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方案(文本)前言附后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通化市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及事权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通化市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及事权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1.07.20•【字号】通市政办函〔2001〕24号•【施行日期】200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通化市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及事权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函〔200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林业局关于《通化市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及事权划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日通化市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及事权划分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01〕88号)和《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搞好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吉林造字〔2001〕1号)精神,为确保我市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及事权划分工作按期完成,结合我市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森林分类经营是我国林业经济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实现调整林业经营方向、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对加快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完善生态体系,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的任务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类经营区划比例,确定公益林区和商品林区规模,划分界定国家、省、市、县四级重点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划分界定商品林。
以县(市、区)为区划整体,以国有林场(乡镇)为区划单位,进行林种、权属界定,逐一落实到小班地块,并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权单位和对森林经营管护连带责任关系的单位共同确认后,经政府批准签订合同等规范形式,确定各方责、权、利关系。
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据区划界定和经营类型的划分,确定林地、林木的经营目的、经营方向、经营措施。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方案(文本)前言附后

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节自然、社会、经济情况(一)地理位理沙河林场始建于1963年,位于阿城区东南部,距阿城区30公里。
行政区划隶属阿城区交界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7°0′20″—127°13′27″,北纬45°16′14″—45°25′56″。
东部与小岭林场相邻,南部与五常市隔河相望,北部与亚沟、玉泉林接壤。
本场东西17.2公里,南北18公里。
(二)气候条件我场地处张广才岭西坡,整个地势由东向西逐渐降低,东南—西北方向狭长,坡度10—22度,最大坡度35度,属低山丘陵区,地势起伏较大,海拔250—600米。
本场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干燥,夏季温和多雨,最高气温34.9度,最低气温—35度,年平均气温2.6度,年降水量500—600毫米,全年日照时数为2560小时,积温2739度,无霜期为117天。
(三)社会状况全镇有10个村,50个自然屯,本场现有职工66人,其中干部13人,内含工程技术人员7名,总人口182人。
(四)经济状况沙河林场现有固定资产128万元,年产商品材2000立方米,年产值168万元,年上缴利税20万元,交通便利,境内平均公路网密度达5.3米/公顷。
第二节森林资源状况全场施业区面积6984公顷,其中林业用地6911公顷,活立木总蓄积577532立方米。
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6711公顷,其中用材林2035公顷,蓄积189130立方米,防护林面积4876公顷,蓄积388402立方米,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64公顷,灌木林面积21公顷,宜林地11公顷,无林地73公顷。
第三节林业生产建设情况从建场以来,共生产木材62.24万立方米,森林采伐消耗蓄积92.9立方米,封山育林300公顷,更新造林5400公顷。
经过四十年的建设,现已具备年生产木材2000立方米,造林130公顷,育苗50万株。
第四节自然环境与森林资源状况分析(一)自然环境状况分析根据2008年省勘察设计院二类调查结果,我场林业用地面积6911公顷,占总面积98.9%,非林业用地面积73公顷,占总面积的1%。
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

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根据《××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联发〔XX〕34号)及全州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森林分类经营的方针、政策,依法对我县省级公益林进行区划、补偿,以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为目标,以“三个落实”(即地块落实、责任落实、管护落实)为重点,突出公益林的管理保护,建立管护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大力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充分发挥公益林的三大效益,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县生态环境,促进传统林业向现化林业转变,为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全县182272亩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对地方公益林合理区划界定,科学管理保护,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真正使省级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以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
三、领导机构为加强对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领导,成立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双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李金奎县林业局局长和秋梅县财政局局长成员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八乡(镇)人民政府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李金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XX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
成立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准备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的各种资料。
(二)现场界定阶段(XX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县林业局、八乡(镇)人民政府、八乡(镇)林业站、各村(组)及村民代表,深入实地进行现场界定,签订禁、限伐协议等工作。
集体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

集体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Work plan for division and definition of collective public welfar e forest汇报人:JinTai College集体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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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调整和界定工作,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落实检查情况的通知》和《关于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和相关成果报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根据林权制度改革和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对集体(个人)公益林的范围、面积、林种、树种、权属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我县集体(个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建立健全管护经营和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有效保护林业经营者权益和公益林资源。
二、工作任务及时限要求本次区划界定任务为0.95万亩集体(个人)林地,界定时间从20xx年6月1开始,到6月21日结束。
三、区划界定原则(一)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二)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的连续性。
(三)现场界定,签定界定书,履行合法手续,做到权属清楚,事权划分和经营主体明确,并取得县乡政府和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认可。
四、区划界定方法(一)组织实施国家级公益林界定工作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由林业局负责业务指导,基层林场(站)具体实施。
首先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范围标准划定辖区内公益林范围,其次由区划界定技术人员会同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现场界定,填写“国家级公益林现场界定书”,最后由乡镇林业单位负责人、界定技术人员、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在界定书上签字确认。
凡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不愿意区划为国家公益林的,乡镇林业单位应采取宣传动员教育等措施,力争纳入国家公益林;凡国家公益林地域交叉的.,按照“重点公益林区划范围”叙述顺序区划界定;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后,应根据国家公益林资源管理办法,与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签订林地管理协议。
洛川县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修改1

附件:洛川县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调整和界定工作,尽快将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落实到人头地块,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实施效益补偿,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发[2004]94号)、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落实检查情况的通知》和(陕林改发[2012]139号)和《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和相关成果报送的通知》(陕林改发[2012]167号)文件精神,陕西省2013年林业工作会议关于国家级公益林落实情况的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县重点公益林的界定及管护经营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和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对我县公益林的范围、面积、林种、树种、权属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确定我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管护经营制度和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建立公益林补偿机制提供依据。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任务(一)为了有组织、有步骤落实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任务,成立洛川县国家级公益林区界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耀忠(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张晓勇(县林业局局长)高庆浩(县财政局局长)成员:各乡镇(社区)乡镇长(主任)国有林场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局长兼任,主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组成人员有林业局财务室、天保办、造林股工作人员等。
主要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管理工作,包括业务指导,管护经营合同、监管合同的起草,责任区的确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公益林档案建立、公益林区标示牌的监制,制订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及日常协调工作等,并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负责协助财政部门确定全县补偿基金的兑现任务。
(二)成立区划界定工作小组区划界定工作以乡镇(社区)为单位组成区划界定工作小组,乡镇长(主任)任组长,辖区林业站进行业务协作,主要负责该乡镇辖区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范围地块的划定、面积计算、权属确定以及与林农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现场界定书,负责辖区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的申请上报工作。
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

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我的工作台上,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拿起笔,思绪如泉涌,关于公益林区划界定的工作方案在我脑海中逐渐清晰。
一、项目背景公益林,那是大自然的绿色宝库,是生态平衡的守护者。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公益林区划界定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本项目旨在明确公益林的具体范围,加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目标定位我们的目标是清晰的,那就是确保每一片公益林都能得到科学、合理的区划界定。
具体来说:1.明确公益林的具体边界,确保公益林资源的有效保护。
2.建立完善的公益林区划界定体系,提高区划界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提升公众对公益林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公益林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1.数据收集与分析我们需要收集公益林的相关资料,包括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植被类型等。
通过数据分析,初步确定公益林的大致范围。
2.现场踏查我们要深入实地,对初步确定的公益林范围进行现场踏查。
这需要我们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专业的判断力,确保每一片公益林都能得到准确的界定。
3.制定区划方案在收集数据和现场踏查的基础上,我们要制定具体的区划方案。
这个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生态环境、植被类型等多种因素,确保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既科学合理,又具有可操作性。
4.征求意见与修改区划方案制定后,我们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
这个过程可能会遇到各种质疑和建议,我们需要耐心倾听,认真分析,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实施与监督区划方案确定后,我们要组织实施。
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加强监督,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按照方案执行到位。
同时,还要定期对公益林的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难点与对策公益林区划界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难点。
比如:1.公益林范围的界定难度较大。
对策: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结合现场踏查,确保区划界定的准确性。
2.公众参与度不高。
四川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

四川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四川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四川省林业厅二〇〇七年八月前言本操作细则共分为六章四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区划原则以及组织管理和成果要求,共十一条;第二章技术准备,分为基础资料、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和技术培训四条;第三章技术标准,为本操作细则遵照执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包括地类、生态区位、森林分类、土地退化、优势树种、龄组、森林健康、森林结构和森林功能等,共十四条;第四章区划界定,分为工作流程、区划系统等七条;第五章是本细则的质量管理部分,包括质量检查方式和数量等共四条;第六章成果编制,对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果进行了详细要求,共五条。
本操作细则由四川省林业厅提出,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森林管理总站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技术人员编写。
参加细则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四川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范成绪(处长)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黎治福(处长)张文(高级工程师)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骆建国(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刘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马茂江(高级工程师)曹昌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7年8月目录四川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尽快将公益林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主要概念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是指依据森林分类体系,按照森林主导功能的不同将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别,逐一落实到山头地块,并通过合法程序,经政府批准,以签订合同等规范形式确定有关各方权、责、利关系,以便对主导功能不同的林地进行分类经营管理。
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
重点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15•【字号】筑府办发[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06]1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经营方式的一项全局性、根本性改革。
做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则是实现林业分类经营、促进林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的客观要求。
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发〔2004〕94号)、《贵州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黔林资通〔2005〕245号)、《关于立即开展天保工程区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黔林资通〔2005〕3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在全市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是依据森林分类体系,按照森林主导功能的不同将林地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别,逐一落实到小班或地块,并通过合法程序,经政府批准,以签订合同等规范形式确定有关各方权、责、利关系。
其目的是按照《森林法》第四条的规定,将各林种落实到山头地块,以便对主导功能不同的林地进行分类经营管理。
目前,为加快林业发展,遏制生态恶化,改善生态环境,国家正在部署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大举措。
做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是贯彻落实这一重大举措、实现区域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良性循环的前提和基础,是决定生态效益补偿及时到位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结合我市生态立市的定位,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要在满足生态需求的同时,充分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因此,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是转变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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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节自然、社会、经济情况(一)地理位理沙河林场始建于1963年,位于阿城区东南部,距阿城区30公里。
行政区划隶属阿城区交界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7°0′20″—127°13′27″,北纬45°16′14″—45°25′56″。
东部与小岭林场相邻,南部与五常市隔河相望,北部与亚沟、玉泉林接壤。
本场东西17.2公里,南北18公里。
(二)气候条件我场地处张广才岭西坡,整个地势由东向西逐渐降低,东南—西北方向狭长,坡度10—22度,最大坡度35度,属低山丘陵区,地势起伏较大,海拔250—600米。
本场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干燥,夏季温和多雨,最高气温34.9度,最低气温—35度,年平均气温2.6度,年降水量500—600毫米,全年日照时数为2560小时,积温2739度,无霜期为117天。
(三)社会状况全镇有10个村,50个自然屯,本场现有职工66人,其中干部13人,内含工程技术人员7名,总人口182人。
(四)经济状况沙河林场现有固定资产128万元,年产商品材2000立方米,年产值168万元,年上缴利税20万元,交通便利,境内平均公路网密度达5.3米/公顷。
第二节森林资源状况全场施业区面积6984公顷,其中林业用地6911公顷,活立木总蓄积577532立方米。
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6711公顷,其中用材林2035公顷,蓄积189130立方米,防护林面积4876公顷,蓄积388402立方米,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64公顷,灌木林面积21公顷,宜林地11公顷,无林地73公顷。
第三节林业生产建设情况从建场以来,共生产木材62.24万立方米,森林采伐消耗蓄积92.9立方米,封山育林300公顷,更新造林5400公顷。
经过四十年的建设,现已具备年生产木材2000立方米,造林130公顷,育苗50万株。
第四节自然环境与森林资源状况分析(一)自然环境状况分析根据2008年省勘察设计院二类调查结果,我场林业用地面积6911公顷,占总面积98.9%,非林业用地面积73公顷,占总面积的1%。
全场天然林比重大,占林业用地的72.1%;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匀因,经过近年调整经营方式,森林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水上流失不严重,森林气候无大改变,环境状况良好。
(二)森林资源状况分析我场的森林资源多为天然次生林和一部分人工林,其中2的就是通过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定向培育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为目地,提高林分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节指导思想坚持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以建立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为目标,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科学合理地区划界定重点公益林、一般公益林和商品林,明确重点公益林、一般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主体,理顺国家、企业、个人经营森林的责权利关系,调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保护培育森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锐意创新,逐步建立全省重点公益林、一般公益林、商品林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
第三节原则(一)坚持林业局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和协统一的原则。
(三)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经营,便于管理管护,发挥整体效能的原则。
(四)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生态环境、社会自然经济状况与培育森林目的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保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连续性的原则。
(六)坚持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连续性的原则。
第四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方案的依据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是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和全面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基础工作,是实现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转变重要环节。
根据国家林业局策发[2004]94号《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要求,以及2008年黑龙江省勘察设计院进行的二类调查数据的结果,对我场施业区内的林业用地,进行了分类区划。
这次区划从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生态和经济两大需求出发,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实现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为林业注入经济活力,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范围、技术标准及手段第一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范围一、生态公益林区划的主要范围(一)重点公益林重点公益林是具有生长稳定,功能持久的森群落,都能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功能和社会效益为目标,通过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来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生存环境。
本次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的范围是:根据林策发[2004]94号<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要求,江河两岸——松花江一级支流两岸,干堤以外2公里以内从林缘起,为平地的向外延伸2公里,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林地。
(二)一般公益林1、山体坡度较大,土层薄,森林采伐后能以更新或森林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柞林,柞矮林等水源涵养林。
22、对保护区域环境和研究发展顶极群落有着极为重要的针阔混交林,珍贵用材林极其它特用林、防护林。
二、商品林区划的主要范围按照分类标准,我场将具有集中连片,立地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平坦,不易造成水土流失和不影响生态环境,利于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特点的落叶松人工林、樟子松人工林及杨、桦林划为商品林。
第二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技术标准及手段一、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技术标准(一)林地区划和区划原则我场林地区划和区划原则均我省森林资源调查规程进行。
(二)地类划分标准我场林业用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宜林地、苗圃地等地类划分,均按我省森林资源调查规程进行。
(三)林种划分标准林种区划:统一按林种组(林种类型)——林种——二级林种划分。
林种划分标准:按我省森林资源调查规程中林种划分标准进行,按部颁标准排列:(注:我场没有的林种没有列出)1、公益林:(1)防护林:按水源涵养林。
2、商品林:(1)用材林:按一般用材林、短轮伐期用材林划分二级林种。
(2)经济林:按果树林划分二级林种。
(四)权属划分:1、林地所有为国家所有。
2、林木所有权分国有、联营所有。
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手段我场在2004年森林分类经营的基础上,林场一把手亲自领导,主管场长亲自带领技术员,资源管理员上山踏查,对全林进行了重新踏查,以黑龙江省林业勘察设计院为我场做出的“2008年二类调查”结果为基础,对我场林业用地中的林班、小班各项因子进行了核查、核实,使地类明确,林种划分清楚,林权无争议。
并以原森林区划界定的电子图为基本图,依据新办法的要求在电子图上重新对我场施业区内的林业用地进行了区划,并利用省厅发放的《分类区划界定软件》,将各林班、小班因子内容准确的输入微机,为我2场这次能够顺利、快捷的完成区划任务奠定了基础。
第四章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第一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范围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林策发〔2004〕94号文件中生态区位划分要求,将阿什河流经我场施业区32公里长沿岸,干堤向外延伸至第一层山脊内4150公顷林地,区划为重点生态林。
其余区划为一般公益林和商品林。
第二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结果(一)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的结果按照分类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场的林业用地,界定的生态公益林4876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70.6%,共有406个小班。
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界定面积为4150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1.4%,共区划了398个小班;其中有林地面积占412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2公顷,灌木林地6公顷。
一般生态公益林界定了726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0.6%,共区划了64个小班。
在一般生态林中共界定防护林726公顷。
其中有林地面积710公顷,灌木林地5公顷,宜林地11公顷。
(见附表公益林01、02补充表)。
(二)商品林区划界定的结果我场共界定商品林面积2035公顷,占林业用地的29.4%。
共有104个小班,全场共界定用材林2035公顷,灌木林10公顷,苗圃地4公顷。
其中有林地187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42公顷,苗圃4公顷。
(见商品林01表)。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政策(一)加强领导《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方案》是具有法定性的指导我场森林经营工作的文件,必须严格执行按其规划逐年实施,不能任意改变。
各级领导要把森林经营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管理检查,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保证《方案》按预计目标顺利实施。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全面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以适应人类社会发展对林业提出的新要求。
坚决执行《森林法》及《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要求,以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以建立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为目标,实行分类经营,科学合理地区划界定重点公益林、一般公益林和商品林,明确重点公益林、一般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主体,理顺国家、企业、个人经营森林的责权2利关系,调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保护、培育森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保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方案的实施和执行。
第二节强化森林经营管理一、首先要引进优良种子进行育苗,以供更新造林需要,其次要建立起具有优良遗专品质的林木种子园,同时培育好现有种子林,并改建一部分品质优良的用材林为种子林,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争取在十年内实现种子自给。
二、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造林技术规程”,选择优质壮苗造林,做到细致整地,适地适树,及时进行幼林抚育,造林栽植合格率要达到98%,成活率要达到95%,三年保存率要达到85%以上。
三、适时加大中、幼龄林抚育面积,在抚育时注意保护好阔叶幼树,实行栽针保阔,尽量增加阔叶树所占比例。
针对灌木林、柞矮林年均增长蓄积不足0.2m3/亩的林地;郁闭度低(0.1-0.3)的林分,进行低产林改造。
调整林分结构,促进树种优化,提高林分质量。
四、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搞好森林动态监测,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采伐限额,定期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加大林木管护,减少非生产性消耗。
五、坚持依法制林,加强护林队伍自身建设,定期开展林政大检查,严肃检查各种毁林及乱砍滥伐案件。
建立场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资源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