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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09•【字号】鄂府办发〔2023〕78号•【施行日期】2023.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78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9日鄂尔多斯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鄂府发〔2022〕45号)工作部署,加快创建氢能示范基地,促进我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一)优化制氢项目选址。
支持大型风光制氢项目布局在化工园区,小型风光制氢项目可按风光资源条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布局,实行清单化管理。
争取自治区支持我市在化工园区外进行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先行先试,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规模不得超过3000公斤/天,储氢罐总容量不得超过3000公斤。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二)支持绿氢制取项目建设。
在2022—2025年期间,对落地鄂尔多斯且氢气产能大于5000吨/年的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主体,按绿氢实际销售量(对于一体化绿氢制化学品项目,由第三方公司对绿氢产量进行核定)给予退坡补贴,2022—2023年补贴4000元/吨,2024年补贴3000元/吨,2025年补贴2000元/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历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历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02•【字号】鄂府发〔2022〕107号•【施行日期】2022.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历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07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现将《鄂尔多斯市推进历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2日鄂尔多斯市推进历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为全面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2016年以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整顿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要求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管理规范到位、制度完善到位”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阶段销号”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纠正和解决我市土地管理及利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二、攻坚目标利用100天时间,通过攻坚行动,举全市之力、下非常之功推进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2016—2021年督察反馈问题及审计交办问题,认真梳理整改清单,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层层落实整改责任。
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分阶段或长期整改的,持续整治规范完善;同时,深入查找和切实解决我市在土地管理利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构建完善长效机制。
确保到2022年9月底前整改率达到80%以上,2022年12月底前整改率达到95%以上,2023年3月底前限期整改的问题全部清仓见底,切实提高全市自然资源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治理整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治理整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19•【字号】鄂府办发[2007]45号•【施行日期】200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治理整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府办发〔2007〕45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治理整顿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六月十九日鄂尔多斯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治理整顿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向前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全面整顿治理,打一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治理整顿攻坚战,力争在一年内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推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现将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十五”以来,电石和铁合金行业在我市发展迅速,为拉动地区就业、电力市场和电源项目扩大规模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市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该行业整体耗能高、排放量大、污染严重,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制约,因污染排放问题受到各级环保部门的重点监管。
2004年以来,国家治理整顿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政策的实施,有效遏制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发展的势头,但发展中始终伴随着生产能力过剩、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生产集中度低等问题。
近几年,我市在电石、铁合金、焦炭、小火电、小白灰、小炼铁行业虽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整顿措施,但行业落后面貌始终难以改变。
一是工艺装备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
现有电炉生产能力中,全市符合新建项目准入条件的25000千伏安及以上电炉只有16台,仅占261台矿热炉的6.1%,占电炉总生产能力的13.8%。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绿色矿山“回头看”中移出绿色矿山名录企业问题整改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绿色矿山“回头看”中移出绿色矿山名录企业问题整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13•【字号】鄂府发〔2022〕86号•【施行日期】2022.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绿色矿山“回头看”中移出绿色矿山名录企业问题整改的通知鄂府发〔2022〕86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第二批移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的公告》(2022年第11号),我市有15家矿山企业被移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见附件)。
为切实抓好移出名录矿山问题整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实整改责任。
相关旗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结合全市矿山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采取通报、约谈等多种措施,督促15家矿山企业全面抓好问题整改。
采矿权人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快问题整改。
相关旗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向已移出绿色矿山名录的15家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矿山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
所有整改矿山原则上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后,按程序重新申报绿色矿山评估。
三、强化举一反三。
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强化履行对第三方评估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开展定期评估,发现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矿山企业要及时移出名录;对拟建成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要从严评估,并对申请进入绿色矿山名录库的真实性负总责。
附件:鄂尔多斯市移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企业名单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13日附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02•【字号】鄂府办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21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鄂尔多斯市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日鄂尔多斯市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为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监督管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确保“双碳”目标落地,推动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我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双碳”目标任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自主贡献和低碳发展为导向,以政策标准体系为支撑,以统筹谋划和模式创新为路径,全方位、全过程做好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激励和约束功能,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努力建设绿色低碳鄂尔多斯。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分类施策、协同增效。
对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开展全过程管理,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对不符合总量控制目标、碳达峰目标、环境准入清单等要求的,不予批准建设;物耗、能耗、水耗达不到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长期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且无法整改的,依法依规清退,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实现协同增效目标。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半焦及煤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目录第一章概述 (5)1.1评价目的 (5)1.2评价原则 (5)1.3评价范围和重点 (6)1.4评价工作程序 (6)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9)2.1项目的基本情况 (9)2.2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9)2.3建设项目简介 (10)2.4项目选址及地质、地貌 (14)2.5生产规模 (17)2.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8)2.7工艺流程 (19)2.8自动化 (49)2.9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55)2.10给排水 (57)2.11供电与电讯 (60)2.12供热及脱盐水 (65)2.13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 (67)2.14空压、氮压站 (69)2.15化验 (70)2.16土建(建筑物、构筑物) (75)2.17节能 (79)2.18环境保护 (80)2.19消防 (86)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91)3.1危险、有害物质辨识结果 (91)3.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94)3.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98)3.4火灾爆炸危险区域 (99)第四章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 (100)4.1划分评价单元的理由说明 (100)4.2评价单元划分 (101)4.3各评价单元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101)4.4采用安全评价方法理由说明 (102)第五章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结果 (106)5.1各评价单元危险、有害程度定性分析评价结果 (106)5.2固有危险程度分析结果 (111)5.3风险程度分析结果 (112)第六章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分析结果 (119)6.1建设项目对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影响分析 (119)6.2周边单位和居民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20)6.3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20)第七章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22)7.1项目选址对策措施建议 (122)7.2技术与装备的对策与建议 (122)7.3配套和辅助工程对策措施 (126)7.4总平面布置安全对策措施 (132)7.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 (132)7.7“三同时”监督建议 (143)第八章评价结论 (144)第九章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 (146)附件1 安全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主要标准目录 (147)F1.1国家法律 (147)F1.2政府、部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7)F1.3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 (148)F1.4项目文件 (152)附件2 附图 (153)附件3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过程 (154)F3.1危险、有害物质的辨识与分析过程 (154)F3.2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过程 (169)F3.3设备、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80)F3.4运输、储存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87)F3.5周边环境、自然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87)F3.6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188)F3.7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 (191)附件4 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195)附件5 选用的安全评价方法简介 (196)F5.1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 (196)F5.2事故树分析法(FTA) (197)F5.3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法 (198)F5.4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J OB R ISK A NALYSIS,LEC) (200)F5.5安全检查表法 (203)F5.6故障类型与影响分析(FMEA)方法 (203)附件6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过程 (205)F6.1厂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单元 (205)F6.2主生产装置单元 (208)F6.3公用工程单元 (230)F6.4消防、安全管理单元 (241)F6.5危险化学品固有危险性定理分析过程 (245)附件7 事故案例 (250)附件8 企业提供的资料 (257)第一章概述1.1 评价目的本项目设立安全评价的目的主要有:1、预先识别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评价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风险及其危害程度。
6万吨小苏打技改基础资料

1 总论1.1 项目背景1.1.1 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项目名称: 6万吨/年小苏打节能达产技改项目承办单位:鄂托克旗隆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郭树成总经理:郭树怀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厂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木肯淖镇白彦淖尔碱湖北岸。
1.1.2承办单位概况鄂托克旗隆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白彦淖尔化工厂经改制而设立的以天然碱加工、产品销售为主的企业。
它拥有白彦淖尔天然碱湖资源的开采权,碱湖地理位置:东经108°27′43〞,北纬39°22′35″占地7平方公里,原湖水面积5.5平方公里,现有效面积3平方公里。
水深1~1.7米。
湖表片碱厚2~10cm,底碱面积3.7km2,埋深:0.1~0.46m,厚1.2~2.5m,伴生盐、硝。
湖水相对密度1.2352,pH值9.9,总盐量269.9克/升。
沉积物为天然碱、苏打。
Na2CO3保有储量150万t。
该公司利用湖水生产化工产品食用小苏打,年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实际产量为3-4万吨。
附产3万吨石灰,灰砂砖1000万块。
还有2500吨/年煅烧芒硝碱,烧碱、泡花碱和纯碱等生产装置,现均已闲置或拆除。
公司现有2口机井,每小时供水能力为160吨,日供水量为3840吨。
现生产日用水为480吨,井深150米。
水质情况:碱度为3-6、氯根为120、硬度为8.9。
公司拥有两台10吨蒸汽锅炉和750KW、500 KW背压式发电机组。
现每月消耗电量为70万度。
其中自发电60万度,10万度用网电。
输变电器10KV进线,2台变压器: 800KVA和630KVA各一台,供电所容量为4000KVA。
公司现有员工208人。
其中:管理人员24人,工人184人。
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人。
厂区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该公司的“亚华”牌小苏打获自治区著名商标称号,是国内经过“绿色认证”的天然碱类产品。
1.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与原则1.1.3.1 编制依据1.《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中石化协产发(2006)76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16•【字号】鄂府办发〔2019〕41号•【施行日期】2019.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6日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37号)精神,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排查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切实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估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形式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估工作。
目前,全市正常运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有94家,按照自治区要求,除自治区负责评估的9家外,其余85家由我市负责评估(企业名单见附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由所在旗区人民政府负责评估,具体由各旗区明确牵头部门实施。
三、评估依据和重点内容(一)评估依据。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号)和《应急管理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应急〔2018〕19号)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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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天然碱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名录】
董事长:戴连荣
总经理:贺占海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杨永清
副总经理:黄江
马德飞
【概况】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座落在素有“地下煤海”之称的鄂尔多斯市,是一家以新能源为主导,天然气化工和天然碱化工为两翼,多级产业并存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现代化重化工企业。
公司创立于1997年1月23日,公司股票“天然碱”于1997年1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683,2007年8月,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远兴能源”。
公司股票成功上市标志着远兴公司实现了一次高起点跨越,一举迈上了资本经营与产业经营并举的发展平台。
公司总资产35亿元,是全国化工500强企业之一,是全国最大的甲醇生产企业。
公司现有全资、控(参)股企业10家,所属企业已全部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主要骨干企业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近年来取得了50多项科研成果,其中17项获国家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
企业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批准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
公司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西北化工研究院、西南化工研究院、南京化工研究院等13家科研院所开展广泛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公司的技术进步提供有力的支撑。
公司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组建的“新一代煤(能源)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企业之一。
公司“远兴”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远兴”牌纯碱是中国名牌产品,小苏打是国内唯一通过“绿色食品标识认证”的碱类产品。
公司主营煤炭和甲醇、甲醛、二甲醚、二甲基甲酰胺、纯碱、小苏打、烧碱等化工产品。
公司已在国内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和物流配送体系,公司产品还远销日本、韩国、东盟、中东及南美等国家和地区。
“十一五”期间,公司将依托鄂尔多斯丰富的资源优势,立足公司拥有的“乌审召生态工业园区”、“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锡林郭勒苏尼特工业园区”,按照科学发展观,重点发展能源化工产业,以此形成以甲醇、二甲醚及下游产品为主的环保节能循环产业链。
走资源开发高效化、园区布局规模化、产业集群化、产品链条化的集中发展道路,力争成为国家“两转化一替代”的重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公司地处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鄂尔多斯纳林河、无定河两大水系流经“乌审召”、“蒙大”两大园区;东乌铁路、鄂尔多斯至曹妃店化工输送管道途经两大园区;公司天然气、煤炭产业深度开发潜能巨大,并担负着国家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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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优势支撑着拥有丰富天然气、煤炭资源的远兴公司强劲发展,形成了国内独具区位优势、交通优势、资源优势、技术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靓丽的风景。
【公司成立暨上市十周年】 2007年1月23日,是远兴公司成立暨上市十周年庆典的日子。
历经十年的创业和发展,公司已成长为一家以新型能源产业为主导、实业发展和资本运营为两翼,天然气化工、天然碱化工和煤化工新能源多业并举的大型现代化工企业,是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化工排头兵企业和首家科技先导型企业。
【百万吨甲醇项目投产】 2007年9月,由远兴公司控股的博源联化100万吨甲醇项目投产,标志着公司成为目前全国最大的甲醇生产企业,标志着远兴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实现重大突破,就此步入中国化学工业的前列,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此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推进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重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自治区化学工业在国家的位次,并且探索出一条依靠优势资源,聚集优势企业,做大做优产业的路子;该项目高规格的环保节能先进水平,代表着内蒙古自治区重化工工业的发展方向,对我区新型能源重化工项目全面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也必将对形成西部新能源工业通向内地的能源走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万吨/年DMF项目开工】由远兴能源公司与浙江江山化工公司合资建设的内蒙古远兴江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DMF项目于2007年9月29日开工奠基。
该项目的建设充分体现了技术、市场、资源的优势,一是项目起点高;二是产品应用领域广;三是产业关联度高,项目实施后可稳定消化26万吨以上的甲醇,延伸了甲醇的产业链;四是项目立足于在园区打造循环经济,与园区企业形成了四条“三废”变原料的产品链。
该项目的奠基,将为地方政府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再立新功。
【120万吨/年煤制二甲醚项目奠基】 2007年10月,由远兴公司控股的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煤制二甲醚项目奠基,此项目的建设,对于进一步加快鄂尔多斯建设国家西部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步伐,延长重化工产业链,构筑“一体两翼”新型工业化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荣誉奖励】由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共同组织评选的“2007中国化工企业500强”近期揭晓;远兴公司2006年度以10.89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居220位。
其中,中国化工企业经济效益排名,以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销售率等七项指标的综合指数为依据,远兴公司位居196位。
在中国化工分行业(无机化学
原料)100强排行榜中,由于远兴公司产业全面转型,以营业收入10.89亿元位居22位。
2007年,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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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凭借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业绩再度被鄂尔多斯市政府评为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单位。
远兴公司已连续三年被评为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07年5月,由远兴公司控股的苏里格天然气化工公司荣获“全市五一劳动奖状”,远兴公司总经理贺占海先生荣获“全区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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