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 (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第四条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a s s e m b l y o c c u p a n c i e s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义务消防队d e d i c a t e d c r e w 由本场所从业人员组成,平时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的消防组织。 4.1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其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进而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 4.2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4.3人员密集场所宜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产品和方法,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保障建筑具备经济合理的消防安全条件。 4.4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5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4.6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或者委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 (一)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含旅馆、饭店,下同)、公共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 (三)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建筑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候车厅(楼),建筑面积在2000 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四)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的门诊楼及病房楼;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生在500人以上的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 (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第四条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监、教体、文广、工商、旅游、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教体、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列入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负责。 第二章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个厅室面积不大于60 m2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但应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安全绳、逃生缓降器、垂直爬梯、软梯等辅助疏散器具; (二)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7(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技术要点1. 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 1.1安全疏散距离(或通道最大长度):指从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表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 表二、一般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 ①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楼梯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00m。 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1.2通道宽度要求 1.2.1多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指标(m/百人)见下表: 1.2.2高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为1m/100人。其中,首层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见下表: 1.3一般设置要求 1.3.1楼梯间及消防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1.3.2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1.3.3通道的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为A级不燃材料。同时,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极底部并全部现实所有空隙。 2.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 2.2出口处不得设正门槛、台阶,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

2.3营业、使用时间安全出口不应上锁、阻塞、堆物。 2.4公共场所、观念厅的入场门、太平门宽度不应小于1.4m。 3.应急照明灯的设置要求 3.1设置范围:单层、多层公共建筑、乙丙类高层厂房、人防工程和高层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灯。 3.1.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3.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1.4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的300m2地下室。 3.1.5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3.2设置要求: 3.2.1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灯,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勒克斯。 3. 2.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灯,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应。 3.2.3应急用明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4.疏散指示标志的要求 4.1设置范围: 4.l.1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 4.1.2 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医院的病房等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 4.1.3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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