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积累:基本法律常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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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积累:基本法律常识汇总

常识积累:基本法律常识汇总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行测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五大部分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国考行测中的常识判断部分中法律常识是重要考点,也让考生头疼不已。法律常识知识点多,专业性强,要想得到高分,必须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因此,及早着手备考是很有必要的。为了方便大家备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特为大家整理了法律常识中比较重要的基本概念,供考生参考。

(一)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三)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

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行政复议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

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八)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十)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十一)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公务员的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

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十四)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十五)夫妻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词句及文学常识积累

词句及文学常识积累 一、描写自然环境的词语 1、四季 春:春色满园、春暖花开、春光明媚、大地回春、草长莺飞、春意盎然 夏:烈日炎炎、骄阳似火、狂风暴雨、大雨倾盆、赤日炎炎、暴风骤雨 秋:硕果累累、金桂飘香、秋高气爽、秋风习习、金秋十月、天高云淡 冬:冰天雪地、粉妆玉砌、大雪纷飞、银妆素裹、白雪皑皑、冰冻三尺 2、山水 山清水秀、千山万水、青山绿水、依山傍水、山高林密、山峦起伏、悬崖峭壁、崇山峻岭、 湖光山色、碧水蓝天、水平如镜、海天一色、汹涌澎湃、浩浩荡荡、波澜壮阔、惊涛骇浪、 水天相接 3、日、月、星 众星拱月、玉兔东升、月白风清、明月高悬、月光如水、月朗星稀、繁星满天、群星闪烁、 星光灿烂、日月同辉、皓月当空、 4、风、雨、雪

和风细雨、狂风暴雨、久旱逢雨、风雨交加、电闪雷鸣、大雨滂沱、蒙蒙细雨、大雪纷飞、 风和日丽、白雪皑皑、冰天雪地、鹅毛大雪、细雨如丝、毛毛细雨、大雨如注、斜风细雨、 风雪交加 5、花草树木 百花齐放、芳草凄凄、绿树成荫、枝繁叶茂、百花凋零、万紫千红、鸟语花香、姹紫嫣红、 花红柳绿、百花争艳、繁花似锦、绿草如茵、郁郁葱葱、古树参天、万木争荣、花团锦簇 二、写色彩的词 五颜六色、色彩缤纷、万紫千红、五光十色、花红柳绿、浑黄一体、翠色欲流、一碧如洗、 绚丽多姿、灯红酒绿 三、带数字的词 一刀两断、一心一意、三心二意、三长两短、四通八达、五光十色、六亲不认、七上八下、 八面玲珑、九死一生、十拿九稳、十全十美、千奇百怪、千方百计、千回百转、千变万化、 千军万马、四分五裂、七零八落、五湖四海、五花八门

四、带方位词的 东倒西歪、南来北往、南辕北辙、南腔北调、声东击西、前赴后继、前倨后恭、前因后果、 前思后想、思前想后、上行下效、欺上瞒下、七上八下、左顾右盼、左思右想、左右逢源、 东张西望、南征北战 五、写英雄人物 奋不顾身、舍生取义、前赴后继、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斩钉截铁、挺身而出、义无反顾、 舍生忘死、大公无私、顶天立地、大义凛然、出生入死、虎胆熊心、铁血丹心、赤胆忠心、 忠心耿耿、光明磊落 六、含有贬义的 自私自利、口是心非、狼狈为奸、阴谋诡计、阳奉阴违、见利忘义、遗臭万年、恩将仇报、 卖国求荣、忘恩负义、幸灾乐祸、口是心非、一意孤行、唯利是图、崇洋媚外、刚愎自用 七、带反义词的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是非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应用文概述;②.应用文特点;③.应用文的作用;④.应用文分类、撰写;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法律小常识顺口溜

法律小常识顺口溜 (一)交通安全 走路要走人行道,过路要走横行道, 红灯停,绿灯行,来往车辆仔细瞧, 车行道上不玩耍,人行护栏不跨越。 上下车辆不争抢,乘车文明要做到, 身体不向窗外探,上车扶手抓抓牢, 身背书包不闲逛,轻易别理陌生人, 流浪小狗有疾病,不要和它来玩耍。 (二)课间安全 遵守秩序进校门,不拥不挤不奔跑, 上下楼梯靠右行,先后有序不争抢, 走廊通道慢慢走,奔跑打闹太危险, 进了教室要文明,不踩桌椅不攀高。 (三)运动安全 课外活动到操场,检查场地和器械, 运动服装先换上,手表饰品要摘掉, 锻炼前,做准备,伸伸胳臂弯弯腰, 动作规范讲文明,危险动作杜绝掉, 活动全部结束后,整理运动做做好。 (四)饮食卫生 饮食卫生记心头,饭前一定要洗手, 用餐时间不嬉笑,细嚼慢咽消化好, 无证摊贩东西脏,不洁食品不进口, 自带午饭要加热,生吃瓜果要洗净。 (五)上学放学歌 下课铃声响,依次出课堂;走廊慢慢走,有序不争抢;楼梯靠右行,不闹不推搡;运动要适量,上课精神旺;快乐做游戏,个个守规章;安全记心上,时时不能忘。

放学回到家,别摸刀与叉;插座里有电,千万别碰它;阳台很危险,能看不能爬;煤气有巨毒,别把火来打;一人在家蹲,门是保护神;如果有人敲,先从猫眼瞧;假如生人来,别把门儿开;大声打电话,歹徒最害怕;坏蛋能吓走,安全得保障;父母回到家,一定把你夸!(六):

溺水自救歌 溺水勿自慌,迅速离现场。 清除口鼻保畅通,拍打后背让肺畅。若无呼吸人工上,若无心跳挤心脏,赶紧换上干衣裳,尽快送到病床上。(七):火灾自救歌 同学们,快快来,我们都来讲安全。不玩电器不玩火,把住预防这一关。火灾一旦已发生,不要惊恐和慌乱,千万不要贪财物,千万不要跳下楼。听从指挥快速跑,乘坐电梯不安全。浓烟围困呼吸难,要把身体贴地面,弄湿毛巾捂口鼻,离开火场去求援,快快拨打“119”,消防队来保平安。如果实在逃不掉,跑到阳台再呼救。(八):地震自救歌 地震来了不要慌,跑到屋外空地上。如果逃跑来不及,躲到桌下或床底。洪水洪水低处流,来临之前高处走。高山大树要抓牢,天气预报要看好。火灾来了真无情,千万不要玩火星。发现拨打一一九,远离火源再呼救。放学要走人行道,十字路口看信号。独自在家锁好门,生人叫门莫应声。狗咬猫抓毒蛇咬,及时就医才最好。(九):烫伤自救歌 小朋友,被烫伤,莫要荒。 手指伤,有点红,摸耳朵。 面积大,冷水冲,涂膏药。 无膏药,用酱油,搽蜂蜜。 烫得重,送医院,莫犹豫。 一冲洗, 二护送,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点汇总

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国民、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律常识顺口溜

法律常识顺口溜 法律常识顺口溜一被发现,有证明,被指证,畏罪行,(“畏罪”自杀/“畏罪”潜逃) 毁证伪证加串供,多次流窜与合伙,不讲真话身不明; 公安机关来执行,县级以上开证明,通知/讯问各一日,没有问题就放行。 三日上报检察院,七天之内作判断,普通最长十四天,三十七日最长限。 敢于逮捕三证三期一徒刑,一批一决一执行,通知/讯问各一日,不妥释放发证明。 法律常识顺口溜二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法律常识顺口溜三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法律常识顺口溜四幼女跟儿童,索贿与累犯; 内外勾结犯国安,利用武/警搞叛乱; 四个未成年,教唆毒品与贩黄,引诱聚众搞淫乱; 四个国家干,失职造成破产,掌握机密逃窜,非法拘禁和诬陷; 三个司法员,伪证毁证妨作证,逼供引起人命案,非法搜查进房间; 拘禁殴打又侮辱,利用卖淫促三产, 假币制造运与卖,保护区里树乱砍, 邮政人员搞偷窃,个人挪用特殊款, 走私武装掩,冒充警察骗,缉毒人员护毒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古代文化常识积累

古代文化常识之年龄 (1)幼年 生小:幼年。《孔雀东南飞》“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 总角:总,聚束;角,小髻,意为收发结之,即儿童的发髻向上分开的样子,俗称小丫角,因此称童年时代为「总角」。语出《诗经》,如《诗·卫风·氓》“总角之宴”,又《齐风·甫田》“总角兮”。陶渊明《荣木》诗序:“总角闻道,白首无成。” 垂髫:髫,古时小孩下垂的头发。古时童子未冠,头发下垂,因而以“垂髫”代指童年。潘岳《藉田赋》:“被褐振裾,垂髫总发。”于是以「垂髫」指童年或儿童。 始龀:龀,儿童换牙,即脱去乳牙长出恒牙。按生理常规,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时换牙,「始龀」便成了童年的代称。 ①汤饼:出生三天,邀亲友吃汤饼。 ②初度:周岁。《离骚》“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后称生日为初度。 ③教数:9岁。④外傅:10岁,出外就学。 (2)金钗之年:女子12岁; (3)舞勺:13岁。豆蔻年华:女子13岁; (4)15岁 束发:束,捆,结之意。古代男孩成童时束发为髻,因以「束发」为成童的代称,通常年十五岁始称成童,成童指青少年。一般指15岁左右,这时应该学会各种技艺。《大戴礼记·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笄:指女子15岁。语出《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谓结发而用笄贯之,表示已到出嫁的年岁。及笄:女子15岁; 待年:指女子成年待嫁,又称“待字”。语出《后汉书·曹皇后记》“小者待年于国”。以后称女子待嫁的年岁为“待年”。《文选·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爰自待年,金声夙振。” (5)二八:女子16岁; (6)弱冠:指男子20岁。弱,弱小。语出《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表示已经成年。左思《咏史》诗之一:“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 (7)花信年华:女子24岁。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及复习建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主要为客观性 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写作等。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在本题库中已经把尽可能多的题型列出,做完即可保证高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常识速记口诀88条中法律类

法律类 1、国家机构 改变与撤销 领导关系:上级既可以撤销也可以改变下级立法 监督关系:上级只可以撤销不可以改变下级立法 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之间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法院:领导体制:上下级法院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检察院:领导体制:上下级检察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2、国家制度 立法机关对特区:人大设区定制度,制修基法它专属,常委释法加审查。 选举制度:普遍平等与秘密,公民十八有权利。直选间选县为界,城乡同票一比一。 3、全国人大 人大职权:一批一改二审三法四选五决定 1、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2、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不适当的决定。 3、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修改宪法。

6、监督宪法的实施。 7、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机构的基本法律。 8、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9、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10、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1、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13、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 计长、秘书长人选。 14、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15、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16、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4、全国人大常委会 常委会职权:两个解释/监督/撤销/规定/闭会期间 四个提名/六个决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职权:公布权、任免权、外事权、荣典权。 6、公民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③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 法律—应当可以 一、应当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烧杀淫掠不经事,伤贩爆投应负刑。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偶尔发个小神经,精神正常应负刑。 3.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喝酒虽然迷糊虫,敢作敢当应负刑。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口诀:他们还有点年轻,应当从轻或减轻。 5.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老翁过失杀了人,应当从轻或减轻。 6.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防卫、避险超限度,应当减轻或免刑。 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只有从犯享此福,应当从、减或免刑。 9.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被迫犯罪不情愿,应当减轻或免刑。 10.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口诀:中止犯罪主观轻,没有损害应免刑,及时收手不干了,造成损害应减轻。 1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口诀:教唆小孩去犯罪,思想太坏应从重。 12.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假释。 口诀:故犯结束没5年,不长记性又故犯。 觉悟太低应从重,缓刑假释都不用。 二、可以 1.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老翁故意要杀人,可以从轻或减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半疯半癫不免刑,可以从轻或减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一、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口诀: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行为能力,可以定居;不动产权,所在法律;合同争议,不选则密;侵权之地,同国法律;结婚之地,法院去离;扶养关系,被扶最密;动产死地,不动之律;外法惯例,不违公益。 说明:此章内容很重要,几乎每年必考。上述口诀,每句和一条对应,一对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①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作用。 ②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①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②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高中语文常识积累

高中语文常识积累! 高中语文文学常识 一、中国古代文学 (一).先秦文学 1.上古神话 中国古代神话名篇有: 女娲(wā)补天、后羿(yì)射日、精卫填海、(盘古)开天辟地、黄帝战蚩(chī)尤(刘安:《淮南子》等。) 2.先秦散文 A、儒家经典 “四书”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五经”指《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 “六经”又称六艺(《乐》)。 B.历史散文。 《左传》(编年体)《战国策》(国别体)《国语》(国别体) “春秋三传”《左传》《谷梁传》《公羊传》。 C.诸子百家散文著名的有: ①老子,李耳,字聃(dān),道家学派创始人,著有《道德经》。 ②孔子名丘,字仲尼。是儒家学派创始人,《论语》是孔子弟子记载孔子和他的学生言行的 书。(《季氏》《荷》) ③墨子名翟(dí),墨家学派创始人。《墨子》53篇。 ④孟子名轲,字子舆。儒家学派继承者。《孟子》是孟子学生记录孟子言行的书。(《得道 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庄暴见孟子》《鱼我所欲也》。) ⑤庄子,名周,战国道家著《庄子》。(《庖丁解牛》) ⑥荀子,战国儒家,著《荀子》32篇。(《劝学》) ⑦韩非子,法家。著《韩非子》。(《扁鹊见蔡桓公》《五蠹》《智子疑邻》。) ⑧《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秦相吕不韦和他的门客的集体创作。(《察今》) ⑨李斯的代表作是散文《谏逐客书》。 ③先秦诗歌 A.《诗经》。《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305篇。分风、雅、颂三类.风是民歌,雅是乐歌,颂是祭歌。诗经的表现手法是比、兴、赋。“比”即比喻,以彼物比此的。“兴” 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赋”直陈其事。 B.《楚辞》。西汉学者刘向把屈原宋玉等人的作品编辑成书,定名为《楚辞》。屈原(前340?-前277?)名平,我国伟大爱国主义诗人.曾在楚国任左徒三闾大夫等职。代表作是《离骚》《九歌》《九章》。 (二).两汉文学 两汉散文 ①贾谊,世称贾生。又称贾长沙,贾太傅。著《新书》十卷。《过秦论》、《论积贮疏》是 他的代表作。 ②司马迁,字子长,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著《史记》首创“纪传体”,分为本纪、世家、 列传、表、书。鲁迅称《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③班固的《汉书》、刘向编订的《战国策》都名垂史册。

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

公共知识综合测试1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 1. 法律对社会发展能否起进步作用,决定于()。 A. 是否适应一切经济基础的需要 B. 是否能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 C. 法律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的需要 D. 是否适应国家的需要 2.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A. 社会主义法的基础 B. 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C.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基本原则 D. 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 3. 人民法院是()。 A. 国家权力机关 B. 国家行政机关 C. 国家审判机关 D. 公安机关 4.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A. 民族区域自治 B. 单一制 C. 联邦制 D. 邦联制 5.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是()。 A. 集体负责制 B. 双重从属制 C. 主席负责制 D. 合议制 6. 凡属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进行解释。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最高人民法院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各级人民法院 7. 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之一是()。 A. 分散性 B. 统一性 C. 多样性 D. 程序性 8.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的行政主体管辖。 A. 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 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 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D. 违法行为发生地 9. 行政裁决的对象是()。 A. 特定的民事纠纷 B. 特定的行政纠纷 C. 特定的经济纠纷 D. 特定的刑事纠纷 10. 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 A. 原行政机关无权废止 B. 原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 C. 只有权力机关有权撤销 D. 相对一方当事人有权变更 11. 公安机关在紧急的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 A. 拘役 B. 拘留 C. 拘传 D. 逮捕 12. 代理人应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 A. 被代理人 B. 自己 C. 代理人所在机构 D. 被告 13. 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的财产的一种 ()。 A. 占有、利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 占有、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C. 使用权利 D. 不能占有,只能使用和获得收益的权利 14. 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是()。 A. 指示 B. 请示 C. 批复 D. 命令 经验分享:在这里我想跟大家说的是自己在整个公务员考试的过程中的经验的以及自己能够成功的考上的捷径。首先就是自己的阅读速度比别人的快考试过程中的优势自然不必说,平时的学习效率才是关键,其实很多人不是真的不会做,90%的人都是时间不够用,要是给足够的时间,估计很多人能够做出大部分的题。公务员考试这种选人的方式第一就是考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就是考思维,第三考决策力(包括轻重缓急的决策)。非常多的人输就输在时间上,我是特别注重效率的。第一,复习过程中绝对的高效率,各种资料习题都要涉及多遍;第二,答题高效率,包括读题速度和答题速度都高效。我复习过程中,阅读和背诵的能力非常强,读一份一万字的资料,一般人可能要二十分钟,我只需要两分钟左右,读的次数多,记住自然快很多。包括做题也一样,读题和读材料的速度也很快,一般一份试卷,读题的时间一般人可能要花掉二十几分钟,我统计过,我最多不超过3分钟,这样就比别人多出20几分钟,这在考试中是非常不得了的。论坛有个帖子专门介绍速读的,叫做“得速读者得行测”,我就是看了这个才接触了速读,也因为速读,才获得了笔试的好成绩。其实,不只是行测,速读对申论的帮助更大,特别是那些密密麻麻的资料,看见都让人晕倒。学了速读之后,感觉有再多的书都不怕了。而且,速读对思维和材料组织的能力都大有

法律小常识顺口溜 (2)

法律小常识顺口溜 (一)交通安全 走路要走人行道,过路要走横行道, 红灯停,绿灯行,来往车辆仔细瞧, 车行道上不玩耍,人行护栏不跨越。 上下车辆不争抢,乘车文明要做到, 身体不向窗外探,上车扶手抓抓牢, 身背书包不闲逛,轻易别理陌生人, 流浪小狗有疾病,不要与它来玩耍。 (二)课间安全 遵守秩序进校门,不拥不挤不奔跑, 上下楼梯靠右行,先后有序不争抢, 走廊通道慢慢走,奔跑打闹太危险, 进了教室要文明,不踩桌椅不攀高。 (三)运动安全 课外活动到操场,检查场地与器械, 运动服装先换上,手表饰品要摘掉, 锻炼前,做准备,伸伸胳臂弯弯腰, 动作规范讲文明,危险动作杜绝掉, 活动全部结束后,整理运动做做好。 (四)饮食卫生

饮食卫生记心头,饭前一定要洗手, 用餐时间不嬉笑,细嚼慢咽消化好, 无证摊贩东西脏,不洁食品不进口, 自带午饭要加热,生吃瓜果要洗净。 (五)上学放学歌 下课铃声响,依次出课堂;走廊慢慢走,有序不争抢; 楼梯靠右行,不闹不推搡;运动要适量,上课精神旺; 快乐做游戏,个个守规章;安全记心上,时时不能忘。放学回到家,别摸刀与叉;插座里有电,千万别碰它; 阳台很危险,能瞧不能爬;煤气有巨毒,别把火来打; 一人在家蹲,门就是保护神;如果有人敲,先从猫眼瞧; 假如生人来,别把门儿开;大声打电话,歹徒最害怕; 坏蛋能吓走,安全得保障;父母回到家,一定把您夸! (六):溺水自救歌 溺水勿自慌,迅速离现场。 清除口鼻保畅通,拍打后背让肺畅。 若无呼吸人工上,若无心跳挤心脏, 赶紧换上干衣裳,尽快送到病床上。 (七):火灾自救歌 同学们,快快来,我们都来讲安全。 不玩电器不玩火,把住预防这一关。 火灾一旦已发生,不要惊恐与慌乱,

法律基本常识要点整理

法律基本常识 1.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 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 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6.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 用死刑。” 8.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 受逮捕。(宪法内容) 9.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0.《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表述错误。) 11.【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 遂。(由于外因未得逞,在主观意志上并未放弃。) 12.【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 罪中止。(行为中途由于主观意志停止、放弃或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 13.【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 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14.【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5.【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6.【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

积累知识

我方并不否认在校大学生完善人格的重要性,但是知识是人的精神粮食,只有不断的积累知识我们的思想才不会陈腐,我们的人格才会得到更好的完善. 所以我方观点非常明确:即在校大学生积累知识比塑造人格更重要.我将从以下几点来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我方一辩已经说过,我们在校大学生,作为一个学生,学生的天职是学习知识,积累知识,面对未来社会竞争,如果一个大学生要参与到竞争中,他就必须在大学里好好的积累知识,而且对于学校来说,最重要的是学生,而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增强自身的社会竞争力最重要的是利用大学几年时间积累各方面的知识. 第二:客观社会的残酷性,决定了在校大学生积累知识的重要性.没有知识无法谋生,没有知识无法养家,没有知识也无法报国,那么在无法谋生,养家,报国的情况下何谈人格的塑造?缺乏手段的目的只能是空中楼阁.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在日趋剧烈,知识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作为在校大学生,我们毕竟要走向社会,要服务社会,这样我们的人生价值在社会上才能得以体现,所以我们要积累坚实的知识. 第三:社会的进步,首先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先导,而并非是以人格和道德来领导的,也就是说: 知识的积累促进文明的发展! 文明的发展带动社会的进步! 社会的进步塑造更高的人格! 所以我们可以说:知识创造文明,文明推动社会,社会塑造人格. 如果没有知识的积累,一切都是空谈! 第四:当代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多元文化相互冲撞.在这样一个充满变数的社会,我们大学生必须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然后才能驱善逼恶.即,必须先具备这样的知识,然后方可塑造人格.正所谓:书读百卷明是非,路行万里辨曲直.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何谈人格塑造?? 历史告诉我们: 远古的惊雷赐予人间文明的圣火, 科技的进步著就人类英雄的史诗! 我方深信: 人格展现个人魅力, 而知识则将兴我中华!!! 综上所诉,我方一致认为:在校大学生积累知识比塑造人格更重要!!! 谢谢~~~!! 正:你来一中是干什么的?是来学习的,是来积累知识。 反:难道你说我们一中不是塑造人格的过程吗? 正:有了知识,便能生活,有了知识,便能生存。 反:有了知识,便能生活,我请问对方辩友,马加爵的知识够不够丰富?但他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带来了福音吗?没有。反而带来了灾难。正是马加爵人格的扭曲,才会造成惨案的发生。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专项练习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精选试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物权法)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 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 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3、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 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 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4、甲、乙、丙合伙开一家小餐厅,甲出资1 万元加上自己的一间房屋,乙出资两万元,丙 出资1 万元。餐馆营业后1 年,甲因要出国定居照顾自己唯一的亲人舅舅,未来得及处理合伙事宜就出国了。此后其从国外来信称:自己在合伙中的财产不要了,但没有指定财产归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14.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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