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力供应已经成为每个人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电力使用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电费。
由于高额电费、拖欠电费、电表蹩脚等问题的广泛存在,很多供电所都面临着电费回收难的问题。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各地都制订了相应的“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
首先,每个供电所都要建立健全的电费回收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该详细列举各种电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周期,并对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进行明确的处罚。
其次,供电所要建立完善的电费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每个用户的电费缴纳情况。
对于拖欠电费的用户,应该采取一系列风险管理措施,如电话催款、上门催款、律师信催款等。
此外,在实际的电费回收工作中,还要注重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供电所回收电费的方式应该依法合规,不得进行恐吓、诈骗行为;对于收费争议,要积极制定合理解决方案,避免激化矛盾,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那些严重拖欠电费的用户,供电所可以采取断电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使用断电措施时,应该有相应的规定,确保不会对用户的人身财产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失。
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在用户使用电力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
最后,除了要落实好管理制度和规定,还需要让供电所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的业务能力。
电费的回收也需要电力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持。
因此,供电所应该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总之,为了顺利地回收电费,在掌握正确的政策和规定的同时,供电所还应该在实际的工作中注意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避免诈骗和恐吓等行为。
只有这样,在双方的积极配合下,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对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试析加强电费回收管理的措施

试析加强电费回收管理的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费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费用。
由于一些原因,一些居民或企业存在拖欠电费现象,导致电力公司难以及时回收电费。
为了加强电费回收管理,保障电力公司的正常运转和提高电费回收率,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电费回收管理。
本文将试析加强电费回收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电费收费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加强电费回收管理之前,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电费收费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电费收费制度应当明确规定电费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等内容,确保电费收费的合理合法性。
相关法律法规要对拖欠电费的处罚和追缴程序进行规定,以便电力公司在拖欠电费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追缴欠款。
二、加强对电费的监管和管理为了加强电费回收管理,电力公司需要加强对电费的监管和管理。
一方面要加强对用户用电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用电异常情况,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电费管理系统和电费回收程序,确保电费收取和回收工作的规范、及时和有序进行。
三、加强用户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用户的电费缴纳意识和自觉性,电力公司应加强用户宣传和教育工作。
可以通过宣传栏、宣传单、户外广告等形式,向用户普及用电常识和节约用电的重要性,提高用户的用电意识,减少用电浪费,从而减少拖欠电费的情况发生。
四、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为了减少拖欠电费的现象,可以适当增加对用户的信用评价制度。
对于长期拖欠电费的用户,电力公司可以加强对其信用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提高押金、减少用电限额等,以此来刺激用户及时缴纳电费。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在加强电费回收管理的工作中,电力公司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和沟通。
与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居民用电秩序;与公安部门、法院等建立联系,以便及时处置拖欠电费的违法行为。
六、优化收费方式和减少纠纷为了加强电费回收管理,电力公司应当优化收费方式,采用多种便捷的收费途径,如银行汇款、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方便用户缴费。
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实施细则(六篇)

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管理,防范电费回收风险,根据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预警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供电所电费回收风险处理。
供电所应根据本细则制定各自电费回收预警预案,并报局营销部。
第三条局营销部负责《预警处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审批预警预案和发布预警信息;供电所负责收集、汇总预警信息,形成分析报告,拟定预警处理预案。
各部室应积极配合,确保预警实施细则执行到位。
第二章电费回收风险类型第四条电费回收风险是指新增电费欠费和电费呆坏帐的风险。
第五条形成新增电费欠费的风险主要有:㈠客户经营出现困难,无力按时支付电费;㈡客户失信,故意转移经营风险;㈢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调整产业政策,导致客户经营困难;㈣电价调整,客户支付电费能力不足或追补电费形成新增欠费;㈤外界干预电费收缴;㈥其他情况可能导致的新增欠费。
第六条形成电费呆坏账的风险主要有:㈠企业改制不全额承担改制前电费债务;㈡企业破产清算不足以清偿部分的电费欠费;㈢发生自然灾害,无法收取的电费;㈣客户故意逃废电费债务;㈤其他情况可能导致的电费呆坏坏账。
第三章预警制度第七条供电所应将电费回收预警管理纳入电费回收日常管理范围。
电费回收预警管理包括:㈠电费回收风险研究、分析、报告制度;㈡客户电费信用和风险等级评价制度;㈢电费回收动态跟踪与快速反应机制;㈣电费回收预警预案。
第八条电费回收预警预案包括:㈠风险识别。
对电费回收潜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归类和全面分析,掌握电费回收风险的性质和特征,确定哪些风险需要考虑,同时分析引发这些风险的主要因素和产生后果的严重性,对电费回收风险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㈡风险评估。
对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信息的研究、综合,运用有关办法,对风险进行判别是否需要进行处理。
㈢预警处理:根据电费回收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第九条风险识别依据:㈠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㈡国家宏观调控及产业结构调整;㈢国家对供用电及电价政策的调整;㈣客户的经营状况及信用和风险等级;㈤供用电合同执行情况;㈥欠费构成的变化趋势;㈦新增电费的增长情况;㈧应收电费余额指标的完成情况。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工作的创新与成效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工作的创新与成效
丁晓
【期刊名称】《能源技术经济》
【年(卷),期】2008(020)001
【摘要】介绍了江苏省电力公司加强农村电费回收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介绍了电费回收管理中的抓95598集团账户管理、推行电子化托收电费方式、加强电费回收风险防范等创新举措和实施经验,分析了农村电费管理创新带来的电费回收率提高、规范账务管理、提高农村电力营销水平等成效,并对今后江苏省电力公司加强电费回收和农电管理工作进行了展望.
【总页数】4页(P62-65)
【作者】丁晓
【作者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江苏,南京,2100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07.61
【相关文献】
1.浅谈资金集中管理创新与实践——以江苏省电力公司95598集团账户应用为例[J], 袁惠萍;
2.“三维”对标强机制管理创新上水平——江西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创新内部同业对标见成效 [J], 陈小华;杨小君
3.一路服务一路歌——记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先进个人戴如永 [J], 韩永玲
4.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企业的公益品牌创新 [J], 杜娟; 魏中坤
5.创新管控机制力保电费“颗粒归仓”——国网山东诸城市供电公司加强电费回收管理工作侧记 [J], 王晓峰;闫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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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实施细则

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工作, 优化电费回收流程, 提高回收效率,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工作是指通过对异常电费情况的监控和分析, 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回收处理, 以保障电费的正常回收。
第四条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工作需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内部规定, 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 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
第五条本细则的任务是建立电费回收预警处理的基本标准和工作流程, 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 确保回收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电费回收预警处理组织管理第六条电费回收预警处理组织设置为市级、县级两级。
市级组织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工作, 县级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区的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工作。
第七条市级组织设有主任一人,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工作, 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八条市级组织下设办公室和技术部门, 分别负责行政和技术支持工作。
第九条县级组织设有组长一人, 负责统筹协调本县区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工作, 并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条县级组织下设办公室和技术部门, 分别负责行政和技术支持工作, 协助组长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市级组织与县级组织应建立密切的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及时传达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
第三章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工作流程第十二条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预警触发、信息收集、情况分析、措施制定、执行和结果反馈。
第十三条预警触发阶段, 通过系统监控和分析获取异常电费情况, 根据预先设定的阈值进行预警触发。
第十四条信息收集阶段, 对预警触发的异常电费情况进行详细的信息收集, 包括用电户号、用电时间、异常电量等相关数据。
第十五条情况分析阶段,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确定异常电费的原因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措施制定阶段, 根据情况分析的结果, 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包括向相关单位发函通报、安排人员上门核实、补充电费清单等。
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办法_供电所电费回收办法

核标准,根据个人承包的馈路,每月进行核算考核。
核算方法:
1〕 只有一条馈路上的电费未完成时,由该馈路负责人承当局里的全部 ①. 该馈路当月电费所占比例=〔该馈路当月电费数额/本所当月总电费
电费回收考核。
数额〕*100%
2〕几条馈路上的电费未完成时,根据各馈路负责人所拖欠电费在本月 ②. 每分所占的奖金数=考核奖金/局考核分
源,保证电费准时足额回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我们供电企业自 身的经济效益,意义十分重大。
4.2、加强电费回收应实行措施: 〔1〕、大力宣扬电能商品意识,用电付钱,以《电力法》为准绳,作 好收费工作。 〔2〕、争取电费回收主动,发扬“三千〞精神,确保电费回收。 〔3〕、严格执行加收违约金制度,解决欠费问题。 〔4〕、严格考核 ,调动电费工作人员的主动性。 〔5〕、抓住大户,坚决落实催收措施。 4.3、电费回收的要求: 〔1〕、营业员专职处理电费帐务及票据,做到帐、票、卡一致,按服 务规范收取客户电费,出具项目齐全的合格票据。 〔2〕、营业员严格根据财经规范办理电费业务,并于每月 15 日、20 日、25 日将电费回收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长。
2023年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

2023年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供应成为现代社会生活和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为了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电费回收制度在各地得到广泛实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2023年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背景和目标随着电力供应的不断增加和电力消费的不断扩大,电费回收制度在供电所管理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2023年电费回收制度的背景是为了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促进能源的合理使用和节约。
主要目标如下:1. 确保供电所的正常运营:通过电费回收制度,确保供电所的电费及时缴纳,以保证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2. 激励用户节约用电:通过电费回收制度的设定,鼓励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避免浪费和滥用,并提高电力使用效率。
3. 促进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电费回收制度,确保电力行业的收入稳定,为电力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电费回收方式和机制2023年供电所电费回收制度将采用多种方式和机制来实现效果。
1. 定期账单收费:供电所将按照使用电量的计量和统计,定期向用户发放电费账单,并设定缴费截止日期。
用户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电费,否则将视为欠费,供电所将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2. 预付费系统:供电所将引入预付费系统,用户需在使用电力前先向供电所预付一定金额的电费。
电费将根据用户实际的用电量进行扣除,并在即将用尽时提醒用户及时充值。
3. 奖惩制度:供电所将设立电费奖惩制度,鼓励用户节约用电。
通过设立奖励机制,如定期抽奖、积分兑换等,奖励节约用电行为和优秀用户;同时,对于超过一定用电量和用电时间的用户,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加收超出部分的电费等。
三、电费回收管理为了确保电费回收制度的有效实施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
1. 建立电费回收管理部门:供电所将建立专门的电费回收管理部门,负责电费的计费、回收和核算工作。
能源部关于颁发《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能源经[1992]375号
![能源部关于颁发《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能源经[1992]375号](https://img.taocdn.com/s3/m/b4e676eb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35.png)
能源部关于颁发《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能源部关于颁发《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2年4月15日能源经(1992)375号)为整顿电能经销秩序,加强电费回收管理,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保障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转,针对各地电费回收困难,拖欠严重的情况,一九九一年底,能源部、财政部、国务院生产办、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抓好电(热)费回收确保财政收入的通知》(能源经[1991]1111号),为抓紧落实《通知》要求,部组织制订了《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现颁发试行。
请各单位结合本地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注意总结经验,并及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报部,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电费回收管理,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与资金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能是国家计划产品。
电费是电能实现商品交换的货币形式。
电力企业在供应电能时,应按规定计收电费;用户在使用电力时,应按规定时间交纳电费。
电力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和用户向电力企业交纳电费,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电费回收工作实行谁供谁收,分级管理,回收与清欠相结合的原则。
电力主管部门对电费的回收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四条电费回收与用户的用电申请相结合。
在用户办理新装增容或变更用电时,电力企业应先核查用户交纳电费的情况。
对能及时交清电费的,应优先受理其用电申请;对有拖欠电费的,必须在交清电费并签订由主管上级担保的交清电费协议后,方可受理其用电申请。
第五条电费回收与计划用电管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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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营销基础工作,完善电费回收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差错,确保电费回收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和实际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费回收管理工作是指供电营业工作中的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电费账务、欠费停限电、电费回收管理指标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电费回收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分工协作、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坚持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管理,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改进,对整个电费回收工作统一操作流程、实行量化监控,强化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电费回收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各市、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电费回收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省公司营销部:第五条1、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电费回收工作情况,提出提高整体电费回收水平的合理化建议,制定公司电费回收风险防范预案;、贯彻执行上级电费回收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条例;2.3、负责制定、修订全省电费回收管理办法;4、负责公司电费回收指标的分解、下达、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电费回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协调、检5查和考核;、负责研究和推行新的技术手段,有效提高电费回收效率,降6低电费回收风险;、负责拓展缴费渠道,推进电子化收费业务开展,方便客户缴7费。
省公司财务部:第六条1、负责基层单位电费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审批;2、负责银行电费账户和电费资金的管理;3、负责电费账务的需求指导、应用推广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与银行协调电费收费的有关事宜。
4 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七条《江苏省电力公司基层单位及按照根据本办法形成的考核结果,负责提出各基层单位企业负责,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指标考核办法》人和企业工资具体的奖励方案和表彰奖励意见。
地市公司营销部:第八条、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电费回收状况,牵头组织公司相关部1门及营销各中心制定公司电费回收风险防范预案;、负责审核公司电费回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上报批准;2.3、负责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及营销各中心落实电费回收工作相关措施,确保各类指标的完成;4、负责电费回收管理工作质量的检查考核;、确保营销系统及银行数据传递的畅通,保证数据及时、准确5地发送和接收。
双方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原因,找出数据差异进行分析并处理。
第九条地市公司电费管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电费回收管理规定、规程、1标准、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电费回收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2、负责电费回收管理工作的正常业务开展及异常情况的报办、3处理、审核;、负责电费回收指标的分解、下达、检查、考核工作;5、负责公司所辖客户电费结算协议的修订和审核,配合客户服6并按电需求侧管理中心参与重要客户电费结算协议的商约,务中心、费结算协议做好催收工作;、负责公司本部所辖欠费大户电费还款协议商约、签订、审核7和检查监督;、负责公司本部所辖欠费客户停限电的申请、审批或报审及通8知工作;、负责在公司领导授权范围内起草或签订与抄表公司的委托协9议,并对抄表公司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10、负责与财务部定期对账,保证营财数据准确、一致;、负责统计、汇总、上报电费回收相关报表,如发现大的变11动因素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汇报;、负责对电费回收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方案,落实客户电费12缴纳方式的拓展措施,积极开展电子化收费业务,方便客户缴费。
第十条地市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新装、增容及相关业务变更客户电费结算协议的签订或1修订,及职责范围内到期电费结算协议的续签工作;、负责增值税票开具、充值卡管理和销售工作、营业厅电费收2取,及缴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欠费客户的停复电工作;3 、负责受理客户电费相关业务的咨询和查询工作;4 5、负责电卡表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地市公司需求侧管理中心:第十一条、负责负荷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负荷管1理系统远程抄表和购电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启用负控购电客户的实施及相关业务变更客户电费结算2协议的签订工作,及分管范围内到期电费结算协议的续签工作;3、负责分管范围内欠费客户的现场停复电和负控停限电工作;、因计量装置故障、违约、窃电、计划检修引起客户运行方式4负责确定退补电量电费及相关电变更等原因需退补客户电量电费时,费催缴工作;5、负责相关业务变更客户电费结算协议的签订或修订,及职责范围内到期电费结算协议的续签工作。
地市公司计量中心:第十二条1、负责客户计量装置的定期检定工作,确保计量准确;2、负责故障计量装置的检定,并提出退补意见;做好计量装置配置、配送工作。
3、负责制定计量装置需求计划,地市公司财务部:第十三条、负责开设电费银行结算账户;1、负责集中开展电费账务的处理工作以及电费账户的管理和对2账工作;3、负责协调电费回收工作中与银行有关的各类事宜;、配合营销部做好电费回收管理工作,确保电费回收指标的完4成;5、负责每日提取银行电费进账单,并当即销账。
《江苏省电力公司基层第十四条地市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指标考核办法》的要求,协助做好检查、通报和考核工作。
各县(市)公司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参照地第十五条市公司职责分工开展电费回收管理工作。
第三章抄核收管理抄表周期确定原则:第十六条.、非居民客户抄表每月一次,居民客户抄表每两月一次;1 、用电量较大的用电客户每月可多次抄表;2、临时用电客户、租赁经营用电客户以及交纳电费信用等级较3实行每月多次抄表并按国家有应视其电费收缴风险程度,差的客户,关规定或约定,实行预结算电费。
抄表工作原则:第十七条1、抄表日期应相对固定;日抄表;、居民客户每月1-152 日至月末抄表;3、大工业客户每月25 日前完成抄表;4、其他客户25,其中日以后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70%5、每月25;月末24时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35% 、按上级要求对抄表员抄表范围实行轮岗制度;6,其它客户7、电能表实抄率达到规定要求,即居民客户≥99%。
对居民客户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抄表到位可估抄一次,但不可100%连续估抄。
核算工作应在抄表工作按照核算计划实施核算工作,第十八条结束的次日完成。
月对月用电量较大的客户实行每月分次预结算电费,第十九条日前结清,对交纳电费信誉等级较末245时抄表的当月电费应在次月差、电费回收风险较大的电力客户实行购电制度。
.第二十条电费收取应做到日清月结,并编制电费日报表、月报表,不得将未收到或预收到的电费计入电费实收。
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减免应收电费。
各单位建立抄、核、收质量评价及监督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对实抄率、差错率、回收率、自动化抄表率、回款周期等指标进行检查、分析和考核。
账务和报表管理第四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到电费应收、实第二十二条收、预收、未收电费台账及银行对账台账等电费账目完整清晰、准确无误;电费发票、凭证及账单的领取、核对、核销、保管操作应有完备的登记和签收手续。
银行代收电费财务部电费销账员定期与银行对账,第二十三条不平衡时应及系统与电力营销信息系统电费应实收金额应保持一致,时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防止发生差错或引起客户抱怨与投诉。
《江苏省电力公司营销财务账目核对工作严格执行第二十四条管理办法》。
电费账务管理要审核严格,稽查到位。
按照省公司统一格式统计上报公司上月各类电费第二十五条统计月报表及累计报表。
第五章电费催收管理催收电费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等手第二十六条.段。
要加大《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力行政法规中有关电费交纳条款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宣传拖欠电费将承担的违约责任。
积极依靠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客户欠费情况,第二十七条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回收电费。
各地供电企业对电依法严格执行电费滞纳金制度,第二十八条费滞纳金一律不得随意减免。
在缴费期限前,应通过短信、电话或上门送达“电第二十九条费缴纳友情提醒单”等方式,提醒客户缴纳电费。
对欠费客户要及时发送“催费通知书”,并做好签收工作。
注重县政府拆迁办的协调与联系,第三十条加强与当地各区、主动与拆迁实施单营销内部信息的反馈与收集,及时掌握拆迁信息,位(拆迁公司或开发商)联系,告之其责任与义务,根据拆迁范围确定拆迁客户名单,督促拆迁实施单位负责拆迁范围内客户的销户办理、电表返回、欠费缴纳等工作。
各类客户的缴费期限:第三十一条日起直31、坐收、走收的居民及小电力客户:一般为抄表后第至月末。
、其他客户:抄表结算后或分次预结算后25天内交清电费。
第六章欠费停限电管理经催交仍未交居民客户自逾期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第三十二条.付电费的,应当至少提前七天通知客户后,方可实施停电。
经催交仍未非居民客户自逾期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第三十三条交付电费的,应当至少提前七天送达“停限电通知书”,并在停电前一小时再通知客户一次后,方可实施停电。
应抄送其上级主管“停限电通知书”大工业客户的第三十四条部门。
对重要客户的中断供电,应当同时将“停限电通知书”抄送电该单位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备案,在最力行政管理部门、后限定期限内客户仍不交付电费的,方可实施停电或限电措施。
还应对重要客户中断供电时,除按照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以外,分钟发出警告,在“停限电通知书”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前1515停电时间到达时,再发出正式停限电指令,正式停限电指令发出分钟后执行具体操作,以便客户做好充分准备。
应当及时对居民客客户交付所欠电费及违约金后,第三十五条户恢复供电,对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的居民客户最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恢复供电;对非居民客户,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恢复供电。
第三十六条停限电工作的申报、审批权限:、对居民客户由抄表员提出申请,电费班(组)长批准;1、对低压供电非居民客户由电费班(组)长提出申请,地市公2司电费管理中心主任、县(市)公司营销部主任批准;长提出申请,以下客户由电费班及以上10kV35kV(组)对3、地市公司营销部主任、县(市)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地市公司分管副总、4及以上客户由营销部提出申请,35kV、对县(市)公司总经理批准;5、对有重要负荷,停电后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政治影响的重要客户,由营销部或县(市)公司提出申请,地市公司总经理批准。
停限电工作的现场操作权限由各单位根据省公司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电费回收指标考核第七章各单位建立电费回收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包第三十八条括:1、应收电费余额;、应收电费余额占月均应收电费比重(%);2 3、电费回收率:20日);(1)每月电费回收率(次月第10个工作日和次月日);(2)往月累计电费回收率(次月20 1月31日);)当年电费回收率(次年(3 4、往年陈欠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