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论文

《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论文学校:湖南科技大学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专业班级:地理科学一班姓名:学号:浅谈湖南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与区域分析摘要: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我国的中南部,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所辖行政区域为主体,国土面积2.8万平方公里,2007年12月,被国家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长株潭城市群的区域规划已经成形,现在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它们的改革发展必会给湖南带来不可想象的发展前景,乃至给中国中部地区发展上的带动。
之所以选择这个试验区,自有它的区位优势条件,但是也有它的不足之处。
关键字: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促进与带动,区域分析,不足与改善。
正文:一、长株潭城市群的概括所谓长株潭城市群,从狭义上说,是长沙、株洲和湘潭这个三个城市。
而从广义上说,除了长株潭这三座城市外还加上岳阳、衡阳、益阳、常德和娄底五座城市,建立起“3+5”城市群。
以长株潭为城市群核心,共同发展,建设“两型”社会。
设立这样的试验区,不仅可以大大地带动湖南的经济发展和提高湖南人民的生活水平与娱乐条件,还可以带动湖南周边中部地区的城市与经济发展(譬如江西,贵州等中的一些中小型城市),更言之,如果长株潭城市群的“试验区”很成功的话,国家就可以以“长株潭城市群”为发展模式发展其他地区的城市,以加快国家的发展,提高国家总体发展水平。
二、长株潭城市群的区域规划与对周边城市或中部发展的促进和带动作用现今,长株潭城市群规划的关注点在于产业、环境、社会、空间、交通、和机制。
规划的思维是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原则,探索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途径,创建城市群一体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建设“两型”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核心区发展战略东优西进,提北强南,连城带乡,治江保绿。
主功能区划综合空间的生态适宜评价和现有城镇建设开发强度分析,充分考虑城市集约发展的需要,核心区分为禁止开发地区、限制开发地区、优化开发地区和重点开发地区四类主体功能空间,以此作为建立生态网络和引导空间有序发展与合理布局的基本依据。
长株潭城市群

长株潭城市群一、概况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中东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结构紧凑。
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是中部六省城市中全国城市群建设的先行者。
二、产业定位在实际传统产业基础方面,长沙以电子信息、工程机械、食品、生物制药为主,株洲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有色冶金、化工原料及其制造为主,湘潭以黑色冶金、机电与机械制造、化纤纺织、化学原料及精细化工为主,其规模和比重在各自城市基础工业方面均为主导部分。
针对未来的发展方向,长沙提出“重点加快天心生态新城建设,推动一体化进程在地理空间上的实质性进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体”;株洲推出“东提西拓,合拢三角”和“打造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业基地、突出有色深加工、化工、陶瓷产业优势”;湘潭提出了“东扩西改”和“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心、现代物流中心、生态休闲中心”三、出台政策1、财税投入、融资机制改革。
积极构建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融资主体结构。
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国家允许的方式投资基础设施产业,构建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多元化投融资主体结构。
对部分收费不能弥补其建设运营成本的项目采取财政补贴或权益补偿等方式提高其可经营性。
建立基础设施项目周边土地溢价征收机制,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外部性溢价补偿融资。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基础设施企业开展多样化融资。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基础设施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通过上市融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保险资金、项目融资、融资租赁、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础设施金融产品,开展集合融资。
建立长株潭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
构建灵活高效、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保证机制,保证公益性基础设施投入增长与财政增长成正比上升。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实施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打造湖南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协调和指导对三市区域城市发展的调控,根据省政府规定的事权范围,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7.《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8.《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成果送审稿)(2003.6)9.《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1997—2010年)10.《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十五计划》11.《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12.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湘潭市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2001-2020年)13.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14.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第三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的工作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三市市域,面积约为2.8万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长株潭三市城市群核心地区(以下简称核心地区),主要包括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2893平方公里,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湘潭市区和湘潭县域涟水—湘江以北的用地范围)670平方公里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含易俗河镇域、河口镇域、梅林桥镇域)约200平方公里,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536.7平方公里(即株洲市辖四区:天元区、芦凇区、荷塘区、石峰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含渌口镇、雷打石镇、南阳桥乡、白关镇)约200平方公里,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左右。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25•【字号】湘政发[2002]15号•【施行日期】200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02]15号)长沙、株洲、湘潭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直各部门和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部门和本地区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进程。
湖南省人民政府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是省委、省政府调整地区经济结构、加快优势地区发展、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长株潭产业一体化是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内在要求。
为了推动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特制定本规划。
一、长株潭产业一体化的基础条件长株潭三市均为我省重要的工业城市,交通便捷,实力雄厚,是湖南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地缘关系,三市经济横向联系逐渐密切,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战略决策以来,三市社会、经济各方面加快发展和加速融合,对三市产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三市产业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全省。
2000年长株潭三市GDP占全省的比重为32.5%,三市三次产业结构为:13.2:43.6:43.2,第二、三产业占三市GDP的86.8%,分别高出全省4个和4.1个百分点。
农业在三次产业中所占的比重比全省平均低8.1个百分点。
--农业产业化基础较好。
三市广大农村与中心城市联系紧密,直接受中心城市的影响和辐射,且自然条件优越,水量丰沛,日照充足,土地肥沃,自然资源比较丰富。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几年,三市的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主要农产品全面增产,传统农业正在逐步转变为现代农业,观光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战略规划 (4)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4)第二节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4)第三节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 (5)第四节建设规模 (9)第五节空间发展战略 (10)第六节发展策略 (11)第三章总体布局 (14)第一节聚落体系规划 (14)第二节空间结构 (15)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 (16)第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20)第一节发展目标与定位 (20)第二节产业总体布局 (22)第三节旅游发展规划 (23)第四节农业发展与布局 (26)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28)第一节发展目标与策略 (28)第二节区域与对外交通规划 (29)第三节内部道路系统规划 (29)第四节公共交通规划 (31)第五节交通管理 (33)第六章基础设施规划 (34)第一节给水工程 (34)第二节排水工程 (35)第三节电力工程 (36)第四节燃气工程 (37)第五节电信工程 (37)I第六节环卫工程 (38)第七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0)第一节公共安全规划 (40)第二节防洪排涝规划 (41)第三节防震规划 (41)第四节消防规划 (42)第五节人防规划 (43)第六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3)第八章环境保护规划 (45)第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45)第二节资源循环利用 (47)第九章生态建设规划 (49)第一节建设目标 (49)第二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49)第三节组团绿地系统规划 (52)第十章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规划 (55)第十一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8)第十二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62)第十三章空间分区管理 (64)第一节空间管制分区 (64)第二节“五线”保护与控制引导 (66)第三节建设强度控制 (68)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69)第十五章数字绿心规划 (71)第十六章两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 (72)第十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76)第十八章附则 (81)附录 (82)II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了落实《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的规划内容,科学引导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生态保护、利用与建设,有效发挥生态绿核保护和创新发展窗口的双重作用,大力促进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两型社会”,特编制《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
09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第三版)电子教案(第九章)

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曾从资源利用的角度,将中国土地分 为9大类。它们分别为:①耕地;②园地;③有林地、疏林地、灌 木林地;④草地、草山、草坡;⑤宜农荒地、宜林荒山荒地;⑥ 沼泽、沙漠化土地、沙质荒地、戈壁;⑦寒漠、石骨裸露山地、 永久积雪冰川;⑧沿海滩涂、内陆水域;⑨城市、工矿、交通用 地。
➢ (1)土地开发整理要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统一 ➢ (2)土地开发整理要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机结合 ➢ (3)加大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力度 ➢ (4)积极开展逐步推行土地修复工作 ➢ (5)与土地修复相关的存量土地的优化利用
第二节 用地分类
一、按地貌特征分类
根据地貌特性不同,常将土地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 平原等类型。
第四节 土地利用规划
一、概念
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管理的一种手段和措施。
张占承等综合了多种意见,认为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完整的 定义应是:土地利用规划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自然 和社会经济条件,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 和合理的组织。
第四节 土地利用规划
二、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
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
第九章 土地利用与保护
第九章 土地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用地分类 第三节 用地分区 第四节 土地利用规划 第五节 土地保护 第六节 集约节约用地
第一节 概述
一、土地
土地是指地球表层包括内陆水域和沿海滩涂在内的陆地,是由 地貌、土壤、岩石、植被、水文、气候等自然要素和人类活动成果 构成的物质综合体。
第三节 用地分区
三、空间管制区划
3. 生态功能区划
➢ 生态功能区划是在生态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区域生态特征、生态系统服务 功能与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确定不同地域的主导生态功能,提出生 态功能区划方案,是指导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的重要依据。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pdf

附录四 生态绿心地区规划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一览表......... 60 附录五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溪流生态廊道一览表........................... 61 附录六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生态节点修复一览表........................... 62 附录七 生态绿心地区生态修复树种组合一览表........................... 64 附录八 生态绿心地区组团规划公园绿地一览表........................... 65 附录九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66 附录十 生态绿心地区新农村建设模式一览表............................. 67 附录十一 生态绿心地区居民点安置方向一览表........................... 69 附录十二 生态绿心地区产业分类表..................................... 75 附录十三 生态绿心地区产业空间布局一览表............................. 75 附录十四 生态绿心地区主干道一览表................................... 78 附录十五 生态绿心地区组团次干道一览表............................... 79 附录十六 生态绿心地区绿线管制引导一览表............................. 81 附录十七 生态绿心地区蓝线控制要求一览表............................. 81 附录十八 生态绿心地区黄线控制要求一览表............................. 82 附录十九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建设用地强度控制一览表..................... 82 附录二十 生态绿心地区近期重大项目库................................. 84 附录二十一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指标一览表............................... 86 附录二十二 生态绿心地区主要数据一览表............................... 87
长株潭城市群产业布局优化研究

济总量和财政 收入分别 占全省的4 2 . 2 %和
4 1 . 5 %,但 与武汉 、郑州相 比 ,仍存 在 着较大差距 ,经济总量仍然偏小 。三次 产业结构 比为6 . 3 :5 4 . 8 :3 8 . 9 , 目前 尚
处于工业化 中期阶段 。与长三角 、珠三
产业类 型 ,从 而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
型 区 。在 主体 功能 区划 分 的基 础 上 ,将 长 株 潭划 分 为 生
长株潭人 口与城镇化 区域格局变化趋势
@ 文/ 沈 彦
态及旅游综合 功能 区、优化提升发展 区和拓容转型发展 区三大总体功能区,细分1 2 类产业功能片区。 产业 布局优化 的总体构想是 :以创造有利 于城市
是 :以城 市 群 “ 两 型 ”产业 建 设为 目
标 ,以 自主创 新为动力 ,以资源节约和 环境 友好为导向 ,提升产业价值链 ,打 造产 业创 新平台 ,促进产业集群 ,构筑
以新 兴产 业为先导 、优势产业为支撑 、 都市 型工业 为特色 、生产性服务业为配 套的产业 创新体系 ,把长株潭城市群打 造成 我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先 进制 造基 地 、现代 物流基地 、中部崛起 的强 大增 长极 、具 有国际品质的生态型 城市群。 对于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定位是我 国重要 的装备 制造基地 、信息产业基地 和文化创 意高地 ,中部重要的现代服务 业 中心和现代农业基地 。 在产 业 体 系 的建设 方 面 需要 以高 新 技术 为 支 撑 ,优先 发 展 区域 优势 产 业 ;积极 培育 战略性新 兴产业 、高新 技 术 和现代 服务业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 限制 和淘汰高能耗 、高物耗 ,低效益的
展的核心地 区,这些年来呈现 出 良好 的 发展态势 ,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长株潭作为全省 的核 心区域 ,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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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2000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先后承接了湖南省湘潭市、浏阳市、株洲市、衡阳市、永州市、醴陵市、湘乡市和湘西里耶镇等城市的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特别是2001年上半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接受湖南省人民政府长株潭经济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株潭办”)的委托,承担了湘江生态经济带总体规划国际咨询的技术咨询工作,该工作从三市一体化的研究高度出发,提出了整体的框架研究报告,保证了湘江生态经济带总体规划国际咨询工作沿正确的技术路线圆满完成。
中规院项目组在2001年8月份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工作会议上向湖南省党政各级领导详细汇报了框架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这些工作基础上,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在会上明确提出委托中规院进行长株潭城市群空间结构研究的任务。
后经长株潭办与中规院多次磋商,确定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为项目正式名称。
2002年5月双方正式签定合同,中规院将其列为院管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展开。
2002年6月—7月,中规院项目组正式进驻现场,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现场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束时,向长株潭办作了调研情况的初步汇报交流。
2002年9月6日,中规院项目组向院总工联席会议作了关于现状问题的初步汇报,听取总工意见。
项目负责人严奉天等介绍了项目进展情况,李晓江、杨保军等院领导发表了意见,蒋大卫、官大雨等院总工提出了下一步的技术工作要求。
2002年底,中规院项目组赴长沙向省直各部门作了城市群区域规划整体框架构思的汇报。
2003年2月,项目组在中规院一年一度的院技术交流会上作了交流。
2003年3月,项目组向院总工室作了技术汇报并发了会议纪要。
2003年3月,项目组进行了补充调研。
2003年4月,项目组先后向湖南省部分老专家、湖南省建设厅作了沟通交流,并向湖南省长办公会作了技术汇报。
2003年8月,中规院李晓江副院长和严奉天高级规划师在第四次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会议上作了汇报。
2003年12月,中规院项目组许顺才、刘贵利、杨明松等赴长沙向省直部门、三市有关部门进行了纲要前的阶段性成果汇报。
2004年5月和6月,中规院项目组多次赴长沙,就区域规划纲要阶段性成果与各有关部门和专家讨论并修改,形成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2004年8月7日—8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长沙市组织了省内、外16位专家,对《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纲要成果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对该规划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内容全面、资料翔实、分析深入,规划的主要内容,符合该地区的实际和发展要求。
规划成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并在区域规划的编制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评审会主任赵士修认为这是国内第一个内陆城市群区域规划,规格高,难度大,富有新意。
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专家组提出了若干主要意见和建议。
专家们同时强调,湖南省是中部地区最早启动区域规划的省份,一定要抓住这一有利先机,为这一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004年8月底,中规院项目组又赴长沙市,与省直各专业部门和三市政府就专家意见逐条进行了落实,并作了补充调研。
2004年10月初,中规院项目组向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会议暨“一点一线”地区加快发展座谈会递交了规划简本,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2004年11月,在以上工作基础上,中规院项目组编制完成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全部成果(送审稿),送交湖南省发改委,在长株潭三市公示,并根据公示意见修改完善。
2005年3月14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长沙召开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成果验收会,专家评审组一致认为,根据委托方湖南省发改委的要求和项目准备书,规划成果完成了各项预定内容,并吸收、采纳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规划定位及“一主两副环绿心”的空间结构形态和提出的发展目标,符合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实际,符合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是一个统筹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规划。
规划成果具有前瞻性,注重了求实性,体现了科学性,突出了操作性;规划的内容和深度达到了验收要求,并同意通过验收。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得到了湖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长株潭三市以及周边兄弟城市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得到了湖南省内外有关专家的大力支持和指教,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中规院《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项目组2005年03月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实施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打造湖南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协调和指导对三市区域城市发展的调控,根据省政府规定的事权范围,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7.《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8.《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成果送审稿)(2003.6)9.《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1997—2010年)10.《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十五计划》11.《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12.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湘潭市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2001-2020年)13.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14.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第三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的工作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三市市域,面积约为2.8万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长株潭三市城市群核心地区(以下简称核心地区),主要包括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2893平方公里,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湘潭市区和湘潭县域涟水—湘江以北的用地范围)670平方公里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含易俗河镇域、河口镇域、梅林桥镇域)约200平方公里,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536.7平方公里(即株洲市辖四区:天元区、芦凇区、荷塘区、石峰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含渌口镇、雷打石镇、南阳桥乡、白关镇)约200平方公里,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左右。
核心地区是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是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生态保育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重要区域,也是本规划的重点工作范围。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2003—2020年,近期:2003—2010年,远期:2011—2020年,同时提出远景发展框架:2021—2050年。
第五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思想,统筹长株潭城乡发展,统筹长株潭核心地区和外围区域发展,统筹长株潭经济社会发展,统筹长株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人为本,保持生态平衡,统筹长株潭本地区的发展和对外开放,贯彻实事求是的协调发展原则,强调可持续性原则,促进长株潭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原则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现实与目标”、“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这四对错综复杂的关系,构成本次规划的指导原则:1.各司其职,正确把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既要适应未来发展转变的要求,针对战略性地区和战略资源的配置,完善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发展调控模式,又要充分利用和引入自下而上市场主导的发展模式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增长,激发区域经济活力。
既要强化政府对公共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有效控制,又要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2.顺应规律,正确把握“现实与目标”的关系。
务实对待现实与目标之间的差距,兼顾效率与公平,在大力推进发展地区率先发展、提升层次的同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的倾斜扶持待发展地区,促进和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均衡布局;基于对区域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和战略目标的确立,把握好区域发展节奏和时序,在保持区域经济发展现实活力的前提下,既要防止冒进,又要敢于抓住历史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模式,在更高层次谋求更大的发展。
3.统筹兼顾,正确把握“长远与近期”的关系。
在保障区域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整体利益前提下,为不同的投资主体和各级行政主体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在保证区域长远利益和生态环境“底线”的前提下,要为近期的开发建设保持足够的弹性空间。
4.合理统筹,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在保障区域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城市型区域与乡村型区域”、“长株潭核心地区与外围区域”的关系。
两类区域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对前者强调刚性规划和建设性开发,对后者强调区域宏观指导和保护性开发。
同时也要分类指导,正确把握“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发展中地区”、“敏感地区与一般地区”的关系。
保障发达地区的资源增量,重点解决快速成长过程中带来的资源增量不足、生态环境恶化和缺乏协调等问题;为待发展地区提供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政策扶持,创造发展机遇。
对敏感地区(生态敏感地区、战略性地区和战略性资源、现实和潜在的冲突区)突出政府的控制与协调作用,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低效利用;对一般地区突出引导,放手发展。
第七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构筑以区域产业布局为动力,核心区城市功能空间为主体,外围生态系统为基础,交通运输和环境基础设施系统为支撑,并能够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实现的空间格局;提出区域一体化的协调措施与政策建议。
第八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承担,由其负责协调和构建各级各类规划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的有机体系,发挥规划对市场主体的引导作用和政府行为的规范约束作用。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旅游、文化、文物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审定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各类专业规划。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制定各类规划标准和准则以及规划的量化监控评估体系,并会同相关部门和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各个级别的次区域规划。
第十一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是三市总规及其他专项规划的上个层面的宏观空间规划,对三市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和城市发展承担指导作用,三市原城市总体规划有与之不符的地方,确需进行局部修改时,分别由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指文本中宋体加粗加下划线条文。
强制性内容是对区域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本区域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区域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对违反本区域规划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者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