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国家药物政策与管理制度
国家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概述-童荣生

国家药物政策和药品管理制度⏹国家药物政策(National Drug Policy,NDP)是在1975年第28次国际卫生会议上首次提出来的。
它是一国政府构建的解决医药产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总体政策框架,用以指导各国的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健康发展。
其目标是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药品管理制度是为实现某一特定政策目标而建立的管理制度或制度体系。
这些制度或制度体系中的一些内容可能已经上升为法律、法规,也可能是以指导性文件的形式。
2国家药物政策和药品管理制度从国家药物政策、药品管理制度二者的关系来看,国家药物政策是一种宏观性的纲领,对各项药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导向作用。
其主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具体化为相关药品管理制度和药事管理法律、法规,来保证实现其政策目标。
尤其是国家药物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以后,法律、法规的国家强制性、严格的程序性、切实的可诉性,使国家药物政策目标的实现得到可靠的保障。
32014-10-13国家药物政策的内涵国家药物政策的关键组成(框架或要素)部分包括:2014-10-132014-10-13各国药物政策的主要内容我国国家药物政策的发展历程2014-10-132014-10-13国家药物政策和药品管理制度国家基本药物政策1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政策2药品分类管理制度3国家药品储备制度4111、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政策 根据1999年5月1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范围通过制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药品目录)12《医保药品目录》的分类《医保药品目录》所收载的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
其中西药和中成药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遴选的。
“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该目录由国家统一制订,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销售、使用、监督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院药品质量管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面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本院药品质量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共同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药品质量管理政策、措施,监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设立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药剂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医务科:负责医疗活动中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医生处方、用药方案等进行审核。
(三)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用药知识的培训和用药操作的规范。
(四)监察科:负责对药品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五)信息科:负责药品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九条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求、药品质量、价格等因素,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报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药品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十一条药品到达医院后,药剂科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包装、外观、规格、数量、质量证明文件等。
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区、分类存放,确保药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储存。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5篇)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药事管理学第5章国家药物政策10换底

第二节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WHO基本药物概念及演变 基本药物制度是全球化的概念。
(二)WHO基本药物的选择标准
1、证据证明安全有效的药物
2、同一类药物中相对的成本效益。药物间的比较,治疗的 总成本。
3、大多数基本药物都应做成单一化合物制剂。固定组方的 选择条件,比单个药品分开服用有优势。
4、每种人选药物都应以质量可靠的剂型保证供应,在储存 和使用条件下的稳定性。
5、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零 差额销售)。医疗机构作为首选药物确定使用比例。
6、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 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7、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 物处方集。
第三节医疗保障制度与基本医疗保 险用药政策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有以下10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和指南 (二)药物选择 药物选择是根据治疗需要选择最佳药物满足不同层次用药者
的需求。 (三)药物供应 药物的供应包括药品的生产、购买、储运和销售4个环节。 (四)药品质量保障体系 一通过技术改进提高药品质量,二通过立法,规范、监督与
其有关的领域,保证药品质量。 (五)合理用药 (六)药物经济战略 (七)监测和评价 (八)人力资源开发 (九)研究 (十)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方向
(一)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障体系(重点)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就业人口。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非就业人口
。 3、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人口。 4、城乡医疗求助——城乡困难人群。
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 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国家药物政策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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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物政策的做法,以使其成员国,尤其是 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获得基本的药物供应, 降低医疗费用,促进合理用药,从而实现人 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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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一 基本药物政策概述 (二)基本药物政策发展历程
1.世界基本药物政策发展历程 1977年,WHO正式提出基本药物的概
念,并积极进行推广。1978年,WHO在阿 拉木图召开了国际初级卫生保健大会,制定 并通过了《阿拉木图宣言》,确认提供基本 药物是初级卫生保健的八大要素之一。1981 年,WHO成立了基本药物行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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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一 基本药物政策概述 (二)基本药物政策发展历程
2.我国基本药物政策发展历程 1981年8月,我国公布了第一个《国家 基本药物目录》,该目录以原料药为主, 共选出28类278个品种。1984年,我国首次 出版《国家基本药物》一书,全书又将基 本药物细分为52类,共收入280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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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二 世界卫生组织(WHO)及印度基本药物政策 (一)WHO基本药物政策
2.推行方式 ( 1)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 Essential Drug List,EDL) (2)“治疗处方集” ( 3)“ 标 准 治 疗 指 南 ” ( Standard Treatment Guidelines,STG)
道获得适当的治疗药物,从而提高和保障药品的 可获得性。
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的监管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根据国家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涉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包括各类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食品等。
第四条我司将建立健全药品三级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层级责任制,严格监管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防范药品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药品采购应始终以合法合规原则为导向,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活动。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了解药品的性质、质量标准、注册资质及与供应商的合作情况等。
(二)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确保招标、比选、询价等采购方式的透明度。
(三)药品采购应按照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供货及时等原则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四)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并规定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等。
第七条采购人员需进行全面、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查,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合法经营药品的证书。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药品质量管理能力。
(三)药品供应商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归档齐全、记录真实、便于查阅。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九条药品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条药品储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储存环境必须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储藏室应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
(二)储存设备应保持完好、清洁,设备检测合格。
(三)药品应按照分类、分区、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储存,不同药品类别之间要隔离存放。
(四)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和清点,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过期药品要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管理人员应进行规范的操作培训,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储存工作的安全可靠。
《卫生事业管理学》课程笔记

《卫生事业管理学》课程笔记第一章绪论一、卫生事业1. 定义:卫生事业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卫生条件,促进健康的一系列活动。
2. 特点:(1)公益性:卫生事业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具有明显的公益性。
(2)全民性:卫生事业涉及全体国民,不分年龄、性别、地域、民族。
(3)多样性:卫生事业包括预防、医疗、康复、保健、计划生育等多个方面。
(4)系统性:卫生事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多个领域。
3. 重要性:(1)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卫生事业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2)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健康的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3)维护社会稳定: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助于减少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卫生事业管理1. 定义:卫生事业管理是指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对卫生事业的发展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以实现卫生事业目标的过程。
2. 内涵:(1)管理主体: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管理客体:卫生政策、卫生资源、卫生服务、卫生人力等。
(3)管理目标:提高卫生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3. 职能:(1)规划: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
(2)组织:建立和完善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3)协调:协调各方利益,促进卫生事业协同发展。
(4)控制:监督卫生政策执行,确保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5)监督:对卫生事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提高管理效能。
三、我国卫生事业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1. 成就:(1)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民医保,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2)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改善服务质量。
(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卫生事业发展活力。
2. 面临的挑战:(1)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城乡、区域之间卫生资源差距较大。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公布日期】2011.01.30•【文号】卫医政发[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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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WHO基本药物的选择标准 基本药物的选择标准
①只有经可靠且足够的证据证明在多种情况下 使用都安全有效的药物才能被遴选为基本药物 ②在同一类药物中选择基本药物,主要考虑药 物相对的成本效益。 ③大多数基本药物都应做成单一化合物制剂 ④每种入选药物都应以质量可靠的剂型保证供 应,且必须确保药物在储存和使用条件下的稳 定性。
第三节 医疗保障制度与基本医疗保 险用药政策
二、国外典型医疗保障模式概述 二、国外典型医疗保障模式概述
英国的国家卫生服务模式 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美国的商业医疗保险模式 新加坡全民免费的国家卫生服务体系 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向医疗机构提供资金 约80%的资金来源于税收 16%来自国家社会保险 4%个人支付
二、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发展历 程
1999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 2004年:《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 价工作的通知》 2005年:《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 理实施工作的通知》
三、药品分类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药品分类管理的概念
1. 处方药定义 处方药(prescription drugs) 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2.非处方药定义 非处方药(nonprescription drugs,over-the-counter drugs,OTC)是指 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 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改革和发展 方向
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 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 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 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 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 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 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3)目前我国公布国家非处方药目录情况: 1999年至2007年,先后公布4610种非处方药, 约占市场药品品种的25%左右。
3. 非处方药的生产和销售管理
(1)非处方药的生产管理:非处方药的生产 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资格,即必须具有《药 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证书》,其生 产的品种都必须依法注册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2)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经营非处方药的 批发企业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 《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GSP证书》。销 售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药品分类管理主管部门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 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非处方药的目录 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1. 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和公布 (1)非处方药的遴选原则:我国遵循“应用 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 的 遴选原则进行遴选、审评和确定非处方药。
二、我国的基本药物政策
在2004年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 物品种总数为2033种,其中,西药773种,中 药1260种 200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 物制度的明确目标,《意见》提出基本药物全 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 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二)印度基本药物政策
德里模式 :注重基本药物与合理用药及相关 药物政策的有机结合,在推广基本药物时,也 积极促进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只有10%的药品支出可以超出基本药 物目录(专科医院可达20%)。 只有收载于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才可以参加药 品集中招标,而且药品的采购、储存和派发要 由管理中心统一完成。
国家药物政策:宏观性的纲领,对各项药品管 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以及药事管理立法具有普 遍的导向作用。 国家药物政策 药事管理制度 药事管理法规
(二)国家药物政策产生的背景
制药工业的发展。1951年全世界药品工业总产 值仅29亿美元,至2008年全球药品销售额已 达7730亿美元。 药学及相关科学的发展对药学实践和医疗卫生 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但是药学科学和实践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有的是社会问题,有的是药物治疗本身的问题。
第五章 国家药物政策与相关制度
第一节 国家药物政策
一、国家药物政策的发展历程
(一)国家药物政策的概念 国家药物政策(National Medicines Policy, NMP)是国家政府制定的有关药品研制、生产、 流通、使用、监督管理的目标、行动准则、工 作策略与方法的指导性文件,使政府各部门及 社会各界对国家医药工作的目标与策略有全面 统一的认识,便于协调行动,达到政府要求。 目标: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 合理性。
(三)WHO基本药物目录 基本药物目录
基本药物目录(Essential Drug List,EDL) 是基本药物的具体体现,1977年WHO经过广 泛咨询后,基本药物遴选专家委员会提出了 WHO第一个基本药物示范目录(或称第一 版)。以后大体两年修订一次,选用的药物为 300多个品种,目前WHO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为 312个品种。
1. 国家基本药物将成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中的 首选药物 2.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将覆盖面城乡全体居民
第四节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 定:“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 管理制度。”
一、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有利于促进合理利用医药资源 (三)有利于提高药事管理行政水平
基本药物制度能够促进药品获得的公平性,帮 助医疗保健体系建立药品使用的优先权。其核 心是根据确定的临床指南,使用有限数量的经 仔细挑选的药品,从而得到更好的药品供应、 更加合理的处方以及更低的成本。
基本药物是指满足人们卫生保健需求优先选择 的药物,是按照一定的遴选原则,经过认真筛 选确定的、数量有限的药物;并在现有医疗保 健体系下,人们能获得所需数量的具有合适的 剂型、可承受的价格、质量优良、药品信息客 观准确的药物。
1. 药品的社会分配矛盾突出 2. 合理用药问题被广泛重视
(三)国家药物政策的提出与发展
国家药物政策的概念是1975年第28届世界卫 生大会上首次提出的。 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和WHO倡导的“健康 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 1985年,合理用药定义为安全、有效、简便、 及时、经济地用药,合理用药的核心内容是制 定和推行基本药物。
(二)国家药物政策的重要性 1. 确定国家药物领域的目标及重点 2. 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三、国家药物政策的内容
(一)法律、法规和指南 法律、 药物选择:基本药物遴选。 (二)药物选择:基本药物遴选。 (三)药物供应 (四)药品质量保障体系 (五)合理用药
(六)药物经济战略 (七)监测和评价 (八)人力资源开发 研究: (九)研究:政策性研究和药物研究 (十)国际交流与合作
⑤某些情况下,药物的遴选也受其他因素的影 响,如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以及药物生产、 储存设备的可获得性以及是否需要特殊的诊疗 设备等。 ⑥基本药物应当是有限数量的药品,有限数量 才能使药品质量、采购、储存、批发、配发等 更容易,使用经验也更容易积累。 ⑦为了使WHO的示范目录更适用于不同的国 家,各国还应考虑各自不同的因素。
(四)新加坡强制储蓄账户制医疗保 险模式
主要由强制性医疗保健储蓄、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救助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均有政府机 构管理实施,每个新加坡居民都有自己的医疗 保险帐户。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 意义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 会的必然要求 (二)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是满足人民的 基本医疗的需求的重大举措
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 处方药,但必须开设专柜。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的商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 得上岗证的人员。
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但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购 买和使用,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对患者选购非处 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非处方药可采取开架自选销售方式,但不得采 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二)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是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强调缴费义务与待遇享受权相对等的原则,具有 强制性。 “第三方支付”:参保人接受医疗服务后,只需 按规定比例支付一定的费用,其余费用由经办机 构与医疗机构结算。
(三)美国商业医疗保险模式 商业医疗保险模式 1965年建立由政府举办的老年医疗保险制度和穷人 医疗救济制度。 美国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 疗保险。前者偏重政府运作,由老年人医疗保险制 度、医疗困难补助制度、工人补偿制度和少数民族 免费医疗组成;后者是偏重个人、商业投保,不具 有强制性,可以自由选择。
三、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政策
(一)我国目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政策 1.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 录”。 “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 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地 (省级)可适当调整。 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
(二)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政策改 革和发展方向
(2)被列为非处方药的药品具有的特点:被 列为非处方药的药品具有以下特点:药品适应 症可自我诊断、可自我治疗,通常限于自身疾 病;药品的毒性在公认的安全范围内,其效用 /风险比值大;药品滥用、误用的潜在可能性 小,药品作用不掩盖其他疾病,药品不致细菌 耐药性;一般公众能理解药品标签的忠告性内 容,使用无需医师监督和实验检测。
开办培训课程,开展合理用药的专题讨论会。 将基本药物概念引入医药院校医学和护理等课 程之中,使医务工作者对这些问题保持高度敏 感。 标准治疗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