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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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凡是外单位借用我校体育馆、运动场等搞活动者,须到场所主管部门和保卫处审批并备案。

二、借用各种活动场所的单位,要服从保卫部门的领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并自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三、凡在校内举办各类较大(跨系)文体活动的单位,须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并报保卫处备案。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活动的单位负责场外治安秩序,实行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入场验票、安全保卫和活动须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凡在室内举办活动的场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须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并保持畅通,须备有应急灯,严格控制场内人数,不得超员。

六、使用室内活动场所的单位和参加活动的人,应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超负荷用电。

活动结束时及时断电,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舞台。

七、参加集会和文体活动者,必须遵守入场规定和场地管理制度,禁止在场内大声喧闹,严禁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和其它设备。

八、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跨校间的,上级主管领导视查、外宾访问等,保卫处要根据规模档次参加人员情况,制定出现场安全工作方案,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九、参加活动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会场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者,可令其退场,交保卫处处理;严重影响会场秩序的,可由主办单位提请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对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提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二)1. 活动筹备阶段:-确定活动目标和内容,并编制活动方案;-进行活动场地的评估和选择,确保场地符合安全要求;-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活动所需各项资源的保障;-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活动实施阶段:-制定活动现场安保方案,确立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临时设施,保障活动现场的安全使用;-加强对参与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措施;-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巡视,确保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及时处理活动期间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参与人员的生命安全。

2024年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样本(3篇)

2024年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样本(3篇)

2024年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样本鉴于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为有效预防并降低文艺汇演、科技活动等大型集会及集体活动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及活动顺利进行,特此确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架构本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小组由以下成员构成:组长:____(姓名隐去)副组长:____(姓名隐去)、____(姓名隐去)成员:____(姓名隐去)、____(姓名隐去)及全体班主任二、职责划分1. 各班主任担任本班活动期间的主要安全责任人。

在活动过程中,班主任必须坚守岗位,密切关注学生的动态,一旦发生特殊情况,应立即组织学生疏散,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2. 活动负责人需对活动的整体调度与控制负责,确保师生秩序井然。

在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应迅速到位,指挥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 疏散后,班主任需迅速组织学生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严禁学生擅自离队。

三、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1. 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需提前提交申请及安全应急预案,待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2. 活动组织者对活动安全负全责。

3. 负责人应向师生详细讲解安全措施和疏散方案,并将安全教育作为首要任务。

4. 体育活动前,体育教师需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应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5. 所有大型活动均需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治,并要求班主任在活动期间维护秩序。

6. 全校性活动的《安全预案》需得到校长审批和同意。

四、突发事件处理办法1. 指派专人负责人群的有序疏散。

2. 指导师生运用所学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 必要时迅速将伤者送往急救中心或拨打120求助。

4. 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事件情况。

5. 在学校发生事故时,迅速搜集、整理事故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

6. 组织力量及时救援受困和受伤的师生,确保生命安全,并及时上报给主管领导。

7. 根据情况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开展的所有大型集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校运动会、校园节庆、校外实践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依法、按规定进行,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禁违规操作,做到预防为主,检查监督并重。

第四条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和活动组织部门制定,并在学校内进行公告。

第五条所有参与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的师生,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并积极参与应急演练。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六条学校成立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任命,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制度;(二)组织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三)协调学校内相关部门,确保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四)组织学校师生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五)及时总结和分析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具体的大型集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其职责包括:(一)制定大型集体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人员编组、安排场地和设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三)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四)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参与人员的安全和秩序。

第八条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场地设施的安全性检查、活动现场的安全巡查等。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并督促整改。

第九条各系(部)负责对本系(部)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评估风险、制定安全措施、指导组织实施等。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场地和设施的安全,确保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活动组织者要详细制定大型集体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并组织参与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校园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措施

校园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措施

校园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措施1.制定全面的安全计划:针对每个大型活动,学校应制定全面的安全计划,详细规定活动的安全要求、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该计划应包括场地安全、人员安全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2.确保场地安全:对于大型活动的场地选择和布置,要符合安全标准,避免场地狭小、不合理布局或存在安全隐患。

及时排查并修复场地存在的危险隐患,如电线、水管等问题。

3.严格管理人员进出:所有进出活动场地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特别是对外来人员要严格审核身份并出示有效证件。

同时,要设置监控设备和安保人员,加强场地及周边的安全防范工作。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对于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和分发等环节要严格控制,确保食品安全,避免食物中毒事件。

食品供应商应该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并具备相关证件和资质。

6.提供急救设备和人员:在活动现场设置急救箱和急救标识,并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以应对发生突发意外事件的情况。

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件和技能,能够迅速处理伤病情况。

7.确保应急疏散通道:设置明确的应急疏散通道和标识,保证参与者能够及时疏散。

同时,定期检查通道是否畅通,并进行演习,增强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应急疏散能力。

8.严禁使用危险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在校园大型活动中,学校应明确禁止使用危险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以确保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场地的安全。

9.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活动期间,学校需要加强对学生之间的谈判、调解和管理,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组织教师和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0.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学校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活动场地的设施设备,如舞台、音响、电器设备等。

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试运行,防止设备故障事故的发生。

总之,校园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措施必须从多个方面进行有效的规划和落实,保障活动的平安顺利进行。

学校应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和参与者的安全防范意识,真正落实安全第一的理念。

高校、大学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高校、大学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高校、大学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参加人数在300人以上的文艺、体育、集会、招聘、交流、会议、培训、考试等校园活动。

学校正常的教学、考试、科研、生产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校内禁止校外单位举办大型商贸活动。

第三条大型活动的举办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保卫处是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大型活动审批和安全监督职责,学校其他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大型活动的有关安全责任。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校内大型活动须由校内各部门主办或承办,校外单位不得在校内单独举办大型活动,大型活动安全总责任人须为校内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责任人须为该单位在册正式教职工。

主(承)办单位责任:(一)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预案,确定安全责任人,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安全工作人员,明确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二)做好大型活动安全物质保障工作;(三)开展安全检查,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四)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五)接受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处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场地管理部门责任:(一)对大型活动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对活动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参加人数不得超过建筑设计容许人数;(二)对所属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场所建筑与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各种安全设施健全,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三)须确保安全通道标识、照明设施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四)活动举办期间场地管理人员须到场监督场地安全设施运行状况,并协助主(承)办单位维护好全程安全秩序;(五)协助主(承)办单位处理突发事件。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篇)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篇)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

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

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

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

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

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

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

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

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

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

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

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

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篇)

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篇)

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以及有较多人员聚集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校园文化活动、迎新晚会、运动会、毕业典礼、演讲比赛等。

第三条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发生。

第四条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学校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参与人员应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安全。

第五条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并按照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六条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流量控制、场地布置、安全通道设置、消防设施检查等。

第七条人员流量控制应根据场所的安全承载能力和安全出口的数量进行合理划分,确保人员流动有序、不发生拥挤现象。

第八条场地布置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人员数量合理设置舞台、座位、展示区等,保证场地的安全性和通行的顺畅性。

第九条安全通道应设置在场地的合适位置,保证人员疏散时的顺畅和快捷,同时要保证通道的畅通,不得堵塞。

第十条消防设施检查包括门窗、灭火器、灭火栓、喷淋系统等的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可靠性。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场所,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用途。

第十二条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应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始和结束,不得超时举行。

第十三条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安全标识、应急照明等。

第十四条学校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场所应设置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在活动开始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或承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运动会、庆典、学术研讨会等。

1.3 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分管副校长、安全办主任、德育主任等为成员。

2.2 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活动安全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组织安全检查,协调解决安全隐患。

2.3 安全办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检查、安全指导和安全教育,对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核。

2.4 德育处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维护活动秩序。

2.5 总务处负责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安全预防与控制3.1 活动前,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安全措施等。

3.2 对活动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3.3 根据活动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处理、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3.4 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3.5 活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四、活动现场安全管理4.1 活动现场实行准入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2 活动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4.3 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 活动现场设置临时医疗救护点,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

4.5 活动结束后,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遗留安全隐患。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5.1 学校应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2 对参加大型活动的师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确保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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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
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维护正常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威海校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区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

大型活动是指校区、各院(部门)、学生团体及校外主办单位等在校内公共场所组织、主办、承办的人数较多、规模较大(参加人员200人以上)的活动,包括: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晚会、灯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等活动。

第三条校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备案制,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承)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承)办单位对活动的安全措施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后勤保障处是校区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相关大型活动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才允许水电等接驳点的使用。

第二章备案
第五条校外单位在校内主办大型活动,主办者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校区后勤保障处提交书面申请,其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校内二级单位(或与校外单位联合)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应事先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提前5个工作日向后勤保障处提交备案。

第七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者应当制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并向后勤保障处报备: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六)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七)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八)安全应急预案。

第八条校内学生组织借用活动场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后勤保障处提出申请,需符合下列要求:
(一)宣传品摆放应明确地点以及宣传品的内容和数量;
(二)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或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必要时需要学团工作处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组织者要对
所举办的活动的安全性和工作程序及活动结果负责。

第九条后勤保障处应当自接受大型活动备案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大型活动场所、设施进行现场核查,提出安全建议。

第十条大型活动符合下列要求,后勤保障处应当给予备案:(一)主办者具有合法身份;
(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要求;
(三)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四)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五)不会对学校名誉、校园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六)不影响校内其他重大活动;
(七)已获得校区分管领导批准;
(八)不严重妨碍校内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
(九)无严重违反安全管理的不良记录;
(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内容需变更的,主办者应重新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学生组织申请场地及宣传品摆放的经备案后,如现场发现活动与备案内容不符的,后勤保障处将当场取缔活动,收缴相关宣传品并将此情况反馈给审核单位,要求审核人进行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后勤保障处。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活动主办(承办)单位是直接责任单位。

其责任是:(一)保证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校区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体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安全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按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三)拟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和各岗位安全职责;
(五)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
(六)活动前,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七)开展大型活动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接受后勤保障处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九)确定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

(十)活动后应立即撤除活动宣传横幅、展板。

第十四条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各地、各民族风俗习惯,安全文明参与活动;
(二)遵守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或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入场;
(三)服从安全管理,不起哄,不喝倒彩,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工作人员,爱护公物及公共卫生,不得投掷杂物和乱扔垃圾以及一切不得体、不文明的言行;
(四)如遇紧急情况,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五)人员及车辆服从疏导和管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十五条后勤保卫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备案程序和相关安全规范,并向校区公布;
(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职责;
(三)在大型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消防、治安等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必要时可责令主办者中止活动;
(四)在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必要时可责令主办者中止活动;
(五)负责大型活动现场及周边秩序巡查;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
(六)指导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大型活动主办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实申报举办的活动,不得瞒报和隐报,不得将大型活动转让他人举办;
(二)按照备案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举办大型活动;
(三)保证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熟练掌握安保措施预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掌握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
(三)掌握和运用其他安全工作措施;
(四)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的统一指挥。

第十八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后勤保障处可以责令全部停止或部分停止活动。

(一)未办理备案手续;
(二)未按备案内容,擅自变更活动内容、规模、地点、时间等行为的;
(三)活动内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外事纪律、社会公德的;
(四)可能引发民族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影响学校声誉的;
(六)现场秩序严重混乱,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
(七)大型活动开展过程中,已有发生治安案件、火灾事故、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的;
(八)违反校区有关规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的。

第十九条大型活动主办单位为校外单位的,违反本办法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含治安案件、消防安全、交通事故、饮食卫生等)由主办单位负责,校区视其情节及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校内大型活动安全备案表
威海校区校内大型活动安全备案表活动名称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活动人数
活动内容
(可另附页)
申报人
(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申报单位(盖章)
活动安全预案
(可另附页)
业务主管部门
意见
签名:年月日
后勤保障部门
意见
签名:年月日备注:
1.活动涉及承办者和主办者的,承办单位出具承办者和主办者之间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承办者的身份证明;
2.“活动安全预案”包括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有明确的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
3.如有其他与举办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须按要求提供;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主办方留存,一份由后勤保障处安全保卫科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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