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经办明白纸汇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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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修订说明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修订说明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修订说明一、任务来源2017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下达了《关于成立<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组的函》,《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山东省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联合起草。

二、标准修订的背景本标准于2009年开始着手研制,2011年批准发布,2012正式实施,本标准是社会保险服务国家标准体系顶层的基础标准,立足于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基本要求、方法和保障,是全国社会保险领域首批发布实施的标准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迅速:从中央到地方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社保经办业务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更加顺畅,异地就医结算基本实现,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服务平台正在建立,综合柜员制、自助服务等优化服务、方便群众的鲜活经验不断涌现。

社会保险服务在服务形式、手段等方面都有了新的经验和思路,原有的标准内容已不能充分满足现今社会保险服务的发展现状。

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层面相继发布了各类公共服务类相关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对包括社会保险服务在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方向和更高的要求。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1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1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正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劳社厅发〔199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失业保险有关情况,我们制定了《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表》、《失业保险调剂金收支情况表》、《失业保险管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表》。

《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从199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原劳动部劳统就综8表《失业保险基本情况》月报、季报同时废止。

二、《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表》由负责失业保险费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报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同时抄送失业保险司。

其他报表由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报失业保险司。

三、填报报表时一律使用我部设计的《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SMIS4)软件汇总报表,并通过电子邮件系统,按规定的上报时间发送到失业保险司信箱内。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失业保险司、规划财务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

附件:《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略)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
——结束——。

北京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2019)

北京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2019)

北京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京社保发(2019 )6 号各区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现将《北京市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经(代)办机构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操作,原发布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统一答复口径》系列和《关于印发<提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便利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社保发(2018 )3 号)“附件:2.北京市30 项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同时废止。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9 年4 月29 日附件:北京市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目录第一部分社会保险登记 (5)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5)二、用人单位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5)三、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社保登记 (7)四、办理在京已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社保关系增减员 (10)五、参保人员(非机关事业)死亡减员办理 (13)六、河北燕达医院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14)七、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 (15)八、港澳台人员办理社保业务注意事项 (15)九、职工个人信息变更(非机关事业) (16)第二部分社会保险费征缴 (20)十、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0)十一、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3)十二、社会保险银行缴费 (24)十三、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 (26)十四、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月报补缴 (27)第三部分社会保险待遇 (28)十五、职工(非机关事业)申领社保待遇信息采集 (28)十六、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在职转退休 (30)十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转退休 (32)十八、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含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4)十九、参保职工工伤信息登记 (35)二十、申领实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6)二十一、申领非实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8)二十二、工伤职工增减 (40)二十三、工伤职工转移 (41)二十四、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43)二十五、生育津贴申领 (46)二十六、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障) (47)第四部分社会保障卡管理 (50)二十七、二次申领社会保障卡 (50)二十八、社会保障卡补(换)卡 (53)二十九、社会保障卡发卡进度查询 (56)第五部分权益记录和账户管理 (57)三十、个人权益记录自助查询打印 (57)三十一、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 (60)三十二、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 (62)第一部分社会保险登记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为建华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手续,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信息共享,用人单位在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可以使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使用说明详见“电子营业执照服务专区” https :///LicenseServiceZone/license/show.html), 扫描二维码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024年养老保险工作计划例文(三篇)

2024年养老保险工作计划例文(三篇)

2024年养老保险工作计划例文关于提升生活补助及完善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官方通报一、生活补助提升计划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全面筛查,确定由本局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共计____人。

自____年____月起,决定在原有基础上,为每位补助对象每月增加____元补助。

据此,本月将补发每人____元,总计补发金额为____元,并计划于____月份调整补发到位。

二、业务档案整理与归档本年度,我们已圆满完成了____年度业务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具体成果包括:综合、专项业务档案共计58盒1213卷,以及企业退休人员个人档案764盒(一人一盒)。

所有档案已于____月份完成整理、装盒、目录打印、编号,并顺利上柜归档。

三、养老保险信息宣传工作强化为提升公众对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度与理解度,____年我们采取了多项宣传措施:一是针对一次性补费参保、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养老金调整等关键环节,印制了通俗易懂的“明白纸”;二是重新编印了三类业务经办宣传册,放置于社保服务大厅供群众取阅;三是编发了四期《____社保》简报,并向市、区人社局网站报送了____篇专报信息,同时在皖西日报、大别山晨刊等媒体刊登了____篇相关信息。

四、其他重点工作概览1. 党建与群团工作:我们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及“讲重作”警示教育工作,并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日”及党员包户扶贫等活动。

工会方面,____年我们荣获____区优秀工会组织称号,并成功举办了首届职工掼蛋比赛等一系列活动。

2. 文明创建工作:组织职工参与社区宣传、卫生大扫除等活动,并承办了以“喜迎____,祖国在心中”为主题的区人社局第十二期道德讲堂活动。

五、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尽管____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面临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严峻挑战。

收支缺口逐年扩大,给区财政带来了沉重的发放压力。

六、未来工作思路1. 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强部门协调与业务流程优化,加快养老金测算与兑现速度;强化基金运行管理,确保每月____日前发放到位。

扁平化服务 全过程控制——天津社保和平分中心落实“经办就是服务”出新招

扁平化服务  全过程控制——天津社保和平分中心落实“经办就是服务”出新招

扁平化服务全过程控制——天津社保和平分中心落实“经办就是服务”出新招佚名【摘要】&lt;正&gt;近几年来,天津社保和平分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为民高于一切的经办方针,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实现了跨越【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年(卷),期】2009(000)006【总页数】2页(P25-26)【关键词】社会保险经办;过程控制;业务经办;个人账户资金;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参保企业;养老待遇;退休职工;养【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42.6近几年来,天津社保和平分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为民高于一切的经办方针,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最近他们在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中,变传统式的微笑服务为高效、便捷、人性化的服务,以群众满意是经办服务的唯一标准,让群众满意是经办人员追求的最高境界为宗旨,从群众最期望解决的问题抓起,从影响制约社保事业科学发展的问题改起,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分中心从2008年3月份开始,深入调研,听取参保单位对分中心经办服务的意见,并以原汁原味的方式向全体干部员工公布,发动群众献计献策。

本着能改的问题,马上就改,一时不好改的问题,制定好责任目标,分步落实的原则立即动手分步实施。

特别是针对办事程序复杂,工作效率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分中心领导班子不等不靠,积极想办法,从整合现有管理方式入手,抓服务质量的提升、效率的提高,于2008年11月份,成立和平分中心经办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服务办),作为常设机构,分中心主任亲自抓,首先从机构设置上实现服务扁平化。

在工作中他们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把握好服务办的功能定位。

按现有机构设置分中心的业务工作都是按条块来管理的,老百姓来办事或咨询,凡是涉及几个科室的业务,有时要到多个岗位去办理、去询问。

他们通过调研,确定服务办要发挥综合协调,集中处理的作用,并规定了服务办的四项基本职能:咨询接待、业务综合协调、掌控控制流程和协助领导抓好干部员工管理。

2024年社保工作总结范文(五篇)

2024年社保工作总结范文(五篇)

2024年社保工作总结范文____年上半年社保股继续围绕民生工程这一主线开展工作,特别是____年度我省民生工程进一步扩容升级后,社保股不仅要做好各项社保资金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还要加强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统计、协调、反映问题等工作,更要把承办的工作做细、做实。

具体工作情况如下:一、把民生工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财政部门是民生工程的牵头单位,目前社保股协办民生工程相关基础工作,两年来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靠局党组的重视、支持;二靠相关股室的相互协作;三靠加强与民生工程实施单位的联系、配合;上半年我们对这项工作既脚踏实地又有所创新。

1、加强对民生工程的学习、规划。

____年度我省实施二十八项民生工程,面对新增项目,我们不仅组织民生工程联络员共同学习掌握各项政策、规定,还有配合有关部门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____年度民生工程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任务考核等配套办法,民生办出台了____个配套文件,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已实施过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实施方案,使民生工程得到顺利衔接;2、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有所创新。

今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增加到十五个,财政部门管理资金的股室也有六七个,很多业务互有交叉,为保证民生工程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保证支出口径一致,社保股按月、按工程进度及时向领导汇报,以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的统一调度,初步建立民生工程预算,科学分配民生工程资金。

3、使监督检查有所创新。

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民生办虽然也有监督检查职能,但毕竟专业性不强,在今年的监督检查中我们积极主动配合监察局、政办督察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业性人员参与,以提高检查质量,同时定期对重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使民生督察贯穿民生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4、民生宣传有所创新。

虽然以前我们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了民生工程宣传,但还是流于平面。

在今年的宣传中要注重让民生工程走村入户,实现民生宣传“村村通”,不仅通过媒体,还要采取明白纸(印发____万份)、黑板报、文艺表演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让民生工程政策深入民心。

北京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

北京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

北京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保险条例》,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便利性和效率,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北京市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三条参保人员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规定,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个人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指南的规定,保护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禁止泄露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信息系统,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理服务。

第二章参保登记第七条参保登记的办理时限为自参保人员提交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第八条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缴费第九条参保人员应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基数不能低于最低缴费基数。

第十条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包括现金缴费、银行代收、网上支付等。

第十一条参保人员应当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应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四章待遇享受第十二条参保人员满足相关条件后,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应当按时提供相应的领取材料。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核定参保人员的待遇标准,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机构核实后发放相应的待遇。

第五章维权申诉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机构提起申诉,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拒绝办理其社会保险业务,参保人员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社局工作汇报汇报材料.doc

人社局工作汇报汇报材料.doc

人社局工作汇报-汇报材料第一篇:人社局工作汇报第二篇:人社局2014年全市工作会议汇报材料第三篇:人社局节能工作情况汇报第四篇:人社局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第五篇:区人社局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汇报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人社局工作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汇报(2014年8月19日)书记、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乔书记和各位领导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街和路交叉口东侧,占地面积2014余平方米,近年来,通过实施大规模的拆墙透绿、退硬还绿工程,机关面貌焕然一新,2014年被评为“市级园林式单位”。

我局共有干部职工58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9人,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劳动科、专业技术科、工资科、社保科和劳动监察大队等七个科室,下属社会保障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就业服务局、新农保中心等四个部门,主要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劳动关系、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2014年,我局分别荣获邯郸市人民政府授予的“邯郸市园林式单位”,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优秀领导班子”、“民生工作先进单位”、“三年大变样先进集体”、“拆迁工作突出贡献单位”、“优秀执法单位”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职业技能鉴定、技能培训和小额贷款等三项工作指标在全市均位于第一名。

今年,我县再次被省人社厅确定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示范县。

下面,就我局承担的部分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我县辖镇乡、个行政村,全县人口万,其中农业人口万,城镇人口万。

农业人口中,16—59周岁应参保人口11.9万,60周岁以上人口2.09万。

城镇人口中,符合参保条件人口0.12万。

- 1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年为我县补贴总额为1379.4万元;省级财政为我县参保居民补贴缴费178.5万元,为我县重度残疾人补贴缴费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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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经办明白纸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参保登记:用人单位首次参保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证件、法人证书及其身份证、职工花名册等资料;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

办理地点兴隆县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以下称县社保大厅)。

2、申报缴费:参保单位携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费申报表(电子版)、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保险手册,于每月1—10日到县社保大厅申报、核定,到县地税局大厅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基数、标准:(1)参保单位以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2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缴纳20%、职工个人缴纳8%。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缴纳12%、雇工个人缴纳8%,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经济情况及个人意愿,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或100%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4、待遇领取条件:(1)年龄条件:①正常退休:企业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际从事高空和特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脱离特殊工种岗位不满5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③病退:因病、非因工负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④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缴费条件: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且必须有实际缴费年限。

5、办理退休:需提交退休申请、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办理单位为所在单位或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到县社保大厅办理。

6、死亡结算:(1)在职人员死亡,家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死亡人员保险手册、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保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结算手续,退回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2)离退休人员死亡,家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死亡人员退休金领取证、火化证、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保大厅办理待遇结算手续,领取2个月丧葬费,遗属无经济来源领取6个月的遗属补助。

7、离退休人员身份认证:每年的4—8月份,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本人需携带身份证、退休金领取证到县社保大厅进行指纹认证,逾期不进行认证的当年9月份起停发养老金。

停发期间的养老金,待办理认证手续后予以补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参保流程:参保单位填报申请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申请审查合格后,通知单位进行申报,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备案花名册,单位上一年度的工资表;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或编办文件,职工的人事手续,单位上一年度工资表和统计报表;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2、缴费流程:单位到医保大厅1号窗口拷录数据;医疗保险机构核定缴费额;单位到建设银行缴费后回医疗保险大厅3号窗口开具财政收据。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其他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高于承德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以承德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4、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不交费。

5、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60元,个人缴纳36元。

6、缴费时间:单位每年12月份拷取本年度基础数据,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单位缴费;下岗职工每年4月1日至30日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

7、门诊药费: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计入个人账户;46岁以上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4%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度退休费总额为基数,按3.8%计入个人账户。

8、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核销:(1)起付标准:承德范围内首次住院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逐步降低,最低至200元;承德范围外起付标准按三级医院执行。

(2)床位费标准:一级医院9元、二级医院14元、三级医院20元。

(3)报销比例:承德范围内住院(退休人员),一级医院报销92%,二级医院报销90%,三级医院报销85%;承德范围内住院(在职人员),一级医院报销89%,二级医院报销87%,三级医院报销82%;经批转承德范围外治疗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80%。

每连续实际缴费满5年的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在原基础上提高2%,但最高不超过95%。

凡中断参保缴费或停保3个月以上者,其享受待遇的连续实际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最高支付额为6万元。

9、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核销:承德范围内住院报销90%;承德范围外住院报销85%。

补充医疗保险一个年度最高支付额为14万元。

10、特殊病种类:恶性肿瘤、白血病、重症尿毒症、肾移植、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骨髓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反应用药、乙型肝炎干扰素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低危组)。

11、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相关处方药,报销75%。

工伤保险1、缴费基数、标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简称工资总额),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300%为缴纳基数;对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或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

费率按照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划分为五个企业类别,基准费率如下:第一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非营利组织,金融保险业,商务服务业,餐饮住宿业等行业,按照工资总额的0.6%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二类:公共设施和物业管理业,居民服务业,食品加工业,服装、皮革加工业,医药制造业,邮政业、广播、电视、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公共交通运输业,驾驶员培训等行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2%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类:汽车修理维护业,机械制造业,电力、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建筑安装业,物流仓储、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等行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5%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类:石油、化工及销售,炸药生产企业,烟花炮竹生产及销售企业,采矿业及矿选业等行业,按照工资总额的4%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类: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工程造价《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中议定的中标价25%做为基数,按1.98%的行业费率进行核定缴纳。

2、申报、缴费: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10日到县工伤保险所申报、审核,到中行大厅缴费。

3、工伤申报:发生工伤(亡)事故后,参保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告知同时填写《职工工伤(亡)事故情况快报表》报县工伤保险所和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并于30日内向工资福利股提交工伤认定手续,逾期不报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以核销。

4、治疗、费用核销:工伤职工应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治疗,情况危急可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如需转诊、转院到外地治疗需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县工伤保险所批准后方能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否则所垫付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以核销。

工伤职工出院或治疗一个阶段后,参保单位应携带《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复印件、诊断书、用药机打处方、入院病历、门诊费用清单、发票、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及《工伤职工鉴定确认事项申请表》到县工伤保险所办理核销手续。

5、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国家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

使用自费、非对症和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超标住院床位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严重或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6、工伤职工医疗期结束后,应做二次手术或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旧伤复发需进一步治疗的,须单位同意并填写《单位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鉴定申报表》,由定点医院提出治疗意见并签章,经县工伤保险所批准后方可治疗。

康复期工伤职工的住院医疗期:轻中症一般为3个月;重症为6个月。

如需延长,须由康复协议机构出具诊断意见和延长康复建议书,经承德市工伤康复专家咨询委员会确认后适当延长。

7、工伤职工需配置拐杖、轮椅、假牙、假肢等伤残辅助用具,必须填写《单位伤残职工安装康复器具审批表》,经承德市工伤保险中心审批后,与定点配置机构直接核算。

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职工因公致残有第三方负责并且已经给付医疗费和伤残辅助器具费用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8、待遇支付标准:(1)职工工伤致残被鉴定为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27个月、二级为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为本人缴费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缴费工资的75%。

(2)职工工伤致残被鉴定为5—6级的,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职工工伤致残被鉴定为7—10级的,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职工因工死亡的,以下各项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a、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30%。

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工亡待遇领取手续:职工因工死亡,参保单位应持民政部门的火化证明、公安部门的死亡注销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供养直系亲属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乡政府、村委会出具没有经济收入和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 到县工伤保险所办理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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