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积累:基本法律常识汇总
100个法律常识

100个法律常识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准则。
2. 宪法的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权力机构的职责和限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3. 法律的层级: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层级。
4. 罪行和民事责任:罪行属于刑事法律范畴,涉及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民事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侵权等民事关系中应承担的责任。
5. 法律适用原则:法律适用原则包括法无禁止即可为、有罪推定和有利于被告原则等。
6. 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权、财产权和婚姻自由等。
7. 法律顾问的作用:法律顾问是专业的法律人士,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8.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等。
9. 法律责任:违反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
10. 婚姻和家庭法:婚姻和家庭法规定了个人的婚姻自由、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权益和义务。
11. 劳动法: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时安排和劳动保险等。
12. 法定的诉讼时效:法定的诉讼时效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特定法律行为或权益主张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提起诉讼。
13.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创意和创新成果,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
14.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著作权益,包括文字、音乐、美术和电影等作品的权益。
15. 财产继承与遗嘱:财产继承和遗嘱法规定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的继承方式和遗嘱执行。
16. 刑法:刑法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罚和处罚方式。
17.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刑事审判程序、证据收集和刑事判决等。
18. 违约与解除: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求违约责任。
19. 人权法:人权法保障公民享受基本人权,包括生命权、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平等权利等。
(完整版)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常识知识点大全

法律常识知识点大全1. 法律的定义和作用法律是以立法机关制定的规则和原则为基础,用于引导和调整社会成员行为的一系列制度。
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2. 法律的分类按法律的效力分•宪法:国家的根本法,确立国家制度、人民权利等基本原则。
•法律: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规定行政行为的规范。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法规。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解释的规范。
按法律的性质分•公法:调整国家与公民、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如宪法、刑法。
•私法: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民法、合同法。
按法律的主体分•国际法: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国内法:调整国家内部关系的法律。
3. 法律的适用适用法律的原则•法无不明:在法律适用过程中,首先应当明确适用的法律。
•法不溯及既往:法律只能适用于制定之日起的行为,不得追溯到已经过去的行为。
•差别适用法:根据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法律。
•利益平衡法:在实际适用法律过程中,需要对不同利益进行平衡。
法律适用的限制•超越性规定:当特殊法与普遍法相冲突时,特殊法优先适用。
•强制性规定:法律中有些法律规定是必须遵守的,不得违反。
•禁止性规定:法律中规定的某些行为是禁止的,不得进行。
4. 法律责任和法律权利法律责任•刑事责任: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违反行政法规和规定行政行为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权利•个人权利:包括人身权利(生命、健康、姓名等)和人格权利(名誉、荣誉、隐私等)。
•财产权利:个人和组织对财产享有的权利。
•合同权利: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享有的权利。
5. 法律程序司法程序•起诉阶段:由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
•审理阶段:由法院进行调查、举证、辩论、判决的过程。
法律常识100条

法律常识100条1. 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规范行为的准则,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
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3. 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应当依法程序进行,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4. 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任何人不得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5. 法律的解释应当以法律的文字原意和立法目的为依据,同时考虑时代和社会背景。
6. 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公民应当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7.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不得有违法行为,不得以违法为目的或以违法手段实现合法目的。
8. 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9. 法律禁止歧视和虐待任何个人或群体,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0. 法律对犯罪行为给予严厉的制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11.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给予特殊保护,保障他们的健康、教育和成长。
12. 法律规定了政府机关的职权和责任,限制政府行使权力的滥用。
13.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科学技术创新和文化艺术发展。
14. 法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禁止虚假广告和不合理定价。
15.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6. 法律禁止贪污腐败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7. 法律规定了婚姻和家庭的基本制度,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18. 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原则和政策,保护生态环境和国土资源。
19. 法律保护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的自由和公正。
20. 法律规定了国家安全的保护措施和责任。
21. 法律明确了公民的诉讼权利和诉讼程序,保障公正、公平和高效审判。
22. 法律规定了警察和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维护社会治安。
23. 法律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刑罚和处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24. 法律明确了国家的经济制度和市场秩序。
25. 法律规定了财政收支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财政的稳定和公正。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法律类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法律类关键信息项:1、法律的定义和分类2、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3、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4、法律权利的保护和行使5、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和流程6、常见的法律纠纷解决途径11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111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它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112 法律通常分为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三大类。
公法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旨在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和保障公共利益;私法主要包括民法、商法等,侧重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私人关系;社会法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
12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121 法律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时间效力指法律生效和失效的时间;空间效力指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
122 法律适用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原则。
在法律冲突时,应按照法定的冲突解决规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13 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131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等;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刑事责任则包括主刑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132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
行为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维护法律的权威。
14 法律权利的保护和行使141 公民依法享有各种法律权利,如人身权、财产权、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
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
142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循合理、合法、诚信的原则。
15 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和流程151 法律程序是保障法律公正实施的重要环节,包括立法程序、执法程序和司法程序等。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基础知识是指人们在法律领域中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
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了解法律基础知识不仅能够使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够使我们在法律层面上做出明智的决策。
下面是我为您总结的一些法律基础知识:1.法律概念及分类:法律是规范人类社会行为的一种制度化的规则。
根据法律的性质和作用,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不同类型的法律。
2.法律文本:法律文本是指体现法律规则的文件,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法律文本对于解释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司法解释,对法律的具体适用具有指导作用。
3.立法:立法是制定法律的过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的。
立法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审议、通过等步骤,法律的颁布实施需要符合相应的程序要求。
4.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规则对社会成员具有约束力,违法者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效力可以分为直接效力和间接效力两种形式。
5.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后果和承担的责任。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类型。
6.司法制度:司法制度是指社会对法律纠纷进行审理和解决的机制和程序。
司法制度的核心是独立的司法机关和公正的审判程序。
7.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在实际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特定事实进行判断和处理。
合理准确地适用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础。
8.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在处理法律事务时需要遵循的法定程序。
合法的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9.法律权益:法律权益是指个人或组织按照法律所享有的权利,基于法律规定的保护和法律责任匹配。
10.法律援助:11.法律救济:法律救济是当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通过司法途径获得的补偿和修复。
法律救济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12.合同法:合同法是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则,是民事法律的基础。
13.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常识大全

法律常识大全导言法律是一个复杂而广泛的领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至关重要。
对于每个人来说,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是必要的。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重要的法律常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
第一章法律的定义与分类一、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一系列行为规范,旨在调整和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二、法律的分类1.公法和私法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私法则主要调整个人之间的关系,包括民法、商法等。
2.刑法和民法刑法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包括盗窃、杀人等;民法则调整了人们在财产、合同、婚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国际法和国内法国际法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如国际贸易、战争等;国内法则是各个国家内部的法律体系,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第二章基本法律原则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对所有人平等适用,不论其种族、性别、宗教或社会地位。
法律的实施应保证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二、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任何行为都必须依据法律规定。
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被认为是合法的,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自由原则自由原则要求法律保护个人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组织自由等。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每个人都有权行使自己的自由。
四、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公正无私,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公正的待遇和裁决。
第三章常见法律问题解析一、合同法常识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它规定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明确合同的对象、内容、价格等要素,以免引发纠纷。
二、刑法常识刑法规范了社会危害行为,包括盗窃、抢劫、杀人等。
了解刑法规定可帮助人们避免违法行为,并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三、劳动法常识劳动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报酬等。
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帮助雇主和员工维护自身的权益。
结语法律常识的了解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必要的,它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规范和法律制度。
法律常识100条

法律常识100条作为现代社会中的一员,每个人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和遵守社会规范。
下面列举了100条基本的法律常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公正和公正。
2.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
3.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言论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隐私或煽动暴力。
4. 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每个人的法律义务。
5. 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规则,个人行为要符合法律。
6. 不管是在公众场合还是在私人领域,侵犯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都是违法行为。
7. 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8. 原则上,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行为常受到监护人的制约。
9. 接触网络时要遵守网络安全法和相关规定,不参与违法犯罪行为。
10. 网上购物时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11.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法律的一部分,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不进行盗版、抄袭等行为。
12. 不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不进行信用卡盗刷等违法行为。
13. 遵守法律程序,合法维权,不通过非法手段解决纠纷。
14. 不得炒作、散布谣言,对他人进行侮辱、中伤、诽谤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15.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盗窃、抢劫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16. 对于违法行为,有权报案,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17. 未取得许可,不得擅自开办企业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18. 严禁制造、贩卖、传播毒品,一经查获将受到法律惩处。
19. 不得故意传播病毒、恶意篡改、破坏他人计算机系统。
20. 不得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一旦发现可报案以维护自身权益。
21. 借贷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贷金额、利息及还款期限等。
22. 在参加交通活动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23. 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相关职业活动。
24. 对于邀约赛车,涉及赌博,未经许可不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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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积累:基本法律常识汇总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行测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五大部分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国考行测中的常识判断部分中法律常识是重要考点,也让考生头疼不已。
法律常识知识点多,专业性强,要想得到高分,必须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因此,及早着手备考是很有必要的。
为了方便大家备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特为大家整理了法律常识中比较重要的基本概念,供考生参考。
(一)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三)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
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
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
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行政复议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
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八)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十)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十一)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公务员的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
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十四)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十五)夫妻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